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蒂夫乔布斯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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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蒂夫·乔布斯传》有感

曹振宇我在读《史蒂夫·乔布斯传》之前,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对乔布斯以及他的苹果产品略有了解,虽然没有使用过ipad、iphone,而且我对苹果的产品多少带有几许抵触的情绪,但我并不否认,就像其他许多没有使用过苹果产品的青年人一样,觉得苹果那些科技产品很有魅力,而对于创造这些产品的史蒂夫·乔布斯,感觉他就像是一个在云端自由飞翔的你永远都抓不住的有着太多神秘色彩的魔人。

我怀着一份迫切的心情读完这本乔布斯传,我想找到这个充满太多神秘色彩的天才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怎样创建苹果的、他是怎样创造那些苹果产品的、他是怎样用他那经典的演讲技巧去成功实现一次又一次产品发布会的、他是怎样推销那些苹果产品的、他是怎样管理苹果公司的...我想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我想要一层一层的揭开围绕在这个“魔人”周围那些充满魔力的神秘面纱。

读过《史蒂夫·乔布斯传》后,我认为正如笔者所言“这是一本关于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关于他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追求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我也信服乔布斯他的确成为了创造力、想

象力以及持续创新的终极标志。

乔布斯深知21世纪创造价值的最佳途径就是创造力与科技结合起来,于是他创建了一家公司,在这里,想象力的跳跃与高超的工程技术被结合到一起。他和他的团队能够以全新的方式思考:他们开发的东西并非是针对目标人群的普通产品的改进,而是超前于消费者意识的全新的设备和服务。

正如笔者所言,乔布斯不是一个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或是人类的楷模,他或许还谈不上是一个伟人。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就好像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各为系统的一部分。因此,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读完这本书,关于乔布斯,我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感悟:关于乔布斯的世界观的认识:

一方面,乔布斯拥有现实扭曲立场,他能将个人魅力转化为说服力,通过个性的力量进行沟通、劝诱甚至胁迫,从而达到扭曲现实的目的。他认为现实都是可塑的,他能让任何人相信几乎任何事情。他拥有的现实扭曲立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从于自己意图的热切渴望。如果他的一个论点没能说服别人,他会娴熟的切换到另一个论点。更可怕的是,有时候,他会突然把他人的观点占为己有,甚至都不承认自己曾有过不同的想法。现实扭曲立场的根源在于乔布斯内心深处不可动摇的信念:世界上的规则都不适用

于他。或许这种信念存在根本的原因是深植于他内心中的叛逆和固执。

正因为乔布斯拥有这种现实扭曲的能力,他才能更好的管理自己的团队,才能一次次的打动那些需要给予他帮助的人,可以说乔布斯那些很多成功的商业交流、谈判,还有那些完美产品的打造,往往都有他现实扭曲立场的影子在其中。

乔布斯的世界观的另一方面,就是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当他对人或物进行分类时,采取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要么是神要么是白痴、要么是天才要么是饭桶、要么是最棒的要么是垃圾,总之,不是这个就是那个,这种辨别事物的方式,两极分化太严重。更有趣的是,有很多他的同事、朋友以及他们做的事、他们的想法、创意,就像过山车一样,可以很快的从天堂到地狱,从天才变为饭桶,从最棒的变为垃圾,当然也有许多反之的情况,这就要看乔布斯他的想法是否转变了。乔布斯对世界二元论的观点的存在,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对完美的炽热追求,无论是产品的创意、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包装、产品的发布等等,所有一切,他都要力求完美,关于产品所有相关的一切,他都不会做出妥协。

那些能够了解、适应乔布斯世界二元论的同事,他们往往都将那些“挑刺”的行为转化为动力、激励自己不断的自我超越、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产品、哪怕很多时候推倒重来。就像黛比·科尔曼说的:“类似的事情好像每个小时都会发生。但我还是认为,能够和他并肩作战,我真的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了。”

关于乔布斯对产品的设计、创新以及追求完美的感悟:

乔布斯对于产品设计的基本原则是,设计不仅仅是关于产品外观的设计,而且必须还要反映出产品自身的精髓或者说是灵魂。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由产品的外观表达出来。完美的产品,不仅内在美而且外在也美,产品本身似乎散发着吸引人的魅力。就像很多名车一样,当你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你就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它,内心渴望能够拥有它。

对于产品的设计过程,乔布斯认为设计过程必须要跟工程及制造结合到一起,就如我们机械行业所倡导的设计必须要跟工艺、加工、装配结合在一起,成为和协的的整体。正如,苹果的“深度合作”和“并行工程”:他们认为一个产品的开发过程并不是像流水线一样先从工程到设计,再到营销,最后分销,相反,实际上这些部门是同时进行工作的。他们的方针是开发高度整合为一体的产品,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生产过程也必须是通过整合和协作完成的。乔布斯认为,更关键的是设计师需要主导工程师,而不是“反之。他认为,了不起的设计能够激发工程师做出超人的壮举,实现这些了不起的设计。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乔布斯将对创意艺术的欣赏和伟大的工程技术结合起来,他总是有意识的将自己置身于艺术和科技的交汇处。在他所有的产品中,科技必定是完美的设计、外观、手感、精致、人性化甚至是浪漫结合在一起。他在很多次产品发布会的最后都会展示一个简单的画面:上面有一个路标,表示着

“人文”和“科技”的十字路口——而他正处在十字交汇的位置,他一直努力着融合科技和人文,而事实上,他不仅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

乔布斯认为,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去创造伟大的产品,而且他们一直专注于创新。他们可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感受和动机,而且他们可以做出迅速的、正确的回应,然后设计、生产出他们所需要的产品。但同时,他们需要对很多的项目说不,因为这样他们才能真正关注那些对他们来说确实有意义的少数项目。同时他们相信团队间的深度合作和相互启发,这让他们用别人没有的方式去进行创新。而且,他们每一个团队都在不懈的追求完美,他们能诚实地对待自己,承认错误,并有勇气去改变,哪怕推倒重来。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就是关于苹果在技术方面的我们所谓的“技术盗窃”。最为经典的事件就是,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技术盗窃事件,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偶尔也会骄傲地承认这一说法。他说:归根结底,我们只是想尽量了解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然后运用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中。更为经典的是,他曾经说:“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但,更为重要的是,乔布斯和他的工程师们对在施乐PARC窃取到的技术进行了巨大的改进,然后以施乐永远无法实现的方式对这些技术作了进一步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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