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应用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矿权配号举例
依据国土资发[2005]200号文规定,金、银、铂、 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 、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 (含)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
发证机关:省级 项目类型:新立、变更、延续
配号操作
本项目属于以下特殊情况:
✓1.*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采矿登记的采矿权(请列出授权依据文件号)
2、撤销配号 对已配号成功并公告的项目执行撤销配号操作。
3、恢复注销数据 对已注销成功并公告的项目进行恢复。
4、补录登记数据 对配号成功误撤销或未上报底数的项目进行补录。
操作流程
1、选择业务数据修改类型; 2、指定修改的项目或上传补录的项目XML文件; 3、按要求上传数据修改证明文件,并完整填写具 体要求或说明。填表人应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4、填写完成后提交,系统对数据进行修改处理; 5、数据修改后通过系统返回成功信息。
探矿权 344506158 采矿权 343552737
技术支持信息
加入QQ群规则: 1、由于群容量限制,市县级一个管理机关只允
许1人加群,特殊情况请说明。 2、加群时需注明“管理机关名称+姓名+联系电
话”,管理员将与配号系统中的联系人进行核对。
谢 谢!
配号操作
提纲
1 配号操作 2 配号监管 3 公示公开数据更正 4 配号业务数据更正
5 技术支持信息
说明
各省厅可以根据需要,对市县所填意见进行 复核,复核通过的,系统予以配号;复核不通过 的,系统不予配号。
配号监管
配号监管
配号监管
配号监管
提纲
1 配号操作 2 配号监管 3 公示公开数据更正 4 配号业务数据更正
பைடு நூலகம்
配号操作
✓ 1.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 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
✓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 3.为列入国家专项的老矿山(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
目。 ✓ 4.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
毗邻区域; ✓ 5.已设探矿权需要整合或因整体勘查扩大勘查范围涉及周边零星
依据国土资发[2005]200号文规定,油页岩、金、 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 、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 万元人民币(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 发勘查许可证。
项目类型:新立、变更、延续
配号操作
本项目属于以下特殊情况: ✓1. *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 责勘查登记的探矿权(请列出授权文件文号) ✓2.依据国土资厅函【2010】1275号文件规定由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整合项目。
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
应用培训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015年3月30日
配号系统网址 http://xkzph.mlr.gov.cn/
登录方式(CA) 本次系统主要升级内容
✓1. 配号操作 ✓2. 配号监管 ✓3. 公示公开数据更正 ✓4. 配号业务数据更正
概述
概述
PPT中演示数据均为测试数据
配号操作
市级、县级配号申请(砂石土)
项目类型:新立 确认符合布局合理要求 确认符合出让规范要求 确认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配号操作
系统升级之前已上传的配号申请(处理中)
发证机关尚未填写补充信息:可撤回后重新申请 发证机关已填写补充信息,待省级发证机关复核
:省级可继续按原规则复核或市县撤回重新申请
5 技术支持信息
说明
按国土资厅发[2011]19号文、国土资发[2012]80 号要求,对于未进行招拍挂公示、转让公示、协议出让 公示、受理项目公开的项目不予配号。例如:
错误提示:根据(国土资厅发[2011]19号文规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矿 业权,需通过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进行公示,本项目未找到 匹配的公示信息。
发证机关:部级、省级、市级、县级 项目类型:新立、变更 将拟合度由原85%调整为:探矿权拟合度达到60%、采矿权
达到70%
配号操作
本项目属于以下特殊情况:
✓ 1.本项目不属于扩大开采范围变更;[针对扩大范围变更] ✓ 2.符合国土资厅函[2012]229号(请注明符合的具体情形); ✓ 3.*其他情况(请说明)。
操作演示
以采矿权修改登记数据为例
更正内容:矿山名称及申请人名称
提纲
1 配号特殊情形处理 2 配号特殊情形监管 3 公示公开数据更正 4 配号业务数据更正
5 技术支持信息
技术支持信息
技术资料(下载) ✓1.探矿权/采矿权统一配号规则清单 ✓2.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交换文件技术说明
联系电话:010-66558790、66558787、66558761 配号系统技术支持QQ群:
操作演示
探矿权:以招拍挂结果公示更正为例
更正内容:勘查矿种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更正公示” 发布至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操作演示
采矿权:以协议出让公示更正为例
更正内容:受让人名称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更正公示” 发布至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提纲
1 配号操作 2 配号监管 3 公示公开数据更正 4 配号业务数据更正
公示期满后,可重新配号。(一次公示只能更正一个项目)
操作流程
1、选择更正对象(已公示),执行【更正】 2、选择更正项目,进行编辑 3、填写公示文号,确认公示日期和公示天数 4、填写更正说明(XXXX由xxxx更正为xxxx) 5、系统自动生成更正公示 6、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更正公示 7、公示期满后,完成更正公示。
升级后,系统提供公示公开信息更正功能。增加提示:
注:如公示信息有误,请执行【公示公开信息更正】。
更正方法
1、对于受理项目公开
在【受理项目公开】中新增公开项目,录入正确信息后重新 发布。
发布后重新配号。
2、对于招拍挂公示、转让公示、协议出让公示
对原公示项目执行更正。输入正确的项目信息,生成更正公 示,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
配号操作
补充说明(配号申请检查记录表)
✓ 1、请仔细阅读表中提示信息。如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定 ,补充说明填写完整后(带“*”的还应按要求填写“ 依据及说明”),点击“继续配号”;如不符合相关 规定,点击“撤回配号”。
✓ 2、填表人应对填写的补充说明内容负责,上级管理机 关有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配号操作
✓2.依据国土资厅发【2007】65号文件规定由省级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整合项目。
配号操作
协议出让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 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12]80号)要求,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矿业权。
发证机关:部级、省级、市级、县级 项目类型:新立 本项目属于以下特殊情况:
5 技术支持信息
说明
在各级发证管理机关审批登记中,如果出现 登记信息不准确、误注销或误撤回等情况,导致 配号数据与实际登记情况不符,本着“谁发证谁 负责”的原则,升级后,系统提供配号业务数据 更正功能。
更正方法:填写“业务数据修改记录表”
更正类型说明
1、修改登记数据 对已配号成功并公告的项目指定信息进行修改。
资源的; ✓ 6.*其他情况(请说明)。
配号特殊情况处理
配号操作
设置方案
按照国土资发[2011]55号文规定,“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 批准或备案,不得新设低风险勘查和无风险矿种的矿业权 ”。按照国土资发[2011]14号文规定, “划定矿区范围必 须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该项目未找到匹配的矿业权设 置方案。
提纲
1 配号操作 2 配号监管 3 公示公开数据更正 4 配号业务数据更正
5 技术支持信息
配号申请
配号流程
升级前
不通过
不予配号
数据检查
配号成功 通过
许可证公告
配号申请
配号流程
升级后
不通过
不予配号
数据检查
文件规定的 其他情形
通过
配号成功
许可证公告
填写记录表
符合
继续配号
不符合
撤回配号
配号操作
探矿权配号举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