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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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意见
(绍政发〔2009〕52号
为认真贯彻“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加快实施“
三年建设计划”,促进中心镇“三年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
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高中心镇
发展水平,发挥中心镇集聚和辐射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建设目标。
通过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使中心镇基础设施不断完
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十五”
末县级市城区水平,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教育、文化、
卫生等设施基本满足当地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努力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小城市。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加大对中心镇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建设和完善“
一路(高标准的
进镇道路、二厂(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三网(自来水供水网、垃圾收集〈处理〉转运网、通村公交网”
等设施,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供气、道路、绿化以及污水、垃圾处
理等基础配套设施,争取到
2010年末全市所有省级中心镇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
有条件的与县级污水厂实现并网。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明显改善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对中心镇社会事业项目的投入,中心镇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生设施配套,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建设和完善“
一园(休闲公园、二
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敬老院、三中心(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建设和完善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成人技术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争取到
2010年末全市所有中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达到标准化全覆盖,并
成为绍兴市级以上卫生强镇;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建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事业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中心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能力。中心镇主要道路全面硬化,
省级中心镇建成有污水处理设施;市级中心镇人均道路铺装面积大于
10平方米,主干道路灯亮化率大于80%,自来水普及率大于
90%,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镇燃气普及率大于85%。对天然气管道暂未到达的中心镇,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对有条件的使
用天然气的镇,可建设完善的天然气管道系统。
(四加快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依据服务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与分布、设施服务半
径,合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使中心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福利院、菜市场、居民健身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公厕等公益性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搭建培育和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的服务平台,为中
心镇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高效流转创造条件。发展以老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兼顾孤残儿童、残疾人托养康复和残疾人就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福利设施,
中心镇要拥有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抓好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完善中心镇综合防灾体系,
重点做好防洪、排涝、抗震、消防等工作,防止和减少灾害发生与损失。
(五积极改善中心镇人居环境。塑造独具特色的中心镇景观风貌,以保存、强化地域文化特色和风貌为前提,因地制宜创造多样化的中心镇生活空间。
中心镇土地开发与建设要
严格保护镇区内的自然山体、河流、岸线等珍贵的自然景观资源,“显山露水”
,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中心镇景观。建立有效的城镇设计与建筑设计管理机制,加强中心镇空间景观系统可识别性与人性化设计,提升中心镇空间品质。
加快中心镇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中心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主要街道、沿街建筑、交通设施、广场绿地、广告牌匾等整洁美观。结合镇域防洪减灾,实施整治河道、
加固堤防,改善中心镇区水面环境和生态环境,有条件的中心镇可创建园林镇。
逐步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因地制宜高标准建设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对现行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与安全隐患,
中心镇区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大于90%。
(六大力支持中心镇住房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市民受益的原则,着力培育和搞活镇房地产市场,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中心镇建设及旧镇改造。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中心镇规划的前提下,在镇域内出让一批房产开发用地,以促进中心镇人口集聚与配套建设。稳步推进“镇中村”
改造,坚持管辖范围不变,集体财产权属不变,实行城市居民同等福利待遇,
实行直接选举等制度不变的原则,切实保障转型农民的各项权利,制订有关“镇
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宅基地的税收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镇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农民公寓建设,允许农民打破村界限建造农民公寓,
推动农民向新社区集中居住。推行农房房产确权办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