有关寺院的财务管理(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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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寺院的财务管理(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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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数寺院公私不分,收受布施、捐款给寺院常住和供养个人的混在一起,该交常住的不交,收受巨

额捐款也不上报,甚至傍落到个人手里。

(4)有的地方主管部门向寺院伸手,揩寺院的“油’,,挤占寺院的财物,乱摊招待费等。

(5)有的利用寺院修建工程,营私舞弊,它们使用个体不法户,由于承包手续不完善收取回扣或好处费,

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走过场,发生质量事故无从追究。

(6)有的寺院内部法制观念淡薄;过于追求寺院利益,用寺院的财物拉关系,买名声。

三、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树立廉洁道风

佛教界必须树立良好的道风学风,才能护持佛法,不断提高佛教界自身的素质,抵制社会上各类不良影响。寺院内部所发生的问题,究其根源,多发生在经济问题—上。为此,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是当务之急。

将寺院逐步建设成为清净廉洁,遵纪守法,增收节支,爱国爱教的道场。

四、必须认真贯彻《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提出的要求:

“寺庙应根据本身财力,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安老、施诊、

修桥补路等利生事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寺庙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凭证记帐,严格手续”。

“寺庙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帐目,接

受群众监督”。

“寺庙物资,必须指定僧团有关执事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

以上办法,对寺院财务管理有是力的促进,因此,寺院管理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不

能用各种借口进行抵制。

五、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以及会计业务技术水平,促进寺院财务管理规范化。

寺院财务管理的好坏,是关系到佛教存亡的关键。根据目前寺院财务管理的现状,必须大力进行清理整顿。挑选品学兼优、德才兼备、能为佛教献身,热情为寺院服务的人做财会工作。这项工作是“光荣的岗位,艰苦的任务”。要做到收支依法,核算公正,帐表真实,理财廉洁,忠诚可靠,不合适的人要进行

调整。

收支依法,核算公正,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天职”。做好会计工作要依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要依法收支,秉公办事,对于那些违反财经制度,非法的收支,如果你不收不付就有人骂你“呆板”,这里有舆论压力、有人情压力、有上司权威,这对每一个会计人员在执行财务制度问题上都是一个严竣的考验。只有依法为“闸”,才能力排纷繁,择正而从。因此,要有为佛教事业克服困难的勇

气和献身的精神。

关于公正的问题,说明财会工作的重要性,在需要与可能相适应的情况下,对正当的开支,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不能设卡,不能刁难,要“戒欺”、“戒霸”,对合法合理应报销的,不能任意降低标准,掌握制度,要防左防右,防松防紧,做到上下左右,亲疏一个标准,这是财会人员应尽的职责,职业道德的

起码要求。

要求实事求是,必须真实、准确,会计的责任是为寺院常住管家理财,如家底不清,数字不实,余亏不明,怎能管好家、理好财)怎能真实体现寺院利益。寺院会计是为佛教服务的,必须真实的反映资金活动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钉是钉,铆是铆,来不得半点虚假。会计资料反映真实,为发展佛教事业提供可靠的信息,会计人员应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的模范。理财廉洁,这对会计人员有特殊重要意义,整天和钱打交道,处于这样的工作岗位上,要求遵纪守法,一尘不染,正道直行的品德就显得特别重要。“红包”、“回扣”,各种馈赠:对此,绝大多数会计人员眼不红、手不长、嘴不馋,经得起钱财关的考验;也有极少数会计人员执法不守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甚至贪污盗窃,置国法于不顾,但最终

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总之,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财会人员为寺院管家理财,是为佛教

事业服务,为促进佛教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寺院会计人员的职能和作用。

1.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是:组织领导完成寺院财务管理任务,发挥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为会计人员依法理财提供保障。为了鼓励会计人员稳定发展,对于会计人员的福利工资、升级、达标和评定技术职称等,要经常给以关怀,条件许可时适当解决;对素质差和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必须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专职人员的水平。这是管好各项寺院资金,保护寺院财产,增收节支,发展佛教事业的关键。

2.会计人员的职责:会计人员要全面掌握寺院经济,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措施。因此,会计人员不仅是收支活动的记录者,同时也是寺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每个寺院发生的每一笔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会计人员集中办理。会计人员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核算进行计算、汇总和上报,为加强管理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料,而月.会计人员不仅是寺院管理的命脉,也

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

4、会计人员的工作是处在经济工作的第一线,结合寺院的特点,维护国家方针政策,进行把关守口。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监督各项收支活动是否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办事,监督寺院的财产和资金的使用保管是否合理和安全。并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挥霍浪费等非法行为作斗争。会计人员对于违反国家政策的事项,不拒绝执行,又不向领导人或上级机关报告的’,应同有关人员一起有连带责

任。

第三,寺院财务收支核算。

寺院是僧侣学修弘法的道场,是联系信教群众的纽带,也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场所。全国各地的重点寺院,大部分已经开放,为把寺院管理好,必须把财会工作做好。

1.现金的管理:寺院所有收入现金,必须按规定向银行开户存入银行。一切现金收时:均由出纳人

员按照国家规定管理,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现金使用范围:工资、津贴、生活费、福利费、对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100元以下的小额支付等。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对货币的管理,节约现金

的流通和使用,稳定市场物价,维护财经纪律。

(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为防止现金积压,便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都应核定其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寺院提出计划,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一般不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库存现金核定后,不得突破。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限额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三)加强现金收付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加强现金的管理,出纳员专管现金收付和保管工作,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同出纳必须分清责任,互相监督。按照钱帐分管原则,出纳员除负责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帐”以外,不得兼管“总帐”

的全面处理帐务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银行往来业务。

严格禁止发生个人借支,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以转帐支票套换现金、借用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私设“小金库”保留帐外现金等都

是违反财经纪律的。

(四)出纳员负责审核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合理合法。通过审核发现违反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应坚持原则,进行抵制。出纳员只能根据有关领导批准后,经审核

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办理收或付。

(五)出纳员办理收付业务时,必须当面清点现金,应建立复核制度,防止差错。根据现金收付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并在帐簿中详细记录每笔现金收付的来源和用途。每天业务终了应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日结,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确保帐款相符,但不得以白条顶替现金。在盘点时,如发现

长款或短款,应查明原因,分清情况,认真处理。

2.银行的管理按照银行的规定进行结算。寺院在处理各种经济往来的结算业务时,应采取以下几种

结算方式:

(一)转帐支票结算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同城结算,优点是方便。但易丢失而出现差错。现在市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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