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掺合料取样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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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原材料取样方法

常规原材料取样方法

常规原材料取样方法一、水泥1、散装水泥: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每500t,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22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取得的样品在进行检验前,将其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标准检验,一份密封保管90d(客专工程可保存45d),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2、袋装水泥: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每200t,取样方法按GB/T12573-2022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取得的样品在进行检验前,将其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标准检验,一份密封保管90d(客专工程可保存45d),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表1水泥的检验要求二、粉煤灰三、矿渣粉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矿渣粉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取样按GB/T12573-2022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取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若检验项目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表2矿物掺合料检验要求四、外加剂表3外加剂的检验要求序号检验项目制造商常规检验项目及频次√√√√√每班产量且不大于30t同2345678910111213出机流动度30min流动度24h自由泌水率3h毛细泌水率压力泌水率充盈度7d强度28d强度24h自由膨胀率对钢筋的锈蚀作用含气量氯离子含量材料、同品种、同型号压浆料(压浆剂折算成压浆料数量计算)√√√√√√制造商出厂检验暨用户进场常规检验项目及频次√制造商出厂检验每100t进行一次检验;用户每批不大于1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型号压浆料,进行一次进场常规检验(压浆剂折算成压浆料数量计算)。

矿物掺合料检测报告模板

矿物掺合料检测报告模板
检验结论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酸式滴定管、箱式电阻炉环境条件来自温度:℃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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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报告无我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检验检测单位公章(首次)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我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检验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检测、审核、批准人签章无效、报告涂改无效。
4、对检验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15日内向检验检测单位提出。
矿物掺合料检测报告
委托编号:
试验编号:
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委托日期
工程名称
检测日期
工程地点
报告日期
工程部位
检验类别
委托
取样单位
取样人及证书编号
见证单位
见证人及证书编号
样品名称
样品种类
生产厂家
取样数量
样品状态
代表批量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单项评定
1
氯离子含量
%

检验依据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
5、本检验检测结果只对客户提供样品负责。
6.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复制(全部复制除外)本机构的报告。
7、检测单位:
批准: 审核: 检测: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矿渣粉实施细则一、依据标准GB/T 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二、取样方法取样按GB 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要量达一倍的试样。

三、试验步骤(一)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测定A.1 范围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检验方法。

A.2 方法原理A.2.1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抗压强度,采用两种样品同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活性指数。

A.2.2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流动度,两者流动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流动度比。

A.3 样品A.3.1 对比水泥符合GB 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 MPa~45 MPa,28d抗压强度50 MPa~60 MPa,比表面积300m2/kg~400 m2/kg,SO3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O+0.658K20)(质量分数)0.5%~0.9%.A.3.2 试验样品由对比水泥和矿渣粉按质量比1:1组成。

A.4 试验方法及计算A.4.1 砂浆配比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如表A.1所示。

表A.1 胶砂配比A.4.2 砂浆搅拌程序按GB/T 17671进行。

A.4.3 矿渣粉活性指数试验及计算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7d、28d抗压强度矿渣粉7d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箅,计箅结果保留至整数:A 7=R7*100/R07式中:A7——矿渣粉7d活性指数,%;R07——对比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7——试验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矿渣粉28d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箅,计箅结果保留至整数:A 28=R28*100/R028式中:A28——矿渣粉28d活性指数,%R28——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28——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A.4.4 矿渣粉的流动度比试验按表A.1胶砂配比和GB/T 2419进行试验。

混凝土组成材料之矿物掺合料

混凝土组成材料之矿物掺合料

混凝土组成材料之矿物掺合料矿物掺合料,指以氧化硅、氧化铝为主要成分,在混凝土中可以代替部分水泥、改善混凝土性能,且掺量不小于5%的具有火山灰活性的粉体材料。

矿物掺合料是混凝土的主要组成材料,它起着根本改变传统混凝土性能的作用。

在高性能混凝土中加入较大量的磨细矿物掺合料,可以起到降低温升,改善工作性,增进后期强度,改善混凝土内部结构,提高耐久性,节约资源等作用。

其中某些矿物细掺合料还能起到抑制碱-骨料反应的作用。

可以将这种磨细矿物掺合料作为胶凝材料的一部分。

高性能混凝土中的水胶比是指水与水泥加矿物细掺合料之比。

矿物掺合料不同于传统的水泥混合材,虽然两者同为粉煤灰、矿渣等工业废渣及沸石粉、石灰粉等天然矿粉,但两者的细度有所不同,由于组成高性能混凝土的矿物细掺合料细度更细,颗粒级配更合理,具有更高的表面活性能,能充分发挥细掺合料的粉体效应,其掺量也远远高过水泥混合材。

不同的矿物掺合料对改善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与耐久性具有不同的效果,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要求与结构的工作环境加以选择。

使用矿物细掺合料与使用高效减水剂同样重要,必须认真试验选择。

粉煤灰1.品质指标粉煤灰按其品质分为I、II、III三个等级。

其品质指标应满足表10-10的规定。

这些指标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和构筑物中掺粉煤灰的混凝土和砂浆。

粉煤灰品质指标和分类表10-102.粉煤灰验收粉煤灰的供货方应按规定对粉煤灰进行批量检验,并签发出厂合格证,其内容包括:(1)厂名和批号;(2)合格证编号及日期;(3)粉煤灰的级别及数量;(4)检验结果(按表10-10的要求)。

检验批以一昼夜连续供应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

粉煤灰供应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1%)的重量计算,必要时,使用者可对粉煤灰的品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取样的方法有以下两种:(1)散装灰取样:从不同的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小于1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一、前言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是一种重要的材料,它可以降低混凝土的成本,提高混凝土的性能。

为了确保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质量稳定,必须对其用量进行检测。

本文将介绍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

二、检测原则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用量检测应遵循以下原则:1、检测方法应准确可靠,能够反映矿物掺合料的实际用量;2、检测应均匀抽样,取样应代表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整体情况;3、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4、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能够为混凝土生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检测设备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设备应包括:1、称重设备:用于测量矿物掺合料的用量;2、取样工具:用于均匀取样;3、实验室设备:用于分析检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成分。

四、检测方法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用量检测应采用如下方法:1、取样:在混凝土生产时,应随机取样,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样品不具有代表性。

取样时,应从不同位置均匀取样,尽可能减小误差。

2、称重:将取样的矿物掺合料放入称重设备中,记录称重设备的读数。

3、计算:根据称重设备的读数和混凝土总用量,计算出矿物掺合料的用量。

4、分析:将取样的矿物掺合料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分析其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以确保其质量稳定。

五、检测要求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检测频率:对于常规混凝土生产,应每天进行一次检测;对于工程质量要求较高的混凝土,应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测。

2、检测记录:应建立检测记录,记录每次检测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法和结果等信息。

3、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能够为混凝土生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如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稳定。

六、结论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重要措施。

本文介绍了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的技术规程,包括检测原则、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要求等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可以有效提高混凝土的质量稳定性,降低混凝土生产成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搅拌站质量检查制度

搅拌站质量检查制度

搅拌站质量检查制度1、搅拌站原材料检量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对原材料的品种、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进行验收核查,并按相关的规定取样和复验。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方能使用。

1。

1水泥水泥进场时,试验员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一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耐腐蚀混凝土应对所用的水泥的矿物成分进行分析。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耐腐蚀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的矿物成分开工前检查一次。

同时,1.任何新选货源;2.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

1~11项指标检验不少于一次。

1。

2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掺用的矿物掺合料,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碴粉》(GB/T18046)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每120t 为一批,当不足12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

同时,1.任何新选货源;2。

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全部指标检查至少一次。

1。

3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和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同时,1。

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一、砼工程质量预控:1、砼浇筑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单位在砼分项工程施工前就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原材料控制:(1)、水泥(旁站、见证取样与送检、试验、技术资料检查)a.水泥进场监理人员查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商复查;b.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对水泥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c.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检取样不少于一次d.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e.质量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等的规定;f.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g.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化物的水泥。

(2)粗、细骨料(巡视检查、见证取样与送样)a.巡视检查进场粗、细骨料品种、粒径,含泥量等;b.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试报告;质量应符合《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水(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数量:同一水样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查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质量应符合《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外加剂(旁站、见证取样与送检、试验、技术资料检查)a.外加剂进场监理人员查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其品种、包装、出厂日期等在完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复检;b.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质量应符合《砼外加剂》GB8076、《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及环保规定。

检验取样标准(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检验取样标准(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检验取样标准
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
表4.2.6 预埋件和预留洞口的允许偏差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较大值
表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5.3.2A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
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表5.3.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表6.4.5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限值
表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续)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8.3.2-2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9.2.5 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检查中心线、螺栓和孔道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3 对形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构件,其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混凝土检验制度

混凝土检验制度

混凝土检验制度混凝土检验制度混凝土检验制度1、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按照附录K的要求对水泥、矿物掺合料、骨料、外加剂、水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等进行验收核查,向水泥供应商索要水泥熟料的化学成分和矿物组成、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数量等资料,并对水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确认,按照规定取样复验。

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质指标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清除出场。

2、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对水泥、矿物掺合料、骨料、外加剂、水等主要原材料的品质进行日常批量抽检。

3、混凝土在搅拌和浇筑过程中,采用专用的设备对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进行抽检,检验结果应满足混凝土配合比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

各种拌和物性能测定值与要求值之间的最大偏差宜控制为:坍落度±20mm,水胶比±0.02。

新建搅拌站首次搅拌混凝土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9142)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进行检验。

检验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时,可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从料斗的1/4至3/4之间部位取混凝土试样进行试验。

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混凝土拌和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3.2混凝土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3.3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的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4、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对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进行抽检,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4.1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的有关规定,但预应力混凝土、蒸养混凝土、喷射很凝土试件的试验龄期为28d,其他混凝土试件的试验龄期为56d。

混凝土耐久性的检验评定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1]160号)的规定,混凝土试件的试验龄期为56d。

4.2 对于施工过程控制的现场混凝土试件,应根据不同要求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应根据实际结构相同的条件成型和养护。

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应用正文

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应用正文

北京市地方标准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J××-××-20021.总则1.0.1为了科学、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矿物掺合料,规范各种掺合料的应用技术,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掺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和复合掺合料的各类预拌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混凝土。

1.0.3应用矿物掺合料配制混凝土时,应符合本规程规定;本规程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普通混凝土:系指干密度为2000~2800kg/m3的水泥混凝土。

2.1.2基准混凝土:与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相对应的不掺矿物掺合料或外加剂的对比试验用的水泥混凝土。

2.1.3矿物掺合料:指以氧化硅、氧化铝为主要成分,在混凝土中可以代替部分水泥、改善混凝土性能,且掺量不小于5%的具有火山灰活性的粉体材料。

2.1.4粉煤灰:从电厂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

2.1.5粒化高炉矿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经干燥、粉磨(也可以添加少量石膏或助磨剂一起粉磨)达到规定细度并符合规定活性指数的粉体材料。

2.1.6硅灰:生产硅钢或硅金属时高纯度石英和煤在电弧炉中还原所得的一种超细粉末,从炉中排出废气中过滤收集而得。

2.1.7沸石粉:指天然斜发沸石岩和丝光沸石岩多孔结构的微晶矿物经破碎、磨细制成的粉体材料。

2.1.8复合掺合料: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原料,单独粉磨至规定的细度后再按一定的比例复合、或者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矿物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粉磨达到规定细度并符合规定活性指数的粉体材料。

2.1.9高钙粉煤灰:指氧化钙含量在8%以上或游离氧化钙含量大于1%的粉煤灰。

2.2符号βc——取代水泥百分率(%)m f——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3)δc——超量系数m co——每立方米基准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m c——每立方米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A ma——每立方米混凝土由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kg/m3)β——掺合料有效碱含量占掺合料碱含量的百分率(%)K ma——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3.一般规定3.1配制强度等级为C60及C60以上的混凝土,宜采用Ⅰ级粉煤灰、Ⅰ级沸石粉、硅灰及粒化高炉矿渣粉或复合掺合料,C60以下的混凝土可采用其他等级的矿物掺合料。

原材料常规试验取样方法及数量

原材料常规试验取样方法及数量
4
矿粉(需附厂家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
沥青用矿粉
以连续供应的同生产厂、同等级200t为一批,不足200t以一批计,
现场随机抽取
≥2kg
5
外加剂(需附厂家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
减水剂 早强剂 缓凝剂 引气剂
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原材料常规试验取样方法及数量
序号
项 目
适用范围
检验批量/检验频率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1
水泥(需附厂家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
通用硅酸盐水泥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生产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12kg
随机抽取
不小于0.2t水泥所需要的量
膨胀剂
日产量超过200T时,每批不大于200T;日产量不足200T时,以日产量为一批。
每一批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该具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10kg
速凝剂
每20t为一批,不足20t也按一批计
一批应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不少于250g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同盘砂浆只应制作1组试块。
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不应少于3组。
混凝土耐久性能
对于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每次至少1组标样试件
砂浆耐久性能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1]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1]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法[1]第⼀篇: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法⼀、建筑⼯程混凝⼟试件的取样要求(⼀)现场搅拌混凝⼟抗压强度试件根据《混凝⼟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建筑地⾯⼯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规定,⽤于检查结构构件和建筑地⾯混凝⼟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的同配合⽐的混凝⼟,取样次数不得少于⼀次;2、每⼯作班拌制的同⼀配合⽐的混凝⼟不⾜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次;3、当⼀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时,同⼀配合⽐的混凝⼟每200⽴⽅⽶取样不得少于⼀次;4、同⼀楼层、同⼀配合⽐的混凝⼟,取样不得少于⼀次;5、建筑地⾯混凝⼟试块的组数,按每⼀层(或检验批)建筑地⾯⼯程不少于1组。

当每⼀层(或检验批)建筑地⾯⼯程⾯积⼤于1000平⽅⽶时,每增加1000平⽅⽶应增做1组试块;⼩于1000平⽅⽶时按1000平⽅⽶计算。

当改变配合⽐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6、每次取样应⾄少留置⼀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混凝⼟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致。

(⼆)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试件(同养试件)根据《混凝⼟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程合同约定的项⽬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在混凝⼟浇筑⼊模处见证取样。

3、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矿物掺合料胶砂需水量比、流动度比及活性指数试验方法作业指导书

矿物掺合料胶砂需水量比、流动度比及活性指数试验方法作业指导书

受检胶砂 钢渣粉 磷渣粉 石灰石粉
315 士 1
225 士 1
135 士 1
1350 士 5
1350 士 5
225 土 1
油页岩粉 沸石粉
405±1
45 士 1
1350 士 5
注:油页岩粉和沸石粉只进行活性指数检验
4.试验时,应先将水加入搅拌锅里,再加人预先混匀的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把锅放置
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然后按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4.石灰石粉的流动度比:≥100%;7d、 28d 活性指数≥60%;
5.钢渣粉的流动度比:≥90%;7d 活性指数一级≥65%、二级≥55%;28d 活性指数一级
≥80%、二级≥65%;
6.磷渣粉流动度比:≥95%;7d 活性指数 L95≥70%、L85≥60%、L70≥50%;28d 活性指数 L95≥95%、L85≥85%、L70≥70%;
Lt— 受检胶砂的流动度(mm); L0— 对比胶砂的流动度(mm )。 (3)在测得相应龄期对比胶砂和受检胶砂抗压强度后,应按下式计算矿物掺合料相
应龄期的活性指数,计算结果取整数。
A = Rr/ Ro)X 100 式中:A — 矿物掺合料的活性指数(%);
Rr— 受检胶砂相应龄期的强度(MPa);
Ro— 对比胶砂相应龄期的强度(MPa)。
九、结果判定
1.粉煤灰需水量比:Ⅰ级≤95%, Ⅱ级≤105%;
2.粒化高炉矿渣粉流动度比:≥95%;活性指数: 7d 28d S105≥105%、S95≥95%、S75≥75%;
3.硅灰需水量比:≤125%;28d 活性指数≥85%;
S105≥95%、S95≥75%、S75≥55%;

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管理制度第一条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是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产品的质量,因此对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进场检验及储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把握好这项环节,规范本标段的物资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规定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材料和路基填料等。

2、材料运抵现场时,收料人员应认真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厂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核查产品的批号是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3、材料进场后,项目部现场物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试验、安质部门报送《材料进场通知单》;现场试验负责人在得到通知后,应在 12小时内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物资人员共同取样。

4、取样完成后,现场试验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共同把样品送到项目部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 1)一式两份,物资、试验各一份。

物资部门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并加盖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注明该材料批号。

项目部试验室应认真检查样品质量、数量,对样品做好唯一性的标示,填写好样品收样台帐(抽样试验台帐)。

5、项目部试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及时按规范进行试验;在试验所需时间的基础上,1天之内出具试验报告。

6、若试验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供应单位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若材料经检验合格,物资部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7、物资部门收到试验室的合格试验报告单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试验检测频率和取样方法

试验检测频率和取样方法
试验检测频率和取样方法
试验项目
检测频率
取样方法
混凝土抗压强度
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de)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de)同配比(de)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de)同配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de)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尺寸偏差检验和其他检验项目(de)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de)样品中抽取,其中强度试验抽取10块,冻融试验抽取5块.
(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
混凝土路面砖
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等级
(GB 28635-2012)(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强度等级、铺装面积3000平方米为一批量、不足3000平方米也按一批量)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0kg.
击实
每种土质做1次、土质有变化时重新取样试验或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
(CJJ 1-2008)
按土样不同部位随机取样,混合均匀,所送样品保证5mm通过量能够达到14kg
承载比CBR
每种土质做1次、土质有变化时重新取样试验或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
防冻剂
同一品种(de)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
(JC 475-2004)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液体防冻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de)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de)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粉煤灰(用于混凝土)
存放期超过3个月(de)水泥,则必须按批进行复检.

各种材料取样频率和取样方法

各种材料取样频率和取样方法
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规格,每60t为一检验批
(GB 1499.2-2007)(GB 1499.1-2008)
在不同根钢筋上截取,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
钢筋焊接
搭接焊
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CJJ2-2008)
从不同部位随机任取3根。
单面搭接焊试件长度:5d+焊缝长度+200mm;双面搭接焊试件长度:8d+焊缝长度+200mm。
(GB 23439-2009)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同一品种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每100t为一批,不足100t也作为一批。
(JG/T 223-2007)
取样数量: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量。
2.规格尺寸检验的试件,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试件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10块路面砖。
3.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的试件,按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及尺寸检验合格的试件中抽取30块路面砖(其中5块备用)
物理、力学性能试验试件龄期为不少于28d。(《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
检测频率及取样方法
试验项目
检测频率
(GB/T1596-2005)(CJJ2-2008)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矿渣粉(用于混凝土)
同品种、同等级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CJJ2-2008)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0kg。
(CJJ2-2008)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介绍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介绍

矿渣粉实施细则一、依据标准GB/T 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二、取样方法取样按GB 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要量达一倍的试样。

三、试验步骤(一)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测定A.1 范围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检验方法。

A.2 方法原理A.2.1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抗压强度,采用两种样品同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活性指数。

A.2.2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流动度,两者流动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流动度比。

A.3 样品A.3.1 对比水泥符合GB 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 MPa~45 MPa,28d抗压强度50 MPa~60 MPa,比表面积300m2/kg~400 m2/kg,SO3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O+0.658K20)(质量分数)0.5%~0.9%.A.3.2 试验样品由对比水泥和矿渣粉按质量比1:1组成。

A.4 试验方法及计算A.4.1 砂浆配比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如表A.1所示。

表A.1 胶砂配比A.4.2 砂浆搅拌程序按GB/T 17671进行。

A.4.3 矿渣粉活性指数试验及计算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7d、28d抗压强度矿渣粉7d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箅,计箅结果保留至整数:A 7=R7*100/R07式中:A7——矿渣粉7d活性指数,%;R07——对比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7——试验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矿渣粉28d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箅,计箅结果保留至整数:A 28=R28*100/R028式中:A28——矿渣粉28d活性指数,%R28——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28——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A.4.4 矿渣粉的流动度比试验按表A.1胶砂配比和GB/T 2419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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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矿物掺和料
第一节概述
矿物掺合料是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成份,并具有规定细度,掺入混凝土中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活性粉体材料。

矿物掺和料在混凝土中科学、合理的应用是为了达到改善混凝土的性能,提高工程质量,延长混凝土结构物使用寿命。

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主要可分以下几种:
一、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粉煤灰是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体材料,包括原状粉煤灰和磨细粉煤灰,分为F类和C类。

F类粉煤灰: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C类粉煤灰: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其氧化钙含量一般大于10%。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分为三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

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少量石膏磨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

简称矿渣粉。

分为:S105、S95、S75三个等级。

三、硅灰
在冶炼硅铁合金或工业硅时通过烟道排出的粉尘,经收集得到的无形二氧化硅为主要成分的粉体材料。

四、复合矿物掺合料
由二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复合后的粉体材料。

五、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2006)
由符合YB/T022标准规定的转炉或电炉钢渣(简称钢渣),经磁选除铁处理后粉磨达到一定细度的产品。

粉磨时允许加入适量符合GB/T5483的石膏和符合JC/T667的水泥粉磨工艺外加剂。

分为一级和二级。

第二节依据标准
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2006)
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4.《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21/T1891-2011)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J146-1990
第三节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C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

(2)粒化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流动度比和活性指数。

(3)复合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烧失量。

(4)硅灰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二氧化硅含量。

(5)钢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流动度比和安定性。

2.使用要求
(1)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4)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不宜采用低于Ⅱ级的粉煤灰。

(5)受冻融作用的混凝土,不宜采用粉煤灰作掺合料;受除冰盐作用的混凝土,不得采用粉煤灰作掺合料;对压光混凝土地
面,不得使用粉煤灰,不宜使用矿渣粉。

第四节取样要求
1.粉煤灰:连续供应200t同一厂家、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

2. 粒化高炉矿渣粉:连续供应500t同一厂家、相同级别为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

3.复合矿物掺合料:同一厂家、相同类型、连续供应500t为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

4.钢渣粉:同一厂家、相同级别、连续供应500t为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

5.取样应符合以下规定:(标准取样)
(1)散装矿物掺合料:应从每批连续购进的任意3个罐体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5.0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取比试验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量;
(2)袋装矿物掺合料:应从每批中随机抽取20袋,从每袋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1.0kg。

每个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取出至少6kg的试样。

第五节技术要求
1.粉煤灰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J146-1990中规定Ⅰ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跨度小于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Ⅱ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无筋混凝土;Ⅲ级粉煤灰适用于无筋混凝土。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2.粒化高炉矿渣粉
3.复合矿物掺和料
4.硅灰
5.钢渣粉
第六节评定及结果处理1. 粉煤灰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检验项目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复检不合格可降级处理。

凡低于最低级别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2. 钢渣粉
检验结果性能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的,则判为相应等级;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指标,则降级或判为不合格品。

3.粒化高炉矿渣粉
检验结果符合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

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4.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中还规定当安定性烧失量不合格时,不许使用,其他任一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过混凝土试验论证,在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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