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白塘湾展示中心云顶钢架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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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漳州白塘湾展示中心云顶钢架
安装工程项目
劳务分包合同
分包工程名称:漳州白塘湾展示中心云顶钢架安装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福建漳州白塘湾
承包人: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目录
一、分包工程概况 (3)
二、分包范围 (3)
三、作业期限 (4)
四、质量标准 (4)
五、分包合同价格 (4)
六、劳务分包人资质 (5)
七、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5)
八、劳务分包人权利与义务 (6)
九、分包计量、调整及支付 (8)
十、劳务作业人员要求 (9)
十一、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 (10)
十二、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 (12)
十三、施工变更 (12)
十四、验收与交付 (13)
十五、事故处理 (13)
十六、索赔 (14)
十七、保险 (14)
十八、不可抗力 (14)
十九、违约责任 (14)
二十、其他约定 (15)
二十一、争议解决 (15)
二十二、合同生效 (16)
二十三、附件 (16)
承包人(甲方):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海港花苑5幢426号
法定代表人:赵喜兵
纳税人识别号:96220X2
电话: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77779
劳务分包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白塘湾展示
中心云顶钢架安装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包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漳州白塘湾展示中心云顶钢架安装工程
1.2 分包工程地点:福建漳州白塘湾
二、分包范围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采用下列第(2)方式:
(1)委托乙方进行碳钢钢构件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材料堆场领料、施
工准备、料具搬运、测量放线、下料剪切、刨边坡口、滚弧、顶弯、压弯、拚板点焊、加厚板焊接、临时固定、型钢煨弯、钻孔、清根拼焊、校正、组对、焊接、焊缝打磨、构件喷砂油漆后产生变形发生的校正和倒运、构件打包、装卸车、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不包含喷砂喷漆及由此产生的倒运等工作内容)。
(2)委托乙方进行碳钢钢构件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构件场内运输及装卸、构件拼装、起吊、就位、校正、焊接、打磨、构件临时加固、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
(3)委托乙方进行钢构件喷砂防腐,包括但不限于在材料堆场领料、施工准备、料具搬运、清扫表面、喷砂、抛丸或手工除锈、现场清理、表面脱脂、喷涂油漆或酸洗及由此产生的倒运等工作内容。
(4)委托乙方进行施工脚手架搭拆、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脚手架(配件)验收、现场堆场领用、运至现场、搭设、铺、翻脚手架、拆除、运输到现场堆放点、堆放整齐及其他零星工作等工作内容。
(5)其他:
三、作业期限
3.1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2 月 05 日
3.2 计划完工日期: 2018 年 04 月 28 日
实际开工及竣工日期以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
四、质量标准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并符合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五、分包合同价格
5.1 签约合同价暂定为:元(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为元。
5.2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2)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总价;
(2)综合单价,具体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3)其他:
5.3 本合同价款,包含劳务分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含各类规费)、食宿、差旅、进出场费、保险费用、劳务作业设备、机具及辅材费、安全措施费、季节性施工措施、赶工措施、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款除合同规定可进行调整外,其余不再调整。
六、劳务分包人资质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发证机关: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七、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7.1 承包人代表:梁国武,职务: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处理有关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
7.2 承包人承诺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7.3 协助劳务分包人办理有关证件,办证所需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7.4 及时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
7.5 承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始作业日期前2天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或工程(生产)任务单。
7.6 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按时为劳务分包人办理结算。
7.7 劳务分包人严重违反承包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服从承包人管理或有损害承包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承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7.8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与成本控制措施等,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施工方案修订的,应及时通知劳务分包人。
八、劳务分包人权利与义务
8.1 劳务分包人代表:,职务: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全权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分包人项目经理每月驻现场不得低于24天(包括承包人批准的外出工作时间),如果在本合同工作期间要暂时离开现场,应提前报承包人项目经理批准,并按承包人项目经理的要求授权相应的现场代表。否则,承包人有权视情节进行必要的处理,按3000元/天进行处罚,并要求分包人对不合格项目经理进行撤换,分包人不得有异议。乙方本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0元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劳务分包人需在14日内向承包人提交项目经理授权书。
8.2 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8.3 在承包人未按时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情况下,分包人表示理解与宽容,不要求承包人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同意承包人按发包人实际支付给其的付款比例来支付进度款,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8.4 在任何时候(特别是春节期间)均能支付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工人工资,及时解决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任何费用纠纷,使之不会出现聚众闹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