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梅山小学2018年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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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梅山小学2018年校园文化建设提升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浙中施招【2018】029号

招标单位(盖章):莲都区梅山小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二〇一八年九月

备案单位(盖章):

2018年 9 月 25 日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三、总则

四、投标人资格

五、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价

七、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九、开标

十、评标

十一、其他

十二、授予合同

十三、工程结算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附件

莲都区梅山小学2018年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中施招【2018】029号

一、莲都区梅山小学的建设项目莲都区梅山小学2018年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莲都区梅山小学内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387665元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 通过征集的注册地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类施工企业;

4.其他: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8年9 月25日起,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施女士,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 9 月25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

3、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 施女士,联系电话:。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具体按照莲招管办[2016]3号文件执行。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莲都区梅山小学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梅山小学地址:丽水市茗人居3幢1001室

电话:电话/传真: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人:潘女士、施女士

本公告发出时间:2018年 9 月 25 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重要事项表

前附表三

三、总则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工程名称:莲都区梅山小学2018年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2、招标人(建设单位):莲都区梅山小学。

3、工程地点:莲都区梅山小学内。

4、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投资,已落实。

5、工程内容:教学楼原室外混凝土地面改为花岗岩地面,荣誉墙修缮改造,校门口改造,原停车棚拆除新建梅轩,走廊、台阶及楼梯地面改造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

6、现场条件:

(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2)三通一平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交通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8、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J375-2013)。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三)本工程招标□允许□

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

(四)工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总承包发包)

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 通过征集的注册地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类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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