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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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拆除工作,防止和减少脚手架倒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组脚手架作业、使用及维护。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004,国务院。

3.3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广东省人大95号令,2001,广东省人大。

3.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5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3.7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J130-2001。

3.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4 管理职责

4.1 HSE部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订、完善,以及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4.2 工程建设部负责直管承包商脚手架作业和使用的管理,以及施工现场脚手架资源的总体协调管理。

4.3 PMT负责管理区域内承包商脚手架作业和使用的直接管理。

4.4 监理负责具体的现场脚手架作业和使用的监督,以及验收前的预审、协调并参加验收。在发现“三违”现象,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并报告。

4.5 承包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脚手架的作业、使用管理与维护。服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和监理的管理,及时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5 管理内容

5.1 脚手架作业的基本要求

a) 脚手架登高架设、拆除、维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资质。

同时,承包商的入场架子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与其它特殊工种人员一起建立台帐管理,台帐信息每周报监理、PMT或其它工程管理等部门;

b) 脚手架作业前(搭、拆前),承包商应组织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分析风险、

制定对策,并就对策落实

编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专项方案。方案经过单位审批后,报监理公司、PMT批复。HSE 部或工程建设部认定为大型的脚手架作业,承包商应组织专家论证。否则,不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c) 脚手架具体作业时,承包商还应组织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本次安全分析的

重点应在作业条件和环境方面,特别是编制方案阶段到作业前的变化,制定新的风险削减对策,必要时补充措施并有效落实。同时,从事作业的人员均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确认作业条件(包括措施落实)和过程监督;

d) 脚手架外侧应满铺阻燃型防护安全网;

e) 现场脚手架执行挂牌管理制度(挂牌标明架子的搭拆与合格状态及责任单位);

f) 脚手架“谁搭设、谁维护、谁管理”。

5.2 脚手架作业的技术要求

5.2.1 材料选用要求

a) 脚手架所使用的承重杆件必须为钢管,跳板可以是钢跳板或木跳板,不得使用竹

跳板;

b) 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51mm,壁厚为3~3.5mm的焊接钢管;木跳板应使用厚度

不小于50毫米、宽度为200~300毫米、长度不大于2.6米的坚韧木板;钢跳板和扣件应选用有合格资质的生产厂加工的成品;捆绑跳板用的镀锌铁丝宜为8号铁丝。以上脚手架各部件进场时均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c) 脚手架搭设之前,承包商必须对所用钢管、扣件、底座、钢(木)脚手板等材料

进行的场外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运至施工现场使用。监理单位需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抽查,合格后才能使用。如出现钢管严重腐蚀、弯曲、压扁和裂缝;扣件、连接件和底座有脆裂、气孔、变形和滑丝等缺陷;钢跳板有严重锈蚀、油污、裂纹和较大变形;木跳板有破裂、大横透节或已腐朽等情形,禁止使用,并运出现场。

5.2.2 脚手架主体结构搭设技术要求

a) 搭设作业区外一定距离设置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或通行,专人监护、

警戒;

b) 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如需暂停作业(包括下班),必须使所搭设区域脚手杆形成

一个稳定的空间受力体系,否则不得中途停止作业

c) 脚手架位置与周围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当安全距离不足时,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

d) 脚手架的基点和依附构件(物体)必须牢固可靠,立杆地基应平整、坚实,同时

立杆底必须设金属底座或垫板。若地基土质软弱,则必须采取换土并分层夯填处理;

e) 脚手架不得从下而上逐渐扩大,形成倒塔式结构;

f) 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和剪刀撑,防止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发生倾斜;

g) 脚手架的作业面跳板应满铺,绑扎应牢固且必须采取两点绑扎方式,脚手板应搭

在两头的横杆上,每侧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得小于200mm,同时不得大于300mm,跳板间距必须≤10mm;

h) 面积应满足作业要求,作业面四周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围栏,中间设置中栏杆,

中栏杆居中设置。当作业面周围无合适的安全带挂设位置时,还应另外增设安全带挂杆;

i) 作业时,脚手架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必须设置密目安全网,且安全网的设置要与脚

手架的搭设同步;

j) 长度≥3m的脚手架的走道和平台外侧应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高;

k) 脚手架地基四周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

5.2.3 上下通道技术要求

a) 脚手架必须搭设上下便利、安全的上下通道。除了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可以利

用架主体直上之下,须搭设人行斜坡道,达到一定高度需搭设斜坡道楼梯间;

b) 人行斜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小于1:3。斜道设防滑条且间距不得大于

300mm,转角平台不得小于2m2;

c) 用于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6,宽度不得小于1.5m;

d) 斜道和平台外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档脚板;

e) 斜道铺板应对头铺设,接头下方应设双排横杆,脚手板固定应牢固。

5.3 脚手架的验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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