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班级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班级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一、干部选拔标准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应该严格按照能力、品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
首先,干部需要具备较高的学习成绩,作为班级内部的榜样,必须有优异的学术表现。
其次,品德是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准,他们要具备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守时守纪等优秀品质。
最后,表现也是选拔干部的关键,他们应该在班级活动中表现出色,展现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二、干部职责分工班级学生干部应该根据不同的职责进行分工。
例如,班长应负责班级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协助班主任组织班会、安排班级活动等。
副班长则负责协助班长完成各项工作,并代表班长管理班级。
学习委员应负责班级学习氛围的营造,如组织学习讨论、倡导课堂纪律等。
此外,还需要设置其他干部职位,如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每位干部均需承担相应的职责。
三、干部任期与轮换干部任期应该明确并且轮换。
一般来说,干部任期为一个学年,以保证干部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同时,干部的轮换也是重要的,可以给更多的学生机会参与管理班级。
轮换干部有助于培养更多的学生干部,增加他们的经验和能力。
四、干部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的管理能力,需要根据其职责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领导力培养、沟通能力提升、团队合作等。
干部培训可以通过组织讲座、参加培训班、开展集体讨论等形式进行。
培训计划的目的是帮助干部提升自身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
五、干部评估机制为了监督干部的履职情况,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
评估可以从学业表现、工作态度、组织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
评估结果将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干部权责界定明确干部的权责界定是干部管理的基础。
干部应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遵守规定,履行职责。
同时,干部也要尊重和支持其他干部的工作,相互协作,共同推动班级的发展。
七、规范干部权力运行干部在行使权力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不能滥用职权。
干部管理制度(四篇)
干部管理制度(试行稿)总则在学校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工作中,学生干部既是受教育管理的对象,又是教育管理最基层____的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以及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发挥程度,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及校风学风的建设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在新形势下重视和加强高校学生干____伍的选拔、培养、考察和任用,切实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基础,是全面严肃我院院风、学风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力保障。
为了扎实推进过程文化,加强我院学生干____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接受学院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明确学生干部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锻炼和塑造一支成绩优、作风好、能力强的学生干____伍,切实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的作用。
团____特制订我院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的学生干部是指:(一)学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包括教官);(二)团委和学生会的学生干事;(三)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四)各班级寝室长。
第二条学生干部需具有的条件(一)全心全意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
(二)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同____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能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同学,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三)学生干部应具有一定的____主义理论素养和较宽的知识面,应掌握做好工作所需具备的知识。
(四)学生干部应该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
(五)学生干部应具有“服务”意识,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要勤于思考,锐意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并具备实现目标的自信心。
(六)学生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____能力。
(七)应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并能及时主动向老师汇报工作。
第二章第三条学生干部的选拔(一)各班班委、团支委的的选举1各班班委、团支委的换届选举班会必须在团____委派督导员进行监督并由督导员统一发放选票____选举的情况____可进行,否则____部有权作废本次选举。
学校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班委会、社团组织等各级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第四条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选任与培训第五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注重以下条件:1. 政治素质过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2. 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3.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5. 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第七条学生干部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新当选的学生干部,内容主要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干部职责、团队协作等;在职培训主要针对在岗学生干部,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工作方法、领导力提升等。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学生干部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学生工作决策;2. 行使学生干部职责;3.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4. 接受学校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5.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学生干部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严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3. 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履行职责,服务同学;4. 主动接受学校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5.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学生干部管理制度;2. 组织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3. 监督学生干部履行职责,维护学生权益;4. 协调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5. 对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和处分。
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是学校学生组织的核心力量,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各项规定,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任用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2. 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会工作条例;3. 学生会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4. 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考核;2. 学生会干部的自我评价、同学评价、组织评价等。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调整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1. 在学生会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和学生做出显著贡献的;2. 在学校或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3. 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学生干部的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组织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学生干部的职责,强化时间观念,促进团队协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社团、班级等各级学生组织成员。
三、工作时间1. 学生干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具体工作时间由各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 特殊情况下,如组织活动、会议等需要占用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需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时间调整。
3. 学生干部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确保不影响学业。
如遇学业压力较大时,可向主管老师或上级组织申请调整工作安排。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学生干部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各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如纸质签到、电子签到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纳入个人考勤档案。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至少进行两次,分别为上午和下午的工作开始时间。
(2)具体签到时间为:- 上午:08:30 - 09:00- 下午:14:00 - 14:30(3)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签到时间,需提前向主管老师或上级组织申请。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学生干部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向主管老师或上级组织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经核实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如学生干部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主管老师或上级组织说明情况,并补签。
若忘记签到次数超过三次,将在个人考勤档案中记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级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组织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
(2)考勤负责人需定期(如每周、每月)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主管老师。
(3)考勤负责人应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考勤问题,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进行提醒和督促。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我校党团组织兼职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学生干部既是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又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党团组织兼职学生干部主要指各级党团组织的委员;各级学生会干部主要指校级学生会干部(包括校研究生会干部)、院(系)级学生会干部(包括院研究生会干部)及班委;学生社团干部主要指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创新院学生干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以及各学生社团(协会)会长。
第四条各级学生干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
党团组织必须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
第二章基本条件及产生程序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好。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道德品质好。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热爱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三)学习成绩好。
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敢于创新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成绩;(四)综合素质强。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实现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德育与智育、生理与心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在各方面都能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推荐、自荐、选举或任命等不同形式。
第七条学生干部初选时或当选后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学生干部工作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工作证管理,提高学生干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干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干部,包括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委员会等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三、工作证发放与管理1. 工作证发放(1)学生干部工作证由校学生会统一制作,加盖校学生会公章。
(2)工作证发放对象为经选拔、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
(3)工作证发放时,需填写《学生干部工作证登记表》,包括学生姓名、班级、职务、发放时间等信息。
2. 工作证管理(1)学生干部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2)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校学生会报告,并按规定补办。
(3)校学生会负责对学生干部工作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证使用规范。
四、工作证使用1. 学生干部在执行职务、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
2. 工作证作为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3. 学生干部在使用工作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尊重他人,文明礼貌,维护学生干部形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不得利用工作证谋取私利,损害他人利益。
五、工作证收回1. 学生干部因违反校规校纪、职务调整、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校学生会应收回其工作证。
2. 学生干部工作证收回后,校学生会应及时将其登记在册,并妥善保管。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细则1. 工作证发放流程(1)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学生干部选拔、培训、考核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名单报校学生会。
(2)校学生会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工作证。
(3)各学院学生会负责将工作证发放给学生干部,并收取《学生干部工作证登记表》。
2. 工作证使用监督(1)校学生会定期对学生干部工作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生干部的规章制度
学生干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的行为,发挥其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提高学校管理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在学生中从事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由学校或学生组织任命或选举产生的同学。
学生干部分为班级干部、院系干部、学生会干部等。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学校活动中,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性质,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保障其正常开展工作。
第二章学生干部选拔与管理第五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公平、公正、公开,遵循由学生自主选举或学校提名产生的原则。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产生应经过届满评选和本级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获得选举人过半数票者方可当选。
第七条班级干部的产生由班主任老师推荐,并由全班同学投票遴选,票数最高者当选。
第八条院系干部的产生由院系评定委员会提名,并经院系师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获得过半数票方可当选。
第九条学生干部任期为一学年,期满后可以连任一次,连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干部享有参与学校事务决策、组织和领导学生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应当积极发展自身的优势,提高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榜样,严禁违法乱纪。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要维护学校和同学的利益,保护学校财产。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若有不适任职或违法行为,可以由组织或学校予以罢免。
第四章学生干部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生干部,学校将依照行政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有不适任职行为的学生干部,学校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如有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学生干部的合法权益,支持学校管理和发展。
学生班级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班级干部管理制度1. 介绍学生班级干部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作为学生班级的组织形式之一,班级干部起着组织协调、联系沟通、服务监督等多种重要作用。
因此,一套科学规范的班级干部管理制度对于促进班级和谐、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 设立班长和副班长的目的和职责班长和副班长作为班级核心干部,他们的职责是带领全班同学,负责班级的学习、生活、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班长负责主持班级班会,引导同学们遵守纪律,组织并协调日常活动;副班长则负责协助班长工作,分担一些行政工作,帮助解决同学们的问题。
3. 干部选拔的程序和标准为了确保干部选拔的公正、公平,避免人情主义和任人唯亲的现象,干部选拔应该经过程序化的程序。
可以组织班级干部竞选,通过同学们的投票或班级成员的评议来选举出最适合的干部人选。
干部选拔的标准应该包括能力和品德两个方面,以确保选拔到能力的同时也能兼顾道德品质。
4. 干部平时的日常管理干部在日常管理中,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带着同学们一起参与活动,解决问题。
要与同学们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同学们的困难和需求,及时提供帮助和建议。
同时,干部还应加强班级的组织协调,确保每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5. 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角色干部在班级管理中,既是学生的代表,也是老师的助手。
他们应承担起监督和帮助同学们的责任,协助老师进行班级管理,提高班级的整体素质。
同时,干部还应积极疏导同学们之间的矛盾,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
6. 激励与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干部履行自己的职责,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与奖励机制。
可以根据干部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得到了认可。
同时,也要设立合理的奖励标准,避免滥用奖励制度,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7. 干部权力的界定和监督在干部管理中,要明确干部的职权和权限,界定他们的权力范围。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防止干部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可以通过举办定期的班级评议会,听取同学们对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_规章制度_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健全和完善各级学生组织,挖掘、发现、选拔、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有力地配合和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其他学生团体或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学生干部编制如下: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2名)、秘书长、法治部长、纪检部长、生活部长、宿舍管理部长、体育部长、卫生部长、文艺宣传部长、校产资源部长、志愿者协会会长,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特长班长、学习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
第四条本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即团委、学生会,各班的团支部、班委会必须按照第三条所列的学生干部编制,设置学生干部岗位,并由专人负责,原则上不兼职。
第二章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第一条遵纪守法,有修养、讲诚信。
第二条学生干部应该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该有较高的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和思想。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该有正义感,能够坚决抵制不良的思想倾向和行为。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处理好与同学间、其他干部间、同学与老师间的关系,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搞好团结和协作,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学生干部必须重视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方法的探索和研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领导组织能力。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职责第一条团支部成员职责(一)团支部书记职责团支部书记的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地讲:(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结合本班实际,认真传达学校和团委指示精神,研究安排本支部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和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一、引言学生干部是学校里具有一定职务的同学,他们在学校中具有良好的表率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培养学生干部,学校制定了一套学生干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与任命2.1选拔程序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当公平公正,程序合规。
学校在选拔学生干部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学校确定学生干部的职务及担任该职务的学生人数;2.学校发布学生干部选拔的公告,明确选拔对象、条件和程序;3.学校进行面试、考核或投票等公正的选拔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4.学校公示选拔结果,并向学生干部进行通知。
2.2任命与辞职学校根据学生干部的选拔结果,进行任命手续。
同时,学生干部也有权利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
学校对于辞职申请应进行审核,并在合适的情况下批准学生干部的辞职。
三、学生干部的权力与责任3.1权力学生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具有一定的权力。
这些权力应当在法律框架和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学生干部的权力主要包括:1.协助管理班级或社团活动;2.组织、协调和规划相关活动;3.代表学生与学校建立沟通和协调。
3.2责任学生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责任包括:1.积极履行职责,推动班级、学校工作的有效开展;2.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做出表率;3.听取同学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4.保护学生的权益,维护学生的利益。
四、学生干部的评价与奖惩4.1评价学生干部的工作应当进行定期的评价。
学校可以通过一些评价方式,如问卷调查、个人总结、群众评选等进行学生干部工作的评价。
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干部聘任、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4.2奖励学生干部在履行职责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是荣誉证书、奖学金、晋升为高级学生干部等。
4.3惩罚学生干部在履行职责中有过失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
对于轻微的过失,可以进行口头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可以进行罚款、暂停职务等处罚措施。
大学学校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大学学校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大学学校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组织管理方式,对于培养和发展优秀的学生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
一、背景介绍大学学校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规定来管理和选拔学生干部。
在大学校园中,学生干部是联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承担着组织活动、调解矛盾、倾听心声等重要职责。
因此,学校为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学生干部的能力,建立了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与培养1.选拔渠道多元化学校可以通过班级推荐、个人申请和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干部。
这样可以充分发掘和挖掘每个学生的潜力,并增加选拔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培养计划的制定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干部,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这样可以帮助学生干部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权力与责任的平衡1.权力的合理分配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应尽量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多个层级和多个职能部门来实现权力的分散。
2.责任的明确化学校应明确学生干部的责任范围和任务要求,并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激励。
这样可以增加学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他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学生干部的权益保障1.合理的奖励机制学校可以设立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给予适当的表彰和激励,以鼓励他们在学生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公正的纠纷处理机制对于学生干部之间或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纠纷和矛盾,学校应建立公正、高效的处理机制,保护学生干部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五、学生干部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力度加强学校可以设立监察部门或者学生干部组织内部监督机构,对学生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纪律审查,确保他们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考核和评估机制完善学校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对学生干部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学生干部管理规章制度1
学生干部管理规章制度1
《学生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生干部的选拔
学生干部的选拔应该根据学生的品德、学习成绩和组织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需要通过竞选或者推荐的方式参与干部选拔,选拔程序公开、公正,选拔结果应该得到学生和老师们的认可和支持。
二、学生干部的培训
学校应该为学生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组织能力、沟通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干部的管理水平,使他们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
三、学生干部的职责
学生干部的职责应该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学生活动、维护学校秩序、协助老师管理班级等方面。
学校需要明确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使他们不仅能够担负责任,还能够得到相应的尊重和支持。
四、学生干部的监督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学生干部监督机制,以保证学生干部的工作不受私心私欲的干扰,确保学生干部的工作是为全体师生服
务的。
学生和老师应该有权利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促进学生干部的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服务。
五、学生干部的奖惩制度
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应该有相应的奖惩制度,鼓励他们为学校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需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以保证学生干部的工作更加公正和透明。
学生干部群规章制度
学生干部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干部群管理、促进学生干部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群是学校学生干部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干部群的宗旨是:以发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的精神,为学校的发展与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服务与支持。
第四条学生干部群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有效。
第五条学生干部群的管理机构是:群主、管理员、成员。
第六条学生干部群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会组织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学生干部群应当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八条学生干部群的提倡的文化是:尊重、合作、团结、创新。
第二章群规管理第九条学生干部群的入群条件是:担任班干部或学生会组织部门成员,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条学生干部群的入群程序是:申请-审核-加群。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群的退出程序是:请假-辞职-被踢。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群的管理人员要负责对新入群成员进行适时引导和培养,使其快速融入学生干部群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群的群主要负责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对群内成员行为进行监督和督促。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群的管理员负责对群内言论、行为等进行管理和维护,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制裁。
第三章群规纪律第十五条学生干部群的成员要遵守以下规定:1. 尊重他人,文明交流,不得恶意攻击、辱骂和侮辱他人;2. 遵守群规,不得发布任何与学校、国家有关的违法信息;3. 遵守群主和管理员的管理,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4. 不得在群内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不得干扰群内正常秩序;5. 不得发布不雅言论和图片,尊重道德风尚,不得传播低俗、色情内容;6. 不得恶意刷屏,浪费群内资源。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群规的成员,将按照以下处理方式进行: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成员,管理员可先行给予口头警告;2. 禁言: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成员,管理员可给予禁言处理,禁止其在群内发言一段时间;3. 踢出群: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成员,或者严重违规行为的成员,将被踢出学生干部群。
小学生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规范学生干部的行为,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校学生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力量。
学生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等各级学生组织成员。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组织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热爱学生工作,有责任心,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5.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任用由学校学生组织根据选拔结果,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七条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学生干部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学生组织的决策和管理;2. 参与学生组织的培训和活动;3. 对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生干部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3. 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同学,乐于助人;4. 保守学校和学生组织的秘密;5.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干部在一年内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学校团委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团委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团委全体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组织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团委设立学生干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干部管理委员会由团委书记、副书记、各部部长及部分优秀学生干部组成。
第七条学生干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八条学生干部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方式。
第九条学生干部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4. 热爱学生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
第十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1. 民主推荐:各班、各社团推荐优秀学生;2. 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3. 公示: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同学监督;4. 聘任:经团委批准,正式聘任学生干部。
第四章培养与培训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培养应注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十二条学校团委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培训,内容包括:1.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2. 学生干部职责、权利和义务;3. 组织协调能力、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参加培训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第五章考核与监督第十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 思想政治表现;2. 工作表现;3. 业务能力;4. 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律管理,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学生干部的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和能力提升,为校园文明和谐,积极向上发挥引领作用。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荣誉和声誉,自觉接受师长和同学的监督,服从管理。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加强理论学习,自觉增强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思想品德,做到政治过硬。
第二章学生干部选拔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公开、公正、公平,体现民主和科学。
第七条学生干部的选拔以德才兼备为标准,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选拔对象要有良好的政治表现和学习成绩。
第八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秉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包庇、假公济私、拉票拉关系的行为。
第九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采取面试、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十条常规选拔的学生干部,应当经过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并报批准后方能上任。
第三章学生干部培养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应该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培养,确保学生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应该抓好学习、实践、锻炼,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要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组织、纪律等各方面的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要注重提高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干部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学生干部的利益和权益。
第四章学生干部工作监督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民主评议、考核、督促等方式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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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试用修订版)发布时间:11-06-13 15:57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试用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系级、班级、各社团学生干部是全系广大学生中的骨干分子,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与参与者,是推动我系发展进步的生力军。
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有助于学生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助于弘扬系的新风正气,推动系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
第二条:凡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为“社联”)、班级、各社团在册的各级工作人员均纳入学生干部的管理范畴。
第三条:学生干部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增长才干”为根本宗旨。
第四条:为推进我系学生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进程,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依据《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产生及条件第一条:学生干部来自广大学生,通过组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产生。
第二条:系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应按照严格的标准和一定的程序录用学生干部,要保证学生干部的质量。
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应根据需要,经过面试、考试、试用,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录用为正式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1、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质高尚,不计较个人名利,乐于奉献;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工作务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不得因循守旧,停滞不前;4、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交际、协调、独立工作的能力,但不得独断专行;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6、在同学间起桥梁作用,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7、有很强的荣誉感,对内对外活动中维护学校整体形象;8、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干部:1、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包括一学期中三科不及格者,学业较差、留降级处分者);2、思想道德败坏;有损学生干部形象,在学生中威信较低,不能起表率作用者;3、违反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纪律情节严重者;4、违反校纪校规者;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第三章选拔和任免第一条:各部门干部的选拔、任免,应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成绩、工作表现,严格按程序产生。
第二条:系团总支正、副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社联正、副主任、各社团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均应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所规定的程序产生,部长、副部长、干事级学生干部由同学自愿报名,并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规定程序产生。
第三条:所属各部门应重视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考察选拔,注意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包括年龄、专业、年级、性别等)。
第四章管理与使用第一条:对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干部应坚持“关心爱护、严格管理”的原则,要在思想上加强对广大学生干部的教育,在工作中加强管理和培养,关心学生干部的生活与学习,使其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条:各部部长负责其所属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每学年主动将所属干部的自然状况报学生会办公室、综合服务部、社联文秘部以便加强管理和教育。
第五章例会制度第一条:各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例会开始前各版块作好考勤记载;第二条:每次例会各干部均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如确有事要请假须会前书面请假条的形式向辅导员请假,经准许后方可不到,三次请假作一次缺席;如会前要迟到或会中早退者须会前、会中向各主席团、秘书长作出书面请假或口头请假,方可迟到或早退,迟到两次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处理。
无故缺席者,事后应向主席团或秘书长作书面说明;二次无故缺席者,事后应向辅导员作书面说明,并在例会上给予批评和警告;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第三条:每次例会各干部认真作好会议记录,明确本部门工作职责,并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各版块的工作。
第六章值班制度第一条: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秘书长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第三条: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如发现两次在例会上给予批评和警告,三次的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四条:各部门干部按规定依时值班,值班人员打扫办公室及走廊(每天下午),保持环境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杂志和报纸,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己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辅导员或助导团成员汇报。
第五条:值班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
日常值班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从事与学生管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各值班部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值班,如因课程问题不能出席值班,应在开学两周内将课程表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综合服务部、社联文秘部)说明情况以便干部做好值班人员调配,如因临时变动不能出席值班,应以书面请假条形式提前向学生会办公室、综合服务部、社联文秘部有关部门请假,或口头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此种请假形式只适用于紧急情况)。
第七条: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以加强沟通联系。
第七章培训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学生干部的全面发展,必须加强培训工作,培训分为新干部入会培训,基本素质培训、干部岗位职责培训等。
第二条:学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学生工作思路探讨,基本工作方法,基本能力素质等。
第三条:学生干部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的办法进行。
团总支学生会社联干部须经过学生干部提高班培训,成绩合格者方可担任。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社联、各社团及其所属各部门应主动、积极地为学生干部提供机会,创造学习和锻炼的条件,使学生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素质。
第八章考核和奖惩第一条:考核范围: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各班的全体班团干部及各正规社团、协会的学生干部。
第二条:学生干部的任用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年,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发聘书以示对其工作的肯定;如中途因故退出的,则不发聘书;第三条:学生干部必须认真填写《学生干部考核表》,作为考核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条:每学期末、每年6月份组织学生干部互评及群众测评,形成文字材料,作为考核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五条:考核内容及细则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 80分,奖励分20分。
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一)基础分项:(总分 80分)德:( 15分)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学院的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能:(15分)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文字写作能力强。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勤:(20分)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模范地执行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各班班团干部及各社团、协会干部能积极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班会、团会或其他会议),并整理记录。
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系学生工作委员会、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绩:(30分)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3、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4、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
(二)加分项:l、学习成绩优秀,给予内部表扬。
获一等奖学金者加 8分;二等奖学金者加 5分;三等奖学金者加 3分。
2、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受院(系)通报表扬每人次加5分。
3、积极向团总支学生会社联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10分。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得到院(系)肯定的(如:献爱心等),每人次加 5分。
5、勇于对院团委、系团总支、学生会、社联成员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5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3分。
7、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4分。
(三)扣分项:1、开会、值班及团总支学生会社联开展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 5分;迟到一次扣3分;事假扣1分;公假、病假不扣分。
(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2、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男女交往不得体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3、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辅导员、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5分。
4、现宿舍有违章用电器的(如:电热棒、电饭炉等),发现一次扣5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每月最差宿舍”者,每人次扣5分。
5、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10分。
6、有一门科目不及格扣2分。
7、工作期间不正确佩带胸卡(工作证)的扣2分。
8、若有醉酒闹事、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四)淘汰项: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淘汰:1、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不及格者。
4、对自由散慢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严重违反学院和系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考勤旷到累计3次者。
9、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第六条:考核办法1、每学期末考核一次,根据得分,分优秀( 85分以上)、良好(85—7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下)四档。
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
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
2、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干事由各部门正副部长共同考核,并报各版块负责人审批;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正副部长由分管主席团、秘书长负责考核,最后定档由主管辅导员审核确定;其他班干、社团、协会干部,均由相关负责老师、辅导员等负责考核3、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4、每次考核完毕,公示各干部考核成绩,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