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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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各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各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会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声像等。

2. 学生会各部门举办各类活动、项目、比赛等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

3. 学生会各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交流合作产生的文件、资料。

4. 学生会各部门历届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干事等名单及联系方式。

5. 学生会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报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与编号(1)档案按照内容、形式、时间等分类,分为文书档案、活动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等。

(2)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由类别代码、年份、顺序号组成。

2.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3)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

3. 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3)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 公开、公正、公平;b. 保障档案真实、完整;c. 便于查阅、利用。

4.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执行。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其销毁依据。

(3)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人员监督,确保档案安全销毁。

四、责任与奖惩1. 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各年级委员会及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四条学生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学生会组织机构档案:包括学生会章程、组织机构图、选举结果、干部名单等。

2. 学生会工作档案:包括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

3. 学生会财务档案:包括学生会经费收支情况、报销凭证、审计报告等。

4. 学生会奖惩档案:包括学生会成员奖惩记录、表彰决定、处分决定等。

5. 学生会社团档案:包括社团章程、活动记录、成员名单、财务状况等。

6. 学生会其他档案:包括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外单位往来的信函、合作协议、媒体报道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3.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4.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委员会及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档案资料。

2.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篡改、销毁档案资料。

3. 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生会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学生会工作的各个方面。

2. 真实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反映学生会工作情况。

3. 规范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规范。

第八条学生会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按照档案类别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对档案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找和利用。

学生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郑州科技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经历是每一位大学生成长的宝贵财富。

为了促进学生会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团总支将建立学生会干部档案,将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的一切表现如实记录在学生会干部档案表中,并以此作为其在校表现的重要记录,任职期满后装入个人档案。

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生干部自任职日开始,建立学生干部档案;
二、学生干部档案为纸质,一式一份,修改、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三、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基本情况由本人如实填写,由社会实践部存档保存,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四、团总支成员的任职期间基本表现及其评价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并签字;
五、部长和副部长的任职期间基本表现及其评价由各自的主席负责填写并
签字;
六、部门干事的任职期间基本表现及其评价由其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填写并
签字;
七、学生干部就任期满后,由社会实践部将其干部档案整理,并上交团总支,
批阅盖章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中;
八、以下情况不予建立学生干部档案,已建立的应立即撤销:
1、任职未满半年者;
2、受过学校、学院、党团处分者;
3、非正常原因离职者。

九、该制度由社会实践部起草拟定,主席团会议有权修改;
十、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3年10月8日。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档案工作是使学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进行的有力保障。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档案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

第三条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未经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翻看。

第二章档案分类第一条文件类:学院下发的正式文件,上级学生会下发的正式活动文件,学生会转发及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二条申请类:学生会各中心部门的活动申请、经费申请、场地申请,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活动参与申请等。

第三条计划类: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策划,学生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策划。

第四条总结类: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总结,学生社团学期工作总结。

第五条学生干部档案类: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个人申请、笔试试卷、笔试面试成绩单等),学生社团负责人档案。

第六条会议记录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会议记录,主席团会议会议记录,团委扩大会议会议记录,部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各中心中心例会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门会议会议记录(备案)。

第七条媒体信息类: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照片、视频。

第八条报刊类:学生会所刊发的各类简报、杂志。

第九条其他类:学生会资产管理资料(财务报表、办公场所使用登记表等),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资料(签到表、通知簿、值班日志、活动综合测评、考核汇总表等),学生会外联资料,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档案日常管理第一条学生会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编号存放,各类文件需准备电子稿件及打印件两种,电子稿由办公室主任保存,纸质稿存档。

学生会成员档案制度

学生会成员档案制度

电子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会成员档案是学生会成员在团委学生会工作中,在学生会做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进行记录的材料,是学生会工作者在校期间为团委学生会,为系部做出贡献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记录学生会成员成绩的作用,特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各部门委员、副部长、部长及主席团员。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退出、离职时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会将个人档案交由该成员的辅导员保管。

第三条所有学生会成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查阅档案。

第四条非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接触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组织部为团总支`学生会的档案管理部门。

第七条组织部应及时对档案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并加以良好的保管,并根据气候变化,定期维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有效性,避免出现档案的损坏、遗失等情况,并及时对残缺的档案予以补充、完善。

第八条每月月底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并根据人事调动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及时上报团总支学生会书记。

第九条根据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并更新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更加的科学化、合理化。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十条各部门成员的个人基本资料由个人填写,需如实填写,不得有误,不得涂改,否则档案作废。

第十一条各部门出现人事变动,须在人事变动通知发布后两天内向组织部递交人事变动情况说明,由组织部专人进行记录存档,是否附加档案内容应由其所在部门部长向组织部领取成员档案表格,进行档案的增建工作,并及时上交组织部。

第十二条所有成员自行离职、撤职者,其个人档案及辞呈或撤职文件由组织部进行相关存档后交由该成员的辅导员,由辅导员放入其档案袋中。

第四章档案的查阅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查阅学生会成员人事档案。

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档案需有查阅人递交书面申请并由查阅人所在部门部长、分管主席、主席和团总支学生会书记签字同意方可在组织部的监督下查阅。

大学班级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班级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班级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班级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班级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日常管理档案、学生个人档案、教学活动档案、班级活动档案等。

三、档案分类1. 学生个人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籍档案、奖惩记录、成绩单、学生工作经历等。

2. 班级日常管理档案:包括班级组织机构、班级规章制度、班级会议记录、班级活动记录等。

3. 教学活动档案:包括课程安排、教学计划、教案、学生作业、课堂笔记等。

4. 班级活动档案:包括班级活动策划书、活动照片、活动总结、获奖证书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班级档案管理员:负责班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班主任:负责班级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学生干部:协助班级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班级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材料。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系统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将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并填写档案目录。

- 装订保管: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并存放在指定的档案柜中。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班级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 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2. 档案利用:班级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 保密原则: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

- 合理利用:档案的利用应以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为前提。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程序:档案销毁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

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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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
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柔软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

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2、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一份办公室存档。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共十一类。

4、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办公室存档。

5、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和工作鉴定表必须存档
6、干部的奖惩情况必须记入干部工作登记表。

7、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开学必须递交一份本部室工作计划,计划本学期的工作目标;学期末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8、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9、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团学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10、本制度由分团委、学生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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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

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

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1、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学生会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根据《学生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档案;2. 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3. 学生会活动资料、文件、照片等档案;4. 学生会工作总结、计划、报告等档案;5. 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负责;2. 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具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3. 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及时向秘书处报送相关材料;4. 全体学生会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供相关材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学生会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准确。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法》进行,确保档案的分类、编目、排列有序。

3. 档案归档:档案归档应按照归档时间、类别、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 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档案;3. 档案复制:档案复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并注明复制目的、范围、时间等。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销毁办法》执行;2. 档案销毁前,应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并报学校档案馆备案;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妥善保管。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会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为学生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体学生会成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学生会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高校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高校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XXXXXXXXXX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在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各级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四条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产生和任职条件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八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勤奋学习, 有较强的进取精神, 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献身精神和责任感, 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不计较个人得失, 为同学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 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五)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 以身作则,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七)有正义感, 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 造成不良影响, 受到系级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处分者。

(三)闹不团结, 意气用事, 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四)以职权谋取私利, 经教育不改, 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者声誉者。

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组织、人事部门服务。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因政治审查、组织处理、考察选拔干部、出国审查、处理工资待遇及办理退(离)代手续等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干部本人的档案。

2.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如不属上列人员,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3.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同志,必须是正式党员。

4.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非组织、人事干部也不得查阅其上级领导的档案。

5.查阅、借阅档案的同志,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拆散、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抄、复制干部人事档案内容,若需要,须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后,方可复制。

7.除有关部门外,一般不得跨越本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否则,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8.外单位人员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由二名党员干部,经人事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9.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办理借阅手续,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干部档案借阅使用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10.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禁止吸咽,谨防损坏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1.干部考取外校研究生、博士生,调动工作、辞职、辞聘、解除合同及其他处理需转递档案时,档案室收到人事处开具的《转递档案通知书》后,方能转递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若本人要求送档案,应由本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送取,送档人员必须是党员,其档案要送达到《转递通知单》上指定单位,并及时将回执退回。

3.应将档案材料一次性全部转出,不准抽取或扣留部门档案材料。

如有零散材料,按规定整理后再转出。

4.转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准确无误,转出档案一个月仍未收到回执时,应发函催要,收到回执后,将其粘贴在《转递单》存根上备查。

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以个人为单位组成的书面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材料资料,是国家和社会选拔任用人才的重要根据,也是干部(工人)档案形成的基础,为加强对学生档案的科学和规范化管理,现根据学生档案形成和管理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事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工作,在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处和院团委的共同支持下全面负责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学生档案的连续、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及时档案把上交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员专人管理审核,同时接受校内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责1、保管学生档案为学校和社会积累个人档案史料;2、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3、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4、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5、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6、调查研究学生档案工作情况,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的分析统计工作;7、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七条建立学生档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经历和实际情况建立,并真实地、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及其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学生档案的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学生高中时原始资料第二类毕业生登记表第三类学生个人自我鉴定第四类学生成绩卡(表)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及学生升学政审材料第六类奖励材料(含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第七类处分材料(包括个人检查、调查报告、校系级处分决定或免于处分的意见等)第四章管理范围第九条学生档案的管理大体与干部档案相当,凡是由学校正式录用的专科学生、档案一律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

班干部任职档案管理制度

班干部任职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班级管理,提高班干部工作水平,规范班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建立健全班干部任职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班级班干部的任职档案管理。

三、档案内容班干部任职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班干部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籍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 班干部任职情况:历任职务、任职时间、工作表现等。

3. 班干部培训情况:参加培训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

4. 班干部奖惩情况:获得的荣誉、奖励、处分等。

5. 班干部工作总结:班级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6. 班干部群众评议:同学、老师对班干部的评价和建议。

四、档案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班干部任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责任心,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3. 班干部任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

4.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环节应严格按程序进行。

5.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四年,特殊情况需延长保管期限的,需经学校批准。

五、档案管理流程1.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收集:班干部任职期间,班主任应负责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基本信息、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奖惩情况等。

2.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整理:班主任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应按时归档,由班主任负责将档案资料送至学校档案室。

4.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保管:档案室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5. 班干部任职档案的借阅:需查阅班干部任职档案的,应经学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管理监督1. 学校应定期对班干部任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学校应加强对班干部任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青年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青年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青年干部档案管理,保障青年干部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青年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青年干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青年干部的真实情况;(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四)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青年干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青年干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联系电话等;(二)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奖惩情况等;(三)教育培训:参加的各类培训、进修、学习等;(四)考核评价:年度考核、任职考察、民主评议等;(五)其他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团员证、各类荣誉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青年干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第七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对青年干部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三)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四)利用:为青年干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四章档案保密第九条青年干部档案属于机密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信息。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一条青年干部档案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青年干部选拔任用;(二)青年干部考核评价;(三)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四)其他需要利用档案的情况。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通常是指对干部个人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内容:
1. 档案建立:按照相关规定,对具备干部条件的人员,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职称、学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

2. 档案管理:干部个人档案由所在单位或组织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档案应分类存放、定期整理、防火防潮,避免损坏和丢失。

3. 档案使用:干部个人档案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一般仅限于人事管理、岗位调整、考核评价等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查阅和披露档案内容。

4. 档案保密:干部个人档案是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

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相关档案资料,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 档案归档:干部个人档案的归档原则是从顶岗时间开始计算。

干部离任、退休等情况下,档案应及时归档,并留存备份,以备后续需要查阅和使用。

这些规定有助于加强对干部个人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同时保护干部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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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制度

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制度

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学生档案,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学生和有关管理部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指学院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的,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记录。

完整的学生档案包括学生高中阶段的档案材料和大学阶段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有利于学生档案的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学生处建立学生档案室,并指定一名干部作为学生档案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五条学生档案室的职责:(一) 接收学生档案材料。

新生档案由学院招生办收集,并于开学后两个月内,按录取名册向档案室移交。

(二) 检查学生档案材料。

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新生档案,由档案室管理人员列出所缺材料清单,反馈给招生办,由招生办负责追收。

(三) 收集、整理学生在校期间的归档材料,及时归档。

(四)办理学生档案查阅、借阅。

(五) 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六) 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七) 做好学生档案的转递工作,负责档案回执的追回、整理、保管工作,以备查询。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去向,按照就业办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执行。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将保管档案的数量、状况交代清楚,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第三章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及要求第七条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一) 高中阶段档案材料。

新生入学后移交到学生处的档案为学生高中阶段的档案,应包含如下材料: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2、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3、学籍表或高中毕业生登记表;4、高考成绩单;5、入党(团)材料;6.其他已在高中阶段归档的材料。

(二)大学阶段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1、学生登记表、历年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2、入团材料;3、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评优奖励材料;4、学生受学院处分的决定书;5、学籍变更的有关通知;6、学生更改个人信息必须归档的材料;7、其他有归档价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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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1、西华大学各级学生干部,自试用期结束开始,建立学生干部档案;
2、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的学生干部档案,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档案,由学生组织办公室管理;各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团支部委员、班委档案,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管理;各学生社团干部主要干部档案,由社团管理委员会管理;
3、学生干部档案应真实、客观反映学生干部的相关情况;
4、学生干部档案为纸质,一式一份,遗失不补;
5、学生干部档案至学生干部正常退出学生组织后,方可凭证明领取;
6、以下情况不予建立学生干部档案,已建立的应立即撤销:
1、任职不满半年的;
2、受到学校、学院、党团处分的;
3、非正常原因离开学生工作岗位的。

7、学生干部档案修改、涂改无效,正常领取的,应加盖学生干部档案专用章;
8、学生干部档案必须专人保管,因保管不善导致学生干部信息泄漏、遗失,或伪造、涂改、私自外借学生干部档案的,要给予相应处分;
9、学生干部档案保存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一经领取、撤销,不再建档;
10、学生干部档案日常维护工作,由对应的保管单位负责;
11、校内各方面优秀人才,应参照本规定建档并纳入管理;
12、学生干部档案的最后鉴定,由主管部门负责;
13、本规定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解释。

共青团西华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学生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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