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合集下载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2014 01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是衡量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一)基本工作量1、专职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核定为:公共课教师12课时/周体育课教师14课时/周专业课教师10课时/周(实训员:主带8课时/周;辅带12课时/周)2、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的学期总量均以17教学周进行核算。

3、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的酬金标准为:助教65元/课时;讲师70元/课时;副教授75元/课时;教授80元/课时。

4、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相应职称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酬金标准从工资中扣除。

5、进校第一年的教师和经批准减免基本工作量的教师,在限定时间内若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原则上不扣工资,但要取得超工作量津贴,必须超过基本工作量(按学年计算)。

(二)考核工作量1、专职教师的考核工作量核定为15课时/周。

2、专职教师全学年应完成510课时(15×34),是其学年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3、考核工作量的课时,以完成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或实践教学)学时为准。

参与教学计划之外的教学活动,经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认可,方能折合一定的教学课时纳入考核工作量。

4、专职教师一般不能同一学期开三门以上课程,且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18课时/周(公共课20、体育课22),超过规定课时按0.5计酬金。

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及酬金(一)工作量酬金标准:教授95元/课时副教授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人员90元/课时讲师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人员80元/课时助教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人员75元/课时具有技术等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中级工)证书人员70元/课时在读博士生或未获得人事部门相应的技术职称的人员65元/课时(二)在我校连续兼课三年以上的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效果优秀,经考核审批后,其课时酬金相应地增加5元/课时。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合理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讲课(含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及课程考核等),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实习、实验实训等工作量。

二、每学年专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定为A岗360学时,B岗460学时;公共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定为A岗420学时,B 岗500学时。

三、具体计算办法
(一)讲课工作量
1.讲课教学工作量=授课计划学时×合班系数
2.合班系数
组织教学中原则上不低于四个自然班合班组织教学。

经学校认定的“教学做一体”课程,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计算机上机课按理论课计算)
(二)指导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的工作量(按每单班核算)
1.指导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的工作量=计划周数×13学时;
2.指导实验工作量=授课计划学时×1.3;
3.指导金工实习、写生、综合性实训的工作量=计划周数×20学时(综合性实训须经学校认定后方可执行)。

(三)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践)、毕业(顶岗)实习工作量
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践)、毕业(顶岗)实习工作量,包括选题、指导、审阅、答辩及其它有关工作,按指导每生计150元发放。

四、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发放超工作量酬金。

五、教师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额定工作量一倍。

六、此本法自2008年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符条款,
均按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教务处。

教师工作量核算文档1--核算标准

教师工作量核算文档1--核算标准

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一、教学工作定义: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包括:授课(本科生、研究生)、指导实验、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实验室建设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61i i X X (教分) (0)公式中X i 为各类教学工作量,共分6类,计算方法如下:1、授课教学工作量X 1 (授课包括制定课程计划、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出卷、阅卷及网上上报成绩)X 1 = 计划课时数*K 1*K 2 (1)其中:◆计划课时数:分学期任务书中的授课学时◆ K 1:合班系数(最多不超过8个班)◆ K 2 :课程类别系数本科生K 1:每个班以25个学生计算,上课学生人数少于25人按照25人计算,不是25人整数倍时先计算整班,余额按线性内插公式计算,例如:某合班人数为89,则K 1计算如下:89除以25商3余14. K 1=1.9+(2.2-1.9)*14/25=2.068。

研究生K1:20人及以下,K1 按1.2计算,超过20人后每增加4人K1加0.1。

新开课程指教师首次讲授学校已开设的课程。

开设新课指教师讲授学校尚未开设过的课程。

2、指导实验教学工作量X2(指导实验包括参与制定实验计划、实验讲义、指导实验、评阅实验报告)X2 = 计划实验课时数*K1*K2(2)其中:◆计划实验课时数:分学期任务书中的实验课时数(包括上机实验)◆K1 :合班系数同表1.1中的K1◆K2 :同一实验开出批次系数3、指导实习教学工作量X3(包括指导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含实习的联系、组织、指导、成绩考核及学生安全工作)X3 = 实习周数*指导人数*K1(3)其中:◆实习周数:学期任务书中的实习周数◆指导人数:每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K1 :实习类别系数表3.1 实习类别系数K14、指导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X4(包括课程设计准备、设计指导、成绩考核及上报)X4 = 课程设计周数*指导人数*0.4 (4)其中:◆课程设计周数:学期任务书中的课程设计周数◆指导人数:每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5、指导毕业设计教学工作量X5(工作包括出选题、开题、指导设计、审阅论文、答辩、网报成绩全过程)X5=计划周数*指导学生人数(5)6、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X6(工作包括出选课题、文献查阅指导、开题报告、课题设计指导、课题讲座、中期检查、论文审阅、论文答辩全过程)X6=指导研究生数*80(研2*20、研3*60)(6)7、实验教学建设教学工作量X7(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创新实验设计开出、学生竞赛指导等)另行制定工作量核算及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本科教学工作量1.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按学分×周数计算工作量。

因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等因素推迟或提早结课以及校公选课,减去相应周数。

授课含编写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考试、阅卷等。

2.本科课程加20%工作量。

3.双语课加20%工作量。

4.为本科生新开课程(指本校从未开过的课)加25%工作量。

5.军训带队教师计工作量30学时。

6.实验课(含计算机上机课)一课时计0.6学时。

7.超过50人以上的课,每增20人,增加5%的工作量。

最多不超过50%。

8.指导毕业论文,每篇计8学时(学分×2);指导学年论文,每篇计4学时(学分×2);指导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论文,每篇(以立项为准)计4学时,评阅“五四”论文,每篇计2学时。

9.组织学生社会调查或实习,本市每天计1.5学时,外地每天计2学时。

社会工作专业加50 %。

联系实习,联系外地计8学时,本市计4学时。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1.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5人以上硕士生的课和博士生课(不受人数限制),按学分×周数计算工作量,一年级学生因入学教育减去相应周数。

低于5人的课每减一人减10%工作量。

2.超过50人以上的课,每增10人,增加5%的工作量。

最多不超过50%。

3.指导学习阶段的硕士生每生每年计15学时;指导论文阶段(毕业年级)的硕士生每生每年计30学时。

4.指导博士生学习,每生第一、二年分别计20、40学时,毕业当年计60学时。

三、其他教学工作量1.进修人员、国内外访问学者听课,每生每门课计1学时。

2.带进修教师、高级进修生、国内外访问学者,每生每年计15学时。

3.留学生随班听课,每生每学分计1学时。

为留学生单独开课要经系主任批准。

四、科研工作量1.科研项目按以下类别计算工作量:当年新批项目(按批文)1)国家级重大项目(包括教育部重大项目)每项一次性计520学时。

2)国家级项目每项一次性计260学时。

教师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

根据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参照上级要求及各地的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课时是指用系数折合后的标准课时。

一、系数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班会:1.2物理、化学:1.1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地方课程:1.0 俱乐部活动辅导、社团活动辅导:1.2单班晨读:0.5,双班:0.8自习:0.7自己满工作量(8-10标准课时/周)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1.5倍平时代别人看自习:1跨学科教学,所跨的学科(课少的)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教师请假或其他非因公原因耽误上课,按所缺课时乘以本学科系数,从周总课时中扣除。

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班主任、体育老师带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二、兼职工作按下列标准(标准课时/周)计入教师岗位工作考核:校长、书记:10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7教务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团总支正职、财务室主任:5教务副主任、级部主任:4总务处副职、团总支副职、科室职员:3教研组长:2党、团支部成员:1功能室人员:6网络、网站及电脑维护:2档案员:2教师兼任以上工作中的一项则按规定标准计工作量,兼两项则以最高的标准再加1,兼三项则加2。

班主任工作量在量化考核总分上直接加2—3分。

其他兼职工作(如骨干教师带徒弟、校报编辑、接待课、定期清除校园杂草等)根据不定期检查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教职工工作量认定委员会负责集体认定。

三、具体计算步骤1.根据所代课情况及兼职情况,每周算出周总课时量。

2.每学期算出学期课时总量,学期课时总量除以学期周数得出周平均课时量。

3.课时量计入考核计分方法:周平均课时量达到8-10计10分,周平均课时量超过10,每超过1则在10分的基础上加上1分,但最高不超过18分,周平均课时量不足8,每差1则在10分的基础上减去1分,最少不低于5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为了鼓励教师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于年长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女教师年满50——52周岁,男教师年满52——55周岁,其考核工作量=实际工作量×1.5;女教师52周岁以上,男教师55周岁以上,其考核工作量=实际工作量×2.0。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最新)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最新)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一、实施范围: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工作量的分类1、教育教学工作量。

2、管理及其它工作量。

三、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教育教学工作量1、周课时:进课堂每节记6分。

2、备课:依据课表,符合教学常规的要求,每节计3分3、作业批改:①考试学科以校平均班额为基准,每班每次作业计2分②考查科目每班每次计1分。

③作文批阅:每次作文精批细改计4分。

④作业次数要求:语文每节课一次,每两周一篇大、小作文;数学每课一次;英语每课一次;物理、化学每节课一次(含实验,查实验报告单);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1次。

有作业的考查科目美术、品社、自然(科学)每周1次。

4、毕业学科每月每班加25分,非毕业文化学科每月每班加15分。

5、实验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周加4分。

6、任教学科中的语文、数学每增加一个班每周加10分。

7、任教学科中有跨科目或跨年级的,每周另加10分。

8、教师工作手册达到要求的每期计40分。

①政治学习每月一次,全期五次,少一次扣2分。

②业务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600-700字,全期不少于3000字,每少500字扣1分。

③教学随笔每学期不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1分。

④关注特殊群体,在所辖班级分别找准三人(可由班主任统一安排),对所负责的对象,每月不少于两次谈话或辅导记载,全期分别不少于十次,每少一人次扣1分。

⑤教师听课笔记,全期不少于十节,校委会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十节,每少一节扣2分,听课记录不完整(填写规范、听课完整、有评析意见),每缺一项扣1分。

⑥例会记录:与中学例会同步,每少一次扣2分。

课时工作量以课表安排为准绳,以实有备课、讲堂、作业批阅为标准,分月核查公布,政策性放假、中学集体活动、教师请假公差等缺失的课程,没有补上的不计工作量,补上了的报教导处登记,核算工作量。

严禁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如遇极特殊的情况,一天内的上下调动,由教师自行联系,报教导处登记,完成当天教学任务,未报教导处登记的一经查实,每节扣10分(原任课教师6分,授课教师4分)。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我院教学工作管理水平,调动我院教师搞好教学和开展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二、标准学时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

其定义为:为一个标准班上课,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任务含量),一个课内学时为一个标准学时。

不同类型的课程(或环节)、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按规定的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本科、专科、研究生班和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工作和与教学相关的有关工作的工作量计算。

三、各类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本专科、研究生班教学工作量1.理论课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每周答疑一次,每次一个单元)、批改作业(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应经院长批准,且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分析、登分等。

计算公式:G1=(A×X+S×(X×K+B))×C式中:S为课内时数,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A系数的取值为:●课内时数≤15:A=5●16≤课内时数≤30人:A=8●课内时数≥31:A=10X为效益系数,取指如下:●编班人数≤60人:X=1.0●61≤编班人数≤80人:X=1.1●81≤编班人数≤100人:X=1.2●101≤编班人数≤120人:X=1.3●121≤编班人数≤140人:X=1.4●编班人数≥141人:X=1.5K为批改作业系数,取值如下:●作业量很多的基础课:K=1.25(讲课时数/布置作业次数<5)●作业量较多的专业基础课:K=1.15(5≤讲课时数/布置作业次数≤10)●作业量较少的课程:K=1.05(10<讲课时数/布置作业次数≤14)●没有课外作业的课程:K=1.0●配有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K=1.0B为补贴系数,取值如下:●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采用外语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B取值0.3;●教学第一次全过程采用CAI,或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或新开设的课程,B 取值为0.2;●否则B取值为0。

(完整word)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完整word)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合理利用教育教学人力资源,有效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形成公平、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本计算办法。

一、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1.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中含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查、评卷等工作量.2.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划课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重复课系数(1)计划课时按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

(2)课程系数开新课的课程系数为1。

2,双语课的课程系数为1。

5,综合实验课的课程系数为2。

0,实验班的课程系数为2。

0。

(3)合班系数以60人为基本教学单位(不包含艺术类、外语类及单班招生的专业),系数为1.0,其他按实际选课人数确定系数,标准如下:25 -35 人 0.8;36 - 60 人 1.0;61 - 80 人 1.2;81 -100 人 1.4;101—120人 1.5;121—140人 1。

6;141-160人 1。

7;161—180人 1.8;181—210人 1.9;211-240人 2。

0。

(4)重复课系数对于分开教学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上同一级水平的同一门课程,则其中一个班级按合班系数标准折算,自第二个授课班级起,按重复班折算,重复课系数为0.8.继续教育学院课堂(实验)教学不计教学工作量,采用直接付酬方式。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每指导一个学生,折算10个标准课时(含指导、答辩)。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量按照一个学生每年1课时标准计算,如果学生有学业违纪方面的情况,或该教师经考核不合格,则不能获得指导该学生的课时补贴。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划课时×2(二)毕业论文工作量每指导1篇毕业论文折算80个标准课时(含指导、答辩)。

( 三)指导研究生学术活动工作量一个学生按36课时标准计算三、补贴教学工作量(一)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工作量补贴80课时/学年,实验中心主任工作量90学时/学年,兼任人员工作量补贴不得累计计算。

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二、计算机房管理员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方法参照教师工作量超
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定额
额酬金发放方法执行。
一、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要保证机房和投影教室的计算机安全、
正常运行,满足教学需要;同时负责各办公室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
护。
二、在学校作息时间内,计算机房管理员要坚守岗位与带机教师一
道保证学生的正常上机。
三、计算机房管理员每周带机三次(6 小时)。

第4页共4页
本文格式为 Word 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4.成果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 4~5 课时计算。 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 2 课时;
2)阅卷:15 份以下(含 15 份)计 0.5 课时,每增加 15 份,增加 0.5
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
字,必需停课实施的试验。 2 试验工作量计算 试验工作量=打算试验时间(T)×试验冗杂系数(μ)×试验分组数
(N) 各项说明如下: 1)试验课工作量包括:试验预备、现场指导试验、批改试验报告和
试验成果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 20%。 2)试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试验成果评定 15 份以下
2)中型试验
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 0.5 课时。
教师要下达试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不少
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 0.5 课时。

第1页共4页
本文格式为 Word 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于 1000 字的试验。 3)大型试验 教师要下达试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试验报告,且不少于 3000
课时,以此类推;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促进学院教师科研创作的积极性,提高我院整体科研创作水平,特对学院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细则,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科研工作量说明1.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原则上副教授、教授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二A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讲师至少完成一篇二B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助教每年至少在院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2.教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给予科研记分,分值可累计,不限最高额,具体方法如下:二、论文类每篇记分1.一A级刊物 32.一B级刊物 1.53.二A级刊物 0.54.二B级刊物 0.35.院刊 0.1三、课题类1.国家级课题(前7人计算分值)2.省部级课题(前5人计算分值)3.院级课题(前3人计算分值)类别级别每万字记分专著、教材国家级 0.08 省级 0.05编著国家级 0.04省级 0.025工具书、参考书国家级 0.03 省级 0.02五、科研成果获奖1.国家级奖(1)国家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2)国家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3)国家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12.省级奖(1)省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2)省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2(3)省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3二等奖 0.2三等奖 0.1六、创作类创作类作品主要包括已在学院外获奖的作品;未获奖但公开出版、播出、发表、刊登、展出的作品两类。

作品的主创人员可以进行创作工作量的累积。

具体方法如下:(一)作品1.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作品(1)国家级媒体每部记分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1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它频率 0.8(2)省级媒体卫视、电台一套 0.5省级地面频道(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省级电台其它频率(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2.发表、刊登、展出的美术、音乐作品(1)入选国际性展览(大赛)(2)入选国家政府级展览(大赛)(3)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行业奖和协会奖参照作品获奖标准3.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0.7系数记分。

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实施学校结构工资制度,特制定本方法。

二、工作量的确定分行政人员,教师和职工三类计算。

三、行政人员按标准兼课,取平均植,不足取平均值,超过部分按工作量计算方法补发津贴。

教师兼任其他工作的取平均值。

四、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1、教师工作量以实际上课10个课时为教师的基本满课时,按公式计算标准课时为15
课时,每课时按5元计算,超过15标准课时视为超课时,超出部分每标准课时按8
元计算。

2、计算公式:A=周课时*1+周备课数*0.6+周作业课时*0.4*班级数
4、教师如不满工作量,不得拒绝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5、教师上课如超过20节,有权拒绝。

6、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工作需要而停课的时间内,不扣除相应的工作量,某些学科因提
早结束的,没有上课的教师也计算相应的课时工作量,但扣除相应的超课时量。

7、临时代课,加班不计入工作量中,按相应的规定发放津贴,即代课每节15元。

五、职工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执行学校考勤制度
六、工作量的统计
1、执行校考勤制度,由办公室统计
2、临时代课、加班由相应的科室统计汇总。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5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为2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每班每周)语文、数学、外语为3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为2.5课时工作量,其余学科为2(以作业检查结果为准)。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16课时工作量。

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中层为40%,校级为80%)(2)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要有资料有活动记录)(3)安全工作。

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5)两操负责老师计2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式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

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

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

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

(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

(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2、工作量系数语文1.3 、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

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4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15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4倍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执行)第一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注:以下的“计划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1学时以1小时计。

)1、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讲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需要助教讲课或助讲,可按讲师工作量的高限计算。

(注:大班讲课超过一百二十人,工作量增加百分之十)2、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班数(注: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课外答疑及批改作业。

公共外语每班为四十人左右)。

3、体育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的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

辅导校体育代表队,每小时以1.5小时计算;辅导群众性体育群众活动,可按标准的实际小时计。

4、辅导课、习题课、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的工作量:辅导课、习题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注:习题课每班学生为四十人左右)课堂讨论工作量=计划学时*5;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

(注: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听课、课外辅导。

)批改作业工作量=核准的批改份数*(1/12~1/4)小时。

5、实验课(包括上课、备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组数。

(注:每组学生十五人左右。

)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核准的批改份数*(1/10~1/3)小时。

6、批改中文、外文写作课作业的工作量=(1/2~1)小时*核准的批改份数。

7、指导实习、社会调查的工作量=(计划天数+教学准备天数)*8小时;其中野外作业天数*9小时。

(注: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的工作量,包括批改实习报告和调查报告。

)8、指导课程设计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学年论文的工作量=计划学时(1/4~1/6)小时*学生人数。

9、制图课讲课部分的工作量,按本办法第二条第1项计算;其练习部分的工作量,按本办法第二条第4项计算。

高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参考方案

高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参考方案

高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参考方案背景高校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是评估教师工作量的重要指标。

合理的工作量计算方法能够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对于促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教学质量非常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高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是必要的。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高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提供参考方法,确保计算结果公正、合理、科学。

同时,考虑到简单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引入过多的法律复杂性,保持方案的简洁性和可执行性。

方法1. 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学工作量是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

教学工作量计算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时间和课程的难易程度来进行。

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公式来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 = 教学时间 ×课程难易系数教学时间可以根据教师的实际授课时间来确定,包括课堂授课时间和相关教务工作时间。

课程难易系数可以根据课程的课时数、课程性质以及学生评价等因素来确定。

2. 科研工作量计算科研工作量是评估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

科研工作量计算可以考虑教师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活动情况。

可以采用以下公式来计算科研工作量:科研工作量 = 科研成果加权值 + 科研活动时间科研成果加权值可以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因素来确定,例如论文的影响因子、专利的评价等。

科研活动时间可以根据教师真实参与科研活动的时间来确定。

结论本方案提供了高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的参考方法,旨在确保计算结果客观公正。

根据教学时间和课程的难易程度来计算教学工作量,根据科研成果和科研活动时间来计算科研工作量。

同时,方案考虑了简单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引入不必要的法律复杂性。

这样可以确保方案具有简洁性和可执行性,为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提供有效参考。

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加强我校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构成教学工作量是指把实际教学学时按照规定计算办法折算的标准学时。

教学工作量(指标准学时,以下同)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指导学科竞赛、教材编写工作量等。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一)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和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计算;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课程必须于开学前办理教学计划异动申请手续,批准后开设或增加的学时方可计算,否则不予统计。

(二)教学工作量任务定额:专任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360课时(每学期180学时),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全年教学工作量最多不能超过720个学时。

行政及教辅人员以搞好本职工作为主, 兼课平均每周(授课总学时÷18周)不超过学时为宜(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指导和利用晚上、周末排课的公共选修课和由于教学资源有限需安排晚上、周末授课的实验实训课)。

行政及教辅人员未按要求办理兼课审批手续执行兼课的,不予以核算学时酬金。

兼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的,按月发放补贴,不计工作量。

三、各类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含由同一老师指导一体化教学或有课内实验且不分批的课程)任务含量:制定教学文件、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A、B两套)、评阅试卷(正考)、质量分析、成绩登记等。

计算公式:G=S×C×RG——教学工作量(以下同)S——不超出教学计划的实际学时数C——第1教学班为1,重复班的系数为(重复班是指课程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

R——教学班级人数系数,60人以下时R=1;61-80人,R=;81-100 人,R=;101-120 人,R=;121-141人,R=;141人以上,R=。

(二)分多批进行或多人指导的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实验课含分多批进行的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与理论课一样进行排课、按课堂纪律要求进行上课的、不含集中整周(连续数天)进行或者分散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

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

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

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

(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

(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

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组数*1/指导教师数;(2)食品工艺、食品分析、生物化学实验课按15人一组计算(多于7人少于15人时按15人计),不分职级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组数*1/指导教师数(3)其它工科实验课按25人一组计算(多于10人,少于25人时按25人计)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5*组数*1/指导教师数(4)指导计算机上机按40人一个班计算上机工作量=计划学时*5*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课工作量=计划学时*4*班数*1/指导教师数(二)专任辅导工作量专任辅导指某些教师不担任讲课,只担任课程辅导。

专任辅导工作量=该门课程主讲教师讲授学时*3要求:1、应跟主讲教师听课,未听课的,按主讲教师讲授学时*2记工作量。

2、每周每班辅导两次,未完成辅导次数的,按每缺一次*1扣减工作量。

(三)批改作业工作量本条中的"批改份数"、"批改率",均以批改作业情况登记表为基础,在检查核实后确定。

1、中文写作按批改份数*1计算要求:有批、有改有比较全面的评语。

2、计算机、经济活动分析、会计、统计、数学、外语精读课,按单班课工作量(首次班)*30%*班数计算(70人以上的班按两个班计,100人以上的班按三个班计)。

要求:(1)教研室提出上述课程应留作业次数,作业份量,经系、教务处批准,作为评价依据。

(2)全批全改。

经检查如未达到全批全改要求,则批改一半以上的,系数为20%;批改一半以下的,系数为10%。

3、计算技术、工业技术、工程视图、计划方法、食品工程等课,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30%计算。

要求:(1)同2之第一款;(2)批改一半以上。

凡达不到此要求的,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计算。

4、外语类其它课程听力、口语课不计批改作业工作量;其它课程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计算;任课班级的学生不足20人的,按15%计算。

要求:(1)同2之第一款(2)批改一半以上。

凡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按10%、8%计算。

5、其它课程作业属回答、计算性质的按批改份数*0.3计,属论文性质的按批改份数*0.5计。

但批改作业工作量,最多不超过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

要求:每次作业量以学生做2小时为宜。

达不到要求的,问答计算性质与论文性质的分别按批改份数*0.2、0.3计算。

最多不超过全部讲课工作量的15%。

注:作业工作量由教师本人填报,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系部领导要抽查20%以上教师的作业工作量,教务处每学期随机抽查10%以上教师的作业工作量。

被抽查教师应收齐作业本,连同"教师工作量表"、"批改作业情况登记表"交系教务秘书转送师资科核查,抽查结果如有不实,应扣罚当事人30%-50%的应得作业工作量,并且被抽查人所得作业工作量的算术平均数将作为教务处核定各系部教学工作量的依据,与劳务费的分配挂构。

(四)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含选题、指导、批阅、答辩)工作量1、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设计工作量:教授、副教授36*指导学生数计算;讲师按42*指导学生数计算;2、指导专科生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毕业设计工作量:教授、副教授按18*指导学生数计算;讲师按21*指导学生数计算;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应由讲师以上教师指导。

(1)在讲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助教协助指导;助教的重要指导意见,应与主指导教师协商;论文评语由主指导教师批写,并由主指导教师主签,协助指导的助教副签。

(2)助教指导本科生论文,由主指导教师提出聘请名单,教研室平衡,系主任批准;指导专科生论文,由教研室提出名单,系主任批准。

(3)协助指导的助教,应任助教两年以上。

(4)工作量按主指导教师系数计,并由各系根据各自承担的实际工作量的多少,在主指导教师与协助指导间分配。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应超过8人,如超过8人,超过部分人数的工作量减半计算。

(五)批改(指导)学年论文(实习报告)、课程设计工作量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不分职级,每份*3;指导课程设计按计划学时*5*1/指导教师数。

(六)指导实习工作量1、外地实习:每班最多两名指导教师,其中一名为负责人,另一名为随队指导,各系在实习前,应予以明确。

联系实习及准备工作的时间,按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10天计算,其中京、津视同省内。

带队负责教师工作量=指导实习天数(含联系、准备天数)*9;随队指导教师工作量=指导实习天数(含联系、准备天数)*8;其他人员实习期间去实习地点了解情况的,视同出差记其它工作量。

2、市内实习:按跟随学生到实习点实际指导的时数计算,每天最多不超过6小时;不随学生到实习点的时间不计工作量。

联系实习时间,可按最多不超过3天记。

注:实习指导教师应记载实习指导日志,注明每日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实习结束后凭实习日志记载工作量。

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系领导负责抽查,教务处要点名抽查10%以上带队教师的实习日志和工作量表,如有不实,罚扣当事人30-50%的应得实习工作量。

不实情况严重的,同时扣罚所在系部教学副主任10-20个工作量。

(七)社会实践工作量1、教师带队指导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按指导实践天数,外地*9;本地*6计算。

2、教师个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按天数*8计教师工作量;文字成果按每千字*6记教学工作量(文字成果主要是指调查报告、工作研究、咨询方案等。

不包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论文,字数最多不超过10千字)。

(八)考试、考查工作量1、考试课命题:每份16小时阅卷:每份0.6小时(流水阅卷按此系数计算后在参加阅卷教师间分配);(1)平时测验,每学期不超过三次,每次时间控制在30分钟至50分钟,按每份试卷*1/6计。

(2)期末考试为写论文的,命题不记工作量,阅卷按1小时1份记。

(3)平时测验不记命题工作量。

2、考查课主要用平时随堂测验和作业等形式评定成绩。

其中平时随堂测验的要求及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同"考试课程"中的"平时测验"一项。

不应进行期末考试的,进行者按一次小测验对待。

3、期末考试监考工作量=监考时数*2行政人员监考,按监考两小时10元支付酬金。

(九)编写教材讲义,辅导资料等(均在印刷的学期记载)工作量1、编写校内教材编写校内用教材,是指在无教材的情况下经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为校内班级编写的正式出版或内部铅印的教材书。

同一门课程,一般只允许编写一部教材。

编审教材办法,按我校《关于编审教材的规定》执行。

(1)公开出版的教材,不记教学工作量,可记科研工作量;(2)内部铅印的教材,有稿酬的不记工作量,稿酬按规定办理;无稿酬的按每千字*6记教学工作量;(3)总纂工作量=每千字*1 (内部铅印有稿酬的不记工作量,公开出版的记科研工作量)。

(4)再版重印(含小修改后重印)不记工作量。

若修改部分超过全稿1/4以上者,公开出版的教材,按每千字*1记科研工作量;内部铅印有稿酬的不记工作量,无稿酬的按每千字*1记教学工作量。

2、编写校内用讲义工作量编写校内讲义,是指在无教材的情况下,经系级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任务,为校内班级写的打印教学教材,凡已有教材的不得再编印讲义,编印者不记工作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