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财务管理制度(总2页)

合集下载

寺院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寺院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寺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寺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院经济业务。

(三)完整性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必须全面反映寺院的经济状况,不得隐瞒、遗漏。

(四)公开性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寺院僧众和信众的监督。

(五)效益性原则:寺院财务管理应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寺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寺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三)负责寺院财务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四)负责寺院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寺院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六)负责寺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寺院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熟悉寺院财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寺院财务预算应根据寺院发展规划、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编制。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寺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财务预算草案。

(二)寺院领导班子讨论并审议通过财务预算草案。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审议意见,对财务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寺院法定代表人签署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部门将财务预算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寺院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预算进行资金使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宗教场所、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2)

宗教场所、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各类帐册。

二、凡寺中佛事收入、各界人士捐献款,随缘乐助等功德金,均归常住所有,开立收据,收入帐册,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三、凡属开支项目,须经主管负责人及经办人、证明人三方签字,凭证记帐,严格手续,手续不健全不予报支。

四、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寺务会讨论决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方可动支。

五、支票、印鉴及票据凭证,须妥善保管,经济帐目定期结算,核对清楚。

六、寺中功德箱内的善款,由堂口负责人与两名寺管人员同时在场当场点清,登记入册。

xxxx寺客堂
2022年1月1日。

庙财务管理制度

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庙宇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庙宇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庙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庙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庙宇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政策;2. 安全原则:确保庙宇财产的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4. 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财务事务。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庙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庙宇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庙宇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庙宇财务收支的核算、监督和审计;3. 负责庙宇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4. 负责编制庙宇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5. 负责处理庙宇财务纠纷,维护庙宇合法权益。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庙宇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庙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庙宇收入来源包括:1. 门票收入;2. 捐赠收入;3. 活动收入;4. 其他收入。

第八条庙宇支出项目包括:1. 人员工资及福利;2.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公共费用;3. 购置固定资产;4. 维修保养费用;5. 其他支出。

第九条庙宇财务收支必须实行审批制度,任何支出需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庙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条庙宇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一条庙宇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庙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庙宇流动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安全、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十三条庙宇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庙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五条庙宇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庙宇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六条庙宇财务报告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寺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范本

寺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范本

寺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财务会计管理,维护寺院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寺院的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组织结构,明确责权利,明确财务会计工作标准、程序和办法。

第四条寺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财务会计职能,维护财务安全。

第五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存档,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二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六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汇总、财经监督、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评价、财务报告、财务决策”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条寺院财务会计制度应当规范费用支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做到收支合理、合法、公正。

第八条寺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寺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计。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一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和、审计、财务风险评估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寺院应当保障财务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机制,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五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保护。

第十六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财务管理系统,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经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寺院应当定期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处理违规行为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寺院应当及时处理,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寺院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寺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宗教政策。

2. 诚实信用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

3. 规范透明原则:寺院财务活动应规范透明,接受监督。

4. 节约高效原则:寺院财务管理应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四条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寺院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和监督。

2. 编制寺院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

3. 负责寺院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4. 组织实施寺院财务审计。

5. 协助寺院其他部门做好财务相关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寺院主要领导提名,报上级宗教管理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七条寺院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寺院财务核算应设置以下账户:1. 资产类账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类账户:包括应付款、应交税费等。

3.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类账户:包括捐赠收入、宗教活动收入、其他收入等。

5. 支出类账户:包括工资福利、宗教活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其他支出等。

第九条财务核算应按月进行,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条财务核算应做到账务清晰、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记、漏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寺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寺院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2. 合理原则: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透明原则:寺院资金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寺院资金筹集方式:1. 政府拨款:根据国家和地方宗教政策,依法申请政府拨款。

寺院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寺院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寺院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寺院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内的所有财务活动和资金管理,所有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应遵循“规范、透明、廉洁、合法”的原则,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寺院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做到合法合规。

第五条寺院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寺院应当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寺院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活动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二)编制并执行年度预算;(三)保管和管理财务资料和档案;(四)监督和审查财务收支情况;(五)提交财务报表和经济分析;(六)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财务档案和账簿,规范财务记录和账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当保守财务机密,不得泄露财务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督。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管理和监督资金收支;(二)审核和批准资金使用申请;(三)核对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四)制作资金报表和分析;(五)其他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对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第十七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对资金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记录和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撤销。

第十九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执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做到收支平衡。

寺庙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寺庙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财务管理,规范寺庙建设资金使用,确保寺庙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登记的寺庙及其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寺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寺庙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寺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寺庙建设资金必须安全、合规。

(四)公开透明原则:寺庙财务情况应向有关部门和信教群众公开。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寺庙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编制寺庙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二)管理寺庙建设资金;(三)审核寺庙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四)负责寺庙财务档案的管理;(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承认的财务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七条寺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八条年度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寺庙收入预算;(二)寺庙支出预算;(三)寺庙建设资金预算;(四)寺庙其他预算。

第九条年度财务决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寺庙收入决算;(二)寺庙支出决算;(三)寺庙建设资金决算;(四)寺庙其他决算。

第十条寺庙财务预算和决算经寺庙负责人批准后,报送上级宗教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建设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寺庙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二条寺庙建设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二)经寺庙负责人批准;(三)由财务部门审核;(四)按照批准的计划使用资金。

第十三条寺庙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寺庙负责人和信教群众公开。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四条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佛教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佛教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佛教寺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寺院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佛教协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寺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寺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佛教协会的相关规定;2. 依法自主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3.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4. 严谨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5. 节约使用,确保寺院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寺院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批、报销等工作;3. 负责寺院财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4. 负责寺院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5. 负责寺院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6. 负责寺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资金管理1. 资金筹集:寺院资金来源包括捐资、政府资助、经营活动收入等。

资金筹集应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

2.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寺院发展规划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资金核算: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财产管理1. 财产登记:对寺院财产进行登记,明确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限。

2. 财产保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产的保管,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3. 财产使用:财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财产发挥最大效益。

4. 财产处置:财产处置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的原则,经寺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报告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寺院领导班子审批。

寺院管理财务规章制度

寺院管理财务规章制度

寺院管理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管理财务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寺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预算、审批、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寺院管理财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寺院管理财务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寺院财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寺院管理财务资金应当按照预算和规定用途进行使用,严格管理。

第六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

第七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资金监管,健全财务预算、审计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八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财务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防范和处理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审批第九条寺院管理财务需要提出重大费用支出或者资金调拨等申请,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保留相关文件。

第十条财务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和备案四个步骤,具体操作由资金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财务审批具体内容包括经费使用、项目支出、财务流动、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寺院管理财务资金应当定期进行结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每日核算制度,及时了解财务状况,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规范收支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不得造假。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财务支出,杜绝浪费和挥霍行为。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当独立运作,对财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七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履行职责,对财务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公开财务监督报告。

第十九条对于有违规财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财务监督机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财务监督机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寺庙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寺庙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寺庙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为规范寺庙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寺庙内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1. 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监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预算,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核算工作。

2. 出纳员:负责寺庙的现金业务,包括收款、付款、出纳核对、财务收支登记等工作。

3. 会计员: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资金往来、财务报表编制、票据处理等。

4. 财务管理员:负责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确立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内容,并及时调整完善。

2. 预算管理每年制定寺庙的财务预算,明确各项支出、收入,合理管理资金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3. 资金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资金监管、资金安全保障等内容,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4. 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收款、付款、记账、票据处理等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审计监督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对寺庙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包括资金收款、财务报销、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环节,各财务岗位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2. 资金收款对外收款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收款凭证齐全、真实性,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3. 财务报销对内报销应按规定流程进行,报销凭证齐全、真实可靠,经过审批后及时支付。

4.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应按月进行,报表真实、准确,确保与实际财务活动相符。

5. 审计监督审计监督应定期进行,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五章财务管理措施1. 资金保管资金应定期清点、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避免财务风险。

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寺庙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寺庙作为宗教场所,具有特殊的财务管理需求。

为了确保寺庙财务活动的透明、规范和有效,制定了本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目标寺庙的财务目标是确保寺庙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稳定性,提供良好的详细记录和报告,以支持寺庙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 财务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寺庙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财务主管: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

•会计人员:负责寺庙财务的日常会计处理和记录工作。

•财务管理员:负责寺庙财务文件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4. 财务制度4.1 收入管理•收入来源:寺庙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信徒捐赠、佛事活动收入、寺庙资产运营等。

•收入核算:寺庙应建立严格的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所有收入记录准确完整,并及时入账。

•收入使用:寺庙的收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合理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审计和检查。

4.2 支出管理•支出预算:寺庙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年度预算,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支出审批:寺庙支出应经过合法授权和核准后才能进行,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支出记录:寺庙应建立详细的支出记录制度,包括支出凭证、报销单据等,以便日后核查和审计。

4.3 财务报告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提供对寺庙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了解。

财务报告应具备真实、准确、可靠的特点,且应及时向寺庙相关人员披露。

4.4 财务监督与审计为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和透明,寺庙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对寺庙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以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5. 财务风险管理寺庙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寺庙的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风险评估:对寺庙可能遭受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宗教局 寺院财务制度

宗教局 寺院财务制度

宗教局寺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寺院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宗教局管理下的寺院,凡属财政管理范围内的收入和支出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寺院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诚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透明。

第四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条寺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缴纳税费、会计报告。

第六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财务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七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专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保障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寺院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第十条寺院应当接受宗教局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宗教局有权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寺院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权限和流程。

第十二条寺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规范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和保存。

第十三条寺院应当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四条寺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要求进行记账、报账、结账,确保账目准确、清晰、真实。

第十五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使用,建立授权检查、多人管理、审批制度,避免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建立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核查。

第十七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建立财务人员考核机制,激励财务人员工作。

第十八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盘点制度,定期对资产、负债、权益进行盘点,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寺院应当建立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收支、结转,避免资金挪用。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寺庙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1. 寺庙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信徒捐赠、香油费等。

2. 寺庙应当建立资金专用账户,由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清点和核对。

3. 寺庙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审批,支出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禁止私自挪用和挪窜资金。

4. 寺庙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5. 寺庙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个人使用。

三、财务管理1. 寺庙应当设立财务部门,由专业人员管理,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档案。

2. 寺庙应当建立完整的账簿和账目清单,定期进行资产负债核对和清点。

3. 寺庙财务部门应当对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报告给主持和民主会议。

4. 寺庙应当实行年度财务审计,对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四、资产管理1. 寺庙的资产主要包括建筑、文物、器具等,应当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2. 寺庙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应当经过审批,不得私自倒卖和毁坏。

3. 寺庙的文物和器具应当进行定期清点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和完好。

4. 寺庙的建筑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五、支出管理1. 寺庙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修缮维护、供奉物品等,应当根据需求进行规范管理。

2. 寺庙的支出应当经过审批,并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禁止私自挪用和挪窜资金。

3. 寺庙应当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寺庙运营的正常进行和信徒的合理需求。

4. 寺庙应当制定节约型支出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监督管理1. 寺庙应当建立监督委员会,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寺庙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外公开财务状况和管理情况。

3. 寺庙应当建立民主会议制度,由信徒代表和寺庙管理人员共同管理和监督寺庙的事务。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寺院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寺院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寺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所有经济活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3. 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 安全稳定原则: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寺院经济稳定。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寺院资金的管理、核算、分析和监督。

3. 编制寺院财务报表,定期向寺院管理层报告财务状况。

4. 负责寺院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和维护。

5. 负责寺院对外财务关系处理。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负责财务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制度。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工作能力。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寺院资金来源包括:1. 公民自愿捐献和合法捐赠的钱物。

2. 草山、耕地、牲畜等方面的收入。

3. 政府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寺院资金支出范围:1. 寺院日常运营费用。

2. 寺院维修、扩建、设备购置等。

3. 佛教活动费用。

4. 公益事业和社会救济。

第十条资金审批制度:1. 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由财务管理部门主任审批。

2. 费用支出在1000元(含)以上,需经寺院管理层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一条寺院财务核算实行月结、季报、年报制度。

第十二条财务报表包括: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第十三条财务监督:1. 寺院内部设立审计小组,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 定期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

庙会财务管理制度

庙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庙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庙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庙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庙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庙会期间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门票收入、赞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庙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庙会财务状况;(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传递;(五)安全性原则:确保庙会财务资金的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四条庙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庙会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庙会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庙会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批和监督;(三)编制庙会财务报表,向庙会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四)参与庙会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五)负责庙会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庙会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七条庙会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一)门票收入:按照规定的票价收取门票费用;(二)赞助收入: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庙会的赞助;(三)商品销售收入:庙会期间销售商品所得收入;(四)租赁收入:庙会场地、设施租赁所得收入;(五)捐赠收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所得收入。

第八条庙会财务收支活动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预算编制:庙会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庙会活动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庙会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二)审批流程: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流程如下:1. 由使用部门提出用款申请;2.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申请;3. 经庙会理事会审批;4. 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支付手续;(三)支付方式:庙会财务收支活动采用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四)凭证管理: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寺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方面。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4. 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寺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2. 负责寺院财务收支的核算、分析和报告;3. 负责寺院资产、负债的核算、管理和监督;4. 负责寺院成本、费用的核算、分析和控制;5. 负责寺院财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6. 负责寺院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7. 负责寺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寺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寺院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寺院领导负责。

三、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寺院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七条寺院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包括:捐资、香火、法事、租赁、投资收益等;2. 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3. 收入应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4. 收入的核算、分析和报告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寺院支出管理:1. 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水电费、维修费、法事费、僧侣生活费用等;2. 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3.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4. 支出的核算、分析和报告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四、资产与负债管理第九条寺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条寺院负债包括:短期负债、长期负债等。

第十一条寺院资产、负债的核算、管理和监督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五、成本与费用管理第十二条寺院成本包括:僧侣生活成本、法事成本、维修成本等。

第十三条寺院费用包括:工资、福利、水电费、办公费等。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宗教寺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寺庙合法权益,促进寺庙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接受信徒和有关部门监督。

3.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寺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坚持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寺庙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寺庙负责人提名,经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3. 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寺庙日常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收入管理(1)寺庙收入主要包括香火钱、捐资、租赁收入、其他收入等。

(2)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3)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责任,确保收入安全。

2. 支出管理(1)寺庙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维修保养、祭祀用品、办公费用等。

(2)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

(3)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规。

3. 资产管理(1)寺庙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

(2)资产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维护、处置等规定。

4. 负债管理(1)寺庙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

(2)负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

(3)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明确负债审批、使用、偿还等规定。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庙财务状况。

3. 寺庙应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的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寺庙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寺院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寺院财产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入管理1. 寺院收入主要包括:信众捐赠、香火收入、门票收入、法会收入、佛教用品销售收入等。

2. 寺院收入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

3. 寺院收入应当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账管理。

第三条支出管理1. 寺院支出主要包括:宗教活动支出、维修养护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

2. 寺院支出应当遵循节约、合理、必要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预算。

3. 寺院支出需经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重要支出需经信众大会决议。

第四条资产管理1. 寺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施、文物、财务等。

2. 寺院资产应当设立专门账簿,实行分类管理。

3. 寺院资产的购置、处置应当经过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重要资产处置需经信众大会决议。

第五条负债管理1. 寺院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账款等。

2. 寺院负债应当设立专门账簿,实行分类管理。

3. 寺院负债的产生、偿还应当经过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财务报告1. 寺院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寺院财务状况。

3. 财务报告经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向信众公布。

第七条财务监督1. 寺院应当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寺院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2.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寺院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合法。

3. 财务监督机构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寺院管理委员会,并由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八条财务人员管理1. 寺院财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 寺院财务人员应当接受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寺院财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九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寺财务管理制度

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庙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保障寺庙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政策,结合本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寺庙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寺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宗教政策;(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寺庙财务状况;(四)安全性原则:确保寺庙财产的安全;(五)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收入管理第四条寺庙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一)十方施主捐赠;(二)寺院经营活动收入;(三)政府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寺庙收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一)登记收入来源和金额;(二)及时开具收据或捐赠证书;(三)将收入存入寺庙指定账户;(四)定期进行收入汇总和公示。

第三章财务支出管理第六条寺庙支出主要包括:(一)僧侣生活费用;(二)寺院维护费用;(三)宗教活动费用;(四)其他合理支出。

第七条寺庙支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一)制定支出预算;(二)审批支出事项;(三)办理报销手续;(四)进行支出核算和监督。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寺庙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一)房屋、土地;(二)宗教文物、用品;(三)其他资产。

第九条寺庙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资产安全;(二)合理利用资产;(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第五章负债管理第十条寺庙负债主要包括:(一)债务;(二)其他负债。

第十一条寺庙负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合理控制;(三)及时偿还。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二条寺庙财务监督由以下部门或人员负责:(一)寺管会;(二)监院;(三)出纳;(四)审计部门。

第十三条寺庙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一)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二)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三)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寺管会负责解释。

寺庙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寺庙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寺庙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结合本寺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庙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寺庙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领导负责制:寺庙主要负责人对本寺庙财务工作全面负责;2.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3. 安全高效: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5. 严谨规范:财务管理严谨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寺庙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寺庙的财务计划编制、执行和监督;2. 负责寺庙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审核;3. 负责寺庙的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4. 负责寺庙的财务风险控制;5. 负责寺庙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三、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条财务收支项目包括:1. 资金收入:包括捐赠、捐款、宗教活动收入等;2. 资金支出:包括宗教活动支出、维修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

第八条财务收支实行审批制度,下列支出需经寺庙主要负责人批准:1. 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支出;2. 与寺庙业务无关的支出;3. 临时性、应急性的支出。

四、资金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2. 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3.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寺庙业务需要,不得挪用、侵占;4. 资金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条寺庙设立资金专户,资金收支通过专户进行,不得混用。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一条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上级宗教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寺庙应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报送上级宗教管理部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
常住经济收入来之十方施主,即是因果钱,又是寺院发展生存的基础。

所以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寺院的兴衰。

为了使财务上做到管好财、理好财,特订立制度如下。

一、管理财务的监院与会计、出纳必须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使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二、出纳员必须按时到银行取回对帐单交会计,会计必须在每月收到银行对帐单后的十天内做好当月报表交主持审查,每月财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三、会计有权不定时跟出纳员核对库存现金,出纳应主动配合;掌管财务的监院应不定期查帐,并随时接受县民宗局和佛协对资金状况的询问,会计和出纳以及掌管财务的监院要如实汇报。

四、所有从正规单位购进的商品,必须要有正规单位的发票或收据,票据上盖有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票据背面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方可予以报销。

五、交通差旅费报销,必须凭正规票据,报销人员在票据背面签字,由监院审查核实后方可报销。

?????????????????????????????????????????????????????????????????????? ????????????
六、常住派专人负责管理本寺的收款收据,对票据建立严格的领发登记制度;领取票据时,须由领票人填写领取单,经监院批准签字,方可领取;收回后的存根必须与记帐联核对,并存档保管。

七、常住刻有统一财务章,专人保管,寺院的收款收据须统一印发 ,须盖有财务章后方可领用。

八、常住所有经济实行统一管理,设会计、出纳,财务监督小组对经济收支进行监督和核查,财务室必须无条件自觉地接受监督和核查。

财务监督小组每月三十号对寺院财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寺院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必须由出纳接收和开出收据交给交款人,主管财务的监院与会计不得收受现金;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当日交给出纳。

十、斋堂采购,购买蔬菜时,若特殊情况开不出正式发票,可凭干净白字条报销,但必须写明卖方地址,金额合计数额要大写,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十一、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不放在保险柜内),不得超过伍千元,除此之外,应及时送交银行,存款时常住应派车、派人护送同去银行。

十二、出纳员收到现金后,必须及时开出收入凭证交给会计记账。

财务现金的收入、支出,必须经会计开出凭证,再由出纳根据凭证、付款。

十三、佛事功德款由客堂收取,每次佛事活动结束后,应将佛事功德款上交出纳,除此之外的款项一律由财务室直接收取。

十四、保管员所领收据,须作为记账收据。

但必须和出纳核对。

用完一本再到保管员领取,用完后的存根交保管员核对后入档备查。

十五、凡常住与外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乃至基建项目,其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室一份,以便会计掌握该项开支。

十六、寺院财务现金一律不得外借。

常住所有的报销和开支都必须由寺院领导人审批签字,500元以内监院签字,500元以上须经寺管会共同签字后生效;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票据和不合理的开支,出纳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条:寺院物资(包括寺内所有文物)应清理和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分类造册登记、注明来源,历史价值。

凡涉及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应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护,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寺院应清理、建立、健全所属房屋、土地、山林等财产的契证。

契证遗失的,报请颁证部门查档复制或补发契证;手续不全的,抓紧补办并完善法律手续。

寺院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维护本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寺院物品,必须指定库房负责人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并定期检查清点。

--------精心分享,希望可以帮到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