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重点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15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五新”战略任务,以促进新消费、培育新供给、形成新动力为主旨,以消费引领、创新驱动、市场主导、制度保障为原则,紧贴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增效补能,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实现追赶超越培植持久动力。
二、主要任务(一)把握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1.加快发展服务消费。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消费,扩容健康管理、生物医药、体育健身等健康消费和家政服务、老年用品、照料护理、临终关怀等养老消费,升级创意设计、演艺综艺、动漫游戏、电子竞技、乡镇院线等文化消费,壮大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中医药康养旅游等旅游消费。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等负责)2.积极拓展信息消费。
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强互联网与制造、民生、交通、旅游等跨界融合,培育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
实施信息化助推计划,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发展,壮大互联网内容产业,完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培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消费。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3.大力倡导绿色消费。
积极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消费,加快推动全民衣、食、住、行、游向绿色消费转型,鼓励选择生态有机食品、新能源汽车、节能节水器具、绿色建材和绿色家电,推进居民生活用能清洁改造。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5.10.17•【文号】商改字[2005]55号•【施行日期】2005.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5]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2005年4月,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根据文件要求,商务部将于年内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评审工作。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一)“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仅限于已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称号的社区,由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组织推荐,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商务部,每省限推荐2个社区,含计划单列市的省限推荐3个社区,计划单列市不再单独报送。
(二)申报材料包括:1、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2、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材料介绍(可附取得成效的图片、表格等)。
3、“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4、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5、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3)。
6、推荐单位的评价材料。
7、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三)申报材料请于2005年11月10日前报送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二、评审(一)初审初审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负责,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未按要求报送的,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补报的,作不合格处理。
(二)评审评审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社区进行。
评审原则上针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采用现场及时评分的方式。
专家组按照“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附件4)逐一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评选出50个全国示范社区。
商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对策1
商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对策2012年元至五月份,商务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重点抓好了豫鲁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谋划建设、“中华美食名城”挂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创建、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名吃城”的筹建、餐饮业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保持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谋划,推进豫鲁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工建设进入2012年,商务局在去年充分调研,认真谋划的基础上,配合县政府积极寻找、确定建设“豫鲁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投资主体,并对选定的投资主体实行跟踪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批办相关手续,推进了该项目顺利实施。
目前,规划面积2230.41亩,总投资11.9亿元的“豫鲁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被确定为省重点项目。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初稿已基本完成;项目一期用地578亩,征地预审提资报件、一期用地预付款预计6月10日到账。
有望今年9月份进行一期工程围墙施工,11月份力争正式开工建设。
(二)成功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490号)、《商务部关于2012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商务厅有关精神,商务局指定专人负责,对我县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调研,研究起草了《**县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县电子商务发展思路和目标,提出了支持政策。
同时抓好了“地方商务之窗”、“新农村商网”两个网站的运用,筹划建设了“**商务网”,有效推进和提升了我县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水平。
5月12日,**县被商务厅授予“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成为了河南省首批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之一,也是新乡市唯一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三)“中华美食名城”顺利挂牌2011年12月,中国烹饪协会正式授予我县“中华美食名城”称号。
2018年陕西公务员省考申论真题及答案解析【中公版】
【导语】2018年陕西公务员笔试已于4⽉21⽇举⾏,⽆忧考在考后从络整理了2018年陕西公务员省考申论真题及答案解析,供考⽣们参考学习!想要第⼀时间了解陕西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等最新资讯,敬请关注!相关推荐:1.厕所是⼈类⽣活的必需空间,也是社会⽂明程度的⼀⾯镜⼦,长此以来,我国厕所存在供给不⾜……它既是设施⾰命,更是观念⾰命。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但⾄今还需解决的难题。
有的⼩镇推⾏以商养厕模式,厕所与相对应商业门⾯“*”起来……培育厕所产业链,许多⼩镇新建和改建厕所严格落实……基本实现……的⽬标。
2.通常⽽⾔,概念都是美好的,但现实总是差那么⼀点点,特⾊⼩镇不是“镇”……也不是简单的“产业园+风景区+博物馆或学校”式的“⼤拼盘”。
谈起陕西的特⾊⼩镇……把特⾊⼩镇变成了旅游⼩镇。
⽕热的特⾊⼩镇建设,正成为⼀些房地产企业新的“掘⾦点”。
顶着特⾊⼩镇的名头,⼟地价格⾃然⽽然降了下来,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向政府拿地的成本相对较低。
然⽽地拿到⼿了,“特⾊产业”则很可能名存实亡。
特⾊⼩镇的整体运营本可以成为独⽴存在的闭环,然⽽,“房地产化”的特⾊⼩镇很可能导致企业在盈利后放弃经营管理,⼈的流失造成⼩镇的“空壳化”,最终只剩下⾼额的⼟地成本,特⾊⼩镇也就违背初衷、名存实亡了。
不过特⾊⼩镇的建设也不能完全脱离房地产企业。
有分析指出,特⾊⼩镇的房地产开发主要是要成为:就业者与本地居民的第⼀居所、⼤城市与周末旅游居住的第⼆居所以及养⽼与度假居住的第三居所等。
3.被誉为“东⽅古瓷艺术活化⽯”的C镇位于黄⼠⾼原与关中平原交界的陕西省某市,是中国古代名窑耀州窑的发祥地之⼀,也是耀州窑遗存“炉⽕千年不绝”的烧造基地。
漫步⼩镇,古风瓷韵随处可见。
古窑场历历在⽬,古瓷⽚俯拾皆是。
当地⼈深谙废物回收利⽤之道,⽤废弃的匣钵、残破的缸瓮垒起状如蜂房的罐罐院墙,⼜⽤残碎瓷⽚装点出各⾊图案来铺设乡间⼩道。
就连烟囱上、房顶上、树上,都⽤陶壶陶杯陶碗装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意见-郑政文[2013]5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意见(郑政文〔2013〕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水平,促进服务业各业态集聚发展,逐步完善城市商业功能,根据《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发〔2012〕11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统一领导、区全面负责、街日常管理、部门携手联动”的要求,以完善特色商业街区的商贸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旅游观光等服务功能为主线,坚持提升和新建相结合,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发展,切实发挥商业街在整合行业资源、引导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弘扬商业文化、美化景观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2013年-2017年,在全市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商业街区,基本形成特色鲜明、定位准确、消费便捷、服务优秀的特色商业街网络体系。
其中,15-20条达到市级特色商业街区标准,2-3条达到国家或省级特色商业街区标准。
三、基本原则(一)高起点运作、高标准建设。
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既是市民生活的需求,更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功能、扩大消费、优化流通产业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
我市现有特色商业街区大都存在规模小、档次低,影响及辐射力不够等问题。
因此,新建特色商业街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立足于“省内一流、中部领先、全国知名”的目标定位,结合省政府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突出特色化、专营化、规模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31•【文号】国办发〔2015〕78号•【施行日期】2015.10.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
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一)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
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
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
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成为了当前的重要任务。
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是指一个集生产、销售、技术指导、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服务机构,其建设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1. 服务中心定位明确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应以农民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目标,围绕农业生产的全产业链展开服务,做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定位明确。
要充分调查农民的需求,根据当地的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确定中心的服务范围和重点领域,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设施设备先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注重设施设备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仓储设施、生产设备、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投入,保障各项服务工作的高效运转。
要关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服务中心的长久发展。
3. 人才队伍专业化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需要有专业的人才队伍来支撑。
要完善服务中心的人才培训机制,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技术知识,能够为农民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服务。
要注重人才队伍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入到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中。
4. 资金投入充足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资金补贴,并通过各种合作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要科学合理地规划资金的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5. 服务内容多样化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应该多样化,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资讯、农产品销售和配送等方面的服务,要根据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来确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提供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6. 合作联盟构建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应该积极构建合作联盟,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发展。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莆政综〔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莆政综〔2020〕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强统筹引导(一)明确再开发的原则。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应遵循“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市定政策、区负主责,企业协商、依法依规,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原则。
强化市级统筹力度和发挥土地储备在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主渠道作用,积极稳妥推进低效产业用地的再开发利用。
(二)明确再开发的范围。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且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重点是荔城经济开发区、华林经济开发区、涵江高新技术园区、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的存量产业建设用地(含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用途),但现状为闲置土地的不得列入改造开发范围。
以下土地可列入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范围:1.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2.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3.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产业用地;4.“退二进三”的产业用地;5.现状土地利用效率低的用地,包括建筑容积率、建筑系数低于合同要求或产业标准,投入产出率低等;6.其他经市政府同意列入的改造项目。
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
当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我国城市商业日益繁荣,城市中心商业区的建设已经达到较高水平。
但是,随着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居民对社区商业的需求日益增加。
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商业设施不足,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的状况,不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是满足居民消费,改变城市面貌,扩大劳动就业,提升城市商业现代化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社区商业的建设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机遇,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加快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争取利用3-5年时间,在全国人口过百万的166个城市中,初步完成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工作,形成满足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实现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就能得到基本满足。
在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要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形成商业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齐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
发展社区商业要反映民心、体现民情、满足民需,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使社区商业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社区商业建设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在社区商业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典型引路,循序渐进。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07.03.02•【字号】苏中小服[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中小服[2007]13号)各市中小企业局:为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省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二○○七年三月二日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培育服务市场,加快形成适应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实现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
二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持平等进入,公平待遇;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16•【字号】宿政发〔2022〕82号•【施行日期】2022.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流通扩大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59号)、《江苏省“十四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商贸流通格局,促进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坚持以现代商贸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导资源要素向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流动。
以建设区域消费中心为目标,培育品质消费、时尚消费,推动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内需市场,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多作商务贡献。
(二)总体目标至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以上,在全省占比逐年提升。
“美丽宜居城市”区域消费中心、活力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逐步建成。
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壮大,城乡商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多业态融合等服务不断创新,增创商务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全面形成。
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配套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空间布局,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步伐1.优化区域商业布局。
按照“1129+N”城市空间发展规划,优化城乡商业布局,建设一批商业中心、专业市场、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统筹协调推进中心城市、县城、乡镇等商业网点同步发展。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几点体会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几点体会这是指导意见类文件的标杆。
研读其结构及文风,逻辑及说理、举措及办法等,完整准确。
首段指明目的意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构成。
指导思想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原则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
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第二到第六部分,分别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等5方面提出指导意见;第七部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新华社指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
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注意到新闻联播播出时对改革目标做了一定突出:“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对哪些领域影响大?首先,地方政府权力将会进一步收缩。
举一个不是很准确的例子:以前各个省就像是子公司,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法人,能够自行决策很多事情,但是今后可能会变为企业事业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苏政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6日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商业网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是指导城乡商业网点空间布局和各类商业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要求,指导全省各地修(续)编商业网点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商业网点布局,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商业网点体系,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0〕8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0〕8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75个百分点,2009年年底达到37.7%;中原城市群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现代城镇体系建设逐步展开,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可喜变化。
尽管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但城镇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较全国平均水平低8.9个百分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中心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城市用水普及率、人均绿地面积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村镇面貌亟待改善;城乡建设投资不足,城中村、旧城改造任务繁重,保障性住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我省城镇化发展特别是城乡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
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性任务,事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全面、深入、大力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内需动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系统组织,认真实施,并以此为抓手,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带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全面加强城镇建设,积极稳妥建设新农村,努力走出一条全面开放、城乡统筹、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更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23.08.03•【文号】中财办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财办、农办、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邮政管理局:乡村既是巨大的消费市场,又是巨大的要素市场,农村流通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大意义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把握农业农村特点。
农村地域辽阔、运营成本高、流通规模效益不均衡,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
产业发达地区重在提质增效、打造品牌,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区重在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产业薄弱地区重在兜底服务、保障基本流通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畅通两个“一公里”。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9•【字号】大政发[2010]61号•【施行日期】201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大政发[2010]6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加快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突出大连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中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适应新的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按照全域城市化以及组团化、链条式发展的思路和要求,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托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划布局,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场发育环境,提升市场吸纳、辐射和带动功能,逐步构筑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竞争充分、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区域性重要商品市场体系,拉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利用3年时间(2010-2012年),规划建设10大类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新建、改建200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发展400个社区便民菜店;建设5个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加快乡镇商品市场建设,选择部分中心镇建设15个较大型现代化超市。
三、规划布局在完善现有市场功能的基础上,加快构筑以全市大型重点交易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性市场为支撑、以乡镇和社区便民市场为补充的三级市场构架。
(一)大型商品交易市场1.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在甘井子区后盐规划建设1个具有国际水准的农产品物流中心。
在旅顺口区规划建设1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使其成为连接南北、具有较强辐射功能的区域性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安政文[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通知(安政文〔201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17号)要求,现就我市加快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阳市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并检查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我市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各县(市、区)、市高新区、安阳新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本区域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工作统筹协调。
二、明确工作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15年,市区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要建成服务功能齐备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要建成主导行业突出的特色商业区。
结合我市实际,市里要建一个中心商务功能区,各县(市)要各建一个中心商务功能区,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要各建一个特色商业区。
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市区中心商务功能区、市辖区特色商业区、滑县中心商务功能区发展规划要于3月底前上报省发改委;其他县(市)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待全省城市组团确定后,近期也将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有关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启动规划编制准备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fāzhǎn)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把我市现代建筑产业打造成千亿元产值的支柱产业(zhī zhù chǎn yè),实现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新突破,迈上新台阶,按照激励引导与强制推行相结合、全面推动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外引和内育相结合的原则,现就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工作(gōngzuò)目标(一)实现装配式建筑技术在我市工程建设中广泛应用,开工面积2011年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2013年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2015年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单体(dān tǐ)建筑预制装配化率达到30%。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技术在我市得到大规模应用,单体建筑预制装配化率达到60%。
(二)推进国家级现代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和以铁西现代建筑产业园为主导的产业园区建设。
2015年,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qǐyè)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形成2—3个国家级现代建筑产业化基地;铁西现代建筑产业园区完成一期规划建设目标。
(三)完善(wánshàn)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到2015年,建立适合市场需求的多模式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形成良性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格局。
二、具体措施(一)推进(tuījìn)工程建设。
1.在具备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tóu zī)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
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所增加的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2.在我市城市重点区域(二环内、商业核心区等)内,具备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在项目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并将预制装配化率、全装修面积比例等内容(nèiróng)加入土地出让条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4]76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4]7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2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6+4+2”多点多级支撑发展战略,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安全为重、绿色优质、机制创新”原则,立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坚持科学决策、统筹实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创新完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我市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和安全高效的城镇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推动城镇节能减排,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加快提升全市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 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精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加快编制《广安主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2—2020)》,优化现有公交线路网,加快建设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增加公交车辆投放,满足市民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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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乡镇商业中心是指按照“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理念建设的规模适度、业态合理、管理规范、整洁亮丽的中心商业街区,是集购物、消费、娱乐于一体的小型购物中心。
为加快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推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现对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提出下意见。
一、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意义、原则、目标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推进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重要阶段。
乡镇商业中心,是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有利于搭建农村商贸流通平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有利于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农村就业;有利于提升集镇形象,完善集镇功能,增强乡镇聚集辐射能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步伐。
搞好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对于早日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原则
乡镇商业中心建设要体现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
从规划的理念、设计、功能以及配套服务等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目标,做到人本化,营造自然、舒适的空间,满足不同类型顾客的需求。
二是立足现状,适度超前的原则。
充分考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环境因素变化特点,既尊重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的方针,尤其要考虑以发展的眼光和超前的思维,比照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规划,构建全市乡镇现代商贸流通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三是因地制宜,体现个性的原则。
在外观设计上要体现各自的特点,与当地的历史文化融为一体。
在制定规划时凸现特色,建设有特色的商贸服务网络和商贸文化。
四是功能协调,产业配套的原则。
兼顾商业中心与其他产业之间,尤其是和旅游业、特色农业之间的功能配套,使不同行业、业态、规模的设施互补互利、布局优化、功能配套、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得到较大发展,60%的中心镇政府所在地商业中心(商圈)基本形成,商贸流通产业规模在2005年基础上翻一番,商业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
到2020年,全市所有中心镇建成商业中心,80%建制镇和50%的建制乡建成商业中心,形成以县城商圈为核心、乡镇商业中心为支撑的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二、建设乡镇商业中心的要求
(一)结合实际选择模式
乡镇商业中心的规划、建设必须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为指南,按照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商业设施建设规划开发建设。
在商业中心的模式上,应该因地制宜,原则上应该尽可能做到“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可以采取“中心广场+主体商业设施+其他业种网点”的模式,也可采取“广场+商业步行商业街”或“商业步行街+主体商业设施+其他业种网点”的模式。
在开发建设上,一是可以采取政府引导,开发商建设的方式,由开发商建设乡镇商业中心。
二是可以实行政府投入与开发商投入相结合,由政府与开发商共建的方式建设乡镇商业中心。
三是采取政府、开发商和居民户共建的方式开发建设乡镇商业中心。
(二)因地制宜确定规模
各地应根据区位、人口、消费水平、产业特色、经济发展速度和辐射范围等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合理规模,过大易造成商业设施闲置和浪费,过小则不利于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
原则上市级中心镇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在5—8万平方米为宜;县级中心镇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达到4—6万平方米;一般建制镇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达到3—4万平方米;一般建制乡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达到1—2万平方米。
(三)合理配置业态业种
规划建设商业中心应认真搞好功能分区,至少满足购物消费、休闲娱乐、商务三大功能,做到同类业态相对集中,三大功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商业中心的业态业种应该配置齐全,既要有百货店、大中型超市、专业店、专卖店,又要配套餐饮业、休闲娱乐业、通讯及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业态业种,还要做到错位经营,避免造成同质化竞争和恶性竞争。
重点发展连锁综合超市、连锁折扣百货店、品牌专卖店、便利店、餐饮、修理、旧货调剂、休闲健身、娱乐等商业设施,积极发展宾馆饭店业。
根据调查,最佳业种配置应该是:零售业占65%,餐饮业占20%,大众娱乐业占10%,通讯及服务业占5%。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的配套设施,是商业中心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是决定商业中心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
商业中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规划建设商业中心过程中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要配套建设足够停车场(位),满足消费者和旅游团体的停车需要;要配套建设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满足企业或商家举办一些宣传促销活动的需要;要搞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休闲广场、绿化景观、街头小品、广告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商业中心功能。
(五)注重培育商业文化
乡镇商业中心应该体现一个地方的人文特色,是精神风貌、传统文化和商业文化的集中展现。
一是商业中心的建筑应富有特色,避免“千街一面”、“千镇一面”。
二是应打造一批商业文化载体,可通过雕塑、小品、广告等反映地方特色文化和商业文化,既改善购物环境,又让消费者增长知识,受到文化熏陶。
三是注重经营过程中的商业文化建设,增加文化氛围。
三、乡镇商业中心建设重点
(一)认真编制商业中心建设规划。
各乡镇应依据各区县(自治县)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根据各镇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产业情况等具体因素,认真编制一个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的商业中心建设规划。
乡镇商业中心建设规划要突出各镇的特点,重点规划好大型零售商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餐饮、旅游休闲服务业等商业网点及配套设施,合理设置业态结构和经营结构。
乡镇商业中心规划应反复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特别应征求商家的意见,增强商业中心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规划确定前,有条件的乡镇还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集中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力求规划更加科学完善。
(二)搞好主体商业设施建设。
乡镇商业中心具有美化环境、展示城市形象、聚集人气商气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而商业中心的主体商业设施,既是决定商业中心档次和建设成败的关键,又是一个地方的地标性建筑。
商业中心的主体商业设施是设置全镇商业主力店的场地,应该具备体量大、功能全、设计科学的特点,主体商业设施面积一般应占商业中心总面积的30%—50%为宜,以便布局主力大店。
(三)培育商业特色街。
有条件的乡镇应建设、培育一条以上商业特色街,重点是商业步行街或专业特色街,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商业步行街应根据各乡镇的城市规划,与乡镇商贸中心区紧密结合,集中布局一批大店、品牌店、专业店,建成集购物、旅游、餐饮、休闲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
商业特色街与商贸中心区在空间结构上形成呼应,在功能上形成互补,在道路上形成衔接,可按大类商品或业种分别设置,突出商业特色,贴近大众消费。
建设初期不过分强调规模,通过逐步引导、积极培育得到发展。
(四)加强建设大中型超市。
超市是现代流通的经营方式之一,也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零售业态。
各乡镇要根据本镇商贸流通发展状况,在“十一五”期间至少规划建设一个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一般建制乡至少500平方米以上)。
可结合“双建工程”龙头企业进行建设,或通过引进品牌企业到中心镇建立连锁超市分店,支持培育本土企业建立超市。
使大中型超市与便利店、折扣店等小店协调发展。
加快建设宾馆或经济型酒店、餐饮大店,以满足乡镇经济发展和群众消费需要。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镇商业设施建设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工作。
要站在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和改善对乡镇商贸流通工作的领导,切实研究解决乡镇商业中心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把乡镇商业中心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促进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推动乡镇商贸快速发展的协调机制。
(二)从政策上支持乡镇商业中心建设。
乡镇商业中心是全市商业设施建设的重点,对按照“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理念建设的乡镇商业中心,市级商业结构调整资金将予以重点支持。
同时,各地应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促进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乡镇特别是中心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协调银行和财税加大对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信贷支持和财政税收支持,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
(三)积极招商引资建设商业中心。
各地要把加强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与第二产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与引进工业项目一样,认真搞好商业中心建设骨干项目的包装,积极制定乡镇商业
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大力招商引资,吸引社会投资者和外地投资者投资建设乡镇商业中心,加快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