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统一全市派出所户证窗口工作时间
市民中心工作时间
市民中心工作时间市民中心是城市的重要服务机构,为市民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对于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因为只有在合适的时间前往市民中心,才能办理自己需要的业务。
下面就市民中心工作时间进行详细介绍。
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一般是按照工作日和休息日来划分的。
在工作日,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通常是早上8点半开始,下午5点半结束。
这个时间段内,市民可以前往市民中心办理各种业务,包括办理证件、申请公共服务、咨询政策法规等。
在这段时间内,市民中心的各个窗口都会开放,工作人员会全力为市民提供服务。
而在休息日,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一般会有所调整。
通常是早上9点开始,下午4点结束。
因为在休息日,市民中心的业务量会相对较少,所以工作时间也会相应缩短。
不过即便是在休息日,市民中心也会保留一定数量的窗口对外开放,以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
除了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时间规定,市民中心在节假日的工作时间也会有所调整。
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市民中心可能会放假,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延长工作时间,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因此,在节假日前往市民中心办理业务之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错过办理业务的时间。
总的来说,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以确保市民能够在合适的时间办理业务。
市民在前往市民中心之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希望市民中心能够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让市民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市民办理业务的重要参考信息,希望市民中心能够在工作时间安排上更加合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安排能够更加贴近市民的需求,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希望市民中心在工作时间安排上能够更加灵活,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希望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能够更加规范,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市民中心能够在工作时间安排上更加周密,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希望市民中心的工作时间能够更加人性化,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签注等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做好各区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统筹规划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签注以及发放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
受公安机关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社区网格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居住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居住登记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受公安机关委托,各街道应当在其办事处设置居住证受理点,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数量较多的社区可以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签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证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机关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居住登记第六条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先行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第七条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请居住登记账号,应当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和拟申报房屋信息。
通过系统校验的,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成功;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户籍管理证件收费通知
户籍管理证件收费通知各位居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即日起,我市将对户籍管理证件进行收费,以保障户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1. 户口本:每本收费10元人民币。
2.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收费20元人民币;补发居民身份证,收费30元人民币。
3. 户口迁移证明:每份收费10元人民币。
4. 户口注销证明:每份收费10元人民币。
5. 户籍证明:每份收费10元人民币。
6. 户籍信息变更证明:每份收费10元人民币。
二、收费标准本次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户籍管理需求,并确保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收费方式1. 现金支付:申请人可前往户籍管理机构窗口,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缴纳相关费用。
2. 网上支付:申请人可登录我市户籍管理网站,在线完成支付手续。
四、注意事项1. 收费标准一经确定即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前来办理,以便顺利完成手续。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免收或减免相关费用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户籍管理机构申请。
五、收费时间户籍管理机构的收费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六、开展监督为确保收费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我市将加强对户籍管理机构的监督力度,同时欢迎居民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位居民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了解并遵守上述通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致电我市户籍管理办公室咨询。
特此通知。
市人民政府户籍管理办公室日期:xxxx年x月x日。
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户籍管理办法
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户籍管理办法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统一全市派出所户证窗口工作时间及实行“为民服务日”制度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统一全市派出所户证窗口工作时间及实行“为民服务日”制度的通知》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2.10.06•【字号】深公(法)发[2002]25号•【施行日期】199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自行车管理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10月6日深公(法)发[2002]25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自行车管理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统一全市派出所户证窗口工作时间及实行“为民服务日”制度的通知(1997年6月9日深公(户)字[1997]256号)各分局:自开展“三民”活动和“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工作以来,为方便群众办理户证事宜,各单位先后推出了各项利民措施,但由于各单位实行的便民措施不统一,造成群众在办理户证事宜时多跑路,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
此外,由于实行延长办公时间或双休日上班,增加了户籍窗口的警力,使本来警力不足的问题显得更突出,直接影响到了户证窗口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根据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治安、户政、巡警部门开展“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活动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广公(治)字[1997]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统一规范派出所户证窗口的工作时间和实行“为民服务日”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户证窗口干警的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时间内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024年深圳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2024年深圳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一、实施主体深圳市公安局。
二、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福田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窗口),快递申请。
四、受理条件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五、申请材料1.材料名称: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2.材料名称:居民身份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3.材料名称:居民户口本。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4.材料名称:居住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5.材料名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6.材料名称: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7.材料名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电子版1份。
材料要求:必要。
8.材料名称:违法犯罪文书或。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非必要。
9.材料名称: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10.材料名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11.材料名称:护照。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12.材料名称:委托(公证)书。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13.材料名称:学籍或者在校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14.材料名称:申请事由说明材料。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15.材料名称:个人声明。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原件1份。
办证大厅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办证大厅的规章制度怎么写一、总则为规范办证大厅的管理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服务时间1. 办证大厅的服务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末和节假日休息。
2. 办证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需按规定上岗,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进出规定1. 申请人进入办证大厅需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
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办证大厅内部,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的,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3. 进入办证大厅应保持井然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
四、办理流程1. 申请人需按照办证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排队等候办理业务。
2. 提交材料需完整、准确,如有遗漏或错误将影响办理进度。
3. 办理业务时应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尊重工作人员,不得拒不配合或发生冲突。
五、窗口服务1. 办证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服务态度友好周到。
2. 办证大厅窗口应按照规定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放行或违规操作。
3. 办证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需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不得随意推诿。
六、纪律规定1. 在办证大厅内不得吸烟、喧哗、打闹等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2. 在办证大厅内不得擅自摄影、录像、录音等行为,如有违反者将被视为破坏秩序,需接受相应处理。
3. 在办证大厅内不得违反队列规定、挤占他人位置等行为。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将给予嘉奖,激励其继续努力。
2.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甚至取消其窗口工作资格。
3. 对于严重违规的申请人,将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再次前来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规章制度系办证大厅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愿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办证大厅的管理秩序,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6.04.14•【字号】深公[法]字[2006]267号•【施行日期】200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14日深公(法)字〔2006〕267号)《深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共13项)编号行政许可事项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2占用和挖掘道路3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4爆炸物品储存、使用、购买、运输许可5 核发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安全作业证6 工程爆破许可7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8 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印章刻制许可9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0 机动车注册、变更、注销核发牌证11 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12 机动车延缓报废13 准许车辆作为校车运载学生01号许可事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一、行政许可内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七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6月16日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第七条、第十条;(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1990年5月5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二)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便民大厅办事规章制度内容
便民大厅办事规章制度内容
一、办事时间及安排
1. 便民大厅的办事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2. 办理窗口按照工作量大小进行排班,以确保每个窗口都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来办理业务,避免排队等候时间过长。
二、办事流程
1. 群众前来办事,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2. 进入便民大厅需依次排队等候,按照窗口号前来办理业务。
3. 办理业务时,要保持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不得插队。
4. 办理完业务后,确保领取好相关文件,确认无误后离开窗口。
三、窗口服务
1. 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为群众办理业务,解答相关问题。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认真核对群众提交的材料,确保办理的准确性。
3. 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接受群众礼物。
四、服务质量
1. 便民大厅应设立投诉箱,接受群众的投诉并及时处理,确保服务质量。
2. 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3. 对于群众的投诉建议,要及时整理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及时改进工作不足之处。
五、安全保障
1.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便民大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人员进出要有相关证件,不得擅自带入危险物品。
3. 如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通过便民大厅的办事规章制度,可以有效规范便民大厅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希望便民大厅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共同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便民大厅的良好秩序,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窗口开放通知范文
公安窗口开放通知范文
各位市民:
大家好!为了提高公安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将公安窗口的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全天候开放,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公安窗口是市民办理各类证件、报案、咨询等公安服务的重要窗口。
然而,由于工作时间的限制,过去的服务时间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
为此,我局经过评估和调研,决定全面开放公安窗口,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从现在开始,公安窗口的服务时间将延长至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全天候为市民提供服务。
无论是上班时间、休息日还是节假日,市民都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前来办理相关业务。
我们将加大窗口人员的配备,确保足够的服务力量,以更好地应对市民的需求。
此外,为提高服务效率,我们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我们将加强窗口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以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帮助和指导。
其次,我们将加强窗口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
最后,我们将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流畅和业务的顺利进行。
亲爱的市民,公安窗口的开放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您,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为您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公安服务。
我们将一直努力不懈,不断改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随时向我们反馈。
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XXX公安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4年深圳市最新积分入户办理指南
2024年深圳市最新积分入户办理指南一、实施主体深圳市公安局。
二、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服务厅)。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周六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六、申请材料1.材料名称:居民户口簿。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2.材料名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3.材料名称:出生证。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4.材料名称: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1份。
材料要求:必要。
六、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页面的户政预约。
申报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深圳派出所上班时间,深圳公安局派出所电话
深圳派出所上班时间,深圳公安局派出所电话以下内容由#搜集整理,帮您了解深圳派出所上班的时间以及派出所电话。
派出所上班时间(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有的派出所周六有便民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6:30 ,但周日是不上班的)
凡拨打咨询电话XX(6线)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咨询、投诉,一般问题当场答复,特殊问题24小时内答复,有投诉必答复
深圳市各区派出所电话
当然,拨打110是肯定对的。
说明:深圳市公安局下设单位有罗湖公安分局、福田公安分局、南山公安分局、盐田公安分局、蛇口公安分局、宝安公安分局、龙岗公安分局、深圳市公安局边防分局、罗湖口岸分局、皇岗口岸分局、机场分局、蛇口港分局、大亚湾分局、公交分局、东深分局、森林分局等16个分局。
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要件和时限要求
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要件和时限要求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与时限要求详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需要在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情况,如迁入迁出、新生儿入户、更正信息等。
2023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什么时候
2023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什么时候2023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什么时候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请各位朋友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申报,在9月30日18时前提交成功即可。
2023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流程打开深圳公安局官微或官网,进行申请。
1、点击【个人业务】—【户政业务】中的【户籍迁入】2、点击【市外迁入-积分入户】3、点击【在线申请】4、查看【在线申请-前言】,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满足条件的话,点击【我满足条件,开始申请】5、阅读告知书,勾选【我已阅读】,点击【同意】6、阅读相关说明,点击【继续】7、进行人脸识别登录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2023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3年9月30日18时截止。
受理机关自2023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23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复核及公示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
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2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深圳子女随迁落户深圳条件(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唐山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22.04.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4月22日起市公安局驻市民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区恢复运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办事群众采取网上办理或延期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16时前开放预约,办事群众需在工作日预约下一个工作日业务。
二、预约事项
交通违法处理、驾驶证办理、通行证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边境通行证办理
三、预约方法
办事群众通过【唐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预约服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名称、办理业务的单位、预约时间段,并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即可完成预约。
特别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预约群众需在确保本人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情况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区办理业务,办理业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
距离。
体温异常、“红码”、“黄码”、河北健康码弹窗、行程码带星号、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唐返唐人员等相关重点人员谢绝进入。
其他地区来唐返唐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未出示者谢绝进入。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
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
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一、引言户籍科是派出所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处理市民的户籍相关事务。
对于市民而言,了解户籍科的上班时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有在适当的时间前往派出所户籍科,才能及时办理各类户籍证件、申请等业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派出所户籍科的上班时间,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二、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派出所户籍科的上班时间一般按照工作日和休息日两种情况进行安排。
具体上班时间如下:1. 工作日派出所户籍科在工作日一般按照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办公。
上午的上班时间通常从早上8点30分开始,持续到中午12点;下午的上班时间则从下午1点30分开始,持续到下午5点30分。
这是派出所户籍科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业务而设定的时间段,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时间前往办理。
2. 休息日对于休息日,派出所户籍科的上班时间一般是按照早上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安排。
早上的上班时间通常从早上9点开始,持续到中午12点;下午的上班时间则从下午1点开始,持续到下午4点。
派出所户籍科在休息日也提供一定的办公时间,以方便市民在非工作日办理相关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派出所户籍科的上班时间可能会因特殊原因而有所变动,例如法定节假日、大型活动安保等情况。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派出所户籍科会提前公布调整后的上班时间,确保市民及时了解时间变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如何合理利用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为了更好地利用派出所户籍科的上班时间,市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前了解上班时间:事先了解派出所户籍科的上班时间,并根据自己的行程来安排办理业务的时间。
避免在派出所外等待过长时间,浪费时间和精力。
2. 准备齐全材料:根据自己的办理需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户籍证件、申请表格等材料。
确保所携带的材料齐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以免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3. 避开高峰期:根据经验,派出所户籍科的上午时间段通常比下午时间段人流量较大。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在下午前往办理业务,避免排队等待的时间过长。
小警务户籍窗口服务规范
户籍窗口服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户政管理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和《山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户籍窗口”,是指全市各级户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设置的直接面向社会,为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业务和提供人口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的户籍服务大厅、警务服务室等场所。
第三条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规范包括:户籍窗口建设规范,警务公开规范,服务制度规范,窗口民警行为规范,窗口民警语言规范,窗口民警礼仪形象规范。
第二章户籍窗口建设规范第四条户籍窗口应设置在一楼或临街(路)处,门口设置醒目的“警务服务室”、“户籍服务大厅”等指示标志;派出所户籍室办公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米,县分局户籍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少于50平米,并按功能划分为工作区、申请人等候区;室内多个窗口办理不同证件的,应设立相应的指示牌,以方便群众查找、办事。
第五条户籍窗口应采用“低台敞开式”服务台。
工作台高度以保证工作人员与申办人平视为准,以70-80公分为宜;宽度以方便交接材料为准,以65-70公分为宜。
办公桌面应规范放置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电话等办公用品;服务台面应规范放置警务服务质量评价器及评价提示牌、警民联系卡、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指南(明白纸)、各类申请表格的示范文本、群众意见簿以及笔墨、纸张、眼镜等服务用品,以方便群众阅读、取用。
第六条服务等待区中心位置应放置多套座椅;适当位置应放置饮水设备、自行车打气筒、急救药品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业务量大的根据条件可设置电子触摸显示屏和排队叫号辅助设备。
第七条室内醒目位置应悬挂“户口事项办理、审批机关和办理时限流程示意图”、“户籍窗口服务工作制度”、“收费项目公开栏”等,以方便群众浏览、监督。
第八条户籍窗口应配备1-2名取得户籍管理岗位任职资格的在职、在编正式民警。
公安考勤制度通知
公安考勤制度通知各位民警、辅警:为了加强公安队伍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公安考勤制度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将提前通知。
二、考勤方式采用指纹识别考勤机进行考勤管理。
每位民警、辅警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并在考勤机上打卡。
迟到或早退需向上级报告原因,每月允许有两次忘打卡情况,超过两次将按迟到处理。
三、迟到、早退处理1. 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20%。
2. 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30%。
3. 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 原则上每月允许迟到时间累计不超过60分钟,超过此标准将给予经济处罚。
5. 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处理。
四、病假考勤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两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
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事假考勤员工需要事假时,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加班考勤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向上级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将作为评价员工工作态度和业绩的重要依据,将与年度考核、晋升、奖惩等事项挂钩。
请各位民警、辅警严格遵守本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高效的公安队伍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统一全市派出所户证窗口工作时间及实行“为民服务日”制度的通知》的决定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公(法)发[2002]2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2.10.06
【实施日期】1997.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自行车管理
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10月6日深公(法)发[2002]25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自行车管理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统一全市派出所户证窗口
工作时间及实行“为民服务日”制度的通知
(1997年6月9日深公(户)字[1997]256号)各分局:
自开展“三民”活动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