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应注意的事项 (1)1
反担保配套资料及注意事项
追加反担保的项目需要验证反担保真实性(一)、拍摄签字视频适用对象:提供反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拍摄要求:拍摄视频,内容清晰,记录签署、盖章/按手印的过程,视频拍摄过程中需保证反担保人的面部、签字过程、签字文件内容,三种要素同框并保持连贯,以证实该反担保书是特定人员签署并提交予我司;拍摄内容:签字本人样貌、反担保协议(担保事项部分不允许空白)、清晰身份证;(二)、对公转账做备注适用对象:提供反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转账内容:转账1分钱,备注为“本人/司同意为(申请人公司名称缩写)(项目名称缩写)**万元的**保函向贵司提供反担保”;转账要求:反担保人账户对公转账,能清晰表述意思。
(三)、线上电子签反担保一、自然人反担保需要的资料及注意事项:1、反担保书-----签字并按手印,并填写好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2、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3、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离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电子版本即可);4、财产证明(房产证或汽车行驶证等,电子版本即可);5、反担保人工作证明(挂靠除外)。
二、法人反担保需要的资料及注意事项:1、反担保书-----签字并盖公章,并填写好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2、股东会决议-----法人反担保版本;3、法代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代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4、征信查询函+查询申请;5、一套完整的基础资料(包括章程);三、投标业务法人反担保需要的资料及注意事项1、反担保书-----签字并盖公章,并填写好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章程、股东会决议(反担保企业版本);3、法代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代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4、征信查询函+查询申请;。
2024年通用版反担保协议常见问题解答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通用版反担保协议常见问题解答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反担保协议1.2. 通用版1.3. 常见问题解答版1.4. 协议双方1.5. 被担保人1.6. 担保人1.7. 反担保人1.8. 债务1.9. 担保范围1.10. 反担保范围2. 协议的宗旨与目的2.1. 宗旨2.2. 目的3. 反担保的设立3.1. 设立条件3.2. 设立方式3.3. 设立程序3.4. 设立效力4. 反担保的责任4.1. 责任范围4.2. 责任限制4.3. 责任履行5. 反担保的变更与终止5.1. 变更条件5.2. 变更程序5.3. 终止条件5.4. 终止程序6. 协议的履行6.1. 履行原则6.2. 履行方式6.3. 履行期限6.4. 履行地点7. 协议的解除7.1. 解除条件7.2. 解除程序7.3. 解除后的责任处理8. 协议的违约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8.3. 争议解决方式8.4. 争议解决机构9. 协议的效力与终止9.1. 协议生效条件9.2. 协议生效时间9.3. 协议终止条件9.4.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保密信息范围10.3. 保密期限10.4. 保密泄露后果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11.3. 争议解决机构12. 其他条款12.1. 通知与送达12.2. 合同的修订12.3. 合同的完整性与独立性12.4. 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3. 合同的签署13.1. 签署方式13.2. 签署时间13.3. 签署地点13.4. 签署人14. 附件14.1. 附件列表14.2. 附件一:反担保财产清单14.3. 附件二:债务证明文件14.4. 附件三:反担保设立法律文件14.5. 附件四: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反担保协议本协议是双方为明确反担保的范围、责任及解除条件等事项,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以下是 8 条关于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1. 哎呀呀,得看清反担保的对象是谁呀!就好比你找朋友帮忙,你得知道这个朋友靠不靠谱吧。
比如你给别人做反担保,要是那个人信誉不行,那你不就惨啦!
2. 千万别忘了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像你考试前不认真看题目怎么能答对呢?要是合同里有啥不合理的地方你没发现,后面麻烦可就大了去了!
3. 注意反担保的方式哟!是用房产抵押还是人保呀?这就像是你出门选择坐公交还是打车,方式不一样,风险和责任也不一样呢!比如房产抵押要是手续不全,那不就白搭啦!
4. 你可别小瞧了反担保的期限呀!这可不是能随便糊弄的,好比一场比赛有规定时间,超时可就输了。
要是过了期限你还在承担责任,那不就冤死啦!
5. 得清楚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啊!别一股脑就答应了,这就好像你兜里就一百块,非要去买一千块的东西,能行吗?要是到时候承担不起,那可咋办呀!
6. 别大意了反担保合同的法律后果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像你闯红灯得面临处罚一样。
你要是没搞清楚后果就乱来,最后可能让自己陷入困境哟!
7. 要和对方好好商量各项细节呀!这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就像跳舞得两个人配合好。
比如担保金额这些,不多沟通怎么行呢!
8. 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呀!这就好比你的宝贝要好好收着,丢了可就找不回来了。
要是后面有纠纷,你没证据那不是有理也说不清啦!
总之,反担保合同可不是小事,你可一定要谨慎对待,千万别马虎大意了呀!。
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可以吗
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可以吗反担保是指公司为旗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减少其融资所面临的风险。
然而,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
本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可行性、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一.反担保的概念和目的1.1 反担保的定义反担保是指上市公司在子公司融资过程中为其提供担保,以提高子公司融资的成功率和降低融资风险的一种方式。
1.2 反担保的目的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子公司的融资活动,促进子公司的发展,进而增加上市公司的价值和股东权益。
二.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可行性分析2.1 可行性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监管规定,上市公司有权为旗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进行授权和限制。
2.2 可行性的经济效益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可以子公司获得更优惠的融资条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的成功率,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和扩张。
2.3 可行性的风险控制上市公司在考虑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时需要充分评估风险,确保反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需要建立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融资风险。
三.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3.1 法律规定在进行反担保时,上市公司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公司法》中关于担保行为的规定;-《证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
3.2 注意事项在给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时,上市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明确反担保的范围和期限,避免无限制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严格控制担保金额,确保在可承受范围内;-及时评估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融资风险,确保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建立相应的监控和报告机制,定期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融资情况。
四.相关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上市公司授权给子公司进行融资的决议文件附件2:上市公司提供给子公司的担保协议附件3:子公司融资计划和财务报告附件4:相关监控和报告机制的建议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
担保公司尽职调查指引-反担保
反担保措施第一条反担保措施的种类一、抵押类主要包括;(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质押类主要包括:(一)动产抵押.(二)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保证类重要包括个人保证、企业保证等。
第二条反担保需要登记的办理的要求一、抵/质押类反担保需办理登记的,原则上有本公司人员全程参与办理。
合同文件及本公司开具的抵/质押授权资料必须由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保管,严禁将上述资料转交借款人或借款企业人员。
二、项目经理和法务需对反担保合同文件和权属证明书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三条反担保手续办理要求一、应区分不同类型的反担保措施采取相应的合同版本二、合同需个人签署的,原则上必须是保证人或者权利人本人,特殊情况下需要代签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公证书;需要公司签署的,原则上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特殊情况出具有效的授权可以授权给他人签署.三、合同必须面签,遵守面签的制度要求【结合拍照存证】四、需要办理抵/质押等级手续的,应在签收是告知抵质押所需准备的资料。
第四条反担保手续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拍照存证要求】一、房地产抵押(一)主要对象:已缴纳全部价款并取得完整产权证明、符合国土部门受理抵押条件的房地产(具体要求视各地国土部门而定)。
(二)查验重点:核对房地产证原件,必要时可到国土局核查登记情况.(三)房地产抵押操作者登记程序:提供经核正的房地产证复印件、资产评估师评估、签订合同、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办理保险(若有必要)、提交房地产证、保险单原件存放本公司保管。
反担保合同注意的问题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反担保人):_______乙方(担保人):_______鉴于:第一条反担保范围1.1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根据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保证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等)。
1.2反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反担保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
第二条反担保物的交付与保管2.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反担保物交付给甲方。
2.2甲方应妥善保管反担保物,确保其价值不受损失。
如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反担保物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在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期间,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处分反担保物。
如甲方确需使用、处分反担保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反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年。
第四条反担保物的返还4.1在反担保期间届满且乙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应将反担保物返还给乙方。
4.2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甲方应将反担保物交付给乙方,以抵销乙方为实现保证债权所支出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2在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期间,如甲方擅自使用、处分反担保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6.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7.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反担保人):_______乙方(担保人):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一、五种特殊的应用场合及注意事项1.房屋买卖中的反担保应用场合:小明想买一套房,但手头钱不够,找银行贷款。
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When your destiny wants you to grow up, it will always arrange some people or things that make youuncomfortable to stimulate you.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导读: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其中明确对于反担保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定,涉及到有关担保的具体事项处理上,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担保事项和担保的责任范围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的方式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应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
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海关监管设备应经海关批准后抵押给特定的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4、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模板)
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引言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一种合同。
该合同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通过该合同来获得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或担保物,以保障债权的履行和债权人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定义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简称“反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公司与债务人签订的一种合同,债务人将其拥有的抵押物或担保物转让给担保公司,作为对债务的担保。
担保公司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出售或处置该抵押物或担保物,以偿还债权。
主要内容1.反担保物的描述:合同应明确描述债务人所提供的反担保物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以便担保公司进行管理和处置。
2.反担保物的处置:合同应规定在债务人违约情况下,担保公司有权依法处置反担保物,以偿还债权。
处置方式可以是拍卖、变卖或其他合法方式。
3.完整性保证:合同应明确反担保物的所有权归属,确保债务人是其所有合法拥有者,有权将其转让给担保公司做反担保。
4.违约责任:合同应规定债务人违约的具体情况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以保护担保公司的权益。
5.保险要求:合同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反担保物购买保险,以减少担保公司的风险。
6.合同的终止: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的终止条件,如债务履行完毕、债务人主动解除合同等。
注意事项1.合法性:签订反担保合同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交付手续:债务人在将反担保物转让给担保公司之前,应完成相关的交付手续,确保担保公司能够合法接收反担保物。
3.评估和管理:担保公司应对反担保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反担保物的价值与债权相匹配,并保持反担保物的良好状况。
4.风险控制:担保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反担保物的价值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权益保护:担保公司在债务人违约时,应依法行使合同约定的权益,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论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是担保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关键合同,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反担保信用保证函
反担保信用保证函一、背景介绍在商业交易中,为了确保各方的权益和风险控制,经常需要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形式。
其中,反担保信用保证函是一种常见的反担保方式,用于保证受益人在发生担保债务违约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或救济。
二、定义及作用反担保信用保证函是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在债务人违约时,担保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其主要作用是为受益人提供有力的担保,增强其对债务履行的信心,降低交易风险。
三、信用保证的要素1.担保人:担保人是指提供反担保信用保证函的一方,通常为债务人的合作伙伴、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等。
担保人需要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以确保在发生违约时能够履行担保责任。
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享受反担保信用保证函提供的担保权益的一方,通常为债权人、合作伙伴或业务伙伴等。
受益人通过担保函的提供,可以在债务人违约时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和救济。
3.债务人:债务人是指由担保人所承担债务的一方,通常为企业、个人或机构等。
债务人需要履行其在债务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如按时支付债务本金和利息等。
4.债务: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其他债务,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支付货款、履行合作协议等。
四、担保函的内容反担保信用保证函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函首:包括担保函的标题及主体,标明该函件为反担保信用保证函。
2. 担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信息:详细列出担保人和受益人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 担保内容:明确列出被担保的债务或合同,并描述受益人在债务违约时有权获得的赔偿或救济。
4. 担保期限:具体说明担保的有效期限,即担保责任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5. 担保金额:明确列出担保的金额和币种,以确保在债务违约时能够得到足够的赔偿。
6. 担保方式:描述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具体方式,如保证金、保证抵押等。
7. 违约责任:明确列出担保人在债务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 其他事项:包括附条件、解释和争议解决等。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Just because I wanted to survive, I started to learn and understand to let go.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反担保措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共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个部分,也就是说5个部分都可以作为反担保的依据,具体为: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
反担保也叫做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对债务人实现追偿权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那么反担保的措施有哪些呢?本文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借贷担保怎么认定借贷的担保比较常见的有保证和抵押,当事人一般将其作为借据中的一项条款处理。
1、保证担保及责任。
对保证担保,书面借据中签有保证人名字的,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如果仅有签字,签字人是借款的保证人还是仅起介绍联系的中间人,法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保证担保属于人的担保,一般来说保证人的担保都是无偿的,责任较重,民间有“痴人作保”的说法。
因此,对保证人的认定应持谨慎态度。
法官应重点查明签字人是否参与了借款的过程,是否有保证的意思表示。
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应认定为保证人。
在有中间人的借贷关系中,中间人联系借贷双方,出借人一般是基于对中间人的信任而借出款项,实务中出借人也往往以这种信任主张保证债务,但显然这种单方的信任不能作为中间人有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
在审理有保证人的借贷关系中,签字人虽然有保证的意思表示,法官还应查明保证是否有效,如果保证无效,保证人将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在保证人主张不愿承担保证责任时,法官还应注意查明保证人是否有免责事由。
在借贷纠纷中保证人的免责事由,也即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主要有:在对保证期间无特别约定情况下,债权人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对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与出借人约定仅对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出借人转让权利时,出借人依法转让权利的;出借人许可借款人转让部分借款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对转让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措施的注意事项
反担保措施的考前须知第一章反担保概述一、反担保的概念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当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归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反担保的形式【担保法】规定了五种典型的担保方式,依据反担保的性质,反担保的形式典型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
第二章保证的考前须知第一节保证人资格的考前须知对于保证,最重要的考前须知就是保证人的资格。
这里对保证人的资格的考前须知进行总结:一、保证人的根本资格要求——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这在性质上属于指导性条款,不具有强制效力。
所以【担保法解释】第14条又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做为担保公司,反担保保证人首先要有代偿的能力。
二、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和禁止主体(一)合格主体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企业法人3、金融机构,从事经营活动、非属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4、其他经济组织,【担保法解释】第15条:(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二)禁止主体1、国家机关【担保法】第8条,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含乡镇、街道办事处〕、法院、检察院在内2、学校、幼儿园、医药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且无论是公立还是私营,只要登记为公益性的均包括在内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4、未经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5、对外担保中无外汇收入的企业法人和无外汇担保权的金融机构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中需要以下特殊主体的担保资格:1、企业法人联合体的担保行为无效企业集团只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并不拥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资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作为担保主体的资格。
2024年反担保协议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反担保协议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签署前的准备1.1. 1.1 反担保协议的起草1.2. 1.2 反担保协议的审批1.3. 1.3 反担保协议的签字盖章2. 第二条反担保协议的内容2.1. 2.1 反担保的定义和范围2.2. 2.2 反担保的责任和义务2.3. 2.3 反担保的解除和终止3. 第三条反担保人的资格3.1. 3.1 反担保人的资格要求3.2. 3.2 反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3.3. 3.3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利益4. 第四条反担保物的提供4.1. 4.1 反担保物的种类和数量4.2. 4.2 反担保物的价值和评估4.3. 4.3 反担保物的保管和使用5. 第五条反担保的生效和终止5.1. 5.1 反担保的生效条件5.2. 5.2 反担保的终止条件6. 第六条反担保的监督和检查6.1. 6.1 反担保的监督机构6.2. 6.2 反担保的检查频率6.3. 6.3 反担保的违规处理7. 第七条反担保的风险管理7.1. 7.1 反担保的风险评估7.2. 7.2 反担保的风险控制7.3. 7.3 反担保的风险应对8. 第八条反担保的违约责任8.1. 8.1 反担保人的违约行为8.2. 8.2 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8.3. 8.3 反担保人的违约处理9. 第九条反担保的争议解决9.1. 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9.2 争议解决的期限9.3. 9.3 争议解决的成本和费用10. 第十条反担保的保密条款10.1. 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10.2. 10.2 保密信息的保管和保护10.3. 10.3 保密信息的违约处理11. 第十一条反担保的变更和修改11.2. 11.2 反担保的修改程序11.3. 11.3 反担保变更和修改的记录12. 第十二条反担保的解除12.1. 12.1 反担保解除的条件12.2. 12.2 反担保解除的程序12.3. 12.3 反担保解除后的处理13. 第十三条反担保的终止13.1. 13.1 反担保终止的条件13.2. 13.2 反担保终止的程序13.3. 13.3 反担保终止后的处理14. 第十四条反担保的继承和转让14.1. 14.1 反担保的继承条件14.2. 14.2 反担保的转让条件14.3. 14.3 反担保继承和转让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签署前的准备1.1 反担保协议的起草反担保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起草,对协议的内容、条款进行详细研究和讨论,确保协议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反担保应注意的事项1
反担保的注意事项反担保的建立,完整部是由于融资需要,对于不可以向主合同债权人供给满意的保证、而自己又拥有一些不太完美的财富权益的债务人,其能够借助此种反担保的形式来达成融资的需要,所以就其建立的原由来讲,反担保自己就是风险的产物,律师们试图经过复杂的条款设置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可是肩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般是担保拜托人的关系公司、合作伙伴等,并且是银行不接受的保证人。
有些人干脆以为不可以把希望寄望在这样的保证人身上,假如接受这样的保证,与其说是认同这类反担保,倒不如说是相信贷款公司自己的信用及还款能力。
实质业务中,反担保的建立在关系人中常常比较复杂,甚至会出现环状链条担保的情况,假如贷款公司没法还贷,其反担保保证人也没法还贷,有些保证人的信用还不如贷款公司自己的信用,也没有肩负连带责任的心理和资本准备,应了戏曲里的说法:一场戏下来,只有戏装是完满的。
以下为整理的有关反担保的一些注意事项:一、保证人资格的注意事项1、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代为清账能力《担保法》第7条:拥有代为清账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余组织或许公民,能够作为保证人。
——这在性质上属于指导性条款,不拥有强迫效劳。
所以《担保法解说》第14条又规定:不拥有完整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余组织或许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定力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去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是作为担保公司,反担保保证人第一要有代偿的能力。
2、供给保证的合格主体和严禁主体(1)合格主体①、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公司法人;③、金融机构;从事经营活动、非属公益性质的社会集体;④、其余经济组织:《担保法解说》第15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公司;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公司;经民政部门赞同登记的社会集体;经赞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公司。
(2)严禁主体①、国家机关:包含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含乡镇、街道做事处)、法院、检察院在内。
反担保保证合同注意事项
反担保保证合同注意事项
1. 嘿,一定要清楚反担保保证合同里各方的责任啊!就好比打球,每个人都得清楚自己该守哪个位置,不然这球还怎么打得好?比如甲方负责啥,乙方又要干啥,可千万别搞混了哇!
2. 注意合同细节呀,那可真是太重要啦!这就像拼图,少一块都不完整。
你想想,要是合同里有个关键细节没看清,那不就麻烦大啦?比如还款时间啥的可不能马虎!
3. 千万别小看那些条款啊,每一条都可能暗藏玄机!就像走迷宫,一个不小心就走错路咯。
比如说担保范围,这可一定要仔细瞅瞅清楚哇!
4. 哎呀呀,要关注合同的有效性啊!好比一道门,得确定能打得开才能进得去呀。
要是合同无效了,那不就白忙乎啦?像签字盖章这些都得妥妥的呀!
5. 反担保保证合同里的风险可得重视起来哟!这就跟海上航行一样,得知道哪里有暗礁。
比如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不提前考虑能行嘛?
6. 要小心那些模糊不清的表述呀!这就跟雾里看花似的,得看清了才行。
像是某些模糊的权利义务,不搞明白可不行哇!
7. 一定得记住按照合同办事啊!这就像遵守交通规则,乱来可不行。
比如该什么时候履行义务,可别拖拖拉拉的哟!
总之,反担保保证合同可不是小事,得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都要仔细考虑清楚,不然出了问题就麻烦咯!。
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哎呀呀,朋友们!说起反担保合同,这其中的注意事项可太关键啦!
首先呀,你得把合同条款看得明明白白,就像在黑暗中找到那盏明灯一样。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不能马虎,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掉进陷阱里呀!要清楚反担保的范围和方式,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搞不清楚,那不就像在大雾中迷路一样不知所措啦!
再者呢,反担保的期限也得特别留意呀!别等到期限过了还稀里糊涂的,那可就麻烦大啦。
就好比错过了火车,追悔莫及呀!
还有哦,反担保的责任承担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你想想看,要是责任划分不明确,到时候出了问题互相推诿,那还不乱套啦?这就像团队合作没有明确分工,肯定干不好事情嘛!
另外呀,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也至关重要。
要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不然就像建在沙滩上的城堡,随时可能崩塌呀!
同时呢,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也不能忽视。
千万别随随便便就同意一些不合理的变更,否则到最后吃亏的可是自己哟!这就跟买东西不看退换货规则,出了问题只能干着急一样。
总之啊,反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在心,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要像对待自己的眼睛一样小心翼翼,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呀!只有这样,才能在商业活动中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让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
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概述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确认银行在提供担保服务时所要求的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为了取得银行的贷款或信用担保,提供给银行的抵押品或担保物。
反担保函则明确了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有权依法进行担保物处置或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的几个重要要素。
1. 函件格式和要素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通常是一份正式的函件,需包含以下要素:(1) 题词和抬头:必须明确指明文件的性质和标题,如“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
(2) 债务人信息:包括姓名或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3) 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4) 函件正文:明确反担保的性质和内容,约定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的权益和义务。
(5) 签名和日期:需要债务人和银行的授权签字,并在函件上注明签署的日期。
2. 反担保内容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通常明确了以下内容:(1) 担保物描述:具体列明债务人提供的抵押品、担保物的种类、数量、评估价值等。
(2) 担保期限:约定担保物的有效期限以及需要债务人在到期前维护担保物的责任和义务。
(3) 处置权益: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有权依法对担保物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所得用于偿还债务。
(4) 补偿责任:债务人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银行无法行使担保物的处置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法律效力与风险银行担保的反担保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债务人违约或无法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以根据函件中约定的权益行使相应的担保权利。
然而,银行在处置担保物时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比如处置价值下降或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导致担保物无法全额变现。
因此,债务人提供的反担保物应具备稳定的价值和变现能力,银行在选择担保物时应审慎考虑。
4. 重要注意事项(1) 反担保函的编写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文件的合法有效。
(2) 银行需要对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进行严格评估和尽职调查,以确定其真实价值和变现能力。
贷款反担保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贷款反担保合同甲方(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担保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因资金需求,向丙方(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为确保丙方贷款的安全,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反担保方式1.1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甲方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乙方同意,在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时,乙方无条件按照丙方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条反担保范围2.1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所借款项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2.2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违约、侵权、违法等原因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条反担保期限3.1本合同的反担保期限自甲方与丙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3.2若甲方与丙方约定的贷款期限延长,乙方同意本合同的反担保期限相应延长。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甲方义务:(1)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2)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进行反担保检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4.2乙方义务:(1)在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时,无条件按照丙方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按照甲方的请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4.3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
(2)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依法向乙方主张权利。
(3)按照约定程序,对乙方的反担保财产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履行还款义务。
5.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反担保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反担保请示
企业反担保请示企业反担保请示文档尊敬的领导:我公司近期新筹集了一笔贷款,作为贷款方提出了担保要求。
考虑到贷款金额较大,我公司需要对担保方式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避免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企业经营出现困难。
在此基础上,我公司需要向您提出反担保请示,以便能够更好地维护公司的资产和利益。
1.背景及情况简介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我公司计划从银行贷款10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鉴于贷款金额较大,贷款方提出了一定的担保要求,包括抵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由于担保条件较为苛刻,并且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担保方案需要仔细评估和研究。
2.反担保的意义和优点企业反担保是指企业为贷款人提供担保,以保护企业经营和资产的安全。
如果企业不做反担保,贷款人可能会采用更加严格的担保方式,如抵押该企业的资产,这将导致企业的资金链受到挫折,企业的经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反担保对企业而言具有以下优点:(1)降低担保风险。
以抵押企业财产为例,一旦公司无法按照协议偿还贷款,银行可以直接拍卖财产来偿还贷款。
采用反担保后,企业可以选择较为灵活的担保方式来降低担保风险。
(2)保护企业资产。
采用反担保后,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贷款操作的主动权,而不是让贷款人来决定企业资产的处置方式。
这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资产,防止因为贷款而导致企业损失。
(3)维护企业形象。
反担保可以有效地减少公司的负债,因为抵押财产会降低公司的信誉度,担保公司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反担保可以帮助企业维护好自身的形象。
3.建立反担保方案的思路在建立反担保方案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贷款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方案。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确定担保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如担保公司保证、可贷款额度范围内抵质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担保方式。
(2)评估担保费用。
如何选择适当的担保费用,是企业反担保方案的一个重点。
企业需要全面考虑担保风险、资产估值、担保方式等因素,并与贷款人协商确定合适的费率。
最高额反担保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合同一、引言最高额反担保合同是一种金融合同,用于保障借款人偿还债务的合法性和借贷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定义、特点、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
二、定义最高额反担保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一种合同,债权人同意为债务人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并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品作为担保,并约定该抵押品的价值不超过一定额度,即最高额限制。
当债务人违约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最高额限制收取抵押品,以充抵债务。
三、特点1.灵活性:最高额反担保合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贷款额度和最高额限制。
这使得债务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灵活支配其抵押品,方便借款人的经营和发展。
2.风险控制:最高额反担保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因为抵押品的价值有一定限制,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在最大限度内收取抵押品,以降低无法收回债务的风险。
3.经济效益:最高额反担保合同不仅能够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可以刺激债务人积极还款,提高借款人的信用度。
同时,借款人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抵押品进行经营活动,为其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四、主要条款1.贷款金额:最高额反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金额,即债权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数额。
2.最高额限制: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抵押品的最高估价限制,即债权人有权收回的抵押品价值不得超过该限制。
3.抵押品要求:最高额反担保合同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价值的抵押品作为担保。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抵押品的种类、数量、评估价值等要求。
4.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债务人违约的情况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5.法律适用:最高额反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法律适用,即双方协商一致的法律依据。
六、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最高额反担保合同作为金融合同,需要明确约定各项条款,以保证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自身风险的评估:债务人在签订最高额反担保合同之前应仔细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能够按时还款避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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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的注意事项反担保的设立,完全是因为融资需要,对于不能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满意的保证、而自身又拥有一些不太完善的财产权利的债务人,其可以借助此种反担保的形式来完成融资的需要,因此就其设立的原因来讲,反担保本身就是风险的产物,律师们试图通过复杂的条款设置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但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般是担保委托人的关联企业、合作伙伴等,而且是银行不接受的保证人。
有些人干脆认为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这样的保证人身上,如果接受这样的保证,与其说是认可这种反担保,倒不如说是相信贷款企业自身的信用及还款能力。
实际业务中,反担保的设立在关联人中往往比较复杂,甚至会出现环状链条担保的情形,如果贷款企业无法还贷,其反担保保证人也无法还贷,有些保证人的信誉还不如贷款企业自身的信誉,也没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心理和资金准备,应了戏曲里的说法:一场戏下来,只有戏装是完美的。
以下为整理的有关反担保的一些注意事项:一、保证人资格的注意事项1、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这在性质上属于指导性条款,不具有强制效力。
所以《担保法解释》第14条又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定力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作为担保公司,反担保保证人首先要有代偿的能力。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和禁止主体(1)合格主体①、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企业法人;③、金融机构;从事经营活动、非属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④、其他经济组织:《担保法解释》第15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2)禁止主体①、国家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含乡镇、街道办事处)、法院、检察院在内。
(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政策性)担保合同有效。
)②、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只要登记为公益性的均包括在内)。
③、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担保法绝对禁止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
④、未经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⑤、对外担保中无外汇收入的企业法人和无外汇担保权的金融机构。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中需要注意以下特殊主体的担保资格:1、企业法人联合体的担保行为无效。
2、村民委员会一般认定具有担保资格。
村民委员会一般认定具有担保资格,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3、居民委员会不宜赋予担任担保人的资格。
至于与农村村民委员会具有相似地位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其不具有负担拥有集体土地和组织生产等重要的经济使命,主要职能是以组织居民生活有关的公益性事业,因此不宜赋予担任人的资格。
4、经营活动具有一定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法人担保行为有效:如自来水公司等。
5、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能为保证人。
6、外国企业派驻我国的代表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国企业派驻我国的代表处以代表处名义出具的担保是否有效及外国企业对该担保行为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请示的复函》的内容,应当认定其外国企业承担实际的担保人资格。
二、反担保的注意事项1、反担保人为借款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内部决议并且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反担保人为个人且已婚的,一般情况下其配偶应同时作为反担保人。
如有其他的家庭财产共有人,也应征得其同意,因为保证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保证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只有一方签字的自然只能由作出承诺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而不能由另一方的财产承担;而且这里涉及到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禁止接受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的担保;3、不论借款主体为何种企业,均应当设置个人保证反担保。
反担保的范围可根据借款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为股东、经营管理者、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个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但一般情况下应当既包括控股股东,又包括主要经营管理者或企业财务负责人,当然这一条的要求只是适用于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源于极不诚信的商业环境及假账泛滥为许多利用法人资格来逃避债务的个人提供了种种可能;4、借款企业有紧密关联企业且与之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关联交易、资产转移与资金往来关系的,应当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此类关联企业的保证反担保。
借款企业提供其他单位的保证反担保的,担保单位应当具有实际的担保能力;5、可以办理登记的抵押是保障度较高的反担保措施,应当优先采用。
但下列情况下,应视为有效力瑕疵的辅助的反担保措施:(1)以土地使用权抵押但有地上定着物,且不能同时抵押的;(2)尚不能办理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3)个人居住用房抵押,且抵押人不能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另有生活居所的声明的,虽然最高院曾经出台已经抵押房产的执行规定,但是实践中,具体的执行法官因为履行程序繁琐,故而独套的抵押房产仍然倾向于无法获取的、永远期待的权利;对于上述第2种情况,应由反担保人出具保证文件,承诺在有关部门开始办理登记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应的评估、登记费用;下列情况为有重大缺陷的抵押担保:(1)抵押物无权利凭证;(2)抵押物为按揭购买的房产、汽车等,且在担保期内不能清偿按揭贷款的;(3)抵押房产为非独立区分所有权的建筑而无土地使用权证的。
原则上,第三方以其没有产权证明的财产保证主债务履行的,这种约定既不是保证,也不是抵押,而是一种非典型担保。
当事人是以特定的财产提供保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有效,按照约定进行判决。
首先,以上约定不应认定为抵押。
当事人之间没有设定抵押的意思表示,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不能认定成立抵押,不具有担保物权的效力。
其次,以上约定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保证。
法律规定的保证是一种信誉担保,是以自己所有的不特定的财产进行担保,以上约定不是法律规定的保证,不能适用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
6、动产抵押是一种易发生抵押人违约风险的反担保方式,其后期管理成本较高。
只有有效的管理才能形成一定的保障度。
因此,一般不应当单独作为核心反担保。
实际办理时注意以下事项:(1)抵押物必须特定化(即制作抵押物清单);(2)抵押物最好为种类物;(3)须由工商行政部门或公证机构办理登记;(4)须有一定的监管措施;(5)须定期清点抵押物并制作清单。
7、动产抵押对质押人和质权人双方均成本较高,但其保障度较低,可适时采用;8、以存单、债券或票据质押的,保障度很高,是理想的反担保措施,但应当注意查验单证的真实性,并应当办理核押或背书等手续;9、除上市公司的股票外,以其他的股权质押的,因其价值不易确定,其保障度是有限的。
因此,只有在下列情况下,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才是可以考虑的反担保措施:(1)被持股的公司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使得质押股权具有较好的流动性;(2)被持股的公司具有特殊的经营资质;(3)被持股的公司具有不可让渡的有价值资产(如商号)。
一般情况下,一股独大的公司和家族化公司的股权不具有质押的价值。
10、商标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用于质押的,其保障度不易确定,登记程序周期长因而效率很低,只能在确保有效控制风险的个别特殊情况下采用;11、保证金与专户资金质押是保障度较高的反担保措施,但与借款企业的融资目的有冲突。
在为了督促借款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或调节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并应当采用;12、法定的无法实现担保物权的几种情形:(1)、在担保物权设定人欠税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优于担保物权。
2001年5月1日施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
《物权法》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3)、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必须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限的情况下才具备,并且只能就该工程拍卖的价款有限受偿,对于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优先受偿。
13、不动产收益权质押和普通债权质押尚无法定的公示方式。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反担保:(1)权利收益稳定;(2)债务人资信良好;(3)债务人书面同意协助。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后,大额的应收账款实际上拥有了便捷的登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