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替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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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时,接替人员具备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相关知识、技能及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以及接受公司市场管理的物资、服务供应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生产安全关键岗位是指与公司生产运行密切相关的,当该岗位人员缺失或岗位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特定经验不能满足岗位最低任职资格要求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变更方式。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包括入职和离职两种情形。

入职是指员工从其他岗位聘任到生产安全关键岗位,离职是指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岗位。

第五条基本原则。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坚持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一切安全隐患必须受控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安全关键岗位范围第六条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生产、技术、安全关键领导岗位1、各二级单位行政正职、常务副职、分管生产、安全的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和勘探开发生产、工程技术、炼油化工等业务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总地质师)、副总师。

2、公司两级机关、直属机构勘探开发、生产、安全、设计(包括钻完井、采油气工艺、地面工艺设计等)、工艺设备、工程技术、基建等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含副职)及内设相关机构的正副职,包括:公司机关勘探开发、生产运行、设计管理、安全管理、工艺设备、工程技术、基建管理等对应职能部门的处长、副处长(主任、副主任),各二级单位机关生产、安全、设计、工艺设备、采油气、钻完井、井下作业、测录井、基建管理等对应部门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

3、二级单位下设的油气加工生产、油气储运、炼油化工、电力工程、动力工程、产品制造等基层部门的行政正职、生产(设备)副职、安全监督、总工程师。

替岗规章制度

替岗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替岗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章替岗定义与条件第四条替岗是指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临时替换原岗位工作。

第五条以下情况可申请替岗:1. 员工因个人原因(如病假、事假、产假等)无法履行岗位职责;2. 员工因工作需要(如培训、出差、临时性任务等)需临时替换岗位;3. 岗位人员不足,需临时调整工作安排。

第六条申请替岗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与替岗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技能;2. 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3. 能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替岗程序第七条申请替岗的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替岗原因、时间、拟替换岗位及理由。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审批申请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经批准的替岗,员工应按照批准的替岗时间、岗位和职责要求履行职责。

第四章替岗管理第十一条替岗期间,被替岗员工的工作交接必须完整、清晰,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替岗员工应严格遵守原岗位的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替岗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原岗位员工或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四条替岗员工因替岗原因导致工作失误或事故,应根据《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重新发布。

结语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替岗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

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

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生产操作受控,严肃岗位操作人员替岗管理,保证生产岗位人员齐全,操作到位,使生产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车间应严肃操作岗位员工上岗制度,只有取得本岗位上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才能上岗或替岗操作。

第三条生产运行班组不允许缺员操作,在操作岗位员工不能到岗的情况下,按照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同岗位人员之间可以相互替岗。

第四条操作岗位员工替岗时,应提前半日按程序填报《替岗申请表》(见附表),由班长审核,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替岗人员对所替岗位工作负全责,对所替岗位工作期间发生的问题承担责任。

第六条生产运行班组操作人员禁止连班替岗。

第七条一个十人以下当班班组不能同时有两人以上人员替岗。

第八条当班操作员工因各种原因短时间离岗30分钟以内,可由班长指定具有此岗位上岗操作合格证的员工临时兼岗,超过30分钟以上的必须由专人替岗。

第九条班长因工作原因临时离岗时,由运行工程师履行班长职责。

第十条车间对生产运行班组人员替岗管理实行考核,与班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并做好检查和考核记录。

第十一条人事教育部不定期进行岗位劳动纪律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替岗的,对替岗和被替岗人员均会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4篇)

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4篇)

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标题: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一、引言生产工作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了保证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的实施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并详细阐述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的内容和必要性。

二、制度内容1. 交接班时间和地点:生产人员交接班应在每天上、下班之前进行,地点为生产车间或办公室。

2. 交接班人员:交接班应由即将离岗的原班人员和接班的新班人员参与,确保信息的有效流转。

3. 交接班内容:(1)生产工艺和流程:原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前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生产工艺和流程、重要工艺参数、设备使用情况等。

(2)设备状态和维护情况:原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关键设备的使用状态和维护情况,特别是需要重点关注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的进行。

(3)质量问题和异常情况:原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报告任何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包括产品缺陷、设备故障、工艺偏差等,以及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

(4)工作安全:原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提供工作安全方面的信息,包括潜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等,以确保工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4. 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过程应有记录,包括交接班时间、交接人员、交接内容等重要信息,记录可采用电子文档、交接班表格等形式保存,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交接班监督与管理:为了保证交接班制度的有效执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包括建立交接班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明确交接班的责任和要求,建立交接班考核评估机制,对交接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等。

三、实施步骤1. 宣贯交接班制度:企业应组织培训,向全体生产人员宣传交接班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确保每一位生产人员都了解和掌握交接班的流程和要点。

2. 规范化交接班流程:企业应编制交接班操作规程,明确交接班的具体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次交接班都能按照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

岗前岗中转岗规章制度

岗前岗中转岗规章制度

岗前岗中转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员工的日常岗位职责履行和管理,维护企业正常运转、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对于员工的岗前、岗中、转岗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有序进行。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岗中考核、转岗审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岗位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前管理第五条岗前管理是指员工入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招聘考核等。

第六条岗前培训是员工上岗之前必须接受的必要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七条招聘考核是指公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的考核,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第八条公司将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第九条入职员工必须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全面了解岗位职责和个人发展规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岗中管理第十条岗中管理是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十二条岗中管理包括工作考核、绩效评估、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根据绩效评分决定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纪律,保密公司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严禁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岗位轮岗、技能培训等制度,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个人提升。

第四章转岗管理第十六条转岗管理是指公司员工在职期间转换岗位或部门的管理和规范。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的转岗进行审批,确保转岗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个人能力。

第十八条转岗前,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适应新岗位的要求。

第十九条转岗后,员工必须迅速适应新环境和新工作,全力投入到新岗位的工作中。

第二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转岗方案,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关于替班的管理制度

关于替班的管理制度

关于替班的管理制度一、替班管理制度的定义替班管理制度是指一个组织或公司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替换工作的一套规定或措施。

其主要内容包括替班的程序、条件、责任、权利等方面,目的是为了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替班管理制度的目的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合理安排替班工作,避免因人员调整或突发情况导致的工作空缺,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员工权益:替班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让员工在替班过程中不受任何不公平对待。

3.促进团队合作:有了替班管理制度,员工之间可以相互替换工作,增强团队之间的合作沟通,提高团队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提高企业形象:通过制度化的替班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形象,为员工、客户和外界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替班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1.制度的建立:组织或公司领导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组织的替班管理制度,包括替班的条件、程序、责任、权利等内容,并将其传达给全体员工。

2.替班条件:确定替班的条件,包括替班人员的资质、岗位要求、培训等内容,确保替班人员能够胜任原工作任务。

3.替班程序:规定替班的程序,包括申请替班、审核替班、安排替班等环节,确保替班过程规范有序。

4.责任与权利:明确替班人员的责任和权利,确保替班人员在替班期间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享有应有的权利。

5.监督与考核:建立替班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替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替班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替班管理制度的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替班管理制度应该以公平为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替班过程的公平公正。

2.规范原则:替班管理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约束力,确保替班过程的有序进行。

3.灵活原则:替班管理制度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替班需求。

4.合理原则:替班管理制度应该合理有效,能够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下,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员工的工作岗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轮岗管理的定义员工轮岗是指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将员工从原有的岗位调动到其他岗位进行工作,以培养员工的多岗位操作经验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轮岗管理的程序1. 轮岗申请员工可以向部门主管提出轮岗申请,部门主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轮岗申请。

2. 轮岗安排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业务经验,确定员工的轮岗岗位和轮岗时间,并书面通知员工和相关部门。

3. 轮岗实施员工根据部门安排,按时到达轮岗岗位,参与工作,并在轮岗期间认真学习和适应新工作环境。

4. 轮岗总结轮岗期满后,员工和主管部门进行轮岗总结,总结员工在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收获,评估轮岗的效果,并决定是否延长轮岗期或者回到原岗位。

第四章轮岗管理的原则1. 自愿原则员工参与轮岗应自愿申请,不得强制安排。

2. 公平原则轮岗安排应公平合理,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等因素歧视员工。

3. 轮岗期限原则轮岗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可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延长。

4. 轮岗期间的薪酬待遇原则员工在轮岗期间的薪酬待遇不得降低,可根据轮岗岗位的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第五章轮岗管理的效果员工通过轮岗可以增加多岗位操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企业输送更加全面的人才,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第六章轮岗管理的监督和考核企业可以通过考核员工在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收获,评估轮岗的效果,建立轮岗管理档案,为员工的绩效评定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章轮岗管理的奖惩办法对于在轮岗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企业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在轮岗期间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员工,企业可以给予帮助和培训。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不符合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人员替补管理制度范本

人员替补管理制度范本

人员替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人员替补的管理,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替补的概念1. 人员替补是指在员工因病、产假、事假等原因无法出勤时,由另一员工代替其工作的一种临时性安排。

2. 人员替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人员替补的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人员替补应当公平合理,确保所有员工都有机会获得替补的机会。

2. 灵活适度原则:人员替补的调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3. 保密性原则:人员替补的安排应当保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矛盾。

第四章人员替补的程序1. 人员替补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获得其批准。

2. 人员替补的安排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安排。

3. 人员替补的安排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员工,保证替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人员替补的责任1. 替补员工应当认真履行替补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原工作员工应当配合替补员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管理部门应当对替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六章人员替补的处罚1. 对于未经批准私自替补他人工作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替补工作不力、影响工作效率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对于替补工作时出现的失误、疏忽等问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人员替补的管理流程1. 提出替补申请:员工或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替补申请。

2. 审批替补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替补申请进行审批,确定替补人员。

3. 通知替补人员: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替补人员并安排替补工作。

4. 履行替补职责:替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替补职责。

5. 结束替补工作:替补工作结束后,员工或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如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修订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为严肃xx县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的运行,依据有关规定和窗口工作的特殊性,制定本方案。

一、考勤制度㈠政务大厅实行“早九晚五”作息制度。

除国家法定节日外,窗口工作人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并实行坐班制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㈢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即每天早晨上班时和下午下班时必须打卡考勤。

确因工作原因,需提前回单位交换文件的,应提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督查科备案;㈣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公休假或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按本办法“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㈤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政务中心督查科如实记录并按月通报,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窗口的考核内容。

二、请假制度㈠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请假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年休假和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

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到窗口临时替岗,确保窗口工作正常开展:⒈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请假半天以上的;⒉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部门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的。

㈢事假⒈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或因私请假,按事假对待;⒉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应报政务中心督查科批准;⒊窗口工作人员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由窗口负责人批准并报政务中心督查科备案;⒋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事前填写政务中心统一制作的“请假条”,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报政务中心督查科备案;⒌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的,应按以上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

职业危害岗位轮岗制度模版

职业危害岗位轮岗制度模版

职业危害岗位轮岗制度模版一、引言职业危害是指工作环境、劳动过程或者工作任务对员工的身体、心理和社会健康造成的危害。

为了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本公司制定了职业危害岗位轮岗制度,旨在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及岗位轮换,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

二、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预防职业危害疾病的发生,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岗位轮岗,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并提供依据。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

四、制度内容1. 岗位危害评估a. 在新岗位设立或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需进行岗位危害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告知相关员工,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

b. 岗位危害评估需要定期评估,并随时进行更新,确保评估结果符合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2. 岗位轮岗计划制定a. 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素质能力和专业背景等因素,制定岗位轮岗计划。

b. 岗位轮岗计划应考虑员工的意见和能力,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

3. 岗位轮岗实施a. 岗位轮岗的频次应根据岗位危害的程度和员工的可操作性确定。

b. 岗位轮岗应确保员工的操作能力和安全,避免因操作不熟悉而导致的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 岗位轮岗的培训和指导a. 岗位轮岗前,应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b. 岗位轮岗过程中,应及时给予员工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5. 岗位轮岗效果评估a. 岗位轮岗后,应对员工进行效果评估,了解员工在新岗位上的表现和工作状态。

b. 根据评估结果,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6. 制度的监督和改进a.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b. 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安全会议,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责任和处罚1. 岗位轮岗计划的制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负责人负责。

2. 违反本制度或者对岗位轮岗制度执行不力的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根据违反情况和影响程度决定。

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管理规定变更管理规定1 1 总则1.1 定义和术语1.1.1 工艺变更:凡对已经文件化的工艺技术所做的改变,且需要相应改变工艺安全信息,如工艺流程图、管道仪表流程图等; 1.1.2 设备变更:凡对已经文件化的设备所做的改变,如改变设备材料、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备件或配件等的活动,且需要相应改变设备安全信息,如机泵数据表、设备图纸等; 1.1.3 关键岗位:指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管理、技术、操作等关键岗位。

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影响装置正常生产,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火灾爆炸等工艺、安全、环保事故; 1.1.4 人员变更: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性变动和临时性承担有关工作。

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1.2 涉及工艺、设备变更按照变更紧急程度将变更分为变更和紧急变更两类;按照变更涉及的范围、投入、对生产的影响程度等分为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两级:1.2.1 一般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如供货商的改变等;1.2.2 重大变更:影响较大、涉及工艺技术的改变或设施功能的变化或重要工艺控制参数的改变,如压力等级的改变、压力报警值设定等; 1.2.3 紧急变更:需要在48 小时内实施的临时变更。

1.3 需要外委设计的技术改造按照《科技项目及科技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履行变更程序。

1.4 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的修订根据《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履行变更程序。

1.5 工艺联锁变更按照《工艺联锁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履行变更程序。

2 管理职责2.1 技术部是工艺技术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改项目(含设计)、服务委托、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等变更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2.1.1 负责部门业务范围内重大变更的管理工作;2.1.2 组织成立重大变更的技术安全审查小组,对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变更进行工艺流程选择、工艺指标确定、HSE 评价、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审查; 2.1.3 组织业务范围内重大变更项目验收评价和变更成果的管理工作; 2.1.4 对各中心涉及业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进行定期检查; 2.1.5 配合其它部门完成重大变更项目的审查及验收并提出涉及业务范围内的意见。

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5篇)

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5篇)

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一、适用范围: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包装车间、机电车间二、职责:1.各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

2.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交、接班工作。

3.各带班主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车间(部门)的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三、交接班规定:1.接班人员提前____分钟到岗,着工装列队参加班前会,会后列队上岗。

2.班前会由各班长(或部门经理)主持。

3.交班之前,交班者要认真清理现场,检查各类《报表》、《记录》是否填写完整,辅料、药品是否够下一班使用等,并在《记录》上签名。

4.正常交班应达到如下标准:4.1工艺参数和料位达到《工艺参数执行通知单》要求。

4.2设备仪器运行情况正常。

4.3工作现场达到《车间生产管理制度》中对现场的要求标准。

4.4各项《记录》、《表格》完整。

4.5工具、用具数量齐全,摆放整齐,无损坏。

5.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清楚交班,接班人员在相应《记录》表格上签名接班后,交班者才能离开。

6.交、接班出现争执,交接不清时,上报班长、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解决。

7.下列情况不准交班:7.1工艺参数和料位未达到《工艺参数执行通知单》要求。

7.2设备仪器运行存在隐患或故障。

7.3工作现场未达到《车间生产管理制度》中对现场的要求标准。

7.4各项记录表格不完整。

7.5工具、用具数量不全,或有损坏。

8.交班时出现设备故障,交班人员应在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并经接班班长同意后才可交班离岗。

接班人员必须参与设备故障的抢修处理工作。

9.接班人员没按规定时间来接班,交班人员及时报告班长、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但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10.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及时向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汇报,由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11.为保证操作人员在工作时精力充沛,交班人员不得连续替班操作。

12.操作人员不能按时接班,应提前二小时向班长报告,并经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同意。

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应另行安排人员替岗。

人员岗位工作制度(6篇)

人员岗位工作制度(6篇)

人员岗位工作制度一、病案室在医院领导和医教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蹿岗,按时上下班。

三、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及时做好病案的收集、整理、登记、质控、上架、查阅及医院统计工作。

四、病案室属工作重地,非病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三会三化”及“四个能力”,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制度,有违反规定者追究个人责任,并作经济处罚。

人员岗位工作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机构规定的关于人员在岗位上的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制度。

它是组织或机构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提高工作效率而建立的。

以下是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1. 工作时间:规定每天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和其他休息时间。

也可以包括加班和调休的安排。

2. 工作内容:明确人员在岗位上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

3. 工作目标:设定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以便评估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4. 工作方式:规定人员在岗位上的工作方法和操作流程,包括如何使用工具和设备、如何处理各种工作事务等。

5. 工作规范:明确人员在岗位上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包括遵守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形象等。

6. 岗位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协作顺畅。

7. 岗位培训:规定人员在岗位上需要接受的培训和学习内容,以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8. 绩效考核:制定岗位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评估人员的工作表现,并进行奖惩或晋升。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组织或机构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岗位工作制度(3)是指为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制度。

转岗调整管理制度

转岗调整管理制度

转岗调整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规范转岗调整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员工的转岗调整。

3. 定义和解释•转岗:指员工从原岗位调整到新的岗位。

•岗位调整:指企业依据员工的本领、素养要求等因素,将其从一个岗位调整到另一个岗位。

•岗位要求:指岗位所需的本领、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4. 转岗申请流程4.1 员工向直接上级提交转岗申请,并注明理由和目标岗位。

4.2 直接上级对申请进行评估,包含员工在原岗位的表现、适应本领等方面,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4.3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员工的申请和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公司岗位需求、员工本领及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审核。

4.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及进一步操作流程通知员工和直接上级。

5. 转岗调整操作流程5.1 直接上级依据审核结果和通知,组织岗位调整布置,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交接事宜。

5.2 直接上级帮助员工熟识新岗位的工作内容、业务流程、工作环境等,并供应必需培训和引导。

5.3 直接上级定期与员工沟通和反馈,帮忙员工适应新岗位,并引导其规划个人发展方向。

6. 岗位评估与匹配6.1 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岗位需求,建立岗位要求标准,并依据员工的本领、素养要求等进行评估和匹配。

6.2 岗位评估重要考察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潜力等方面的本领,并综合评估员工在原岗位的工作表现。

6.3 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结果与员工的申请进行匹配,确定适合员工的目标岗位。

7. 转岗调整的权益保障7.1 员工在转岗过程中享有与原岗位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7.2 员工的原工作记录、绩效评估和社保等权益应得到保存和转移。

7.3 公司将供应必需的培训和支持,以帮忙员工适应新岗位和提升本领。

8. 期限和解除8.1 转岗调整期限视具体岗位需要和员工适应情况而定,在岗位稳定后,不设期限限制。

聘用人员值班替岗制度范本

聘用人员值班替岗制度范本

聘用人员值班替岗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聘用人员的值班管理,确保聘用人员值班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值班岗位及职责1.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2.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值班安排1. 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的班次、工作时间和工作周期。

2. 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安排表认真上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提前向单位负责人请假,并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替岗人员。

第四条替岗规定1. 替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能够胜任值班岗位的工作。

2. 替岗人员应在接到替岗通知后,按时到岗到位,履行值班职责。

3. 替岗人员应熟悉值班工作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在替岗期间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4. 替岗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或酒后上岗。

第五条值班交接1. 值班人员在工作结束时,应将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向替岗人员交代清楚。

2. 替岗人员应认真核对交接内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 值班交接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条考核与奖惩1. 各单位应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遵守值班制度、擅离岗位、工作不力的值班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1. 在值班期间,如遇到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指示进行处理。

2. 替岗人员在接到紧急通知时,应立即到岗到位,履行值班职责。

第八条制度修订1.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公布实施。

2.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员工替岗的管理规定

员工替岗的管理规定

员工替岗的管理规定
1. 定义
- 员工替岗是指在正式员工无法参与工作时,由其他员工替代其岗位执行工作的一种安排。

2. 替岗的条件
- 替岗员工必须具备与原员工岗位相同或相似的技能和能力。

- 替岗员工必须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 替岗员工需经过上级主管批准并签署替岗协议。

3. 替岗的程序
- 原员工向上级主管提出替岗申请,并提供合理的替岗理由。

- 上级主管根据岗位需求和替岗申请的合理性,决定是否同意替岗。

- 替岗员工按照上级主管的安排,暂时承担原员工的工作。

4. 替岗的工作时间
- 替岗期限根据原员工无法参与工作的时间而定,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长期的。

- 替岗过程中,原员工应及时向替岗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协助。

5. 替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 替岗员工在替岗期间,按照原员工的薪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发放工资。

- 替岗员工享有与原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如加班补贴、福利假等。

6. 替岗的责任和义务
- 替岗员工承担替岗期间岗位职责和工作上的责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 替岗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制度和流程执行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7. 替岗的结束
- 替岗结束后,替岗员工应向原员工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 替岗员工应向上级主管报告替岗期间的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以上为本文档的员工替岗的管理规定,有效期自文档发布之日起。

注意:本文档中的内容仅供参考,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内部政策进行具体实施。

人员替岗管理制度

人员替岗管理制度

人员替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替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员替岗是指因工作需要,正常员工代替其他员工暂时性履行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人员替岗应当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且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申请替岗第五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替岗。

第六条申请替岗需提供替岗理由、替岗时间、替岗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所在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批准。

第八条替岗人员需与原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交接,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三章替岗责任第九条替岗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代替工作,做到认真负责、不懈努力。

第十条替岗人员要具备原工作职责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并能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应当服从原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第四章替岗管理第十二条所在部门应当做好替岗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替岗工作的进展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并记录。

第十四条如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替岗结束第十五条替岗期满后,替岗人员应当及时向原工作人员交接,并向所在部门报告替岗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所在部门应当及时对替岗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替岗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十七条替岗期满后,替岗人员应当恢复原工作职责,原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恢复其工作岗位。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十八条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公司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绩效奖金、停薪留职、辞退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员工在替岗期间如受伤、患病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司安排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要求参与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制度规定。

公司替岗制度

公司替岗制度

公司替岗制度一、替岗申请流程1. 岗位申请人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替岗申请表》。

2. 用人部门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公司领导审批。

4.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下发《替岗通知书》至申请人及用人部门。

二、替岗人员资格1. 替岗人员必须具备与申请岗位相匹配的技能和经验。

2. 替岗人员需通过相关岗位的考核,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3. 特殊岗位或关键岗位的替岗人员需符合公司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替岗安排与管理1. 用人部门需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替岗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替岗人员需按照《替岗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岗位进行替岗工作。

3. 替岗期间,用人部门需对替岗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替岗期间职责与权利1. 替岗人员需承担与被替岗人员相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2. 替岗人员享有与被替岗人员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如薪资、福利等。

3. 替岗人员需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五、替岗效果评估与考核1. 用人部门需对替岗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了解其工作表现和成果。

2. 公司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替岗人员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3. 若发现替岗人员无法胜任岗位或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替岗资格。

六、替岗争议解决机制1. 若发生关于替岗的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可向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

2. 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需对争议或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 若争议或纠纷无法在部门内解决,可提交至公司领导进行裁决。

七、替岗责任追究1. 若因替岗人员失误或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2.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替岗人员,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解除其职务。

3. 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替岗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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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替岗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生产人员顶、替、休班管理规定一、为进一步加强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岗位操作人员顶、替、休岗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根据《山东施丰化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施丰化工合成氨操作岗位三班人员。

三、原则上不允许操作岗位人员替班,如员工有事,符合公司规定的请假情况须替班的,各生产单位要提前做好替班安排;如有其它临时特殊情况,确须替班的应提前或立即向所在工段汇报,由工段长决定替岗人员,严禁私自替班。

四、工段安排替班必须按照高岗换低岗、同岗替代、人员充足的原则,在同岗位人员之间安排相互替岗,严禁岗位缺员操作。

五、操作岗位员工替班时基本程序为:员工向所在单位领导申请替班,详细说明不能到岗原因,需要替班时间,由单位领导依据实情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替班;否则,不准替班;单位对替岗人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六、各单位要保证替班人员的精神状态,严禁疲劳上岗,禁止四点班连替零点班;零点班连替白班;确实无人替班的由工段长顶替。

七、替班人员在替班期间要遵守岗位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对所替岗位负全责,对所替岗位工作期间发生的问题承担责任。

八、当班班组不能全部是替班人员(不便于沟通、配合、协调)。

九、当班操作人员因各种原因短时间离岗15 分钟以内的,须经当班调度员同意,由班长(主操作)指定具有此岗位操作经历的员工临时顶班,超过15分钟以上的必须有工段长派专人替岗。

十、员工有事休班,六天以内需提前向车间领导汇报,经车间或工段安排好顶岗人员后方可休班;六天以外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两天以内由车间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分管经理批准,严禁事后补假(企管部每周把休班情况报集团),否则按旷工处理。

确实不能到厂办理请假手续的电话通知车间主任或工段长代为办理手续。

十一、以上情况本人要想法通知当班调度员,便于考勤和安排协调生产;各生产单位应本着对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好生产工作,对无辜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给予100-200元考核。

十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生产总调度室
20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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