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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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制度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制度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1.12.14•【字号】粤教督[2001]26号•【施行日期】200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1〕2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 」21 号)及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00 」14 号)精神,结合广东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全省建立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制度,开展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是建设教育强省的基础工程,是我省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粤战略的一项具体行动,是促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一项有力措施,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要把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纳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二、精心组织,分类实施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标准由省制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省各地实施建设教育强县(市、区)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县、区实施过程进行督导。

各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

根据地区之间经济及教育发展的差异,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原则,在大中城市城区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按I 类标准实施,力争在2005 年前基本达到教育强县(市、区)的目标;其余地区按n 、l 类标准实施,力争在2010 年基本达到教育强县(市、区)的目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9•【字号】河府函〔2020〕414号•【施行日期】202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河府函〔2020〕41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现公告如下:一、将《河源市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第一批)》(共279项,见附件2)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行使,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影响较大的案件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镇街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101个镇街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公布。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镇街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龙川县老隆镇第一小学

龙川县老隆镇第一小学

0
验基地
4
200 1
2.0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1
5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0 1
3.1 广东省文明单位 2
2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 民政府
200
1
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
4.1
广东省教育厅
3
程实验样本学校
0
200 1
5.1 广东省文明单位 4
2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 民政府
200 1
6.0 广东省一级学校 5
1925年1月,龙川县立师范学校和龙川县第一高等小学并入本 校,设高中师范科并附设高小部和女子小学。1926年,当时龙川 县长陈逸川,吸食鸦片,鱼肉百姓,侵吞校款,县人恨之入骨。
一中师生自编自演《烟长末日》话剧,揭露陈的罪行,陈恼羞成 怒,翌日即派军警逮捕了校长张镇江及师生多人,通缉教务长黄 麟书等人,并查封了学校。后来师生派出代表联合留省学生邓鸿 芹、黄振汉、张道隆等多人到广州国民教育厅请愿。经过艰苦斗 争,陈逸川被撤职,被捕师生获释,学校复课。
开办不久,县城土豪劣绅与县知事周德鳌勾结,以所谓“消灭 神权,男女同校,有伤风化”等罪名向省署龙济光控告,逼走张化 如校长。1915年10月,又以学校占用城隍庙有辱神灵为借口,煽 动神棍流氓到学校滋事,殴打师生,致使学校被迫停课。全校师 生持续抗争一年之久,终于迫使龙川县公署惩办了暴徒,学校随 即复课,并由张镇江先生继任校长。
0
200
2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
8.1
广东省教育厅
7
普通高中
1
200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校 本 培
2 9.0 训 示 范 学 校 《 师 资 建 广东省教育厅
8 2 设》教师发展学校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一、为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加快我省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结合我省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工作,由省、市、县(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其督导验收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申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必备条件。

1.原则上是省一级学校和独立普通高中。

2.在校生规模:从评审年起,每年招生数达到20个班1000人以上,三年后年终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

2004年后申报的学校,规模必须为3000人。

3.学校占地面积:大中城市城区内的学校达到100亩,其他学校达到120亩。

4.建有1000兆主干校园网;计算机数量与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1:10。

5.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30%左右。

6.申报学校必须有明确的办学目标,先进的办学理念,严格的学校管理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当地声誉高,起到示范作用。

7.必须经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四、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验收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印发。

五、关于申报和督导验收时间安排1.评上省一级的学校,从评定之日起,一周年后方可申报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份左右。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经严格审查同意的申报学校名单和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

3.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市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受评学校名单,并组织实施督导验收。

六、评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给予的表彰奖励:1.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学校一定的奖励,并适当调剂择校生招收比例,多承担择校生招收任务;2.作为考察所在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主要条件之一;3.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可适当增收学杂费;4.原则上可免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单项评估。

客家·河源

客家·河源

客家·河源河源,别称槎城,广东省地级市、深圳都市圈城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拥有华南最大湖——万绿湖,设有河源国家高新区。

总面积1.5642万平方千米,下辖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东源县、紫金县5个县及源城区1个区,户籍人口372.7万人。

因东江自北向南流经河源市区,新丰江从西向东绕城而过,两江在河源市区东面交汇,使得整个河源市区三面环水,因而得名河源。

历史上,南越武王赵佗为首任龙川县令,佗城治所是岭南有史料记载的最早的城邑。

河源是太平天国名将石达开、冯云山的祖居地,是客家学鼻祖徐旭曾、中国革命的审计创始人阮啸仙、广东青年运动的先驱刘尔崧的故乡,是客家人开发岭南最早的地区,也是岭南文化发祥地之一,有“客家古邑、万绿河源”之称。

河源上古属扬州南境;战国属楚;秦汉时属南海郡;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龙川县,赵佗为令;南齐(483年)始置河源县;隋唐宋属循州;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设立和平县;明隆庆三年(1569年)置永安县;明崇祯七年(1634年)始建连平州;清属惠州;清宣统三年(1911年)连平改州为县;民国三年(1914年)原惠州府永安县更名为紫金县;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粤东行政公署、韶关地区、惠阳地区;1988年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辖6个县区。

河源是中国革命策源地之一,是全国最早开展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地方之一,是全国最早开展农民运动的地区之一,是全国最早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地方之一,是全国最早建立苏维埃政府的地方之一,是中共东江特委和中共后东特委的所在地,是东江纵队的革命根据地,是粤赣湘边纵队的活跃地区,是广东最早的解放区,其中龙川县是广东最早解放的县份。

河源是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际绿色生态旅游名城、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最佳范例。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 评 分 说 明中共龙川县老隆镇委员会1 / 19龙川县老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龙川县老隆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指标内容 政府责任 评 估 标 准 指标序号 1.1.1 分值 3 自评分 3 他评分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教育 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 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2 年,我镇根据市委、市政府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与“创强”工作部署,启动教 育强镇创建工作,镇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强”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 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镇教育现状与实际,制定了《老隆镇创建广 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创强”工作目标任务、思路与措施,积极推进教 育强镇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担任正、副组长,形成了 “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一起 抓”的工作机制,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 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巩固“两基” 、 “两全”工作成果;要求各村(社区)领导对本 辖区内的学校工作落实到自己的任期目标责任中, 并定期向镇主管教育的领导汇报落实 情况,政府定期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接受镇人大的监督;镇党委政府 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每年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以及发放节日慰问金,努力提高教 师福利待遇; 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 积极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建立健全教师考评、 奖惩制度,每学年召开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 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及奖励;对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

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

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督导验收、复评适用本办法。

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非建制县级区、镇级农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督导验收工作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创建,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前提,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软硬件并重、以质图强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达标要求第五条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需分别具备下列前提条件。

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一)辖区内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以上(强镇复评时达100%)。

1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下同),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有1所以上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

(三)按要求设置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

(四)教育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

申报教育强县(市、区):(一)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或达到省级督导评估标准。

(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以上(强县复评时达100%)。

(三)教育强镇覆盖率达到100%或教育强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并承诺2年内达到100%。

(四)近三年实现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逐年增长。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含民办学校,下同)实施的综合性督导。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评价、指导、激励和促进功能,切实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四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制定的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负责组织—1 —实施。

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具体学校的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标准化学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查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标准化学校复查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

具体督导评估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六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达标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七条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确定当年或下年度需要督导的地区或学校,提前3个月以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申报单位:申报时间:申报称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07年3月说明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以下简称《验收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制定的。

二、本《验收方案》既是镇、乡申报教育强镇验收的申报书,也是年终工作自评报告书。

本方案共包括六部分:一是指标体系(含加分);二是自评报告;三是统计表;四是县(区)、市教育局和县(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五是验收组意见;六是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三、教育强镇(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验收指标体系中的必达标准;(2)总分(含加分)达到450分以上(即达到满分500分的90%以上)。

四、关于指标体系一些概念的说明和界定。

(1)在指标中标有“★”符号者为必达标准。

(2)本指标体系也适用于与乡镇同级并具有管理教育工作职能的街道办事处。

(3)验收标准中有多个要素的一般以“分号”划分,每个要素的分值均在“评分操作方法”中作了规定,不达标的要素按照其分值扣分。

(4)验收标准中除有规定年限外,其余主要看当年,参考前两年。

(5)城市征收“三税”,系指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6)“教师学历合格率”(第15条),在计算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时,可包括取得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学历证书、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和在1986年底前教龄满20年现已评聘了教师职务的教师。

(7)指标第14条的计算公式为: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在校学生数①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总数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②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3-15周岁人口总数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数③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6-18周岁人口总数入学率按正常儿童、少年或残疾儿童、少年分项统计。

正常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数系指在小学、初中上学、已毕业或在更高一级学校上学的学生数。

百业兴旺展宏图 风景旖旎现明珠

百业兴旺展宏图   风景旖旎现明珠

预告片:【配音】两镇合并,老隆打破发展瓶颈。

【同期声】书记:充分利用两镇合并后的优势,面积扩大了,实施新城市建设老城改造。

【配音】乘势而起,谋划工业新一轮发展。

【同期声】书记:我们通过打造幸福工业新城来扩大新城区,既解决工业用地问题,又扩大了城区的发展。

【配音】百业兴旺,这里处处充满商机。

【同期声】镇长:充分利用我们火车站编组站这样的优势来努力去打造一个商贸的专业镇。

【配音】工贸繁荣、环境优美,老隆欣欣向荣!【同期声】书记:建设一个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东江中上游的明珠城市【配音】《百业兴旺展宏图风景旖旎现明珠》,富县强镇足迹系列报道——走进龙川县老隆镇,河源电视公共频道《沃看河源》即将播出。

富县强镇足迹系列报道——百业兴旺展宏图风景旖旎现明珠【主持】老隆,地处东江上游,是龙川县城所在地,现在的老隆已不是过去老隆的概念,地域面积扩大了,人口增多了,她的发展将在一个新的构架上进行,那么老隆究竟如何发展,有什么样的发展定位,又有什么样的发展思路,今天的富县强镇系列报道,走进老隆看一看。

【配音】作为经济、文化、贸易和交通中心,老隆一直走在龙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

但因镇域面积的限制,其发展也遭遇到了“瓶颈”。

2009年8月,原老隆镇与原附城镇合并,并镇后老隆的面积由原来的16平方公里扩大至近120平方公里,土地、区位、人文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曾经被称为“弹壳里造飞机”的困境也被完全打破。

【同期声】邓书记:我们经过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就把我们老隆发展,按照省里面中心镇的发展要求,建设一个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东江中上游的明珠城市记者:书记刚才你提到的要建成东江中上游的明珠城市,这个是老隆的发展定位,那么现在的城镇建设经营方面就会和以前的思路不一样,那么你们现在的发展思路有什么不一样?邓书记:我们合并后,我认为定位是这样:是工贸繁荣,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一个新老隆镇。

整个的发展思路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是充分利用两镇合并后的优势,面积扩大了,实施新城市建设老城改造,不断完善城市化的基础设施,我们首先要抓好县城的三大出口,东出口,西出口,还有北出口;第二个建我们的泰华城以及我们现在正在着手征地的幸福工业新城,连片建设一个新的城区,约7平方公里,一个是北边,一个是西边,因为我们原东江东边是原老隆镇,东江的西边是原附城镇,现在附城并入老城,我们是要解决新城镇的发展问题。

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

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

一个重要参考:公众满意度
内容: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校际间办 学条件差距和教师队伍的差距、义务教育 择校情况、政府努力程度
方式:问卷调查、实地走访 实施主体准
县区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
(四)申报材料
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提交下列材料(一 式十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 (二)自评报告(独自成篇); (三)市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四)相关说明材料,包括县(市、区)政府及相
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 关政策文件汇编。
(五)申报时间
两项评估内容
评估方法: 基尼系数—倍率—差异系数:
反映县域内所有学校与全县平均水平的差距; 计算简便,易于理解 ; 不受不同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影响,不同地区之间
可采用统一标准; 由于差异系数没有单位,因此通过比较不同指标
的差异系数,可以比较不同指标间的均衡程度 计算差异系数的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2.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协调均衡督导对县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县等督导工作的关系 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要相对独立,突出均衡督导评估的重要地位 参考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3.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以会代训 开展督导系统培训,解读政策,明确工作要求 4.尽快启动12年督导评估工作 认真做好首批,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建立监测数据(信息)库和专家库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据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评估方案和实施办法(已获
国家教育督导团审定), 按照省均衡发展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组织开 展督导评估工作
1.高度重视,列入教育部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均衡督导评估 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的机制,形成合力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粤教督〔201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将《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广东省教育厅2012年7月3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3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12年7月— 4 —说明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以下简称《验收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制定的。

二、本《验收方案》既是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以下简称教育强镇)验收、复评的申报书,也可以作为年终工作自评报告书。

三、本《验收方案》包括六部分:(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二)总评分统计表;(三)自评报告;(四)县、市审核推荐意见;(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六)省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 5 —四、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满分为100分。

得分8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用黑体字标示)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得分9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复评验收。

五、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评分具体操作请看《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

六、本《验收方案》和《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中的“高于”、“大于”均含本数。

“逐年提高”是指近3年连续每年比上年有所提高。

《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由若干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以上的,一般用“;”隔开。

(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 6 —— 7 —(二)总评分统计表— 8 —— 9 —(四)县、市审核推荐意见— 12 —(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 13 —(六)省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 14 —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共有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 27个三级指标。

申报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验收(校长汇报材料)

申报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验收(校长汇报材料)

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申报广东省一级学校校长汇报材料廉江市第三中学黄锦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你们好!首先,我代表廉江市第三中学全体师生员工,对你们莅临我校,进行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验收,表示热烈的欢迎。

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校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我校创建于1986 年,2002年被评为湛江市一级学校、湛江市双优学校。

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校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深化改革,历史虽短,但发展飞快,殊荣不少。

我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走“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展其所长”的办学特色之路,办学规模由原来的12个高中教学班增加至现在的66个教学班,学生4288人,在职教工221人。

学校以育人为本,教师以敬业为乐,学生以成才为志,师生勤奋拼搏,每年高考成绩、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比赛成绩稳居廉江市同类学校之首。

近几年来,我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广东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田径)学校;湛江市一级学校,湛江市“双优”学校,湛江市文明单位,湛江市高考先进单位(2003至2006年),湛江市诚信守法活动先进单位,湛江市“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湛江市普教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湛江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单位;廉江市文明单位,廉江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学校党支部年年被评为廉江市先进党支部,学校团委先后被评为廉江市先进团委及“五·四”红旗团委。

我校的成绩,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怀,凝聚着我校历任领导班子的心血,靠的是全体师生员工的辛勤劳动。

于此,我谨代表廉江市第三中学,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今天我要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

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就是要具有先进的科学的办学理念,要以素质教育为中心,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创新为动力,突出我校的办学特色。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试行)申(呈)报学校(盖章)申(呈)报时间学校地址联系电话(区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二○○四年五月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办法和验收方案的通知书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规模,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建立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2]14号)要求,制定《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

今年下半年,我厅将开展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试点督导验收,申报时间截止至12月10日,请通知有关学校,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已申报的学校要按照本验收办法和验收方案重新申报)。

明年起,申报时间分别为每年的3月和9月。

附件:1.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办法(试行)2.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试行)广东省教育厅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办法(试行)一、申报程序学校根据《关于建立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制度的通知》和《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发展规划,取得创建显著成效,符合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条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室同意后,可逐级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

二、初期督导初期督导验收主要采取发展性督导验收形式进行,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组对学校创建发展规划进行初期验收。

(一)验收组组成验收组成员由教育行政人员、省督学和专家组成。

(二)验收程序1.校长演讲。

重点阐述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创建示范性高中的指导思想、创建规划、主要做法与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今后发展方向等。

2.校长答辩。

督导验收组根据校长演讲提出问题,校长进行答辩。

申报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申报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高要市明珠华之光幼儿园申报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高要市明珠华之光幼儿园二0一一年九月高要市明珠华之光幼儿园申报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自评得分情况一览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自评得分自评小计他评得分一、办园条件150分经费120 20147 场地园舍2-6 63 63教育玩具设备设施7-825 22规模9 10 10教职工配备10-11 32 32二、幼儿园管理350分办学方向及依法治教12-1335 34335 队伍建设14-19 69 61卫生保健工作20-26 100 98 教育工作27-34 96 92社区工作35-3620 20示范性37 10 10后勤管理工作38-39 20 20小计得分500 482效益得分0奖励加分0合计得分482加分理由高要市明珠华之光幼儿园申报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自评说明及材料目录指标内容序号分值自评分他评分经费1★20 20评估标准①办园经费落实,幼儿园教育经费*、生均教育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9分)②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按时年审。

(3分)③教职工工资、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生活津贴按时、足额发放,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

(5分)④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提高。

(3分)自评说明1、落实办园经费,收费等符合市物价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生均教育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保证了幼儿园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幼儿园教育经费同比逐步提高:2008年100.82万元,2009年140.35万元,2010年422.6万,生均教育经费同比逐步提高:2008年6422元,2009年8305元,2010年23700元,生均公用经费同比逐步提高:2008年1628元,2009年2032元,2010年15575元。

2、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按时年审。

3、能按月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生活津贴等,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

4、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提高。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doc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doc




1.我镇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原来比较薄弱,近年,我镇争取上级支持拨款及外出乡贤资助,按标准配置了物理、生物、音乐、美术、科学实验室等功能场室的设施设备,现在,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基本按规范化学校的标准进行配备,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达到100%。
2.全镇中小学校的实验开出率均达100%。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
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中共龙川县老隆镇委员会
龙川县老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
龙川县老隆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1.1
3
3




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全镇完小以上中小学校都按规定配备了计算机。目前,全镇各村委都配有电脑设备。
4.中小学学校按照规定每年补充图书,教学点每年新增比例都高于1%。
5.我镇学校藏书量丰富,逐年递增,小学生均藏书达到20册,初中25册,高中达到40册以上。
本指标自评得6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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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
1.2.4




2012年,我镇根据市委、市政府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与“创强”工作部署,启动教育强镇创建工作,镇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强”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镇教育现状与实际,制定了《老隆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强”工作目标任务、思路与措施,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担任正、副组长,形成了“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一起抓”的工作机制,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巩固“两基”、“两全”工作成果;要求各村(社区)领导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工作落实到自己的任期目标责任中,并定期向镇主管教育的领导汇报落实情况,政府定期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接受镇人大的监督;镇党委政府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每年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以及发放节日慰问金,努力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积极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健全教师考评、奖惩制度,每学年召开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及奖励;对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本指标自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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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1.2
3
3




多渠道筹措教育创强经费,积极发动乡贤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学。




近年来,在规范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创强中,我镇坚持政府主导,牢固树立“投资教育就是投资未来”的思想,镇政府、学校、各村(居)委和职能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动员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创强”工作按计划如期实施。除省、市、县奖补支持资金外,采取“四个一点”(即“镇政府投入一点,省、市争取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承建方垫付一点”)等方法,积极筹措“创强”资金,确保基建工程按时完工。
6
6




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全部学校接通互联网;普通中小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不低于60%;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不少于20台,100名学生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最大班额配备学习终端;全部学校均将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并同时更新到省市各级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2012年,我镇根据市委、市政府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与“创强”工作部署,启动教育强镇创建工作,镇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强”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镇教育现状与实际,制定了《老隆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强”工作目标任务、思路与措施,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担任正、副组长,形成了“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一起抓”的工作机制,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巩固“两基”、“两全”工作成果;要求各村(社区)领导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工作落实到自己的任期目标责任中,并定期向镇主管教育的领导汇报落实情况,政府定期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接受镇人大的监督;镇党委政府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每年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以及发放节日慰问金,努力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积极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健全教师考评、奖惩制度,每学年召开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及奖励;对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本指标自评得3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1.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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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全镇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依法维护和整治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周边治安环境。




我镇中小学各校根据学校章程制定依法治校方案先后组织全体教师培训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等,进一步提高了教师对自己职责与义务认识。我镇成立了以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与管理,有效维护了学校的治安环境和学生的安全,按照《老隆镇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与各村(居)委会、各学校(幼儿园)等相关责任单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学校装上了与公安部门联网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配备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学校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在学生主要出入路段设置安全区域,设立交通警示牌,开展“整治三无车辆搭载学生专项行动”。多年来,全镇各学校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校园秩序良好。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2.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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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4万人以上的镇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




我镇地处县城区域,县开办有1间启智学校,我镇的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少年儿童已全部转到该校就读。
本指标自评得4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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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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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教育培训面逐年提高。
本指标自评得3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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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
1.2.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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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60%以上(教育强镇复评时达100%);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且起始年级小学无51人以上、初中无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本指标自评得2.6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2.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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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为100%;所有学校的实验开出率均达100%;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每年补充符合师生实际需要的图书,并提高师生阅读率,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生均图书册数小学达到20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高中40册以上。
2.我镇在维嘉小学扩建了初中,增设一所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100%,其他教学点均达到有关要求。
3.我镇致力于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广筹资金增建校舍,缩小班额。目前,全镇中小学无超50人以上的大班额现象。该指标自评得10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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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
1.2.2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
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中共龙川县老隆镇委员会
龙川县老隆镇人民政府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1.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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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指标自评得6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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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评分
政府责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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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1所以上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有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和收费备案表;常住人口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相对独立的幼儿园;民办园基本达到设置标准要求,许可证办证率100%;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50%以上且逐年提高。


2.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政策,充分发挥镇总工会、团委、妇联和各类民间基金组织的作用,积极发动乡贤老板、热心人士,每年资助一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隆镇党委政府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外来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坚持“免试就近上学、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的原则,解决了全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读书问题,为其提供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条件。并且根据当地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实际情况,切实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提供随父母外出读书的便利,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


建成1所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都有相对独立的幼儿园;近年分别由老隆镇明珠幼儿园、老隆镇中东幼儿园、老隆镇中心幼儿园等完成市级规范化幼儿园的验收工作,老隆镇育苗幼儿园、老隆镇育苗一园、老隆镇阳光宝宝幼儿园等完成县级规范化幼儿园的验收,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并逐年提高;所有幼儿园都有办园许可证,没有无证办园现象。本指标自评得5分。
本指标自评得3分
指标内容
指标序号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
政府责任
1.1.5
3
3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现象。




各村(社区)和学校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方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等带来的入学困难;镇委政府、各村(社区)积极制定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为0.6%。镇党委、政府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承诺书,经多次督查,无发现有企业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指标自评得3分。




我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设立在老隆镇中学,实现资源共享,每年都结合实际不定期举行各类培训,加强各类社会教育,逐年扩大我镇成人教育培训,企业劳务人员和当地群众的技能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全镇青壮年扫盲率达100%。




我镇中小学100%接通了互联网,实现了“校校通”;中小学多媒体教室座位数占比逐年提高,2014年达到70%;教师100%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不少于20台,100名学生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都按最大班额配备学习终端;我镇各中小学能按照要求将学生、教职工、校舍、校产基本信息录入省基础教育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录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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