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修订新版)

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修订新版)
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修订新版)

职员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贯彻我司现阶段“依靠人才、积极进取、资源高效”的经营理念,继续保持职职员作积极性和职业自律性,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有功必赏、有利必返、奖励从快;

惩戒原则:底线为界、逾越必罚、以功补过。

第三条奖励方式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力争通过“鼓励先进、奖罚分明、鞭策落后”的机制来促成职员忠于职守、追求效率、工作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员。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是公司对职员高度认同企业价值观,并在工作行为与态度、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社会公德、应急救援、参与管理、学习进步、人才举荐等诸多方面有良好且突出的表现时给予及时、有力的肯定与表扬,鼓励继续保持先进的有效机制。

第六条即时奖励类(适合于无须绩效考核或公开评估选拔的情形,即发生即奖励)

一、提案奖

鼓励职员在公司多方面、多渠道的提供个人价值。这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提案制度正是公司激发人力资源个体的参与活性和思维活性、不断提升职业参与感和成就感、助力公司走向成功的重要动力机制之一。

本奖项偏重于奖励基层员工、工程师与非管理者。

(一)奖励条件:本奖适合于全司在职职员,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即时奖励。

1.管理提案经采纳后,使得公司从成本节省(含营销费用、采购费用、管理费用、建安费用、财务税费等)、综合效率提升、管理流程优化等其中某个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2.提案经采纳后使得本部门内的工作成效获得明显提升,或部门内人力成本得到明显节省;

3.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提案经采纳后收益明显;

4.有关较大程度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的提案;

5.工作中善于思维或方法创新,有效突破原有模式,获得明显工作收效的;

(二)奖励方式

1.颁发“提案奖”证书,并予以一定数目的奖金金(最低奖励金500元起,上不封顶),并视具体收益记功或记大功一次。

2.公司一贯坚持有利必返。对于职员单次提案经公司采纳后获得的新增纯利润(即纯收益,下同)的奖励比例暂定如下:

①项目成本类(含建安类、营销类与工程材料采购类),新增利润一次性(或一个周期内)至少在50000元的(含,经过提案委员会评估后的评估值),方可分成返奖。

分成比例按新增利润的2—10%实施,具体以当次提案的经济价值进行比例确定;原则是奖励基数越大,比例值越小,具体确定权在董事总经理。

②内控类(如人力成本、行政经费及其它管理成本费用),新增利润一次性或一个年度周期内至少在5000元/年(含,经过提案委员会评估后的评估值),方可分成返奖。

按实际新增利润的基数来确定奖励比例,比例值在1—5%之间,具体数值由人力中心与财务中心共同拟定并上报董事总经理批准执行。

③其它有关经济价值评估的提案,均参考上述比例与流程执行。

(三)同一提案者可多次提案,可多次奖励,具体以提案委员会的单次提案评估为准。

(四)如果属于自身工作职责内富有成效的建言建议,应视为其对本职工作的创新贡献或突出业绩贡献。这属于个人综合绩效的范畴,不得列为提案范畴。

二、举报奖

公司利益始终高于部门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也是本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一)降级对象与条件

全体职员均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不遭受损失。对于公司内部渎职失职、行贿受贿、营私舞弊、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及违法乱纪等行为,可同时向人力资源中心与审计部书面举报或电子方式举报揭发。具体的举报情形可参见有悖于公司印发的《廉洁责任协议书》、《保密协议书》与《信息保密细则》等内容。

(二)奖励方式:一经查实,即时秘密颁发一定数额的举报奖金;同时视举报内容的重要性予以记功或记大功一次。

举报人及举报信息将会收到公司的严格保密。

(三)以举报之名行污蔑诬陷、打击报复、混肴视听之实,触犯了公司定义合格职员的道德底线,属于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将会被取消当年的绩效奖金、评优资格、通报批评、降职降薪,甚至违纪性辞退。

三、特别贡献奖(偏重于行为类、荣誉类、应急与危机事件类与重大安全事件类)

1.在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时积极行动、极力挽救的;

2.积极维护和保障本公司职员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的专项奖项,为公司赢得荣誉的;

4.对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5.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挽回公司声誉的;

6.及时发觉各类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具体如水浸、火险、意外伤

害/伤亡、被盗等事故事件隐患的提前消除。重大是指经评估后的经济价值超过5000元,含);

7.履行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的公民道义的社会行为;

8.其它有必要奖励的工作表现或社会贡献行为。

(二)奖励方式:颁发条件有关的证书,并予以500—5000元不等的奖励金。

四、其它奖励项目

有超出以上奖励项目的个人行为值得表扬和物质奖励,且符合即时奖励的范畴时,可即时申请激励。

奖励的额度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具体的关键事件拟定请示,并上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年度单项奖(非绩效奖,无须公开选拔或公开评选,每年集中奖励一次)

一、举荐奖

(一)奖励对象: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在人才举荐方面有过显著人才贡献的在职职员。【此举荐不同于公司招聘部门的职责,且在人力中心有举荐备案的】(二)奖励条件(同时具备)

①被举荐人属于中高级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或业务资源岗(含投资拓展、开发报建、综合体招商运营、产业园招商运营),或核心职能岗(含营销策划、总秘),且在公司服务满1年;

②被举荐人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得过重大奖励,或者或年度综合绩效评估结果达到“优秀”,或者季度综合绩效评估结果至少有两次达到“优秀”;

③被举荐人在公司服务期间无受罚经历,且月度/季度/年度的综合绩效评估结果中未曾出现过“待改进”。

④举荐人的入职日期早于被举荐人的入职日期。

⑤两者不可属于上下级关系,也无裙带关系。

(三)如同一推荐人在同一年度内同时有多个推荐人选达到上述条件,可分开评估、累计奖励推荐人。

(四)奖励方式:颁发“心系公司·举荐贤才”证书,并予以1500-4000元的奖励金。

(五)奖励时间:次年1月份。

(六)由人力中心负责统计数据与方案提报,经审计部核实后,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二、育才奖

(一)奖励对象:属于有直接下属的管理者,且在公司任职管理岗(有直接下属)的经历满2年。

(二)奖励条件(需要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①所培养的直接下属在该管理者的直接管理期间,因为综合工作绩效而获得过公司的重大奖励、或晋升、或在某工作领域内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

②所培养的直接下属所取得的上述奖励、晋升或职业成长与该管理者的长期培育教育培训密不可分;

③该管理者与该直接下属在公司的直接管理关系不少于12个月;

④同一管理者自在公司任职管理岗以来,至少培养过2名符合上述条件的直接下属;

⑤该管理者与该直接下属之间不属于彼此推荐入职的关系、也不属于裙带关系。

⑥双方均在职的。

(三)奖励方式:颁发“育才大师”证书,并予以2000-4000元的奖励金。

(四)奖励时间:次年的1月份。

(五)在公司任职期间,在任职同一职级期间只能受奖一次。

(六)由人力中心负责统计数据与方案提报,经审计部核实后,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三、学习进步奖

(一)奖励对象与条件:

①在职职员通过个人自修或学习后获得了国家统一认证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的专业职称;

②年度内在职职员自觉投资与本岗位工作紧密相关的学习或受训的累计总费用达到其本人年度基本总收入的3或5%,且同时具有相关收费收据或发票、学习或培训证书作为证明的。

具体比值为:经理级及以上的学习投资比值为5%,其余人员为3%。

(二)奖励方式:最低奖励金600元(即“学习奖励金”),最高不超过职员本人当年度投资学习或学费或培训费的40%,且1500元封顶/人·年。

年度内只能享有一次学习奖励金。

职员在收到上述学习奖励金到账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主动辞职(此约定期内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三)奖励时间:每年1月份。

(四)申请流程:由本人发起书面申请,分别经本部门负责人、人力中心负责人核实后,呈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四、公益爱心奖(此奖不同于公司针对员工职业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敬业度与忠诚度而设置的“年度职业模范奖”。)

(一)奖励对象与条件(同时具备)

①经常参加社会义务劳动与爱心奉献,如各类大型公益组织志愿者(持有志愿者证)、以个人名义长期进行社会爱心捐赠或社会扶危济困、志愿献血等发自内心的真善美行为,不贪图个人名利,其一言一行均为公司职员树立良好的优秀公民的道德模范,为我司树立起了良好的社区声誉。

②入职满1年,且自入职公司以来无业绩不达标、无违规违纪。

(二)奖励方式:颁发公司“公益大使”证书,并予以1000-2000元的奖励金。

(三)获奖者入职满1年,在职期间只能受奖一次。

(四)由各部门提名,人力中心核实,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伯乐奖(专属人力系统的“引贤纳才贡献奖”,有别于“举荐奖”,)

鉴于公司的快速发展对于各类外部优秀人才的渴求,特地设立本专属奖项,以便在招聘工作已经达标的基础上,再次激励招聘团队再接再厉,为人才输入不断地提高识才水准、提高人才质量,不断地增强新聘人员的适应性与稳定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不但沉淀出日益壮大的人才队伍。

(一)奖励对象:仅限于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系统的招聘岗/组(担任年度招聘工作主攻任务者);

(二)奖励条件(同时具备)

①当年度的招聘需求在30人次及以上,其中稀缺岗、专业技术岗与中高层管理岗的需求总数占比超过30%(含),且年度招聘计划完成率超过95%(含);

②当年度实际招聘的及时配置率(及时到岗率)达到80%,且稀缺岗、专业技术岗、中高层管理岗的综合及时配置率达到90%。

③当年度内新聘职员的一次性转正通过率达到98%;

④当年度内的新聘职员中,中高层管理者的一次性转正通过率100%,且此类职员的月度或季度绩效结果中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

⑤当年度的新聘职员中,至少有1/10的新职员获得当年度的如下奖励:

A公司年度评优奖项,如总经理特别奖、最佳创新奖、最佳新锐奖、理财能手奖、服务之星奖等;

B本暂行办法中的提案奖、举报奖、特别贡献奖。

⑥当年度新聘职员的主动离职率在3%及以内的,且无稀缺岗、专业技术岗与中高层管理岗的主动离职率和被动离职率均为0;

⑦该招聘组/岗职员仍在职的。

⑧当年度内被举荐来的新职员不属于上述数据的统计范围。

(三)奖励方式:颁发“人才贡献奖”证书,并予以20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金。

(四)奖励时间:次年1月份。

(五)同一招聘组或招聘岗在职期间只能享有一次本奖励。

(六)由人力中心申报,经审计部核实,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上述所有的奖励均以书面形式在全公司进行通报表扬,并在次月月刊、官网、公众号等进行宣扬。

第十条公司有关以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潜力等的综合评估,以月度/季度/半年度的绩效管理手册为准,不属于本暂行办法的奖励范畴。

第十一条公司有关年度综合评优的奖励政策以每年度的评优通知为准,不属于本暂行办法的奖励调整范畴。

第三章惩戒

第十二条惩戒是对职员工作表现因其主观(有意)、恶意等造成偏差、失误、错误及公司利益受损时的纠正、惩处与教育的综合管理手段。

依照本办法第二章“奖励”内容的参考对照,职员的言行举止、职业素养、工作表现等相反者,公司将对职员做出自我检讨、自愿无偿服务、通报批评、减扣绩效(分值或奖金)、纪律处分(含记过/记大过,含降薪降职降级)、经济赔偿、违纪性辞退、移交司法等管理手段。

自我检讨是指书面检讨、自我反省;

自愿无偿服务是指与公司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在触犯诸如非主观的开会迟到、搬弄是非、人为轻微浪费等情形时,自愿为公司大众免费提供早餐、公共区域清洁清扫、

对于违反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底线、弄虚作假、不当得利、拉帮结派、私设小金库等行为的,公司予以严厉惩戒。

对于犯错在先,但积极改正,或有有功抵过的,公司将予以从轻惩戒,帮助提升。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出勤情形的,按照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首次出现或首次发现以下轻微情形的,予以口头警告、自我检讨或自愿无偿服务。

一、参加各类公司会议、培训单次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以内的;

二、上班时间着装不整、精神不振,或者打扮不符合职业形象的;

三、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的(仍需自行清理);

四、上班时间首次打盹、干私事,串岗或者扎堆聊天的;

五、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的;

六、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的(一次性超过10分钟的);

七、上班时间存有频繁的无效行为(如看无关的杂志书刊/网站/视频/在线聊天、玩手机等);

八、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九、桌面文件堆放凌乱的;

十、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的;

十一、工作马虎粗心,造成轻微失误的;

十二、其它对工作产生轻微负面影响的行为。

第十五条通报批评

一、因过失或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产生不良影响或一定损失的;

二、同事之间相互谩骂指责、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三、做事拖拉、推诿责任,引起一定不良后果的;

四、工作态度散漫、纪律松懈,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

五、工作行为弄虚作假的;

六、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或指令,且态度恶劣的;

七、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的(如考勤制度有类似规定,以考勤制度为准,下同);

八、利用公司资源从事小额私人业务的(且对公司利益无明显、直接影响的);

九、发现严重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举止,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的;

十、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的;

十二、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的;

十三、因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不满较大投诉的;

十四、一个季度内,第十四条所列的违纪行为累计达到两次的;

十五、其他违反公司纪律制度,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受到通报批评的职员,必须书面检讨,提交人力中心或所在公司的人力行政部门(综合部)备案,并接受全公司的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记过

一、做事拖拉、推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工作流程、工作成果等受到2天及以上的迟滞,但未涉及到公司经济利益受损);

二、因过失或个人原因未按时间或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重或损失较重的;

三、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公司设备导致一定损坏的;

四、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意外事件而不及时上报,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可控制且得到了公司及时补救的情形);

五、上班时间,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恶劣的;

六、在公司场所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集体活动除外);

七、上班时间酗酒的(因工作关系应酬、且得到公司许可的除外);

八、工作态度恶劣(如不配合、侮辱他人、谩骂、欺诈、威胁等),经提醒后拒不改正的;

九、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可控制且极小范围的影响);

十、知情不举,隐瞒或包庇他人违纪行为的(此类违纪行为对员工或团队或公司的利益影响较小);

十一、一个季度内累计被记通报批评达两次的;

十二、其他违纪行为,应予以记过处分的。

本条所指条款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影响范围因为可控仅见于部门内、或可消除、或可补救来减轻本就不严重的经济损失等等。

第十七条记大过

一、有索贿、受贿、贪污行为,情节轻微的(3000元及以内,下同);

二、虚报业务经费以欺骗公司,情节轻微的;

三、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情节轻微的;

四、因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五、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公司设备,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一定程度受伤或经过治疗可以痊愈伤害事件;

七、工作中发生意外不及时通报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故意损毁公文或遗失重要公文或物品的;

九、一年内累计被记过达两次的;

十、其它违纪行为,应予以记大过处分的。

第十八条违纪性辞退

以下行为均属于重度违纪行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直接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公司场所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的,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应的医疗、住院等费用);

二、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天的(含);

三、弄虚作假情节严重,骗取差旅报销费用、招待经费、或者假期工资的;

四、擅自篡改、伪造、销毁各种记录、凭证、单据、报表及资料,且情节严重的;

五、有欺诈、谩骂、威胁的违纪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影响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公司财经等相关制度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达5000元及以上的;

七、恶意泄漏公司经营/技术/管理/财务等商业机密,致使公司既得利益与潜在利益受损严重(包括隐性损失在内)的;

八、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或重大负面影响的;

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挪用公款、伪造公章证照;

十、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十一、经查实有偷窃、暴力伤害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严重违反公司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给公司造成损害,或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情节恶劣的;

十三、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蒙受名誉损失的;

十四、严重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行为的;

十五、蓄意恶性破坏公司财物者的;

十六、本已遭受处罚,但仍不悔改,拒不认错,变本加厉的;

十七、一年内累计被记大过达两次的;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经济损失程度:

一、不严重(一般重大)的经济损失是指单次损失在3000元及以内的情形;

二、较严重(较重大)的经济损失是指5000元以下;

三、严重(非常重大)的经济损失指超过5000元及以上。

第二十条对于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关态度与主观行为改进的意愿程度与成效,可按此分别界定为一般严重、较严重和严重:

一、不严重:年度内受警告或通报批评累计在2次及以内的;

二、较严重:年度内受警告或通报批评累计在4次及以内的;

三、严重:年度内受警告或通报累计超过4次,或者2次记过,或者1次记大过的,均属于严重违纪的情形,可视同已达到“违纪性辞退”的受惩戒条件。

第二十一条对于经济损失不大或虽无经济损失,但态度恶劣、行为恶劣、主观意愿恶劣、或屡教不改等情形的,可予以记过、记大过甚至违纪性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于损害了公司财产或设备设施的,经过维修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的(维修费由损害者本人承担),且无主观恶意或及时改过行为的,可予以免除记过或记大过。

第二十三条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职务侵占等手段骗取了公司财物的,必须原数返还。

第二十四条对于应为职员个人主观因素造成的公司损失,应该按照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经济赔偿。具体比例由人力中心进行界定,但应在5—20%区间。

第二十五条对于受到上述记过、记大过和违纪性辞退的职员,公司将按照工资与福利管理手册、绩效管理手册进行相应的惩戒,惩戒包括:全勤奖、月度/季度/年度绩效奖、管理津贴及其它类型的奖金,降薪降职降级、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在内。

第二十六条惩戒程序

一、对于惩戒对象,由所在部门或下属公司及时填写《职员奖罚申报表》后交提报至公司人力中心统一核实。(下属公司的申报由所在人力行政部/综合部、公司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再上报至公司人力中心核实)

二、“警告、通报批评及记过”处分,统一由人力中心审核签署意见,报惩戒对象所在业务领域的最高分管领导终审后执行。

三、“记大过”和“违纪性辞退”统一由公司人力中心审核后,报惩戒对象所在业务领域的最高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上报董事总经理核准。

四、惩戒资料记入职员档案,作为职员调薪、降级、降职甚至辞退的主要参考条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为使受惩职员有改进机会,公司实行功过相抵原则。具体情形再依照当时

职员功过相抵均以发生于本年度为准。同年中“功过抵销”后,可享有相应的绩效奖金,但不可参与当年度的综合评优与晋升等,且只能享有年度薪酬普调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职员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惩戒。

一年之内,同一部门职员如出现同类过失两次,从第三次起,对其直接主管与过失职员同等惩戒。

第二十九条职员(包括受奖或手法的职员)对奖励或惩戒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情之日起7天内按奖惩申报程序提出书面意见进行申诉或事实反馈。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12个月;届时如无不妥,将正式列入《职员手册》。

附件:《职员奖惩申报表》,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13年2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重庆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第二条人事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十条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第二节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第十二条奖励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三条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四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员工考核奖惩细则

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基层员工的考核项目分工作能力、团队意识和职业能力三项,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5%、35%、10%,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工作能力 对普通员工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出勤情况、执行力,共5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工作质量:是指所承担的生产、工作、服务的完成过程情况。 评定标准:若超过,5分;完成指标,4分;尚可,3分;勉强,2分;太差,1分。 2、工作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速度。 评定标准:若很高,5分;较高,4分;尚可,3分;较低,2分;太差,1分。 3、工作方法:是指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按照规范。 评定标准: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出勤情况:即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公休、其它福利假期和旷工的统称。 评定标准:若正常公休,5分;有其他福利假期,4分;有迟到、早退,3分; 有病假、事假,2分;有旷工,0分。 5、执行力:是指服从能力和落实能力。 评定标准:若很高,5分;较高,4分;尚可,3分;较低,2分;太低,1分。 二、团队意识 对普通员工品德的考核包括学习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服务性、协作性、个人修养和集体荣誉感共7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学习精神:是指对培训学习技术、专业知识、规章制度的兴趣和自觉程度。 评定标准: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低,1分。 2、工作态度:是指对完成目标工作所持有的态度。 评定标准:若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责任感:是指对完成目标的责任程度。 评定标准:若很强:5分;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服务性:即是指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态度、语言、行为和意识的综合体现。 评定标准:若很强,1分;强,2分;尚可,3分;欠佳,4分;太差,5分。 5、协作性:即是指在工作中要经过相互帮助、协调才能够达到预定效果的配合行为。 评定标准:若很强,5分;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6、礼节礼貌 评定标准: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7、集体荣誉感 评定标准:相当具备,5分;具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三、职业能力 对员工学识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一般知识和学识应用本职工作程度共3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专业知识:是指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技能技巧,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 评定标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遍,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学识应用度:是指专业知识和一般知识在工作中应用的深度、广度。 评定标准:若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好,1分。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引用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引用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目的 员工奖惩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奖惩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求是,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奖惩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长:总经理 二、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三、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及其它部门 第六条工作职责 一、组长: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核定、审批; 2、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或涉及 晋/降级(薪、职)的决定的审批。 二、副组长: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督导及奖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 检查; 2、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三、成员单位: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进行检 查、督导; 3)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考核及对违纪员工惩处的执 行。

2、其它部门 1)负责本部门内部劳动纪律的检查,在每日进行现 场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奖惩制度检查,做检查记录,并出 具考核单; 2)负责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及总经办组织劳动纪律的 检查与联查工作。 第三章执行及管理 第七条审批流程 一、由成员单位提出奖惩申请; 二、由副组长负责奖惩申请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三、由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奖惩的通知与奖金的发放。 第八条制度实施 一、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每月不定期组织劳动纪律联合检查,要求各部门至少指派1人参加,检查结果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会议上通报。 二、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情况要进行自查,奖惩结果每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 三、各部门负责人是基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奖惩结果将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四、员工的违纪情况将记入本人月度、年度绩效考核,通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360docs.net/doc/1f13778294.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本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间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投诉。 ⑦带小孩上班。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模板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新华航空》《新世纪》编辑部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暂行) 一、奖励规定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是指对有功员工给予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嘉奖。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若干元、授予主编基金个人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给予奖励。同时, 可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 工作一贯表现突出,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改进经营管理方法, 使公司管理规范化且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3.提合理化建议, 被公司采纳, 且在工作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4.其它应予奖励的, 视情可奖励1000-50000元; 审批程序与权限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奖励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名, 填写《奖励呈报表》, 执行主编审核批准发文。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励, 由公司提名, 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本规定的奖励依据为公司纪律规定。 二、惩处规定 本规定适用全体员工。 惩处是指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失职行为而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惩罚。 惩处原则:

1.一事一罚的原则, 但能够多项处罚并举; 2.按章办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对涉及编辑流程或蓄意破坏的行为以及个人品质的问题, 应从重从严处理。 惩处的形式: 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 或工资) 、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开除。 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1. 违反公司组织纪律 2. 不听从指挥、工作推诿、不思进取; 3. 不服从组织分配 4.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5. 不遵守劳动时间; 6. 工作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7. 不遵守考勤制度。 8. 违反财务纪律 9. 违反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各种( 项) 财务开支标准; 10. 冒名多报、谎报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11. 违反公司安全、治安纪律; 12. 违反( 或触犯) 国家法律、法令; 13.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她人;

员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职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经营效益考核为主,人事考核为辅。实行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对象主要包括:总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职工和事业部总经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四、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挂钩,其绩效工资和奖金,以事业部发放数额为基数,按比例系数核算发放。 五、考核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翌年1月份组织实施。 六、对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七、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八、对各事业部及事业部总经理的考核,由各区域主管领导牵头,企业发展部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第二章事业部的考核 一、考核依据 对事业部的考核,以事业部为考核主体,事业部总经理为主要考核对象,并以总公司与各事业部签定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主要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发生变更的,以重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书面变更文件为准。 二、考核实施 (一)考核时先由事业部总经理述职,并汇报事业部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组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 (二)事业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一次性书面申请复议,逾期视

为认同考核结果。 (三)事业部提出复议的,由总公司企业发展部组织,会同其他部门于5日内提出复议意见,报经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结论。 三、考核内容 (一)强制目标:利润总额、回笼资金。 (二)经营目标:完成产值总额、拓展项目工程造价。 (三)工程管理指标:质量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指标;“零死亡”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当年已竣工的工程合同工期目标完成率;在建工程工期节点目标完成率。 (四)社会影响指标: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有无重大经济流失或损失;有无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 (五)其他管理指标:事业部自身引进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数量;事业部及所辖承包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人事管理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缴纳社保情况;印章使用管理情况以及《保利建设通讯》投稿等11项指标。 (六)单独考核指标: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为准。 四、奖惩 (一)事业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强制目标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可以普调一级工资,并按以下公式核发奖金: 事业部奖金= 奖励基数 X 得分% + 超额利润部分 X 30% (奖励基数为事业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利润总额的5%) (二)事业部未同时完成强制指标的,不能普调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核发。 (三)事业部完成单独考核指标的奖励,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励为准并另行核发。 (四)事业部总经理的奖惩 1、事业部总经理的薪酬包括: (1)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70%),每月全额发放; (2)绩效工资(工资总额的30%),于年底考核后核发; (3)奖金,于年底考核后在事业部奖金总额内核发。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44843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 为对员工的优秀业绩、先进行为给予表彰,指正员工工作中出现的违制行为,同时规范员工奖惩流程,加强对员工奖励和考核的监管职能,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及实施日期: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奖励及考核的申请、执行及监督,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一、员工奖励 各部门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先进事迹、提出改进措施等,使公司经营、管理、声誉等各方面提高、完善和其他积极影响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一)奖励提报方式 1、由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发起的奖励性、鼓励性工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标准的,责任部门上报奖励方案,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由发起部门负责奖金或奖励的申请工作,奖金或奖励下拨后,由责任部门经理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奖金或奖励的发放。 2、员工自发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奖励标准应给予奖励的,行政事业部负责奖金或奖励的申请工作,奖金或奖励下拨后,由行政事业部经理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奖金或奖励的发放。 3、人力事业部每年、每季度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优秀个人及优秀集体的评选活动。公司各部门需积极推荐、客观评选,按照人力事业部的具体评选要求认真完成各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项目、标准及提报方式参照人力事业部下发的评选通知执行。 4、行政事业部每年1月10日前组织绩效评比,对超额完成个人当年各项绩效指标的员工进行评比。评比以财务部提供的个人期权完成数据为依据,对入职满一年、超额完成当年绩效指标的比例最高的前10名员工提报奖励申请。由行政事业部组织财务部、人力事业部结合受奖励员工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和具体金额,确定奖励人员、奖励标准上报公司批准后由行政事业部负责申请奖金,并在年终表彰大会上通报表扬。 5、公司对快速完成工作和快速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员工予以奖励,并树立为典型和榜样。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各部门经理需将员工的具体行为进行简要描述,单独上报奖励申请,经分管副总批转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适合树立为公司典型的,签署奖励意见后上报公司: (1)改进工作方法,简便、快捷的完成岗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提出灵活的处理方式,快速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者节省了公司人力、物力成本; (3)能够对现场问题迅速处理,使问题当场得到快速、妥善的解决,避免了损失或者维护了公司声誉; (4)提出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公司快速、顺利完成绩效和工作发挥较大作用; (5)对政策、市场行情作出敏锐分析和判断,迅速作出应对措施,为公司争取了利益; (6)其他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认为应该树立榜样、广泛学习的行为。 6、全员建制奖励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执行现有制度与流程时发现与实际工作脱节,积极主动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避免因制度和流程的不完善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工作效率降低,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直属上级起草奖励意见报部门总监,经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批准后转行政事业部进行汇总和存档。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修订新版)

职员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贯彻我司现阶段“依靠人才、积极进取、资源高效”的经营理念,继续保持职职员作积极性和职业自律性,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有功必赏、有利必返、奖励从快; 惩戒原则:底线为界、逾越必罚、以功补过。 第三条奖励方式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力争通过“鼓励先进、奖罚分明、鞭策落后”的机制来促成职员忠于职守、追求效率、工作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员。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是公司对职员高度认同企业价值观,并在工作行为与态度、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社会公德、应急救援、参与管理、学习进步、人才举荐等诸多方面有良好且突出的表现时给予及时、有力的肯定与表扬,鼓励继续保持先进的有效机制。 第六条即时奖励类(适合于无须绩效考核或公开评估选拔的情形,即发生即奖励) 一、提案奖 鼓励职员在公司多方面、多渠道的提供个人价值。这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提案制度正是公司激发人力资源个体的参与活性和思维活性、不断提升职业参与感和成就感、助力公司走向成功的重要动力机制之一。 本奖项偏重于奖励基层员工、工程师与非管理者。 (一)奖励条件:本奖适合于全司在职职员,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即时奖励。 1.管理提案经采纳后,使得公司从成本节省(含营销费用、采购费用、管理费用、建安费用、财务税费等)、综合效率提升、管理流程优化等其中某个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2.提案经采纳后使得本部门内的工作成效获得明显提升,或部门内人力成本得到明显节省; 3.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提案经采纳后收益明显; 4.有关较大程度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的提案; 5.工作中善于思维或方法创新,有效突破原有模式,获得明显工作收效的;

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全

第三节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制度。 2. 考核原则 (1)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2 )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3 )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向匹配。 (4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 考核目的 (1 )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自爱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考核。 (2 )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 )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4. 考核时间 (1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考、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2 )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5. 考核内容 (1 )部门经理: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 (2)非部门经理: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上述各项除奖惩之外,其余各项均分为五个标准,每个标准是一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一个最高分。 6. 考核程序 (1 )《职员考核调查表》,由员工自行填写,该表作为部门考核的依据。 (2 )《职员考核表》分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三栏。 ①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 ②初核评分:分部门经理和非部门经理。 A. 部门经理初核由各部门主管根据《职员考核调查表》、《职员考核表》自行评分以及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 客观公正的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B. 非部门经理初核由各部门经理根据《职员考核调查表》、《职员考核表》自行评分以及平时考核记录和印 象,客观公正的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③复核评分:分部门经理和非部门经理 A. 部门经理复核由总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 B. 非部门经理复核由各部门主管根据上述结果,客观公正的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 C. 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7. 考核形式和办法 (1 )各类考核形式有: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奖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拟奖惩员工的事迹或事实组织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员工奖惩方案的审议。 第八条总经理负责员工奖惩方案的最后审批。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

献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一)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优秀工作者、技术能手、岗位标兵等。 (三)受到表彰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对应的物质奖励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按照“谁授予、谁奖励”的原则,公司一般不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进行奖励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参照公司同类别表彰奖励标准执行。员工在一年内获得两次及以上相同类别表彰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物质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公布表彰评选的范围、数量、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员工所在部门推荐或推选。 (三)奖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审核表彰建议名单。 (五)总经理审议批准。 (六)印发表彰文件,并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四章惩处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滥用职权,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过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它从业人员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

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 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 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 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 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 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 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 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 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 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

技术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有限公司 技术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18年3月27日

目录 一、总则 (1) 二、考核的分类与内容 (1) 三、考核组成员 (2) 四、项目考核 (2) 五、季度考核 (4) 六、年度考核 (4) 七、考核结果的处理 (6) 八、考核结果的申诉 (7) 九、附则 (8) 附件: (9) 附1、项目考核标准 (9) 附2、季度考核评分表 (13) 附3、安全咨询部项目提成奖励细则 (14) 附4、2018年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19)

一、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调动安全技术部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报告编制水平和质量,形成激励机制,规范考核标准,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结合、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相结合、兼顾结果与过程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运用 本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作为安全技术人员的项目奖励、惩罚、先进评定的参考。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全技术部全体员工。 二、考核的分类与内容 第五条按考核的对象分为: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长考核、项目负责人、内审人员考核、评价人员考核;按考核频次分为:项目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项目考核:主要针对项目质量、进度及过程控制文件进行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针对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能力而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是个人全年考核的综合成绩,由个人季度考核平均计

算而成。 三、考核组成员 第七条考核组成员分类 被考核对象为评价人员,其考核组成员主要由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人、部长组成。 若考核对象为项目负责人,考核组成员由部长、报告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组成。 若考核对象为报告审核人,考核组成员由部长、过程控制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组成。 若考核对象为部长同时为项目负责人,考核组成员由报告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组成。 若考核对象为部门负责人同时为项目负责人,考核组成员由报告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组成。 第八条考核组成员的责任 (一)按要求填写,按时交表; (二)在整个考核期间,必须根据日常观察所得到的资料和自己确认的事实进行考核; (三)不被个人情感所左右,同时须排斥对上妥协、对下强硬的倾向,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四)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四、项目考核 第九条报告质量达标目标

最新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资料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 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 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 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 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 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 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 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 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 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所需资金在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中预留,原则上所有奖励总额不超过下拨工资总额的10%,奖励办法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处罚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 -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 10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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