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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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秸秆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油菜秸秆禁烧工作,构建禁烧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xx〕120号)、《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40号)要求,从20xx年起,在重点禁烧区实行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县督导,乡镇(园区)负责、村(居)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油菜秸秆禁烧工作新格局,推进油菜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油菜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保护生态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网格划分

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村(居)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建立起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园区)、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撮镇镇、店埠镇、石塘镇、包公镇、长临河镇、合肥循环经济园重点禁烧区域。

二级网格:重点禁烧区域中以村(居)为单元的区域。

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内以村民组为单元划分的区域,原则上一个村民组为一个网格(或200亩为一个网格)。其中,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以及城郊结合部的重点节点等特殊区域100亩为一个网格。

(二)管理要求

1、认真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一是定区域。

一、二级网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三级网格划分要充分尊重和征求农户意见,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界明确,避免交叉。二是定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园区)、村(居)、组主要负责人是三级网格主要负责人。三是定责任。按照三级网格体系的职责要求,建立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扎实做好网格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一乡镇(园区)一图、一册、一库的基础信息系统。“一图”,即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根据土地航拍图,组织绘制一乡镇(园区)一图,图上按照红、绿分别标注特殊区域网格、一般区域网格,网格图应准确标注出村(居)、组各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

边界和代码编号(具体按照市统一要求操作)。“一册”,即对应网格图的各二级网格、三级网格代码标号,编制乡镇(园区)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名册。名册要明确各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田亩面积及其监管负责人、责任人、执法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及各网格内的农户姓名。“一库”,即根据行政区域地图和“一图、一册”,分别绘制三级网格平面图,明确标注各级网格的监管责任,以及相关负责人、监管人等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逐步建立“底数清晰、图示准确、信息可查、利于监管”的网格化电子信息库。

3、切实做好油菜秸秆集中堆放点的管理工作。以村(居)民组为单位,设置集中堆放点,或每200亩油菜设置一个堆放点。每个堆放点要设置标识牌,标明名称、存放数量、管理负责人和责任人,配置灭火工具。清运出的秸秆一律实行集中存放,村(居)民组抽调3-5人组成看护队,明确1-2名村干部负责,24小时看管看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集中堆放的秸秆要通过集中气化、联系外销等多种途径集中处理。

(三)管理职责

1、一级网格。乡镇(园区)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油菜秸秆禁烧期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成立以乡镇(园区)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乡镇(园区)级工作组,每组由3名乡镇(园区)干部和1名环保执法人员组成,分片包干指导监督责任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各组组长为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市、县秸秆禁烧工作和网格化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即:负责本区域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秸秆焚烧行为的处罚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负责制定并落实压缩油菜种植面积等种植结构调整、种植茬口调节、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田头窖”清理、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负责组织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

2、二级网格。村(居)书记、主任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负责人。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村(居)干部为成员的村(居)级工作组,负责本村(居)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居)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地油菜秸秆“搬离田、入地窖、集中存、不焚烧”。具体负责油菜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压缩油菜种植面积等种植结构调整、种植茬口调节、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田头窖”清理、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居)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秸秆堆腐还田的田头窖布点和协助乡镇(园区)统一实施“田头窖”开挖工作;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

3、三级网格。由村民组长和2-3名村民代表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实行人盯式死看硬守,24小时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

象。具体负责“田头窖”布点和农户间协调工作;负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

(四)监督检查

按照“县乡联动,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

的要求,实行县包村(居)督查责任制,即从县政府有关部门中抽调专人组成若干个督查组,每组由2-3个部门的4-5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建立驻点督查组,禁烧期间,实行包村(居)督查。秸秆禁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工作,由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实施。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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