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管理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练习题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 A )是指完好房屋与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
A、房屋完好率B、危房率C、房屋基本完好率D、设备设施完好率2、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方法是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及损坏程序进行的,通常把房屋的完损等级分为以下哪5类:( C )A、精品房、一般完好房、轻微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B、精品房、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C、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D、完好房、基本完好房、轻微损坏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3、物业的供电种类按供电方式分为:( B )A、单回路供电和多回路供电B、高压供电和低压供电C、无自备电源和有自备电源供电D、长期供电和临时供电4、根据有关规定,电梯每( C )要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A、半年B、两年C、无自备电源和有自备电源供电D、长期供电和临时供电5、消防加压泵、正压送风、排烟风机试启动应多长时间一次:( D )A、每半B、每季度C、每年D、每月6、( B )是测试消防设备的有效手段、它不仅能全面测试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错误和隐患,还可以训练操作人员避免实际发生火警时由于紧张而产生错误的判断和操作失当。
A、建立消防设备巡视、检查、测试制度B、消防演习C、配备消防设施主管人员D、建立消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7、常见电梯按用途分为:( A )A、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和客货梯B、直流电梯、交流电梯C、单机控制电梯、集选控制电梯D、运行梯和高峰梯8、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做好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充分发挥设备功能,有效延长设备设施的( C ),并自始至终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A、使用功能B、技术寿命C、使用寿命D、技术更新9、( B )是一种主动的具有预防作用的维修策略,是物业管理应提倡的主要维修养护方式。
A、紧急抢修B、预防性维修C、事后维修D、大、中修10、在设施设备节能管理中,( D )是一种最经济的节能方式。
建筑工程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维修、改造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使用安全,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制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房屋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遵循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和其他参与建筑工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规划施工过程,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三章建筑工程使用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屋使用单位提供建筑工程使用安全管理的相关资料和技术指导。
第八条房屋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建筑工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第九条房屋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施工单位和房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房屋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第五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1.设施设备管理机构由工程建设部门建立,设立设施设备管理科或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程建设设施设备。
2.设施设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设施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分配、调运、维护维修、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设施设备的采购1.设施设备的采购应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程序。
2.采购招标时应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价格等多方面要素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确保设备的品质。
3.采购验收应由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第四章设施设备的入库和分配1.经过采购验收合格的设备,应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入库登记,明确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
2.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应建立设备台账,对设备的流向、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实现设备的动态管理。
3.设施设备的分配应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确保设备的使用有序。
第五章设施设备的调运1.设施设备的调运应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在确定使用地点前,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调运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保护,避免碰撞和损坏,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输。
3.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将设备运回原处,进行归档和台账更新,实现设备的追踪管理。
第六章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1.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设备的损坏情况进行诊断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维护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培训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维修技术,及时解决设备出现的问题。
3.设备维修应及时响应,确保设备故障的快速修复,减少生产停滞的时间。
第七章设施设备的处置1.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清理和更新,对老化设备进行淘汰,进行处置处理。
2.设施设备的处置应依照相关规定,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的报废或出售。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居住环境的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共有住房的业主、租户、管理单位等。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指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公共电梯、大堂、走廊等。
第四条设施设备指小区内的共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安全设施等。
第五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第六条业主、租户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共用部位的金属门、电梯钥匙等财物,不得私自拆卸、更换。
第七条业主、租户不得在楼道、大堂、走廊等公共区域乱丢杂物,不得擅自摆放个人物品,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八条业主、租户在使用电梯时应当文明待人,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废弃物,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第九条业主、租户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不得在公共设施上粘贴、张贴非法广告。
第十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和卫生,如发现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
第三章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第十一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业主、租户应当配合管理单位进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如有需要,应当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租户应当按照管理单位的要求使用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
第十四条业主、租户应当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设施设备的故障或损坏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五条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租户报告的设施设备问题,并定期向业主、租户公布维修养护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业主、租户在使用设施设备时应当注意安全,遵守使用规定,尽量避免损坏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维护小区内的景观设施,如花园、健身设备等,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
第四章管理责任和处罚第十八条业主、租户、管理单位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屋安全,防范房屋火灾、坍塌等重大事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农村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安全管理,适用于所有拥有、使用房屋或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促进房屋安全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有义务保护房屋安全,依法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预防、综合、责任、主动的原则。
第二章房屋建设安全管理第六条房屋建设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第七条房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房屋建设涉及的建筑材料、设备、构件和工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取得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第九条房屋建设涉及的基础工程、土层检测、地质勘察等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工程安全性。
第十条房屋建设涉及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由消防、建设、使用单位共同负责。
第三章房屋维修保养管理第十一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房屋安全。
第十二条房屋维修保养涉及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具有相应的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房屋维修保养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技术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严禁存在违规施工等不安全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老旧房屋和高层建筑,应当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
第四章房屋用途变更管理第十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如需变更房屋用途,应当申请相关部门审批,并经规定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房屋用途变更涉及到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改建、调整和安装相关设施。
第十七条建设、维修、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评估和监测,确保房屋用途变更后的安全性。
第五章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第十八条房屋发生火灾、坍塌、地震等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养维护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施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装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升降机、压路机等设备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部门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中所有设备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调配、保养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工作状态。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信息、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采购管理1.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比选,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
2.设备采购前应当对设备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设备符合项目要求。
3.设备采购后应当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五、设备领用管理1.设备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领用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
2.设备领用后应当经过使用人员的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3.设备领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归还或续借,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使用人员应当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七、设备保养管理1.设备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3.设备保养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设备维修管理1.设备维修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设备的维修质量。
物业管理师考试各章节重要知识点(实务第七章-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
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名师讲义(物业管理实务)第七章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考点一房屋种类考点二房屋的组成部分考点三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考点四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内容与方法考点五房屋及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的制订考点六房屋及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的实施考点七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考点八房屋及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管理项目的外包控制考点九典型设备设施的管理考点十典型设备设施管理的注意事项第七章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考试目的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点,相关计划、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物业管理知识及相关法规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
大纲要求掌握: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点,维修养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实施。
熟悉: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种类和作用,制定维修养护计划的方法,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外包控制,几种典型设备的管理。
了解: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目标,设备设施的节能管理,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相关法规。
考点精讲✧考点一房屋种类1.房屋按建筑结构类型和材料可分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其他结构;2.按房屋承重受力方式可分为墙承重结构、构架式承重结构、筒体结构或框架筒体结构承重和大空间结构承重;3.按房屋的层次和高度可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4.按房屋的用途可分为居住用途、商业用途、工业用途和其他用途。
【题例】房屋主体按建筑结构类型和材料划分类别,不包括:(D·2006/15)A.砖结构B.木结构C.钢筋混凝土结构D.框架结构✧考点二房屋的组成部分房屋的组成部分包括:结构部分、装修部分和设施设备部分。
(1)结构部分——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等。
(2)装修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
(3)设施设备部分——水卫、电气、暖通、特殊设备(如消防、避雷、电梯)等项目。
办公大楼房屋建筑与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方案
办公大楼房屋建筑与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方案简介办公大楼是各类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重要场所之一。
为了确保办公大楼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制定一份科学、规范的管理维护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房屋建筑管理和公用设施管理两个方面,介绍办公大楼的管理维护方案。
房屋建筑管理1. 日常维护1.1 定期清洁检查:定期对大楼内的地面、墙面、门窗以及卫生间等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检查。
如果发现存在破损、损坏或污染等情况,应立即处理。
1.2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定期对办公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如发现空气质量不合格,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1.3 公共通道安全检查:定期对公共通道、电梯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
1.4 外墙病害检查:定期对大楼外墙进行检查,若发现病害应进行修补。
1.5 容积率合规检查:要确保大楼的建筑容积率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2. 日常修缮2.1 装修维护:对办公室内的地板、墙面、天花板、电路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2.2 电力供应线路维护: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设施,积极消除隐患。
2.3 管道维修:检查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积极处理故障和维修。
2.4 消防系统维修: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消防系统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 紧急处理3.1 火警:在火警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2 地震、雷暴:在地震和雷暴等天灾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3 停电、停水等异常情况:在电、水等供应设施出现停电、停水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服务单位,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公用设施管理1. 电力系统1.1 电缆线路维修:对电缆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供电可靠性。
1.2 电力设备维修:对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1.3 电力管理系统:建立电力管理系统,对电力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2. 通讯系统2.1 电话系统维修:对电话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信息交流的顺畅。
房屋维修及设备设施管理(ppt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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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及设备设施管理(ppt32页)
房屋维修管理
第一节 房屋维修管理概述
一、 房屋维修管理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房屋维修的概念
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翻修、大 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和维护保养。 (二)房屋维修管理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n 1.从物业自身的角度看 n 2.从房地产业的角度看 n 3.从物业管理企业的角度看 n 4.从使用和社会的角度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建筑工程,为设
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为5年。 (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对洁净度而言是对空气过滤和净化;有时还要对室内空气更新,这些 空气处理过程都要用到专门的空气调节设备,我们把空调设备和相应 的空气输送、分配设备,能量传递设备及各种仪器仪表称为空气调节 系统,简称空调系统。 n 2.分类:分为集中式、局部式、半集中式。其中集中式空调也称为中央 空调,由空气处理部分、空气输送部分、空气分室部分组成;局部式 空调就是空调机组(空调机),由空气处理和冷媒组成;半集中式空 调则集中了集中式和局部空调的优点,是一种混合系统,有诱导和风 机盘管两种形式。 n 二、空调系统设备管理特点 n 1.工艺系统复杂,造价昂贵; n 2.运行能耗大,空气质量要求高; n 3.直接影响物业管理的经营成本承担了安全运行的技术责任; n 4.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的润滑、水、冷制剂等在正常的范围,保障 主机、管道、冷却泵、冷冻泵、冷水泵、冷却塔的正常高效使用; n 2.加强日常检查巡视,记录各类有关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加强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水平。
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建筑工程设施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材料等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现场设备、人员、材料等的管理。
三、设施管理人员建筑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管理人员和材料,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设施管理职责1.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编制施工设备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进度;2.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3.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4.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与工地各部门协调配合,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5.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五、设施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1)施工设备统一计划使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审批;(2)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做好设备清理和维护工作;(3)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 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配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保证施工人员数量和质量;(2)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安全;(3)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3. 材料管理(1)施工材料需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2)施工材料应按照地点、种类进行分类管理,做好防火、防水、防潮等工作;(3)施工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六、设施管理考核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将纳入考核范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七、设施管理违规处理对违反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由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执行,由工程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日常养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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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7.5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 7.5.1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程序
确定维修项目 落实维修任务 结算维修费用 7.5.2 给排水系统常见故障的处理 水质污染 管道和器具漏水 振动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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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7.5.3 供暖系统常见故障的处理 供热管道漏水、漏气的处理 散热器漏水、漏气 大面积暖气不热的处理
7.3.5 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 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 空调系统运行注意事项 冷水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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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7.4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 7.4.1 给排水系统的日常养护管理
给水系统的日常养护 排水系统的日常养护 水池、水箱的日常养护 7.4.2 供暖系统的日常养护管理 供暖管网的日常养护 供暖锅炉的日常养护管理
7.5.4 供电系统常见故障的处理 照明装置的故障处理 电表故障的处理 变配电室火灾的处理 变配电室被水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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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7.5.5 电梯常见故障的处理 电梯困人的处理 电梯发生火灾的处理 遭到水浸的处理 电梯门开关不灵活、有振动和跳动现象
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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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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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7.4.3 供配电系统的日常养护管理 7.4.4 电梯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 7.4.5 空调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
冷水机组的养护 冷却塔的养护 风机盘管的养护 水管道的保养 阀类、仪表、检测器件的养护
7.4.6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日常养护的基本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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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 空调系统常见故障的处理 中央空调发生制冷剂泄漏的处理方法 中央空调机房内发生水浸 中央空调机房发生火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本规定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第六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首先,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房屋的结构、管道、电气设备等都需要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设备设施如空调、暖气、水电等也需要定期维护,避免因故障而带来不便和损失。
其次,管理者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对设备设施的使用规定、保养规定、安全规定等,以及对居民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
只有建立了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证管理的有序进行,避免管理混乱和纠纷的发生。
另外,管理者需要建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机制。
对于居民的需求,要及时进行解决和回应,保证居民的满意度和安全。
同时,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居民的反馈和建议,改进管理工作。
最后,管理者需要加强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投入和培训。
只有加强对管理工作的投入和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才能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和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
综上所述,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管理者加强管理和投入,从而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房屋的保值增值。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对于保障居民生活品质和维护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在现代社会,居民对于居住环境和设施设备的品质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良好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定期维护和检查房屋结构以及设备设施是至关重要的。
房屋的结构构件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会出现老化和磨损,不定期的维护和检查会导致居住安全问题。
因此,管理者需要制定定期维护和检查计划,确保房屋的结构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对于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是需要高度重视,例如暖气系统、空调、电路等设备设施,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不仅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舒适度,也关系到房屋建筑的完整性。
定期的维护和检查可以及早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影响居民的生活。
其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这不仅包括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的管理规定,还包括对居民行为的管理规定。
例如,对于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规定,对于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等,都需要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房屋使用安全条例
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第三章房屋使用安全防范第四章房屋安全鉴定第五章危险房屋的治理和应急处置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
军队房屋、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及文物保护建筑、控制性保护建筑、古建筑的使用安全管理,房屋消防、抗震、防雷安全和电梯、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遵循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协调和监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应对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完善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和监测网络,协同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住建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住建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统一指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市(区)住建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市容市政(城管)、公安(消防)、工商、安监(市场监管)等房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体育、卫生计生、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商务、宗教事务、粮食、银行、证券、保险等房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工作。
房屋设备设施管理的法律规定
6.2.1 房屋设备设施管理概述
2.房屋设备设施的分类 (1)供水设备 (2)排水设备 (3)热水供应设备 (4)消防设备 (5)卫生与厨房设备 (6)供暖、供冷、通风设备 (7)燃2.房屋设备设施的分类 (1)供水设备 指用人工方法提供水源的设备,由供水箱、
供水泵、水表、供水管网构成, 组成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 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 (2)排水设备 指用来排除生活污水和屋顶雨雪水的设备, 包括排水管道、通风管道、清通设备、抽升设备、室外排水 管道等。根据接纳污(废)水性质,房屋的排水管道可分为 生活污水管道、工业废水管道、室内雨水管道,组成生活污 水排水系统、生产污水排水系统、雨(雪)水排水系统。 (3)热水供应设备 包括淋浴器、供热水管道、热水表、加 热器、循环管、自动温度调节器、减压阀等。 (4)消防设备 指房屋设备中的消防装置部分,包括供水箱、 消防箱、兰花喷头、灭火机、灭火瓶、消防龙头、消防泵等 以上4个方面的设备组成房屋的给排水系统。
1.房屋设备设施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1)房屋设备设施 房屋设备设施是房屋主体构造以外
的附属于房屋建筑的各类设备设施的总称,是构成房屋 建筑实体的有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屋设备设施是实现物业功能和价值的物质基础和必要 条件,房屋建筑内部附属的基本设备,如供水、排水、 供暖、供冷、供电、电梯等,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生 活的需要并提供卫生而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随着城 市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人们对房屋设备设施功能的要求 越来越高,房屋建筑附属的设备设施功能日臻完善,价 值不断攀升,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作质量。
回龙泵等设备。 2)室内供冷设备包括冷气机、深井泵、空调机、
电扇、冷却塔、回龙泵等设备。 3)室内通风设备包括通风机、排水门及一些净化
房屋及设备维修管理
房屋及设备维修管理1.房屋维修包括对非损坏房屋的维护,对损坏房屋的修理,对旧房的改建、扩建。
2.按完损情况,房屋维修工程可分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
3.翻修工程指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
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
4.大修工程指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
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房标准的要求。
大修工程主要是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5.中修工程指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
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的20%以上。
中修后的房屋70%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6.小修工程指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小修工程的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现时造价的1%以下。
7.综合维修工程指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应修尽修的工程。
综合维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片(幢)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的20%以上。
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综合维修工程的竣工面积数量在统计时进入大修工程。
8.按房屋经营管理的性质分为:恢复性修缮、赔偿性修缮、改善性修缮、救灾性修缮、返工性修缮5类。
9.房屋维修的作用为:(1)可保持和改善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使房屋的使用价值能得到充分的发挥;(2)有利于房屋的保值、增值;(3)通过房屋维修工作,有利于美化环境,促进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的发展;(4)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5)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中创收,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效益。
10.房屋维修的特点:(1)房屋维修是一项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2)房屋维修量大面广、零星分散;(3)房屋维修技术要求高。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第五章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是指对物业共⽤设备设施和属于房屋共⽤部位的⽇常运⾏维护和管理、⼤中⼩修及更新改造。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涉及⾯⼴,技术含量⾼,关系到物业的正常运⾏和安全使⽤,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
第⼀节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概述⼀、物业设施设备物业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附属于房屋建筑业主共⽤的各类设施设备的总称,它是构成房屋建筑实体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挥物业功能和实现物业价值的物质基础与必要条件。
物业设施设备主要分为:房屋与设施、强电系统、电梯升降系统、空调系统、给排⽔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等。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运⽤先进的技术⼿段和科学的管理⽅法对房屋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维护、保养、维修实施管理,保证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提⾼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延长房屋、设施、设备的使⽤寿命,以最⼤限度地满⾜业主和使⽤⼈对房屋、设施、设备使⽤的需要,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的⽬标物业设施设备管理在整个物业管理中处于⾮常重要的地位,它是物业运作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1.⽤好、管好、维护检修好、改造好现有设施设备,提⾼设施设备的利⽤率及完好率,是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的根本⽬标具体为: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满⾜其使⽤功能;确保物业及使⽤⼈的安全;促进物业保值增值。
2.衡量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质量的三个指标(1)房屋完好率,是指完好房屋与基本完好房屋⾯积之和占房屋总建筑⾯积的百分率。
(2)危房率,是指危险房屋的建筑⾯积占房屋总建筑⾯积的百分率。
(3)设备完好率,是指完好设施设备数量占全部设施设备总数量的百分率。
3.物业设施设备完好的基本标准结构与零部件完整齐全;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满⾜使⽤功能;设施设备技术资料及管理记录齐全;设施、设备整洁,⽆跑、冒、滴、漏现象;防⽔、防冻、保温、防腐、安全、标识等措施完整有效。
物业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房屋建筑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房屋建筑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保安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等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维护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 建筑结构的安全性;2. 建筑设施设备的完好性;3. 建筑装修改造的合规性;4. 防火、防盗、防坠落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5. 其他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情况。
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整改,并及时通知业主和使用人。
第十条对于无法立即消除或整改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房屋建筑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房屋建筑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和使用人宣传房屋建筑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业主和使用人通报安全事故情况,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通常在工地或楼盘等建筑现场工作,负责确保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性,预防和处理各种安全问题和事故。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培训和指导建筑工人和员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5. 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保障现场的安全。
6. 跟踪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需要具备以下技能和素质:
1. 具备扎实的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知识和技术能力。
2. 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能够保持警觉和冷静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方有效进行沟通和协调。
4. 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经验。
5.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及时应对新的安全问题和挑战。
总之,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在建筑工程中起着重要的
保障作用,他们的工作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筑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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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是建立设备设施管理的原始资料档案和使用、 养护及维修等资料档案。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主要包括: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制度、严格的安全操作 规程等标准和制度,并建立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和文明 规范的服务制度。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日常养护管理:是物业管理
企业工程部门(或配合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所进行的常规性经常性的定 期保养、护理工作。
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管理:是根据设备
的性能,按照一定的科学管理程序和制度,按照技术 管理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养护、维修、更新等。
内容主要包括:定期检查、日常保养与维修制度、维 修质量标准、维修人员管理制度等。
维修程序
(1)项目收集
(2)任务落实
(3)费用结算
7.3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7.3.4 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 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要求 电梯设备运行注意事项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7.3.5 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 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 空调系统运行注意事项 冷水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7.4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
7.4.1 给排水系统的日常养护管理 给水系统的日常养护 排水系统的日常养护 水池、水箱的日常养护 7.4.2 供暖系统的日常养护管理 供暖管网的日常养护 供暖锅炉的日常养护管理
确定维修项目(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或业主及使用人报修) 落实维修任务(上门维修时应先出示工作牌,先报价经当
7.3.1 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落实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
1.水池水箱专人负责检修管理,钥匙专人保管 2.水池水箱专人定期清洗消毒 3.保证供水,确需停水先通知 4.巡查发现跑水漏水及时抢修 5.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水泵房的管理
1.地下水池、屋面水箱等专人负责保养清洁和维修 2.机房重地值班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及时检查水泵,确保正常运行 4.消防器材置于显眼处,严禁吸烟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每班打扫每周清洁确保地面、墙面和水泵清洁 6.水泵房通风干燥,及时上锁,钥匙专人保管 7.定期检测水样 8.按时交接班(有下列之一则不予交班)
7.1.2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的分类
7.1.2.1 给排水系统:是指房屋建筑内部附属设备设施中 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设备用水、消防用水、中水回收和 利用及污水排放工程设施的总称。
包括:房屋建筑的供水和排水设备设施、卫生设备设施、 热水供应和消防设备设施等。
7.1.2.2 电器工程系统: 包括:房屋建筑的供配电设备、弱电设备和电梯设备等。
第七章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管理
基本要求------学习目标
1、了解物业管理所涉及的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 施的种类
2、掌握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日常 养护应注意的基本要求
3、重点掌握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和 养护的技术要点
7.1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及维修分类
7.1.1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概述 是房屋建筑附属、配套的设备设施的简称
上一班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水泵房不符 合卫生标准;接班人未准时到岗;交班时发生事故或正处理事故, 接班人协助交班人处理
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管理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 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 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层供水的惟一选择方式。 1.由持《健康证》的水泵房管理员专职负责 2.水池箱完好清洁有盖并上锁 3.水池每半年清洗一次,每一年消毒一次 4.清洗和清洁提前两天通知 5.确保送检水样当天检测,如不合格清洗至合格 6.清洗、消毒及检测要及时记录,并在结束3天内整理存档, 保存期为两年
2.设备设施维修的分类 1)零星维修工程 2)中修工程 3)大修工程 4)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5)故障维修
7.2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管理的方式和内容
7.2.1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的管理方式
使用管理(运行管理)
三大部分组成 日常养护管理
即可统一也可分开
维修管理
7.2.2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的管理内容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的基础资料管理
7.3.2.1 供暖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 供暖准备阶段的管理 供暖运行阶段的管理 供暖前后—非供热期的管理 7.3.2.2 供暖系统运行注意事项
7.3.2.3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做好启动前检查 按规范启动及运行 注意停炉程序
7.3.3 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 供配电系统运行注意事项 变配电室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指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
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设施:为某种需要而建立的机构、组织、建筑等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通过熟悉和掌握设施设备的原理性能,对其进行保 养维修,使之能够保持最佳运行状态,有效的发挥 效用,从而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保证物业保值增值的活动。
7.1.2.3供暖、供冷、通风系统: 包括:室内供暖、室内供冷和室内通风设备等
7.1.2.4燃气设备系统(维修主要由煤气公司专门负责) 包括:煤气灶、煤气表、煤气或天然气管道等。 7.1.2.5防雷装置(包括针式和带式两大类)
7.1.3物业设备设施维修工程的分类
1.设备设施保养的分类
1)日常维护保养 2)一级保养 3)二级保养 4)设备点检
给排水系统运行注意事项
1.限水停水提前通知,及时更换到期及残破设备防止事故 2.业主更改供排水管道需审批,不得随意改变或破坏计量
和共用管道 3.及时交费,保持水表铅封完好 4.共用水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切勿擅自修理
水泵安全操作程序
启动前检查、启动按规范、停止需注意
7.3.2 供暖系统的运行管理
7.4.3 供配电系统的日常养护管理 7.4.4 电梯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 7.4.5 空调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
冷水机组的养护 冷却塔的养护 风机盘管的养护 水管道的保养 阀类、仪表、检测器件的养护
7.4.6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日常养护的基本要求
7.5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
7.5.1 房屋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