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建筑照明系统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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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doc 64页)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doc 64页)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doc 64页)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2总则1.1为贯彻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我省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控制项应全部满足本要点的要求。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类评价项,每类最多允许有1项不达标,即可判定为总体达标。

1.4 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并填写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附录)。

当评价项不满足1.3要求时,设计单位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进行评分判断,并提供自评报告。

1.5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6 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建筑专业2.1 节地与室外环境(1)控制项2.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等为依据,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

2.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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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J/T 14-082-2012 J 11957-20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J/T 14-082-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2011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2年3月1日2012 济南前言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北京索利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飞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李明海孙洪明韩亚伟李震王昭李迪曹永敏孙晓冰穆振奎于淑芳陈浩李渤生孙庆军张俊峰王爱民李月辉范静龙余祖斌主要审查人员:王有为马欣伯吴恩远王昶王春堂王曙光李永安李国忠李东毅王金玉张克峰张同波齐海鹰2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 基本要求 (3)3.2 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 (3)4 住宅建筑 (5)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6)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4.5 室内环境质量 (8)4.6 建筑电气 (9)4.7 运营管理 (9)5 公共建筑 (11)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11)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1)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5.5 室内环境质量 (14)5.6 建筑电气 (15)5.7 运营管理 (15)附录 A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不参评的条文 (17)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7)引用标准名录 (18)条文说明 (19)CONTENTSChapter 1 General (1)Chapter 2 Term (2)Chapter 3 Common Requirements (3)3.1 Basic requirements (3)3.2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3)Chapter 4 Residential buildings (5)4.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5)4.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6)4.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6)4.4 Materials saving and materials resources utilization (7)4.5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 (8)4.6 Building electric (9)4.7 Operation management (9)Chapter 5 Public buildings (11)5.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11)5.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11)5.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12)5.4 Materials saving and materials resources utilization (13)5.5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 (14)5.6 Building electric (15)5.7 Operation management (15)Appendix A Unnecessary Clauses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label (1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8)Explanation of Provision (19)3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山东省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光导照明方案(绿色建筑)

光导照明方案(绿色建筑)

光导管照明采光系统方案建议书一、导光管采光系统1.1技术简介导光管采光系统是一种新型照明装置,其系统原理是通过采光罩高效采集自然光线导入系统内重新分配,再经过特殊制作的导光管传输和强化后由系统底部的漫射装置把自然光均匀高效的照射到任何需要光线的地方,得到由自然光带来的特殊照明效果。

1.2技术背景自然光环境是人们长期习惯和喜爱的生活环境。

自然光是最为经济、极为宜人的光源。

利用自然采光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充分的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设计理念。

自然光在建筑设计中能创造出丰富的空间效果和光影变化,给人立体的感觉、层次的感觉、开敞的感觉以及温暖的感觉。

首先,自然光环境是人们长期习惯和喜爱的生活环境。

各种光源的视觉实验结果表明,在相同照度的条件下,天然光的辨认能力优于人工光,有利于人们生活和保护视力。

其次,自然光具有一定的杀菌力,可以预防肺炎和其他疾病,还可以调节人体的生物节奏。

自然光对人的心理状况也有很大影响,采光口是视觉与外界环境交流的渠道,长期在没有自然光的环境中生活,容易烦躁、忧郁、沮丧和紧张不安,严重的还可能患上幽闭恐惧症。

不仅如此,建筑自然采光还是照明节能的重要手段。

在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主题的时候,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利用自然光照明,能够节约照明所消耗的电能和改善室内的生态环境,对降低建筑能耗和建设节约型城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3设计依据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3、《导光管采光系统技术规程》(JGJ/T374-2015)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二、绿色方案2.1绿建评分标准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照明控制系统工程施工规范标准版

照明控制系统工程施工规范标准版

照明控制系统工程施工规范标准版
1.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照明控制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标准,确
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照明控制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2.施工前准备
2.1 施工前的检查
在施工前,应检查所有设备、工具和材料,以确保满足施工的
要求,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2.2 施工计划
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每项任务对应的工期、负责人和所
需材料数量等信息。

2.3 现场准备
在施工前,应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区域和通道畅通,并确
保安全。

3.施工过程
3.1 安装电缆管道
电缆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设置,加固并封闭。

3.2 安装控制设备
将所有控制设备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安装,其中包括控制器、传感器和开关等设备。

3.3 接线
进行所有必要的接线,确保所有电器设备能够正常工作,避免出现电路故障。

3.4 调试
完成施工后,对整个照明控制系统进行调试。

在调试期间,应仔细检查每项设备和电路是否正常工作。

4.施工后
4.1 清理现场
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将所有多余的材料和设备清除。

4.2 交付接受
完成施工后,应通知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5.安全要求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施工现场应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结论
本文档覆盖了照明控制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标准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文档执行,从而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物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物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物照明系统设计规范一、前言建筑物照明系统是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它不仅能够提供照明,还能够提升建筑物的美观性和舒适度。

因此,在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中,需要考虑到照明效果、能源消耗等多个方面。

本文旨在为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提供一个全面的、具体的、详细的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符合基本的安全性、可靠性、节能性、舒适性等要求。

二、设计原则1. 安全性原则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应当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具体措施包括:(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2)保证照明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3)保证照明设备的防护等级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4)对照明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进行规范化管理。

2. 可靠性原则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应当遵循可靠性原则,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稳定、可靠。

具体措施包括:(1)选用质量可靠的照明设备;(2)采用适当的灯具配光方案,避免光斑过大或过小;(3)保证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符合要求;(4)对照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

3. 节能性原则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应当遵循节能性原则,尽量减少能源的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1)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2)采用合理的照明控制系统,如光感控制、时间控制等;(3)合理设置照明功率、亮度等参数,避免过度耗能;(4)对照明系统进行能耗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问题。

4. 舒适性原则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应当遵循舒适性原则,确保其能够提供舒适的照明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1)采用合适的配光方案,避免光斑过大或过小、光线刺眼等问题;(2)保证照明亮度和色温符合人体生理要求;(3)合理设置照明场景,如工作、休闲、娱乐等;(4)对照明环境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符合舒适性要求。

三、设计要求1. 设计标准要求建筑物照明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如《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

《绿色建筑设计专》doc

《绿色建筑设计专》doc

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设计专篇一、设计依据1、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2、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4-082-2012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6-20065、《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07年7月7、《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2008年6月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2009年9月二、设计概况1、项目名称:2、区域位置: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北为新泺大街,东侧为奥体中路,西南位城市公园,基地大体呈三角形。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0.7公顷,建筑面积5.3万㎡,地上25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小于100米。

4、项目工期:5、绿色建筑主要指标:6、申报阶段及星级:本次申报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二星级。

三、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星级划分对一般项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四、本项目按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4-082-2012进行设计后的达标情况:5.1 节地与室外环境5.2 节能与能源利用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5 室内环境质量5.6 建筑电气五、本项目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后,其达标汇总情况如下:1、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建筑电气共六个方面的控制项全部达标,符合标准要求。

2、本项目的A类一般项和B类一般项的达标情况如下:()内为达标项数六、结论:本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政策的规定,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了设计,经初步审查自评符合二星级标准,望建设及施工单位做好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本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依据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在施工阶段完善其他条款,确保本项目在建成后达到二星级标准要求。

山东省绿色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doc

山东省绿色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doc

山东省绿色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山东省绿色建筑的指导文件,其中,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供配电系统有哪些设计规范?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山东省绿色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在满足安全、可靠、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提高整个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效率。

当用电设备总容量达到250kW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在160kV A及以上时,宜采用10(6)kV供电。

配变电所应深入负荷中心,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00m,受条件限制且总容量小于150KW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50m;照明配电箱分支线供电半径不宜超过50m。

200m及以上超高层建筑宜在建筑避难层设置供电的分配变电所。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进行电力负荷、无功功率计算,并合理选择变压器的负载率、容量和数量,以降低变压器的空载损耗。

配变电所不宜设置在建筑物地下的最底层。

当配变电所设在建筑内时,公共建筑的配变电所不应设在重要房间的正上方、正下方,住宅建筑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及贴邻或疏散出口的两侧。

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外时,配变电所的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的要求,配变电所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

配电变压器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负荷情况、环境条件确定,并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在电源系统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就地接地的低压系统中,照明系统应设专用变压器。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专用变压器:1 季节性负荷容量较大或冲击性负荷严重影响电能质量时;2 出于功能需要的某些特殊设备;3 电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将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光源寿命时;4单相负荷容量较大,由于不平衡负荷引起中性导体电流超过变压器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时,或只有单相负荷其容量不是很大时,宜设置单相变压器。

当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且机房设置在建筑物内时,机组宜靠近一级负荷或配变电所设置。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电气设计规范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电气设计规范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电气设计规范绿色建筑是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为出发点的建筑设计理念,它在建筑设计中的电气设计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

1. 能源利用效率:绿色建筑要求电气设计中的设备和系统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包括采用高效能源设备,合理设计能源管理系统等。

2. 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筑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来满足建筑用电需求,例如太阳能光伏系统、地热能利用等。

电气设计中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安装这些可再生能源设备,并与主系统有机的结合。

3. 照明设计:绿色建筑要求合理利用自然光,减少人工照明的使用。

电气设计中需要采用高效能的照明设备,合理布置照明灯具,并采用自动感应、定时开关等技术来控制照明系统的使用。

4. 控制和自动化:绿色建筑的电气设计中,需要考虑如何利用控制和自动化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例如,利用先进的建筑物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和调节建筑用电,合理控制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等设备的使用。

5. 电力负荷管理:绿色建筑要求合理管理建筑的电力负荷,避免过大的负荷造成能源浪费。

电气设计中需要考虑合理配置电力设备和线路,合理划分不同区域的电气负荷,通过电气控制和调节实现负荷平衡。

6. 节能插座和电器设备:绿色建筑的电气设计中,需要采用节能插座和电器设备。

节能插座可以自动关闭待机电源,减少无用电能的消耗;节能电器设备具有更高的能效比,能够减少建筑消耗的电能。

7. 应急电源和备份能源:绿色建筑的电气设计中,需要考虑应急电源和备份能源的配置。

应急电源可以在停电时保障建筑内部至少基本的照明、通信、安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备份能源可以通过可再生能源设备或储能系统提供电力支持,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的电气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利用能源,采用高效能源设备和系统,合理配置照明设备,利用控制和自动化技术,合理管理电力负荷,并采用节能插座和电器设备。

同时,还需要考虑应急电源和备份能源的配置,以增加建筑的可持续性和韧性。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3合理设置夜景照明运行时段,及时关闭部分或全部景观照明内透光照明;
4玻璃幕墙和表面材料反射比低于0.2的建筑立面照明,宜采用内透光照明与轮廓照明相结合的方式,不应采用泛光照明方式;
5初始光通量超过1000lm的光源宜采取遮光角措施。
10.3.19景观照明的光源、灯具及其附件选择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第3.2和第3.3节规定。景观照明灯具的选择除满足照明功能外,还应注重白天的造景效果。
10.3.18室外夜间照明光污染的限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景观照明的照明光线应严格控制在场地内,超出场地的溢散光不应超过15%;
2严格控制夜景照明设施对住宅、公寓、医院病房等建筑产生干扰光,并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第7.0.2条的要求;
3人员非长期停留的会议室、卫生间等区域,可安装人体感应的控制装置;
4照明环境要求高或功能复杂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厅堂或会议中心宜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应具有光控、时控、人体感应等功能;
5智能照明系统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宜具有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网络通信的功能。
10.3.6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
10.2.7配电变压器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负荷情况、环境条件确定,并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在电源系统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就地接地的低压系统中(IT系统),照明系统应设专用变压器。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专用变压器:
1季节性负荷容量较大或冲击性负荷严重影响电能质量时;
2出于功能需要的某些特殊设备;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5043-2015)(电气部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7.17•【字号】鲁建节科字〔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24〕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厅有关处室、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要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7月17日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发展绿色建筑是落实国家“双碳”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要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多绿色宜居的高品质住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目标导向,结合新质生产力培育、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等工作,大力提升绿色建筑建设品质,统筹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加快建造方式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圆满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任务目标,引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按照绿色城区相关标准规划建设,鼓励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正文:----------------------------------------------------------------------------------------------------------------------------------------------------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2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第三章新建建筑节能第四章既有建筑节能第五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六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以下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金融、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交通、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5043-2015)(电气部分)2016年1月1日实施10 电气与智能化10.1 一般规定10.1.1 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和智能化系统方案,采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电气技术及设备,并应将节能高效作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方案设计比较。

10.1.2 在系统设计时应注重绿色节能运行管理,方便管理人员的操作控制,并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

10.1.3 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减少烟气、噪声污染,避免电磁污染及光污染,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10.1.4 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分析时,应进行经济技术比较确定,适度应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

光伏发电优先采用并网型发电系统,并符合《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的相关规定。

10.2 供配电系统10.2.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在满足安全、可靠、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提高整个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效率。

10.2.2当用电设备总容量达到250kW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在160kVA及以上时,宜采用10(6)kV供电。

10.2.3 配变电所应深入负荷中心,低压(380V/220V)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00m,受条件限制且总容量小于150KW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50m;照明配电箱分支线供电半径不宜超过50m。

10.2.4 200m及以上超高层建筑宜在建筑避难层设置供电的分配变电所。

10.2.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进行电力负荷、无功功率计算,并合理选择变压器的负载率、容量和数量,以降低变压器的空载损耗。

10.2.6 配变电所不宜设置在建筑物地下的最底层。

当配变电所设在建筑内时,公共建筑的配变电所不应设在重要房间的正上方、正下方,住宅建筑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及贴邻或疏散出口的两侧。

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外时,配变电所的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的要求,配变电所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山东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山东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简介 3、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建筑功
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
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
环境效益的统一;应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
考虑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气候和资源条件、建
设规模、使用功能等因素,采用被动优先,
主动优化的方法,实现绿色建筑技术的有机 集成。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简介 • 规范中对民用建筑低压进线处需设置无功 补偿时的用电负荷容量、公建中大型用电 设备需就地设置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都有 明确要求,对于三相不平衡或采用单相配 电的供配电系统,需设置的自动补偿装置 也有明确规定。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简介 ☆谐波治理:规范中提出了谐波治理的检测和治 理的具体要求,并对医疗、整流、变频、可控 硅调光等容易污染整个建筑供电系统设备的绿 色用电提出了要求。 ☆ ☆供电线路:导线选择除满足安全可靠等基本 要求外,规范对不同功能建筑、场所的导线选 择提出了应该考虑的节能、环保、绿色的相关 因素,在选择导线时综合统一考虑。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简介
• 被动优先: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借助自
然气候的调节力量,通过直接利用阳光、风力、 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的自然条件,来 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负荷的能耗。
• 主动优化:能耗不足的部分则通过人工设备主动 去补充完善,而在补充的过程中又要通过智能控
制等措施来提高优化效率。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简介
5、初步设计应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方
案报批文件中绿色设计专篇的审查意见进
行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设计专
篇。
6、施工图说明中应设绿色设计专篇,该专
篇应由建筑专业综合,分专业进行说明,

山东建筑照明方案

山东建筑照明方案

山东建筑照明方案山东建筑照明方案山东位于中国的东部沿海地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山东的建筑照明在对城市形象打造、夜间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满足这些需求,山东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照明方案。

该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照明设计与能源节约照明设计是照明系统的核心。

在山东的建筑照明方案中,应该注重设计的创新和能源的节约。

使用节能型的照明设备和科学的照明设计原则,如合理布置照明设备,灯具的选择与摆放,以及光源的合理组合等,可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城市景观照明山东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如青岛的栈桥、威海的夜景等。

在建筑照明方案中,应该注重对城市景观的照明设计。

通过景观照明可以突出山东独特的文化和自然特色,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3. 夜间经济照明随着夜间经济的兴起,山东需要制定夜间经济照明方案。

在这个方案中,应该重点关注商业区和夜市的照明设计。

通过灯光的照射和照明效果的创新,可以创造一个热闹、温馨、安全的夜间经济环境,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商家。

4. 居民生活照明建筑照明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建筑照明方案中,应该注重居民生活区的照明设计。

通过合理的照明布局、照明色彩和照明效果的选择,可以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和幸福感。

5. 照明标准与管理为了保证建筑照明的质量和效果,山东需要制定照明标准和管理制度。

这些标准和制度应该包括对照明设备的要求、照明设计的规范、照明效果的评估和监督等。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有效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建筑照明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山东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照明方案。

这个方案应该注重照明设计与能源节约、城市景观照明、夜间经济照明、居民生活照明以及照明标准与管理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山东在城市发展、经济繁荣和居民生活方面的需求,为山东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浏览该文件[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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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 5043-2015
山东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2016. 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其他与绿色设计有关的主要规范、标准等。
二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建筑名称
建筑类别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抗震等级
备注
三绿色建筑评价得分与结果汇总表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2.1.9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2.1.10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2.1.11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2.1.12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2.1.13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2.1.14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2.1.15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表四填写解释说明1、第四项为对建筑进行绿色设计的全过程内容
标准条文/设计情况说明
达标判定
2.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建设方
说明
2.1.2
说明
2.1.3
说明
2.1.4
说明
类别
评价项

土地利用
2.1.5
评价结果
满足
不满足
说明
2.1.6
评价结果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注重节能、环保、舒适和安全等方面要求的标准。

这种标准要求建筑物的设计和使用应该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减少建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改善室内环境质量,提高居住和工作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具体措施包括选用环保材料、采用节能技术、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和雨水利用等方面。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人们居住和工作环境,减少资源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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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绿色建筑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山东省绿色建筑的指导文件,其中,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照明系统有哪些设计规范?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山东省绿色建筑照明系统设计规范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根据项目规模、功能特点、建设标准、视觉作业要求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照度指标,建筑照明的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除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外,应选用高效照明光源、高效灯具及其节能附件。

根据建筑内各场所的照明要求,合理利用天然采光,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应采取合理的人工
照明布置及灯具分组;
2、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独立分区控制,并宜设置随室外天然光的照度变化自动控制或调节的功能;
3、具有天然采光的住宅建筑公共区域的照明,宜采取声控、光控、定时控制、感应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装置;住宅建筑公共区域照明光源的平均发光效率不应低于60lm/W;
4、有条件时宜配合建筑设计设置导光系统,合理利用天然采光。

照度指标为300lx及以上,且功能明确的房间或场所,宜采用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式。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建设标准、管理要求等因素,照明控制应采取分散与集中、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明系统应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
2、开敞式办公室等大空间的一般照明宜采取集中控制方式,局部照明宜采取分散控制方式;
3、人员非长期停留的会议室、卫生间等区域,可安装人体感应的控制装置;
4、照明环境要求高或功能复杂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厅堂或会议中心宜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应具有光控、时控、人体感应等功能;
5、智能照明系统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宜具有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网络通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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