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销与总代理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定义及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定义及区别首先,都是渠道的中间商,可以这样理解厂家——X——消费者(X代表上面9种形式)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
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
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3.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托管,经销,代理地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你了解吗?】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3、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4、分销商: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出现分销的概念。
即分着来销。
5、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
所以6、加盟商:厂家与代理都可设立加盟商。
厂家一般都会在每个城市或者某个区域设立几个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个地区设立几个加盟商。
7、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两者相对应,说白了就是店铺,授权店既可以是经销商授权店、代理商授权店、授权加盟店,也可以是其他种类的授权店。
经销商授权店是经销商自己开的、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写经销商的店。
在自营店和加盟店问题上,企业通常以自营店连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以加盟店连锁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连锁网络的控制力。
专卖店可以是自营专卖店、加盟专卖店、代理专卖店、经销专卖店等。
二、流程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三、小贴士◆现实中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
但经销商、分销商一定是经营多个牌。
◆现实中的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也可以是个休户。
◆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但其广义上又包括代理商、经销商,是很模糊的一个概念。
◆分销是一个销售概念,是一个中转站,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批发商、零售商、加盟店、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可以笼统的视作门店,没必要强制性的区分,没多大意义。
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经销商与代理商应该做渠道营销的技巧
经销商与代理商应该做渠道营销的技巧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我们经常都会提起“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概念。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经销商与代理商应该如何做渠道营销,欢迎参阅。
经销商与代理商应该做渠道营销的技巧渠道里有什么?1、比较简单的说法是由一些机构组成的,例如经销商,分销商,零售商.2、严格的来说,渠道中的每个机构,又是由若干人等组成的,这些人,都是渠道成员,也可以说,在渠道中,所以涉及到产品工作的人(从厂家的业务人员,到经销商公司的仓库主管),都属于渠道成员。
经销商与代理商1、经销商,花钱在上游厂家进货,再把货卖给下游客户,从中赚取差价。
2、代理商,帮助厂家建立渠道,开发客户,但不进货,而是辅助厂家直接把产品销售给下级渠道和客户,赚取厂家所给予的服务费用或是佣金。
3、渠道中有众多的渠道成员,厂家的业务人员,是第一渠道成员。
厂家为什么要找经销商不是厂家不会做市场做生意,之所以找经销商合作,无非是利用经销商已有人力,物力,储运,资金,销售网络,运作经验,社会关系等等资源,减少厂家自己的成本而已。
渠道的组建形式:1、完全厂家自建渠道,例如在各区域市场设置具备直营资质的分公司,开设直属零售终端,或与当地零售商直接合作。
2、完全依托经销商建立渠道,让经销商来负责建立二级分销商,以及与零售商之间的销售渠道。
3、厂家自建和与经销商合作同步进行的混合模式,某些市场(例如厂家所在地或是重要市场)由厂家自己直营,而其他区域则放出来,让经销商去做。
厂家对渠道建设的介入方式:1、完全放手只对经销商有业绩要求,经销商如何去建立下一级渠道,厂家基本不管。
2、提供辅助出于厂家自身的市场建设目的考虑,厂家会投入人力物力,协助经销商进行下级渠道的建设工作,并协助进行市场动销工作,谓之“助销”。
3、完全主导厂家的产品,品牌,市场运营体系高度成熟,直接指挥市场运行,经销商只是出钱出人,在配合层面执行干活。
渠道组建的层级:1、最简单,就设立一个全国总经销商2、分区总经销商,例如华北一个,东北一个,西北一个3、设置省级总经销商,一个经销商就是一个省长4、地级市级经销商,比较主流的做法5、县级经销商,这已经是比较深入的设置层级了,一般厂家在县级也就设立个二级分销什么的。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区别与联系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区别与联系什么是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什么是代理商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什么是分销商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
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
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
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附加内容:特许加盟的概念一、特许加盟的概念特许加盟(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
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
那么,什么是特许加盟呢?特许加盟又有什么好处呢?特许加盟为什么会成功呢?不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做好加盟事业。
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加盟的解释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2、特许加盟的特征(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
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定义及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定义及区别首先,都是渠道的中间商,可以这样理解厂家——X——消费者(X代表上面9种形式)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
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
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3.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什么是代理什么是总代理什么是分销商
什么是代理,什么是总代理,什么是分销商?代理商: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那些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分销商: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
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
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定义。
所以“分销商”,一般是指那些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指那些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现在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
所以批发商,一般是指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
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商店的。
其他观点:一、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
2.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
3.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二、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
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三、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四、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经销商 代理商 批发商 分销商 零售商 加盟店 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加盟店专卖店的区别首先,它们都是渠道的中间商,可以这样理解厂家——X——消费者(X代表上面9种形式)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
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
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关于国际贸易中的经销与代理
关于国际贸易中的经销与代理经销(Distribution)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
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
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中的经销与代理的相关知识。
关于国际贸易中的经销与代理一、经销经销是指进口商(即经销商)与国外出口商(即供货商)达成书面协议,承担在规定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义务。
在我国,出口企业通过与国外经销商订立经销协议,就可以凭借双方的密切合作,达到推销约定商品的目的。
经销是一种售定的交易方式,供货人和经销人之间是买卖关系。
但与逐笔售定的一般买卖不同,当事人双方除签有买卖合同外,还需签订经销协议,确定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从法律上讲,供货人与经销人是本人与本人的关系,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转售并自己承担货价涨落的经营风险。
(一)经销的分类经销有一般经销和独家经销之分。
1、一般经销供货商根据经销协议向国外经销商提供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经营某项(或几项)商品的销售权。
经销商有义务维护出口商的利益,并应在必要时对经销商品组织技术服务,进行宣传推广。
但经销商没有专营权利,供货商可以在同一地区指定几个经销商。
2、独家经销经销商在指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
独家经销又称为包销方式。
(二)经销协议经销协议是供货人和经销人订立的确立双方法律关系的契约,其内容的繁简可根据商品的特点、经销地区的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加以确定。
二、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实施其它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代理的种类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代理按委托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1、总代理总代理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委托人从事一般商务活动和某些非商务性的事务。
总经销商与总代理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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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销商与总代理有什么不同
名词解释:总代理
总代理(general agent)是指代理商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专营权,其除了有权代表委托 人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一般商务活动外,还有权进行某些非商业性活动。
名词解释:经销商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 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内容介绍
扩展资料 总代理具有由委托人授予较为广泛的权限,可以代表委托人推销商品,签订合同还可以接受委托 人所委托需办的一切业务,凡持有委托人授予的委托书范围之内的业务,其一切法律后果应由委 托人承担。总代理就其实质来说,是委托人在境外的代表,故凡选总代理时应慎重。 许可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具有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交易,应包括技术转让、专利权益的转让 及商标的使用。专利系指政府所属学术机构根据申请颁发的一种文件,阐明专利技术的要点,给 予法律上的承认并注明该专利须在专利持有人授权下予以使用。对专利保护时间总代理
参考资料:商务代理
商务代理是代理人受企业的委托,在一定的区域和处所内,在一定的代理权限下,以企的名义 代替企业行使商事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参考资料:化妆品代理商
化妆品代理商(Cosmetics agent),是总经销商的下线,也可以说是总经销商的分支。
参考资料:国内代理商
医药品种总代理
医药品种总代理、总经销并不是一种创新模式,但随着医药销售市场的变化,药品“大包”模式渐渐被许多制药企业和经销商重新启用。
“大包模式”将成为大势所趋。
因为在中国,能自建营销网进行产品推广销售的制药企业不超过1000家,数千家企业均需通过部分地区自营加招商模式或纯招商模式才能拓展全国市场。
而且,走批发路线时,经销商又占压企业大量的资金,中小企业少有介入。
经销商,调头重走“大包”路本报记者韦绍锋中国为数众多、定位及功效都相同的普通药品遇到的营销难题已非一日之寒,在走过自建渠道、招商推广、分区代理等种种模式仍然不能全面解决企业营销困境的情况下,“大包”模式已越来越受制药企业和经销商的青睐。
中国医促会国医专业委员会针对制药企业找“大包商”难而“大包商”找合适的产品难的现状开办的“大包品种交易会”,受到了热捧,这是否意味着普药“大包”已成为经销商重新拾起的市场武器?“大包会”应运而生3月11日,河北天成药业有限公司谭伟经理带着他的同事专程赶到北京,与全国医药大包品种交易会(以下简称“大包会”)秘书长汪永平就药品“大包”进行了磋商。
该公司为GMP认证企业,有近百个品种,苦于没有营销能力、资金和队伍,全部产品需要采取“大包”形式经营。
然而,如何“大包”、如何选择“大包商”、如何与“大包商”合作双赢等一系列的问题一直困绕着他们。
“类似这样的探讨与交流,现在已经变得越来越多。
”汪永平告诉记者:“随着‘大包会’的影响日益增大,不断有制药企业、‘大包商’、咨询策划机构、行业协会等前来交流。
”事实上,医药品种总代理、总经销并不是一种创新模式,但随着医药销售市场的变化,药品“大包”模式又渐渐被许多制药企业和经销商重新启用。
“大包”即全国总代理,是品种持有人将产品的全国总经营权转让给有市场网络资源的总代理商的行为,全国总代理商则被称为“大包商”,总代理模式即“大包”模式。
汪永平表示,现在药交会有些泛滥,企业不堪重负。
近来很少有中小型企业通过参加药交会,摆脱了困境,为什么?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招商模式”的失败。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现在,创业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不少朋友都有创业的想法或者付诸行动了,创业分为自主创业和依托于大品牌的形式,常见的是加盟和代理,不少人对于代理其中的概念并不清楚,比如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经销商好还是代理商好?小编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1、概念不同代理俗称商务代理,主要是在业务范围内接受商家委托,帮助商家完成交易,然后抽取交易额的部分比例作为佣金代理商主要利益就是赚取佣金。
经销商是同厂家达成协议,从厂家进货后,在协定区域内以经销商自己名义转卖出去,赚取其中的差价,相对来说有一定的经营风险。
2、利益分配方式代理商是代理厂家商品,卖出商品之后,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提成作为利润。
经销商则是买了厂家的货物之后,转手卖给消费者,赚取其中的利差。
3、商品权限代理商主要作用是起到中间的媒介,售卖的商品所有权属于厂家。
经销商属于独立经营,从厂家进货后,转手卖给别人,商品所有权属于经销商自己。
4、经营权限代理商权限更多,可以自由选择多品牌经营,厂家不会做限制。
经销商需要遵守和厂家协定,一般经营品类比较固定,并且不能经销竞争对手的品牌。
5、主体性质代理商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经销商必须是有合法资格的企业。
经销商和代理商哪个高?经销商好还是代理商好?经销商就是买断对方的产品,也就是说这个产品只能你自己卖。
而代理商就是代理某个产品,其他人也可以去代理。
哪个级别高无法界定,至于哪个好说不定,经销商风险与承担的压力比较大,代理商承受的相对小些但是竞争压力比较大。
以上就是针对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分析,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应该比较清晰了,其实不管是代理还是经销,都是为了赚钱,哪种更好不是固定的,只有适合自己的模式才是正确的。
什么是经销商、加盟商、代理商、托管商、品牌运营商(总代理)?
什么是经销商、加盟商、代理商、托管商、品牌运营商(总代理)?
经销商:使用或不使用品牌,以挑选的形式从品牌商那里拿货,不换货或少换货,钱货两清,不需要品牌商的其他奉送服务,这种形式对品牌商来说比较省事;
加盟商:使用品牌形象,无批发权,无批发折扣,以全盘货的形式进货,享受换货、形象展示、培训等品牌商的附加服务;
代理商:可以使用品牌形象,有批发权和招收加盟商的权利,享有低于加盟商的折扣,享受相对多的地域保护的政策;
托管商:简单说就是压款代销,或者经理人,这些人在当地都有着很大的背景或经验,由品牌商投资或者共同投资在某地建设零售卖场,按照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只有规模较大、重视终端形象的品牌才会采取托管形式。
小品牌如果采取托管形式,那目的只会是急于拓展市场,不择手段的占领市场;
总代理(品牌运营商):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获得品牌商加大地区的代理权利,享有比一般代理商更优惠的折扣,享有更大的服务。
这种总代一般不会代理一个品牌,而会同时代理多个品牌。
还有一种情况是只需要品牌的使用权和广告支持,然后自行组织款式的开发生产以及销售;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只会代理整某个类别,如正装系列、休闲系列、毛杉系列等,这种总代可以说等同于品牌商(厂家);。
代理商和经销商有什么区别
代理商和经销商有什么区别不知道你在加盟代理某个项目时有没有这样疑问,为什么一个品牌会有代理商与经销商之分,而且两个要求都不一样。
很多人都想弄清楚这两个有什么本质区别。
,下面小编就从不同角度介绍这两者有什么不一样。
代理商和经销商有什么区别经营范围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就是:经销商顾名思义就是“经销”,也就是将产品从企业或者生产地进货,买来不是就将它直接销售给给消费者,而是联系下一个买家转手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
而代理商则是帮助企业需求市场,将他们的产品能够快速的销售出去,代理商赚取的就是佣金,是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经营方式在经营方式上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
经销商是拥有自己合法的经营资格企业,当产品在销售中出了问题的自己负责。
经销商属于自主经营,产品的销售的价格和进货的数量是由自己决定的。
而代理商则不同,当产品出现问题是,是由第三方委托人承担,在衬得经营过程中会受到供货商的一定限制。
品牌责任在品牌责任上,代理商和经销商经销商的区别更大,产品的销售中,经销商只负责将产品转手给下一个买家,你不用考虑到品牌效益。
但是对于产品的广告经销商是要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的。
所谓的代理商就只是负责卖产品,和负责产品的品牌维护,不承担任何的广告费用。
代理商在销售产品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培训,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维护品牌的形象。
权限在权限上,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还有,代理商在销售了产品之后,还要做相应的报表,及时反馈顾客的需求,让公司能够快速便捷的掌握到市场一线情况。
代理商之间是有级别限制的,每个阶段的代理商不同,那么他们的享有权利和义务就有点不一样。
在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中,经销商的权限和义务相对要少一点,就是广告费的支出是根据进货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
下面小编就从代理商和经销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上,来将说说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
代理商能够享受到的权益除了转区佣金之外,最大的权益就是能够参加有关销售的培训。
代理商的义务就是在自己所负责的区域来建立相对应的销售网络,以此来销售和宣传产品,在产品销售之后还得做好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以此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里DOC任意编辑版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里DOC任意编辑版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
那么,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里大家了解吗?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里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一般为单一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经销商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可以从生产厂家也可以从其他地方获取货源)。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
我们一般说到的代理商,仅仅是作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来帮助企业将产品销售到市场上,并不具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只能得到相应的佣金酬劳。
而经销商则是用钱向企业进货再转手卖出去,所得到的利润则是其中的利差。
所以我们可以把经销商理解为是花钱向企业进货的单位,企业将产品卖出给经销商之后便与之没有利益牵扯;而代理商则只可能需要支付给企业相应的保证金,不需要负责销售产品的费用,等到产品卖出去了,便可以从企业那里得到一笔佣金。
相比之下,经销商的商业风险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另外,经销商作为一个独立经营机构,能够经营多个品种,并且几乎不受供货商的限制,自主空间和利润都较大;而代理商却不一定是独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接受供货商的控制和制度,仅仅能赚取利润与提成点。
二、经销商的责权利在经销商的管理模式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人多用、一人多职的现象最为普遍。
责权不明往往会导致绩效不佳、遇事相互推诿的现象。
在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经销商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营销队伍,对每个人员须充分明确其责、权、利——谁销售、谁送货等要落实到具体个人;对于交叉工作、身兼数职的人又该如何考核等,要全面形成制度化。
为了有效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可尝试将市场政策下放,让员工有更多的市场操作空间,执行区域市场责、权挂钩,使其真正摆脱打工者的心态,从经营者角度运作管理市场,从而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商业解疑:如何区别代理商与经销商
商业解疑:如何区别代理商与经销商第一篇:商业解疑:如何区别代理商与经销商经销商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的调查虽然在调查内容中单独分为一个部分,但是经销商作为企业到终端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销售渠道链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他在市场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他可以获得的市场信息也是最多的。
因此,对经销商的调查几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调查内容,也正是这样,对经销商的调查就显得异常重要。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
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代理商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而不是买断企业产品的,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
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从厂家购买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
总经销与总代理的区别
总经销与总代理的区别总经销与总代理的区别总代理及总经销是指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委托人从事一般商务活动和某些非商务性事务。
是总代理还是总经销,视上游商家策略而定,在具体商业活动中,有一些差异,可以注意合同的约定。
总代理区分于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独家代理(soleagent):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事,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
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
一般代理(missionagent):又称佣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可以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事,代理人不享有独家专营权。
佣金代理完成授权范围内的事务后按协议规定的办法向委托人计收佣金。
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管理规范》规定:凡进入市场的食品、副食品以及关系到人身安全的重要商品等,经营者应当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明该商品质量的合法凭证(复印件),经所在市场商品准入办公室对凭证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验并发放《商品索证审验卡》(以下简称《审验卡》)后,方可准许上市销售。
市场经营者是商品准入工作的实施主体,必须具备经营所需的基本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的主要职责是:1、索取能够证明所经销商品质量的相关凭证,并建立进货台帐;2、及时将进货索取的凭证或需要更新的有关证件交市场准入办公室进行审验、备案,并对其提供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向购货经营者提供经审验的商品《审验卡》,以及其它相应供货凭证。
此外,根据2007年9月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之第三条,无论是否存在总经销或总代理关系,“销售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对供货商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资质调查,审核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工商税务合法手续,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进店条件的证明文件;对进店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进行审核,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
总代理和总经销有什么区别
总代理和总经销有什么区别总代理和总经销有什么区别总代理代理为主,销售为辅,为以下的二级、三级代理商供货,总经销,销售为主,负责地区性的推广,可能是二级、三级代理。
总代理的权限大于总经销。
因总经销,顾名思义,是负责某个地区的经销业务;总代理,是负责该品牌的全权代理,包括销售和其他方面的业务事项。
总代理是钦差大臣,总经销是二道贩子的头儿总经销仅指独占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及销售渠道的建设;总代理范围更广,不仅指产品销售还可以其他方面权限的代为处理。
首先代理是做一个城市或是省来说,如果还有别的人要求在这个城市做这个产品的话就部可以,因为这个城市他已经道理占据了,当然需要有提货量要求或是市场保证金之类的,经销,他可以在某一个城市同一个产品做多家,当然根据东西不同,这个是由你们自己来给经销商来定的经销的意思就是从供货商那里买了多少货,就给多少钱.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
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
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总代理和总经销区别2017-04-24 09:43 | #2楼总代理代理为主,销售为辅,为以下的二级、三级代理商供货,总经销,销售为主,负责地区性的推广,可能是二级、三级代理。
总代理的权限大于总经销。
因总经销,顾名思义,是负责某个地区的经销业务;总代理,是负责该品牌的全权代理,包括销售和其他方面的业务事项。
总代理是钦差大臣,总经销是二道贩子的头儿总经销仅指独占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及销售渠道的建设;总代理范围更广,不仅指产品销售还可以其他方面权限的代为处理。
首先代理是做一个城市或是省来说,如果还有别的人要求在这个城市做这个产品的话就不可以,因为这个城市他已经道理占据了,当然需要有提货量要求或是市场保证金之类的,经销,他可以在某一个城市同一个产品做多家,当然根据东西不同,这个是由你们自己来给经销商来定的经销的意思就是从供货商那里买了多少货,就给多少钱.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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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销与总代理的区别
总代理及总经销是指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委托人从事一般商务活动和某些非商务性事务。
是总代理还是总经销,视上游商家策略而定,在具体商业活动中,有一些差异,可以注意合同的约定。
总代理区分于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独家代理(Sole Agent):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事,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
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
一般代理(Commission Agent):又称佣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可以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事,代理人不享有独家专营权。
佣金代理完成授权范围内的事务后按协议规定的办法向委托人计收佣金。
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管理规范》规定:凡进入市场的食品、副食品以及关系到人身安全的重要商品等,经营者应当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明该商品质量的合法凭证(复印件),经所在市场商品准入办公室对凭证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验并发放《商品索证审验卡》(以下简称《审验卡》)后,方可准许上市销售。
市场经营者是商品准入工作的实施主体,必须具备经营所需的基本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的主要职责是:1、索取能够证明所经销商品质量的相关凭证,并建立进货台帐;2、及时将进货索取的凭证或需要更新的有关证件交市场准入办公室进行审验、备案,并对其提供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向购货经营者提供经审验的商品《审验卡》,以及其它相应供货凭证。
此外,根据2007年9月6日浙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之第三条,无论是否存在总经销或总代理关系,“销售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对供货商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资质调查,审核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工商税务合法手续,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进店条件的证明文件;对进店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进行审核,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
” 《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全文如下,供参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工商机关的行政指导,明确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的法定义务,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保障经销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指引。
一、食品销售者,包括各类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店、专营店、便利店、食杂店、食品副食品市场的经营户等,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完备的营业手续,方可营业。
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交易,对销售的食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主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二、零售商要慎重选择商品供货商,保证进货商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
供货商必须对所供商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三、销售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对供货商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资质调查,审核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工商税务合法手续,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进店条件的证
明文件;对进店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进行审核,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
四、索取检验报告,销售者应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供货商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五、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还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维护良好的店容店貌,努力创造安全、舒适的店堂购物环境。
七、明示商品质量状况,正确使用商品价签,如实标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产地、质量状况等信息。
涉及企业和产品的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符合广告法等法律要求,禁止发布虚假广告。
八、日常清理检查上柜销售的食品,确保销售的食品包装完好,不过期、不变质。
九、对不合格食品要主动撤柜,一旦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当地工商机关报告。
十、对过期不合格食品,要主动销毁,不退回供货商,不得改头换面重新上市销售。
十一、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在合理期限内,消费者能够提交购货发票或消费凭证,并且所退(换)的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质量要求的,应予全额退款或者予以更换。
十二、对消费者涉及商品质量的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拖延和故意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