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来安百思德现代农业产业园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
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合同编号:
工程地点:安徽省来安县舜山镇
甲方:滁州市百思德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滁州市百思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的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一期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1、工程概况:安徽省来安百思德现代农业产业园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位于安徽省来安县。本次承包范围为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一期,铝合金门窗面积约3500 平方米。
1.2、承包范围:按照《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一期门窗工程大样图、节点图及变更》和经发包方审核过的由承包方深化的施工图(该施工图需正式由有资质的设计院出图),完成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项目一期铝合金门窗的加工制作、组装、包装、运输至工地、安装上墙及清扫过程,并保证在交付使用时达到合格标准。
1.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报建、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材料包括铝合金型材、玻璃、玻璃密封胶、胶条、五金配件、安装配件及其他门窗生产、安装必须的材料。且农耕文化园园丁公寓
项目一期铝合金门窗窗框凹槽,边框缝堵塞由总包单位负责填实,由铝合金门窗安装单位负责监督,监督费用自行考虑在综合包干单价内,不另外单独计费。窗框周边(20厘米以内)渗水由门窗塞缝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
注:如总包方未履行以上相应工作,改由乙方完成,则需增加费用如下,门窗塞缝按照门窗洞口长度计算,材料费为4元/米,人工费为2元/米(单价已含各项措施及管理费、税金等)。
二、合同价款
2.1、本合同范围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以“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具体综合单价按附件清单的最终价格下浮2%计算。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2.2、上述包干单价已含加工、制作、运输至工地并安装上墙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检验试验费、24小时淋水试验费用、管理费、利润、所有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总包配合费、(为合同总价的2%)、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和已完工程保护等费用)、规费(包括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所需的检验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除甲方原因提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外,包干综合单价均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2.3、本工程门窗验收应按要求做相关性能检测,并要求做24小时淋水试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无质量问题后,方可竣工交付。
2.4、变更工程及结算
2.4.1、结算时以竣工图纸之洞口尺寸面积进行计算。
2.4.2、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如下:
(1)合同附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或总价,按合同附件中已有的价格结算;
(2)合同附件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合同附件类似价格结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或总价,双方协商确认价格。相关材料及人工、机械、管理、利润、税金等费用参照附件二执行。
2.4.3、乙方在合同外,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变更的内容,需要得到甲方和监
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确认变更签证,并经乙方出具原始变更签证的设计图纸、原始施工记录和原始竣工验收记录后,才能列入结算范围,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私自变更施工内容,不予确认增加的结算内容。
2.5、对于合同后附清单与现场实际图纸施工量不符的情况,乙方应主动提出。清单中有的项目但实际无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将进行扣除该部分工作量,按实结算。
三、工期
3.1、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方案图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仔细核对材料的数量及尺寸,如与图纸不符,或有关节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
3.2、施工工期
每一栋号自接到甲方项目部开工令之日起:所有外框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包括备料时间),所有门窗扇在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调试结束,进度跟上土建进度,不得影响主体工程的进度,有关配合工作应服从主体总包单位的安排。
3.2.1、因甲方原因或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及不可抗力影响时,乙方按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申报工期签证,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盖章确认后,则工期可以顺延,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2.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四、材料品牌要求
4.1、型材:铝合金型材选用生产的铝合金型材,并且必须是国标产品。采用双色共挤(含门窗压条),颜色为常规色(定为灰色系)。型材的机械性能、外形尺寸须符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规范的标准。
4.2、玻璃:原片采用,深加工选用。卫生间玻璃不需磨砂,若规范要求采用安全玻璃的,须严格按照最新规范执行。
4.3、玻璃密封胶选用成都硅宝、上海道康宁、广州白云、杭州之江。胶条用A类。内外墙密封胶颜色与内外框一致。
4.4、五金件(包括勾锁、执手及不锈钢铰链、球形锁、尼龙滑轮等,铰链
外套颜色与窗框一致)选用国强、力兴,并配有专利产品—窗扇防脱落装置。
4.5、钢衬选用长林、夕林。
4.6、所有风撑、滑撑等配件须选用304不锈钢材质。
4.7、所有主材及零星配件都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样板制作及安装。若胶条等颜色与型材颜色反差较大且无法调色,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材料或采取其它措施处理。
4.8、乙方在材料进场前28天,应将玻璃、钢材、窗五金配件、结构胶、耐候胶、胶条等主要材料(注明材料品种、规格型号、代号、厂家、颜色、表面处理及相关模图)材料样本和检测报告送往甲方,材料样本须有供应商和乙方的盖章,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并在门窗框材料进场达到60%以上时,乙方报进度,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5%给乙方。
5.2、本合同工程门窗外框安装完成、门扇、窗扇安装达到60%以上时,乙方报进度,甲方确认后支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0%给乙方。
5.3、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报进度,甲方确认后支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75%给乙方。
5.4、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45天内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若45天内未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报送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双方确认工程结算结果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给乙方。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第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金的50%,第二年保修期满后即一次性支付余款。
5.5、乙方凭甲方付款审批单和有效发票领取合同款。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款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按进度要求施工。若因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甲方可向乙方追索损失并按合同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款。
工程结算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报送贰份工程结算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同时必须提供甲方确认的工程竣工前有关手续、工程交工验收书等完整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
结算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双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