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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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票据法重点知识总结

最新票据法重点知识总结

最新票据法重点知识总结一、票据的定义和种类1.票据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行的,载明一定金额支付或履行义务的书面凭证。

2.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本票四种,汇票和支票为可转让票据,本票和银行本票为不可转让票据。

二、票据的要素和示例1.票据的要素包括票据类型、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票面金额、付款期限、签发地点和日期等。

三、票据的发行和签发1.票据的发行是指出票人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或第三人持有,以转移债权的行为。

2.票据的签发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票据的真实性和债权的存在。

四、票据的流转和背书1.票据的流转是指票据在合法持票人之间的转让过程。

2.票据的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附记出票人、背书人和受票人的姓名,并签字的行为。

五、票据的兑现和追索权1.票据的兑现是指在票据到期日,持票人向付款人或付款地点申请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2.票据持有人可以依法享有票据追索权,即向出票人和背书人主张对票据的支付义务。

六、票据的保证和贴现1.票据保证是指背书人为保证票据权利转让或票据金额支付,对票据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售,以获取即期款项的行为。

七、票据的无效和异议1.对于虚假票据或超出法定范围的背书等情况,票据法规定其为无效票据。

2.对于票据的真实性、金额、签发地点等内容,任何持票人都有权提出异议,要求出票人提供相应证明。

八、票据的追诉时效1.对票据的追诉时效为一年,自票据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如持票人在一年内未行使追索权,则失去了对出票人和背书人的追求返还票据金额的权利。

票据录入知识点总结

票据录入知识点总结

票据录入知识点总结一、票据种类1. 收据:是企业收取款项时开具的一种凭证,通常包括付款人的姓名、金额、收款人的姓名等信息。

在进行票据录入时,需要仔细核对收据的内容,确保录入的准确性。

2. 发票:是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开具的一种凭证,通常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在进行票据录入时,需要对发票进行分类、编号,并按照发票内容进行记录。

3. 支票:是企业支付款项时使用的一种凭证,通常包括付款人的姓名、金额、受款人的姓名等信息。

在进行票据录入时,需要对支票进行核对,确保录入的准确性。

4. 银行对账单:是企业在银行开户后,银行定期寄来的一种账户交易情况清单,包括存款、取款、利息等信息。

在进行票据录入时,需要对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录入的准确性。

二、录入流程1. 对票据进行分类:根据票据的种类,对收据、发票、支票等进行分类,并编号。

2. 核对票据信息:对收据、发票、支票等的内容进行核对,确保录入的准确性。

3. 开具凭证:根据票据的内容,录入相应的会计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

4. 会计凭证审核:对录入的会计凭证进行审查,确保凭证的准确性。

5. 会计凭证过账:将审核通过的会计凭证进行过账,将凭证的内容记录到总账、明细账等账簿中。

6. 生成报表:根据录入的凭证内容,生成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三、注意事项1. 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在进行票据录入之前,需要掌握财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包括会计凭证的建立、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分录的编制等。

2. 严格执行流程:在进行票据录入时,需要严格按照录入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定期核对数据:定期对录入的凭证、账簿、报表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

4. 数据保密:在进行票据录入时,要严格遵守企业的保密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

5. 保持耐心和细心:票据录入工作需要保持耐心和细心,对每一笔票据和凭证都需要仔细核对,确保录入的准确性。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一、票据的定义和种类
1. 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的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

2. 票据的种类:票据主要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和债券四种。

其中,汇票是债务人发出的
一种用于支付或转让货款的票据;本票是债权人发出的一种用于向债务人索取债权的票据;支票是由银行代付人签发,给银行或第三人开具,由开票人代为承兑的一种票据;债券是
一种公司或政府作为债务人发行的证明债权的票据。

二、票据的要素和形式
1. 票据的要素:票据主要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签发地点、签发日期、汇票金额、付款期限和付款地点等要素。

2. 票据的形式:票据一般包括票据式样、票据的填发和签发等。

三、票据的流通和背书
1. 票据的流通:票据的流通主要包括票据的转让和背书等。

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
第三人,也可以通过背书方式再次转让。

2. 票据的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上的支付权利转让给另一人的行为。

背书分为全额
背书和空白背书两种。

全额背书是指背书人将票据所有权和支付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背书人,而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转让票据所有权,而支付权则由承兑人按照票据所载的内容进行
支付。

四、票据的法律效力和债权保护
1. 票据的法律效力:票据具有强制执行力和相对不可撤销性,持票人可以通过法院等法律
手段进行异议并要求强制执行。

2. 票据的债权保护: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票据债权,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起
民事诉讼等。

以上是对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的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票据是一种特定格式的书面凭证,用于代表持有人对支付一定数额款项的权利。

它是经过法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填写后,由债务人(出票人)发给债权人(持票人)的一种债务确认书。

票据是商业交易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工具,具有便捷、安全、高效等特点。

以下将对票据的概念和主要种类进行详细介绍。

概念:票据可以看作是一种债权工具,具有如下三个基本要素:1.签发人(出票人):票据的签发人是债务人,也就是欠债的一方,可以是个人或者企业。

2.承兑人:票据必须由债权人认可,即签字承兑,表示愿意承担支付责任。

3.付款人:票据的付款人是最终应向债权人支付款项的一方,一般为签发人或者被签发人(如银行)。

种类:根据票据的不同特点和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类票据:1.汇票:汇票是一种以订立票据约定的方式,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一个地方支付款项到另一个地方的票据。

根据汇票的付款期限,可以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2.支票:支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主要用于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支付。

它由付款人(出票人)开出,并由银行支付指定的金额给持票人。

支票一般需付款人在票面上签字,并加盖银行公章以表示严肃性。

3.本票:本票是一种由债务人(出票人)拟定并签发的票据,承诺按照票面金额进行付款的票据。

本票一般不需要经过承兑,只要付款人签字即可。

4.期票:期票是指在未来一些特定日期或一些特定条件发生后才能支付的票据,如指定日期支付的票据、指定条件支付的票据等。

5.派生票据:派生票据是通过基础资产进行转让的一种金融工具。

常见的派生票据有产权票据、债权票据、股权票据等。

这些票据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其转让和支付都与底层基础资产相关。

6.可转票据:可转票据是指可以在一方持有的情况下转让给他人的票据。

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能够方便地进行交易和支付。

7.无记名票据:无记名票据是指没有写明债权人姓名的票据,只规定了收款的金额和时间,任何提出该票据的持有人都可以成为债权人。

总结:票据是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的支付工具,具有便捷、安全等特点。

票据种类

票据种类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票据种类票据种类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的结算。

我们就上述结算方式作一简单介绍。

一、支票1、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特点:(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2)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3)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到期日为节假日时则依次顺延;(4)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5)可以挂失。

3、适用範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準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

4、使用方式签发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缺少以上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所需款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出票人必须预留银行签章或支付密码,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凡发现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煺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票据的种类及行为

票据的种类及行为

票据的种类(一)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我国现有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叫做银行汇票。

其中,用于转帐结算的叫“转帐汇票”,用于支取现金的称为“现金汇票”2.商业汇票。

即受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本票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两种。

(1)银行本票,即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我国的银行本票有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其中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一百元;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为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和一万元。

(2)商业本票。

即商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签发的到期由自己付款的本票。

我国票据法仅指见票即付的银行本票。

(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银行结算办法》把支票分为不定额支票和定额支票两种。

(1)不定额支票。

指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受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交付给受款人的票据。

其中,只能办理资金结算转帐而不能支取现金的是“转帐支票”;能够支取现金也能用于转帐的是“现金支票”。

(2)定额支票。

指收购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交其用于农户支付收购农副产品的款项的票据。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

财务的票据有哪些种类

财务的票据有哪些种类

财务的票据有哪些种类票据是指某些可以代替现⾦流通的有价证券,票据包含了:汇票、本票、⽀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那么,财务的票据有哪些种类?今天店铺⼩编针对这⼀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票。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我国的《票据法》第⼗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签发的,委托付款⼈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期⽆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最⼴泛的⼀种信⽤⼯具。

它是⼀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物:出票⼈、受票⼈和收款⼈。

本票是⼀项书⾯的⽆条件的⽀付承诺,由⼀个⼈作成,并交给另⼀⼈,经制票⼈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付⼀定数⽬的⾦钱给⼀个特定的⼈或其指定⼈或来⼈。

⽀票是以银⾏为付款⼈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

⽀票出票⼈签发的⽀票⾦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处的存款⾦额。

如果存款低于⽀票⾦额,银⾏将拒付给持票⼈。

这种⽀票称为空头⽀票,出票⼈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票据可以从不同的⾓度进⾏不同的分类。

(⼀)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

即期票据是指付款⼈见票后必须⽴即付款给持票⼈,如⽀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远期票据是付款⼈见票后在⼀定期限或特定⽇期付款的票据。

(⼆)票据按受款⼈记载⽅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

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姓名可由受款⼈以背书⽅式转让,付款⼈只能向受款⼈或其指定的⼈付款的票据。

不记名票据是指票⾯上不记载受款⼈姓名,可不经背书⽽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可以对任何持票⼈付款的票据。

根据不同的⾓度,票据可以从付款时间分类或是从按受款⼈记载⽅式不同进⾏分类。

如有疑问,欢迎到店铺进⾏律师咨询。

票据的种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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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票据的种类
• 汇票 • 支票 • 本票 • 票据的作用与使用
第一节 汇票
一、定义
• 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 据。
• 英国票据法: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 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 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令乡来人无条件支付 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支票的特点: 支票是一种特殊的汇票,因此,它在许多方面
都同汇票类似。如都是无条件的付款命令,都有三 个基本关系人,主要条款的规定也较类似。但与汇
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2、支票为见票即付。 3、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 人可以是银行、企业或个人。 4、通常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 但保付支票除外,它的主债务人为保付银行。
• 商业汇票——由公司、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汇票,付款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个人或 银行。
2、根据承兑人划分——商业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和付款人均为公司、
企业或个人
3、根据付款期限划分 • 即期汇票——见票或提示汇票时立即付款 • 远期汇票——在一定日期或特定日期付款
4、根据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划分 • 光票 • 跟单汇票 5、根据汇票基本当事人关系划分 • 一般汇票 • 变式汇票
第二节 支票
一、含义 •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
• 《英国票据法》的定义:支票是以银行为 付款人的即期汇票。这个定义简单、明确。
• 我国《票据法》的定义是:支票是出票人 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 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其持票人的票据。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1、承兑概述:承兑(Acceptance)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出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出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2、承兑特征:1)承兑是汇票独有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承兑只能是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承兑需在汇票正面位置。

3、承兑影响: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本票的见票规则1.本票见票的涵义。

本票的见票,是指本票的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本票的定期付款的到期日,于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

本票与汇票相同,可分为定期本票、计期本票、即期本票及注期本票等四种。

其中,就定期本票与计期本票来说,因到期日已经确定,期日到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尚无问题;就即期本票来说,因持票人只须提示本票向出票人请求付款,也无问题;就注期本票来说,到期日未确定,须在持票人见票提示后方可确定,因此,正如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一样,本票设有见票制度。

票据的种类

票据的种类

票据的种类————————————————————————————————作者: ————————————————————————————————日期:票据概念: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的定金额的有价证劵。

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特征:票据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如果持票人一旦丧失所持的票据,那么失票人虽说仍是该票据的真实权利人,却处于既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也不能转让票据。

一、汇票概念: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分类: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由银行签发的汇票为银行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业、单位等签发的汇票为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相关规定: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2)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

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3)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

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始,不论月大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

比如签发日为3月5日,则付款期到4月5日止。

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顺延。

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将不予办理。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转帐结算的方式。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1)适用范围广。

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

我国票据行为的种类

我国票据行为的种类

票据行为的种类并比较我国与外国法律规定的不同1.票据的种类(一)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我国现有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叫做银行汇票。

其中,用于转帐结算的叫“转帐汇票”,用于支取现金的称为“现金汇票”2.商业汇票。

即受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本票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两种。

(1)银行本票,即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我国的银行本票有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其中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一百元;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为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和一万元。

(2)商业本票。

即商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签发的到期由自己付款的本票。

我国票据法仅指见票即付的银行本票。

(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银行结算办法》把支票分为不定额支票和定额支票两种。

(1)不定额支票。

指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受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交付给受款人的票据。

其中,只能办理资金结算转帐而不能支取现金的是“转帐支票”;能够支取现金也能用于转帐的是“现金支票”。

(2)定额支票。

指收购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交其用于农户支付收购农副产品的款项的票据。

2.我国银行结算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 已经形成了一些习惯做法和成功经验, 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票据的种类分类汇总

票据的种类分类汇总

票据的种类分类汇总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下面来具体分析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三个方面的内容。

票据的分类:一、汇票1、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

商业汇票的出票包括:(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7)收款人名称(比支票多的)。

同时,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其中,银行汇票的适用范围包括:(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支票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有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普通支票(既可以支取现金,也能转账)。

它的基本当事人包括:(1)出票人/存款人;(2)付款人/开户银行;(3)收款人。

此外,支票的办理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三、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票据种类规定是怎样的

票据种类规定是怎样的

一、票据种类规定是怎样的1、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2、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票据种类规定是怎样的3.支票。

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

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二、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是:第一,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第二,由付款人(或是委托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额支付;第三,票面金额的支付是无条件的;第四,票面金额的支付必须有确定的日期或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第五;票面金额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

三、银行承兑汇票期限1、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票据的种类

票据的种类

票据的种类票据是金融市场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文书,它是金融市场中经常使用的重要文件,也是最重要的金融凭证。

它可以作为金融交易的证据、凭证,有效的记录交易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票据的种类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商业票据、金融票据和信用票据。

一、商业票据商业票据也称为商业承兑汇票(CPC),是商家出具的票据,是商家之间出具的票据,是实物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现金结算手段。

其核心内容是由商家出具,发票方负责付款,收款方行使受托支付权利。

商业票据主要由发票方、收票方、承兑行(票据的受益人)组成,这是一种三方的行为。

当发票出票人发出商业票据时,收票人就会收到这笔付款,他可以把这笔钱转给受托人,而受托人就可以在票据到期时从发票方那收取现金。

二、金融票据金融票据是银行出具的票据,是金融机构之间出具的票据。

它是由金融机构出具,发票方负责付款,收款方行使受托支付权利,也是一种三方的行为。

它是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机构之间的结算手段,主要用于国际收支的实现,也可以用于货币市场的金融服务。

金融票据的特点是发票方和收票方都是金融机构,票据的受益人也是金融机构。

因此,票据可以在金融机构之间流通,降低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成本,增加金融机构之间支付的便利性。

三、信用票据信用票据是由信用票据中介机构(LCAI)出具的票据,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票据。

它是由信用中介机构出具,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主要有单一信用票据和双方信用票据两种。

单一信用票据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票据,由卖家出具,卖家出具票据,买家行使受托支付权利,并在票据到期时向卖家支付现金。

双方信用票据则是双方之间出具的票据,由卖家出具,买家行使受托支付权利,并在票据到期时向卖家支付现金。

综上所述,票据的种类有很多,主要有商业票据、金融票据和信用票据,票据的用途也是非常广泛的,它被广泛的应用于金融市场,是金融市场中重要的文书工具,是金融交易的重要证据。

票据可以有效的记录交易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为金融市场的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票据的分类标准包括

票据的分类标准包括

票据的分类标准包括票据是一种特殊的凭证,用以证明债权或支付货款的工具。

根据票据的不同特点和用途,可以将票据进行分类。

票据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根据出票人与收款人的关系:1. 支付票据,由出票人直接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如支票、汇票等。

2. 承兑票据,由出票人向收款人支付款项,但需要经过银行的承兑手续,如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二、根据票据的形式和内容:1. 纸票,以纸质材料制成的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

2. 电子票据,以电子形式存储和传输的票据,如电子汇票、电子支票等。

三、根据票据的付款方式:1. 现金支付票据,指出票人直接支付现金给收款人的票据,如现金支票、现金存款凭证等。

2. 非现金支付票据,指出票人通过银行转账、汇兑等方式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如汇票、本票等。

四、根据票据的用途和权利:1. 转让票据,可以通过背书等方式转让给第三人的票据,如支票、汇票等。

2. 非转让票据,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的票据,如本票等。

五、根据票据的结算方式:1. 结算票据,用于结算支付货款或债务的票据,如支票、汇票等。

2. 押汇票据,用于质押、抵押或质押的票据,如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六、根据票据的期限:1. 即期票据,约定在出票后立即支付的票据,如现金支票、现金存款凭证等。

2. 远期票据,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支付的票据,如远期汇票、远期本票等。

七、根据票据的用途:1. 结算票据,用于结算支付货款或债务的票据,如支票、汇票等。

2. 贴现票据,用于向银行贴现获取资金的票据,如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以上是票据的分类标准,不同的分类标准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和用途。

了解票据的分类标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票据,提高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票据介绍——精选推荐

票据介绍——精选推荐

票据介绍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下面就票据的三个种类进行介绍。

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我们常用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作为承兑汇票,承兑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

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

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下面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流转图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一个名词—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利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它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汇票区别于本票与支票的几点:与本票、支票的不同(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专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所有的商业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等一切有价证券,而狭义的票据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本票、支票和汇票。

票聚界:票据的概念及分类,详细介绍本票、支票、汇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可以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前者是由企业签发的,后者是由银行签发的,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票聚界:票据的概念及分类,详细介绍本票、支票、汇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聚界:票据的概念及分类,详细介绍本票、支票、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其中银行汇票是由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般商业汇票市场也被简称为票据市场,本文所说的票据也是专指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基于合法的商品交易而产出的票据,它是购销人之间根据约期付款的购销合同和商品交易,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并约期清偿的票据,需要注意的是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兑的为银行承兑汇票,一般简称银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为商业承兑汇票,一般简称商票。

由于银行的支付能力要强于企业,信誉也比一般企业要好,所以银票的兑付风险要明显小于商票,导致商票市场规模明显低于银票市场规模。

按照流通载体的不同,商业汇票可以分为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其中纸质商业汇票是指以特定格式的纸质凭证为载体,以当事人的实体签章或签名为依据,采用手工传递或邮寄等方式进行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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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 二、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六)
7、关于付款期限计算的举例: 关于付款期限计算的举例: SIGHT”的汇票 的汇票, 1)、“AT 90 DAYS AFTER SIGHT 的汇票,若其承兑日为 )、“ 当年10 10月 则其付款到期日为次年的1 当年10月3日,则其付款到期日为次年的1月1日,因1月1日 逢节假日,故到期日须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逢节假日,故到期日须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为“ 本例中的“AFTER 该为“FROM ,而其他条件不变,则其付 款到期日相应变成当年12 31日 12月 款到期日相应变成当年12月31日。 JAN.”的汇票 的汇票, 2)、“AT 1 MONTH AFTER 30TH JAN. 的汇票,期付款到期 )、“ 日应为当年2 28/29日 如将“1MONTH”该为 该为“ MONTHS”, 日应为当年2月28/29日.如将“1MONTH 该为“2 MONTHS , 而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话,则其付款到期日相应变成当年的3 而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话,则其付款到期日相应变成当年的3 30日 月30日.
第四章 票据种类
第一 节
汇票的含义 汇票的内容 汇票的其他记载事项 汇票的种类
汇票
汇票的定义( 一、汇票的定义(一)
)、英国票据法中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中的定义: (一)、英国票据法中的定义:
WRITING,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NOTHER,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I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BEARER。 TO BEARER。
收款时间快慢比较案例
假定中国出口商B欲开立三张出票日为同一天的汇票, 假定中国出口商B欲开立三张出票日为同一天的汇票, 付款时间分别为提单日后30天付款、出票日后30 30天付款 30天付 付款时间分别为提单日后30天付款、出票日后30天付 款与见票后30天付款,受票人同为伦敦的A公司,收款 款与见票后30天付款,受票人同为伦敦的A公司, 30天付款 人为中国银行浙江分行、并且B 人为中国银行浙江分行、并且B在同一天将这三张汇票 交给中行.而中行在同一天将三张票据寄出,委托伦敦 交给中行.而中行在同一天将三张票据寄出, EF银行向 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同时, 银行向A EF银行向A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同时,假定三张汇票 在法定期限内被A在同一天承兑,试问:中行是否会在 在法定期限内被A在同一天承兑,试问: 同一天收到三张汇票的款项? 同一天收到三张汇票的款项?
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 二、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四)
3、出票后定期(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 出票后定期( DATE) 也是远期汇票的一种。须持票人先期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 也是远期汇票的一种。 以明确后者的付款责任。 兑,以明确后者的付款责任。 4、定日(AT A FIXED DATE) 定日( DATE) 也是远期汇票的一种,需要持票人先期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也是远期汇票的一种,需要持票人先期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此外,美国票据法中还规定有如下一种付款期限,在实务中 此外,美国票据法中还规定有如下一种付款期限, 比较常见。 比较常见。 PAYMENT)--某一说明日后定期付款 5、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某一说明日后定期付款 延期付款( DATE)。 (PAYABLE AT A FIXED PERIOD AFTER A STATED DATE)。 1)、提单(签发)日/交单日/其他特定日后定期付款 )、提单(签发) 提单 交单日/ 2)、汇票注明日期后定期付款 )、汇票注明日期后定期付款
《UCP600》没有对使用FROM和AFTER来确定汇票到 UCP600》没有对使用FROM和AFTER来确定汇票到 FROM 期日的做法有规定.仅限于装运期限. 期日的做法有规定.仅限于装运期限. ICC434 R138案例中指出,“从今天起一天的延期 R138案例中指出, 案例中指出 付款信用证应在今天付款,现在不和逻辑, 付款信用证应在今天付款,现在不和逻辑,这种 情况哪里还有”延期“ 存在呢? 情况哪里还有”延期“,存在呢?” 可见”FROM 包括所述日期来计算付款到期日是有 可见”FROM”包括所述日期来计算付款到期日是有 缺陷的
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 二、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五)
6、关于付款日期的计算 关于付款到期日的算法,应根据汇票的文义和国际惯例。一 关于付款到期日的算法,应根据汇票的文义和国际惯例。 般的国际惯例:期之末日付款,假日顺延,算尾不算头, 般的国际惯例:期之末日付款,假日顺延,算尾不算头,月 为日历月,月之同日为到期日,无同日即月末。 为日历月,月之同日为到期日,无同日即月末。 特例:按照国际惯例,付款到期日的计算为“算尾不算 特例:按照国际惯例,付款到期日的计算为“ 其相应的英文表达是“AT…..AFTER ,但有时也 ..AFTER…”, 头”,其相应的英文表达是“AT ..AFTER 会碰到汇票上记载的到其日算法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情形, 会碰到汇票上记载的到其日算法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情形, AT….. FROM……”,这种算法为“算尾也算头”,所以 如“AT .. FROM ,这种算法为“算尾也算头” 它的付款到期日要比前者早一天。 它的付款到期日要比前者早一天。
)、《日内瓦统一法》中的定义: (二)、《日内瓦统一法》中的定义:
汇票必须具备下列要项的票据: 汇票必须具备下列要项的票据:1、“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命令; 付款人名称和地点; 付款期限; 出票地点和日期; 3、付款人名称和地点;4、付款期限;5、出票地点和日期;6、出票人 名称和签字; 一定货币金额; 名称和签字;7、一定货币金额;8、收款人名称
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 二、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三) )、付款期限 TENOR) 付款期限( (四)、付款期限(TENOR)
付款期限又称付款时间( PAYMENT) 付款期限又称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或者付款 到期日(MATURITY)。 到期日(MATURITY)。 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票据法都规定了以下四种付款期限: 《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票据法都规定了以下四种付款期限: 1、即期(AT SIGHT/ON DEMAND/ON PRESENTATION) 即期( PRESENTATION) 这种期限的汇票被成为即期汇票( DRAFT), 这种期限的汇票被成为即期汇票(SIGHT/DEMAND DRAFT), 无须承兑,持票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付款到期日。 无须承兑,持票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付款到期日。 SIGHT) 2、见票后定期(AT A FIXED PERIOD AFTER SIGHT) 见票后定期( 这种期限的汇票属于“远期汇票” 这种期限的汇票属于“远期汇票”(TIME/USANCE/TERM DRAFT)中的一种, DRAFT)中的一种,必须由持票人先期向付款人提示要求 承兑,以明确后者的付款责任,并确定付款到期日。 承兑,以明确后者的付款责任,并确定付款到期日。
分析: 分析: 按照实务情况,在托收或信用证业务中, 按照实务情况,在托收或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一般是在装运货 物取得货运单据后,汇集进口商或信用证所需要的全部单据, 物取得货运单据后,汇集进口商或信用证所需要的全部单据,并 开立汇票后向银行进行交单,因此提单日期在前, 开立汇票后向银行进行交单,因此提单日期在前,汇票出票日期 在其后面.单据经过特快专递投递,到达EF银行.EF EF银行.EF银行在合理的 在其后面.单据经过特快专递投递,到达EF银行.EF银行在合理的 工作期限内向A公司提示单据后, 公司才可以见票. 工作期限内向A公司提示单据后,A公司才可以见票.假定提单日 13日 出票日为7 15日 公司见票日为7 21日 因此, 为7月13日,出票日为7月15日,A公司见票日为7月21日.因此, 付款期限如下所示: 付款期限如下所示: 提单后30天付款的汇票, 公司付款奇慢日为8 12日(7月为大 提单后30天付款的汇票,A公司付款奇慢日为8月12日(7月为大 30天付款的汇票 月) 出票日后30天付款的汇票, 公司付款奇慢日为8 14日 出票日后30天付款的汇票,A公司付款奇慢日为8月14日 30天付款的汇票 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 公司付款期满日为8 20日 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A公司付款期满日为8月20日. 30天付款的汇票 可见,同为30天后付款的汇票, 可见,同为30天后付款的汇票,由于受票人计算付款法定期限的 30天后付款的汇票 基数不同,收款人实际收款的时间有较大的差异.也可见, 基数不同,收款人实际收款的时间有较大的差异.也可见,选用 提单日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方案对出口商最为有利. 提单日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方案对出口商最为有利.
1、由出票人签发 2、在见票时或某指定日期 3、委托付款人无条件支付 4、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 二、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一) (一)、“汇票”字 )、“汇票” 样 :BILL OF EXCHANGE 或DRAFT 或EXCHANGE 英文: 英文
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 二、汇票上的基本形式要项及其必要记载项目(二) )、出票日期 (三)、出票日期 汇票的出票日期(DATE OF ISSUE)有三个重要 汇票的出票日期( ISSUE)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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