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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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常见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培训稿

公司职工常见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培训稿

公司职工常见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培训稿今天我培训的主题是一一谈谈公司、企业职员常见的职务犯罪形式、特点及其预防措施职务犯罪概述:公司、企业职员的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如果职务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如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企业资产,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职务犯罪,就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仅给公司、企业造成集体财产的大量流失,更因触犯刑法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后悔终生。

因此,多方了解和熟悉与公司、企业职员有关的一些法律常识,对身为公司、企业员工的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用而且必要的,所以我希望今天的这个讲座能够使大家有所受益,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这既是对我们所在的公司、企业负责,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人生负责。

一、公司、企业职员常见的几种职务犯罪形式:(一)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首先,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单位财物”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

包括:(1)、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2)、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从物的性质上看,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

其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

“主管权”,是指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性的支配权,一般都是在单位中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如部门经理、科室主任等。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戒色

“祸生于淫逸,患始于 声色”。有些人,不曾 被困难所压倒,不曾被 曲折所征服,但却败倒 在石榴裙下。贪财与 好色往往是一对孪生 兄弟。只要走上好色 的邪路,不可避免地要 进行权色交易,千方百 计地捞钱,以权诱色, 以钱买色。
戒奢


有句话说“历览前贤国 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有些人却忘记了这一古 训,追求腐化享乐,经常 出入豪华宾馆酒店和高 档娱乐场所,灯红酒绿, 花天酒地;对衣食住行讲 求高档次,抽烟喝酒非名 牌不用等等, 这些腐化 奢侈的不良作风诱导着 他们走向人生不归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数额在 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5、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 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 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 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 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立案标准:各九种情形。
上海苏州河上垃圾桥
河南滦川伊河大桥
4、工程物资采购中存在的回扣现象。
六、工程建设中职务犯德宏州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局长、 党组书记。德宏州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判决被告人杨晓平 犯受贿罪,判处有 期徒刑十一年。

经查明,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杨晓 平在担任梁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代理县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和德 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多次收受瑞丽市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和、德宏州 嘉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段明 辉等二十五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贿赂 款91笔,共计人民币1043800元。

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讲座稿

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讲座稿

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讲座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今天为各位带来的主题是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讲座。

职务犯罪是指以职务便利为犯罪手段,侵吞国有财产、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行为。

职务犯罪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各领域保持良好运作的关键,但现实中仍然存在许多职务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规范管理。

领导者具有权力,应当规范其权力运行,不允许将职务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

加强单位的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明确、制度完善、官员廉洁、依法行政、重点整治等方面的措施,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恪守法纪,廉洁从政。

二、加强法律宣传。

在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向全体员工普及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告诉大家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其对组织、家庭以及个人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方面的内容。

借助媒体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形成舆论监督,增加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

三、严格从严执法。

对于职务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惩治。

在司法实践中,要切实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防止证据的变动或失去。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严格执行判决。

四、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诚信约束、奖惩制度等方面的机制,对所有职工实行监督和控制。

对于可能存在职务犯罪倾向的部门、岗位、人员等,要加强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在职务犯罪集中发生的地方,加强治理,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上述措施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每一个人都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最后,我希望我们所有的员工都能够深刻认识职务犯罪对于国家、单位、社会、家庭的危害性,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落实各项措施,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共同为预防职务犯罪作出贡献。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和贡献。

然而,与此同时,职务犯罪的风险也如影随形,给企业和员工自身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今天我们举办了这场讲座。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类型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破坏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同时,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一旦触犯法律,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和工作,甚至家庭破裂,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1、对企业的危害职务犯罪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例如,员工通过贪污、挪用公款等手段窃取企业资金,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项目投资,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力。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一)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二)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及涉及罪名1、利用税收执法权进行职务犯罪犯罪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环节,在转引买卖税款中贪污受贿;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数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收保金和强制措施的执行时贪污受贿;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纳税人。

(1).征收入库环节。

容易发生应征不征,或人情税、关系税、过头税;混淆入库等次,截留、转引税款;违规开设税款过渡帐户,贪污挪用税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提取待征手续,巧立名目提退税款等问题。

(2).管理环节。

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个体户纳税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的执行方面,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税务稽查环节。

主要是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项工作程序上,特别是在检查环节上,容易出现人情选案、查而不报、查多报少等违法违纪行为。

(4).税务处罚环节。

容易出现应罚不罚、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等问题。

2、利用行政管理权进行职务犯罪以行政管理权违法的主要是在建筑工程发包时贪污受贿;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贪污受贿;在管理经费时贪污、挪用;在人员调动、干部任用时受贿;利用财务管理混乱私分公款。

(1).人事管理。

在人员录用、干部任免、职务晋升、编制审批、人员调配、职称评定等方面,容易发生不坚持用人标准,任人唯亲、搞小圈子,买官卖官等违法违纪行为。

(2).财、物管理。

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建设,服装制作,票据印刷,税控设备的配置,交通通讯工具的购置,大宗货物采购等方面,容易出现资金失控、乱批乱支、挥霍流费,乱拉资金、物资搞基建和福利,收受回扣、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康、规范的运营环境。

然而,职务犯罪却像一颗隐藏在企业内部的“毒瘤”,不仅损害企业的利益,破坏企业的形象,还可能给员工个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重要的话题。

一、什么是企业职务犯罪企业职务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员工利用其在公司内的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这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泄露商业机密等。

例如,某公司的采购经理在采购原材料时,收受供应商的巨额贿赂,从而选择了质量低劣但价格高昂的原材料,这不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产品质量和公司声誉。

再比如,某公司的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而且往往是极其严重的。

首先,它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无论是贪污公款、挪用资金还是职务侵占,都会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失,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其次,破坏了企业的内部管理秩序。

职务犯罪会引发员工之间的信任危机,破坏团队合作氛围,降低工作效率,使得企业的管理成本大幅增加。

再者,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一旦企业内部发生职务犯罪的丑闻,不仅会在行业内造成不良影响,还可能失去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造成致命打击。

最后,对于涉事员工个人来说,一旦被追究法律责任,将面临刑事处罚,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前途。

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要有效地预防企业职务犯罪,就必须深入了解其产生的原因。

1、个人贪欲和道德缺失一些员工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过于强烈,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惜违法犯罪。

2、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如果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机制缺失、财务审计不严格等问题,就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今天的讲话的主题是“预防职务犯罪”。

作为一名公司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遵守公司规定,还要注重职务犯罪的预防。

职务犯罪并不仅仅是对公司造成损失,也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员工的利益,是一个企业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我们明确什么是职务犯罪。

简单地说,职务犯罪是指行使公共或者其他特定职务的人员,在职务行使过程中,以危害公共利益或者组织利益的方式,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然后,我们来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方面,职务犯罪是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合理、缺乏有效监管的结果;另一方面,职务犯罪是个人利益观念不健全、道德观念淡薄的结果。

那么,怎样预防职务犯罪呢?首先,企业要健全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管理的监管和控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划分职责,确保审批、报销、采购等环节的公开、透明,防止管理漏洞和利益输送。

同时,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及时发现、纠正和惩罚职务犯罪行为。

其次,企业要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法制意识。

企业应该制定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员工职责和奖惩制度,强化员工职业道德,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警惕性。

企业应该加强员工法制培训,普及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企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向公司举报职务犯罪行为。

企业要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能够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的举报人,给予合理的奖励和保护。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职务犯罪是企业不容忽视的问题,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作为企业员工,我们要时刻警惕职务犯罪,坚持依法经营,注重道德修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卓越的贡献。

谢谢!。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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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4
职务侵占罪

案例1:在深圳的一家生产电子元器件的公司,几个 女孩子(年龄都不大)每天下班时偷一些元件,然 后过一段时间后悄悄带出公司进行销赃,给公司造 成了70多万元的损失。后公司发现后报案,这几个 女孩子最重的被判了七年,另一名也被判了三年。 案例2:深圳某厂长王某打白条借据、领转账支票等 方式从单位“借”走1600余万元,用于偿还巨额赌 债。最后,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 年,且该厂会计、出纳也因相同罪名被判刑。
2019 23
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例:某制衣厂生产工人田某 因为劳资纠纷,田某一时气不 过,便在该公司的二楼后,故 意将296件衣服毁坏致不可修 复,据统计这些衣服一共价值 4.47万元。事后,田某付逃离 了现场,无奈仍难逃法网,被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9
-
24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 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2019 -
17
职务侵占罪: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 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 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 一类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 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 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 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 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1、职务侵 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是以2 万起,数额在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 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 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职务侵占罪XXXXppt

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职务侵占罪XXXXppt

2、利用操作系统漏洞,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员工偶然发现公司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便利用该漏洞非法占有公司的财产。 赵某在某通讯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的电脑业务系统存在漏洞,可以利用该漏洞免费充值话费,于是便利用该漏洞给自己和亲属、朋友等免费充值话费。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犯罪行为人往往是利用其在业务上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对自己所管理的环节比较熟悉,掌握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缺陷的便利,或隐匿财物、变卖私吞、自批自用,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以报换报废为由转手倒卖或内外勾结盗窃,侵吞本单位财物,或利用手中权力行贿受贿,串货、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等等。
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形式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该类情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企业财物直接据为已有。这种方式行为人一般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主要发生在业务主管、经理。 刘某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3月26日期间,利用其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担任营业员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营业款1580元,9部酷派8122型手机的销售款3591元,3张话费充值卡300元,81名机主交付给该营业厅的4050元现金据为己有。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预防职务犯罪讲稿今天有幸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探讨预防职务犯罪。

我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了解什么是职务犯罪,二是几种职务犯罪介绍,三是我国目前的反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一、了解什么是职务犯罪1、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

职务犯罪行为古已有之,在中国古代,职务犯罪行为表现为官吏犯罪,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历来有“治吏甚于治民”的刑事司法指导思想,其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官吏的职务犯罪仍然是愈演愈烈,不绝于史。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使国家工作人员在生存方式、个体观念的演变等方面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心理与心灵考验,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以手中的权力作为筹码,大搞权钱交易而腐化堕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屡禁不止,且有蔓延趋势,依靠打击职务犯罪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腐败蔓延的趋势,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必须加大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实践证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

2、职务犯罪的种类和管辖职务犯罪主要有三类案件,第一类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第二类是渎职犯罪案件,第三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

我国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行使侦查权。

检察机关根据查办职务犯罪的需要,分设两个部门承担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一个是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这十二个罪名。

另外一个是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报复陷害罪等40个罪名。

预防企业员工职务犯罪专题讲座.doc

预防企业员工职务犯罪专题讲座.doc

预防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企业员工职务类犯罪案件明显上升,笔者就预防企业职工职务犯罪谈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是公司、企业中所涉及的职务犯罪;第二是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第三是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

第一方面:公司、企业中所涉及的职务犯罪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也属于一类特殊主体,即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上述单位中的领导人员、职员和工人。

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侵占本单位财物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中有以下几类:第一类职务侵占罪一、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及犯罪构成1.定义: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 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

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 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

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以“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风险防范”为主题的讲座。

本次讲座旨在提高企业员工对常见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必须正视职务犯罪给企业带来的巨大损失和风险。

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员工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私利或给企业带来损害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侵占、挪用资金等,严重时甚至涉及重大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的风险不容忽视。

首先,企业员工对企业的了解程度较高,掌握着重要的经济信息和资源,容易滋生内部勾结和利益输送。

其次,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可能存在漏洞,监管机制不完善,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再次,一些员工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外部压力,被迫或诱惑参与到职务犯罪中。

为了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风险,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增强对职务犯罪的敏感性和警惕性。

同时,要加强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背景调查和信任度评估,确保关键岗位的职责人员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责任心。

此外,建立举报制度和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中。

在本次讲座中,我们邀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和企业管理专家,将就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风险防范的方法和策略进行深入解读和讲解。

同时,我们还将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企业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增加大家对职务犯罪风险的认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共同打造一个廉洁、公正的企业环境。

感谢各位嘉宾的到来和支持。

希望本次讲座能够为大家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共同努力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课件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课件

今天我想就预防职务犯罪的话题和大家谈点体会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在内心深处进一步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近年来供应处党委非常重视职务预防犯罪工作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明显效果。

今天又举办这次活动充分说明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更体现了对在座的每位同志的关心和厚爱。

冀东油田在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南堡大油田的发现和开发举世瞩目给公司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

经济在发展事业在进步这是一件好事尤其我们油田干部职工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但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经验提醒我们:越是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职务犯罪现象越突出越应该加大打击和防范力度。

最近几年唐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冀东油田查处了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5月份我院和路北院又分别在华北油田、冀东油田查处了两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对职务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是应该的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防范提前预防。

从某种程度上讲包括供应处在内的油田所有干部职工当前正面临着严峻考验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很有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人在金钱和其他利益诱惑面前出现问题。

供应处作为油田物资采购供应的重要部门可以说每个人手中都有大大小小的权力毫不夸张地说时刻都有人想去拉拢你、腐蚀你稍有不慎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从这点上看大家都是高危职业者都是重点预防对象。

所以我认为举办这次活动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也应该借此机会给大家提个醒、敲一下警钟。

今天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二是当前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危害三是如何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腐败的最高表现形式也是最严重的腐败。

现在说到腐败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二者有时是通用的所以咱们有必要对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有一个总体了解。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世界通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有。

世界各国政府无不为之伤透脑筋。

国际上有一个非政府民间组织叫透明国际每年对世界各国的清廉指数公布一次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中纪委领导也常引用它的数字可以说是最权威、最科学、最公正的信息。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ppt课件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ppt课件

一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是严重践踏社会主义法制。
经济 根源
政治 根源
思想 根源
文化 根源
三是严重破坏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四是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和流失,破坏竞争的经济秩序,造成市场的失控和混乱,危害改革开放,破坏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五是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01
预防职务犯罪
02
预防职务犯罪
正确理解打击和预防的关系
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是教育、 制度和监督并重
03
预防职务犯罪
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PART THREE
预防职务 犯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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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了解什么是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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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 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PART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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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防职务犯罪教导讲座上的主持稿

在预防职务犯罪教导讲座上的主持稿

在预防职务犯罪教导讲座上的主持稿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来参加今天的预防职务犯罪教导讲座。

我是今天的主持人,非常荣幸能够担任这个重要的角色。

身处一个高度发展的社会里,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职务犯罪不仅给企业和组织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影响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于职务犯罪进行深入的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预防职务犯罪是每个人的责任。

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都应该有正确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全员参与,形成一个共同防范的合力。

同时,也需要我们加强对职务犯罪的了解和认识,增强自身的预防能力。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我们将邀请到多位专家学者为我们分享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们的第一位专家——XX教授。

XX教授是我们国内知名的法律专家,长期从事职务犯罪研究工作,是该领域的权威人士。

他将为我们讲解职务犯罪的定义、类型以及成因,以及职务犯罪预防的方法和策略。

让我们一起以热烈的掌声欢迎XX教授上台。

(掌声)非常感谢XX教授的精彩演讲。

我们从中了解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以及预防的重要性。

接下来,我将有幸邀请到我们的第二位专家——XX律师为我们分享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以及法律援助方面的经验。

XX律师是一位资深的刑事律师,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

他将为我们深入剖析一些实际案例,并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

让我们热烈欢迎XX律师的到来。

(掌声)非常感谢XX律师的演讲。

通过他的分享,我们对职务犯罪案件了解更加深入,对预防职务犯罪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接下来,为了更加直观地了解职务犯罪以及预防的重要性,我们将邀请到一位企业负责人——XX先生,为我们分享他在企业管理中的经验和感悟。

XX先生是一家有着二十年历史的大型企业的总经理,他对于企业管理和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他将从实际案例出发,为我们讲解企业中职务犯罪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职务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它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今天我们举办了这场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一、企业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类型企业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常见的企业职务犯罪类型包括: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例如,企业财务人员虚报账目、挪用公款等。

2、受贿罪受贿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比如,采购人员收受供应商的贿赂,在采购过程中给予不正当的优惠。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比如,销售人员私自截留货款,仓库管理人员盗窃库存商品等。

5、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企业管理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损失职务犯罪会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失,包括资金、物资、设备等。

例如,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会直接减少企业的可用资金,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2、声誉损害一旦企业发生职务犯罪事件,其声誉将受到严重损害。

消费者、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可能会对企业失去信任,从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合作关系破裂和融资困难等问题。

3、内部管理混乱职务犯罪会破坏企业内部的管理秩序和规章制度,导致员工之间的信任度降低,工作效率下降。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一、金融系统常见的职务犯罪(一) 贪污罪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 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 伙同贪污的, 以共犯论处。

客观表现: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侵吞”是指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窃取”是指用自以为不为她人所知的秘密获取的方法, 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骗取”是指使用欺骗的方法,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其它手段”是指侵吞、窃取、骗取以外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在五千元, 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 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讲到这里有人会想, 立案标准是5000 元, 那我只贪污4900 元, 而且不是以上所列的几种款物。

这里, 我告诉大家, 法律规定的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数额应累计计算, 一次不够5000, 两次不够, 三次总够了吧。

有句话讲”人心不足蛇吞象” , 钱的诱惑力是特别大的, 几乎任何人都难以抵抗。

只要有了第一次, 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 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甚至越陷越深, 不能自拔。

因此, 有句话说: ”莫伸手, 申手必被捉! ” 。

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 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10 万元以上的, 处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能够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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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 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 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 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广义上的职务 犯罪也包括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 务实施的犯罪。
•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查办和预防国家工 作人员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般 是公安机关管辖。看一组数据:
•2015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 案 件 1139 件 1628 人 , 渎职 侵 权犯 罪 案件 438 件 705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是1155件。我市2015 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9件120人,其中,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9件84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20件36人,重特大案件14件27人,要案7人。
案例2 2002年底,刘某被任命为某国有企业经理。当
年底,刘某选择了每套价值近300元的丝被,用 于为单位职工发放福利。但在开具发票的时候, 他让采购点的老板多开了近1倍的价格,从中获 取差价11万余元。 随后,刘某用这些钱为其 所在部门添置了一部相机。过节期间,刘某所 在处室员工均拿到了最低1000元的奖金,一些 公务招待也从中支了钱。最后,刘某把剩余的 5.9万余元存到了自己名下。
珍爱自我,远离犯罪
所以说,有小的 问题与错误不要紧, 要紧的是能正确认 识,及时改正 与其 “亡羊补牢”,不
如“未雨绸缪”!
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二、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形 三、职务犯罪常见类型 四、公司、企业人员犯罪常见类型 五、诱发公司、企业人员犯罪的原因 六、珍爱自我 远离犯罪
•(1)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有以下 几类:
•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 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 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 务的人员,
•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的特 征是,在一定条件下代居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等,这些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也是贪污罪的主体, 也可以构成贪污罪。
(2)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案例1
我市某事业单位办事员杨某,负责采购工作,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采取虚报支出、伪造审批领导签字等方式, 骗取、侵吞国家财产近千万元。最终等待他的就是长期 牢狱生活。
•(2)内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 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
•例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持 有的股份变更为自己持有的股份
•(3)误区:在共同犯罪中,只对自己分的份 额负责,对自己未分或少分的份额不负责?
案例(1)
甲公司职员张某在工作中负责保管公章,并有权使用公 章与他人签订合同。2003年1月,张某私自以公司名义, 使用公章向乙公司借款二十万元后,携款逃走。
第 382 条 ) 国 家 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 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是贪 污罪。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 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 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 的,以共犯论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利用职务的便利,以甲公司的名 义向乙公司借款,而后携款潜逃,乙公司在签订借款合 同中没有过错,其认为张某是在履行职务,自己是借款 给甲公司,而非借款给张某个人,其合同安全应得到法 律的保护,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此,张某的行 为侵占的客体是甲公司的财物所有权,客观上利用了其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甲 公司由于对其职员管理的疏忽,应承担向乙公司还款的 法律后果,而甲公司则只能事后再向张某索赔。
二、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形
•股东在操作公司运作资金时会不会被认定 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业务人挪用、侵占货款多少数额会被认定 为犯罪?
•公司是不是存在被侵犯专利、侵犯商业秘 密犯罪的隐藏风险?
•公司开展业务时会不会触犯商业贿赂犯罪 风险?
三、职务犯罪常见类型
LOREM IPSUM DOLOR
案例3
深圳市某电讯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南山区曙光大厦, 主要从事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004年8月30日, 嫌疑人郑建忠到该公司任业务员,主要负责向公司客户 送货及收取货款。2005年7月份至2005年10月份期间, 郑建忠利用自己从公司客户手中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 分别从多家公司客户手中收取公司货款共计24630元人 民币后未上交公司,非法占为己有。郑建忠离开公司时, 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的一部手机(价值1600元)带走, 非法占为己有。
案例2
马某为佛山某鞋业公司司机,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 他多次向他人购买假路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不到两 年时间,马某就骗取公司差旅费共95125元。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身 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 法,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 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2年6 个月。
2、职务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 主体认定以实际从事事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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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M IPSUM DOLOR LOREM
1、贪污罪 2、职务侵占罪 3、受贿罪 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6、挪用公款 7、挪用资金罪
•1 、 贪 污 罪 ( 刑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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