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物的运输管理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运营专业[2006]248号各铁路局,特货公司: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制定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铁道部运输局二○○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保证作业质量,确保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铁路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
第三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是铁路货物运输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作业流程见附件一。
第四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行关键作业质量签认制度和关键作业工序间交接签认制度。
超限超重车装车质量由装车站段主管站段长签认,特殊情况时可由站段长授权货运主任签认。
发站发送作业按附件二规定进行质量签认。
第五条超限超重货物装载加固和超限、超重等级划分等应符合铁路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局和站段必须高度重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委员会,各有关站段要成立以主管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第七条铁路局货运处(青藏公司为营运部,下同)是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的责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的请示、批示,以及相关行政许可的资质审查等。
铁路局调度所负责超限超重车的运行组织和运行掌握,以及装运超限超重货物所需空车的调配。
第二章受理第八条发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资料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还应要求托运人提供下列资料:1.托运超限超重货物说明书(格式一),货物外形三视图(必要时应附有货物照片)、外形尺寸、重心位置(以“+”号标明)、支重面长度和宽度。
必要时应提供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货物重量的计量证明文件。
2.自轮运转超限超重货物的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运行限制条件、安全运输应急预案和车辆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等,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车辆动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超载超限运输管理制度
超载超限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为,提高运输安全和效率,保护道路设施,保障公共交通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道路运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客车、运输车辆等。
三、超载、超限定义1. 超载:指道路运输车辆行驶时,其装载超出规定容量的情况。
2. 超限:指道路运输车辆行驶时,其尺寸、重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
四、管理措施1. 车辆监测道路运输部门应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测,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称重设备、监控摄像头等,对车辆的重量、尺寸进行监测和记录。
2. 监督检查道路运输部门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处罚措施对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行为,道路运输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车辆、责令整改等。
4. 教育宣传道路运输部门应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宣传工作,普及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管理制度落实1. 部门责任道路运输部门应加强对超载、超限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企业责任道路运输企业应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运营,不得超载、超限,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3. 个人责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超载、超限行为,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六、监督评估1. 部门监督道路运输部门应定期对超载、超限运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2.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应加强对超载、超限行为的监督,积极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相关政策变动或需要调整,由道路运输部门另行通知。
八、结语超载、超限的违规行为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和畅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只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压实部门企业个人责任,才能有效遏制超载超限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货车拉货超长宽高的标准
货车拉货超长宽高的标准货车在拉运货物时,如果货物超过标准的长度、宽度、高度,就被称为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的拉运给道路安全、交通秩序和桥梁设施带来很大的风险。
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来管理货车拉运超限货物。
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以中国为例说明:一、超限货物标准1.长度规定:中国法律规定非挂车(车辆)的最大长度为12.5米,挂车(车辆)的最大长度为17.5米。
对于非挂车,超过12.5米的货物称为超长货物。
2.宽度规定:中国法律规定货车(车辆)的最大宽度为2.55米,超过这个宽度的货物称为超宽货物。
3.高度规定:中国法律规定货车(车辆)的最大高度为4.0米,超过这个高度的货物称为超高货物。
二、超限货物管理1.审批手续:超限货物在运输前需要进行审批手续。
货主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并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运输路线、时间等。
审批通过后,货主需支付相应的超限费用。
2.警告标志:在超限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在货物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上悬挂警告标志,标志必须具有明显的反光性能,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
3.限速规定:超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一般来说,超限货物的最高限速为7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限速为90公里/小时。
4.护送车辆:对于特别大、重的超限货物,需要配备护送车辆。
护送车辆负责引导路线、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并与货车保持一定的距离。
三、处罚措施1.罚款:对于违反超限规定的货主和驾驶员,将面临罚款的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超限的程度和损害程度而定。
2.扣车:对于特别严重的超限违法行为,警方有权对货车进行扣车处置。
3.行政拘留:对于严重违反超限规定的货主和驾驶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以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四、风险和影响1.道路损坏:超限货物对道路的损坏非常严重,特别是在桥梁和人行道等脆弱部位容易造成严重的结构破坏。
2.安全隐患:超限货物的存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拐弯、超车、行驶下坡路段时容易造成侧翻或其他安全事故。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运专业常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2007]62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途中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专列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运输公司超载超限实施方案
运输公司超载超限实施方案为了规范运输公司的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运输公司超载超限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管理。
1. 运输公司要建立健全超载超限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超载超限货物运输的监管和管理。
2. 运输公司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运输要求,严禁超载超限货物运输。
二、加强宣传教育。
1. 运输公司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禁超载超限货物运输。
2. 运输公司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载超限货物运输。
三、加强监督检查。
1. 运输公司要加强对车辆的监督检查,对超载超限货物运输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2. 运输公司要建立健全检查机制,对超载超限货物运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输行为的合法合规。
四、加强处罚力度。
1. 对于发现的超载超限货物运输行为,运输公司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处罚力度到位。
2. 运输公司要建立健全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要进行停运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资质。
五、加强技术支持。
1. 运输公司要加强对车辆技术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设备的完好性,杜绝因技术原因导致的超载超限货物运输。
2. 运输公司要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如载重传感器、超限检测设备等,提高对超载超限货物运输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六、加强合作联动。
1. 运输公司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如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超载超限货物运输。
2. 运输公司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明确客户对超载超限货物运输的要求,拒绝违规运输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运输公司超载超限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运输公司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实施,确保超载超限货物运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作出积极贡献。
超限运输的成因及治理措施
超限运输的成因及治理措施
超限运输,即物品超出车辆允许载重量限制,使得运输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一般而言,超限运输的成因有以下几点:
一、运输企业运营技术和责任意识不强。
企业了解和执行客货两用车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还不够充分,原因既是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管不力,也是重视运营效益而忽视交通安全。
二、混凝土公司和物流公司采取套牌车运营。
一些混凝土公司或物流公司会在进行活动前组织运营套牌车,而这些车辆一般不经过驾驶资格审查,甚至不具备行驶资质,却以低廉的价格听凭驾驶员的意愿运载货物。
三、缺乏路线规划和车辆管控制度。
许多公司缺乏有效的路线选择和车辆管控制度,严重违反规定的公路交通和行业标准,从而导致超限而造成安全隐患。
以上是超限运输的原因,接下来就是治理超限情况的措施:
1、充分发挥交通部门监管者作用,强化安全宣传和对运营企业的检查。
严格
落实客货两用车辆管理规定,通过行政处罚、强化安全意识,杜绝超限货运现象的出现。
2、加强负责路段起始点检查,严查违法运输行为。
交警部门采取实施重大行动,及时发现并处置超限运输行为,以利于平安运输。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客货两用车辆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和车
辆检查管理机制,防止超限运输行为的发生。
4、严格收费管理,减少运输企业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的行为。
根据车辆
的载重量,加强运价的规范化实施,促使运营企业正规合法合规经营。
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可以有效的控制超限运输的行为,从而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在运输领域中,超限运输是指货物的尺寸、重量或者其他特定参数超过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的情况。
超限运输不仅会对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造成影响,还可能对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基础设施的完好,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超限运输规定。
本文将介绍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并分析其实际应用。
一、超限运输的定义和分类超限运输是指货物在尺寸、重量或其他方面达到或超过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限制的情况。
根据超限运输的不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尺寸超限运输: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长货物、超宽货物等。
2. 重量超限运输:货物的重量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重货物、重型设备等。
3. 负荷超限运输:运输车辆承载的货物总重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载货车。
二、超限运输规定的制定和目的超限运输规定是国家或地区为了规范道路运输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完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包括:1.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超限运输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威胁,例如超高货物可能碰撞到行车道上方的桥梁、隧道等建筑物,超宽货物可能导致行车道与对向车道的交通受阻。
2. 保护基础设施完好:超限运输会对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例如超重货物可能导致道路断裂、桥梁倒塌等。
3. 维护交通秩序:超限运输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超限运输规定的主要内容超限运输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尺寸、重量和负荷的限制,以及相应的罚则和处罚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超限运输规定:1. 尺寸限制:货物的最大长度、宽度和高度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货物的长度不得超过XX米,宽度不得超过XX米,高度不得超过XX米。
2. 重量限制:货物的最大总重量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货物的总重量(包括车辆本身)不得超过XX吨。
3. 负荷限制:运输车辆承载货物的最大总重量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运输车辆承载的货物总重不得超过XX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
第7条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三种类型: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物流公司超限超载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维护国家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物流公司服务质量,规范物流运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三、超限超载的定义超限超载是指车辆装载货物超出国家规定的车辆总质量、轴载质量、车长、车宽、车高等限制性规定。
四、管理职责1.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超限超载管理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监督。
2. 物流部门负责制定具体超限超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 驾驶员负责遵守超限超载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装载货物。
5.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五、管理制度1. 车辆管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2)禁止使用擅自改装、拼装、超限超载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2)驾驶员在装载货物前,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装载要求。
(3)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不得擅自增加车辆载重。
3. 货物装载管理(1)按照国家规定,合理装载货物,不得超限超载。
(2)装载货物时,应当确保货物固定牢固,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倾斜、坠落等情况。
4. 运输管理(1)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运输途中,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5. 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驾驶员、货物装载等方面进行检查。
(2)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超限超载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超限超载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o千克以上;(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o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o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o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o千克;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o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o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o千克;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运输公司超载超限规章制度
运输公司超载超限规章制度一、为了规范运输公司的运输行为,维护交通安全,保障道路设施的正常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运输公司制定了超载超限规章制度。
二、运输公司对超载和超限行为做如下规定:1、车辆超载(1)车辆超载是指车辆在超过其设计荷载标准的情况下进行运输。
超载会导致车辆的稳定性降低,制动距离增加,加大车辆对道路的损坏,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2)运输公司要求严格按照车辆的设计荷载标准进行装载,禁止超载运输。
超过车辆设计荷载标准的货物需分批次运输,保证车辆不超载。
2、车辆超限(1)车辆超限是指车辆在超出法定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情况下进行运输。
超限会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容易造成其他车辆的挤压和碰撞,加重道路的交通负担。
(2)运输公司要求严格按照法定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装车,禁止超限运输。
如有超限情况必须提前申请审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
三、运输公司对超载超限行为的处理:1、对于超载行为,一经发现,运输公司将立即责令车辆停止运输,将超载货物卸载,重新装载符合要求的货物后方可继续运输。
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并记录在公司的违规记录中。
2、对于超限行为,一经发现,运输公司将责令车辆停止运输,检查车辆的超限情况,督促车主进行整改。
如车主拒不整改,运输公司将暂停其运输资格,必要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四、运输公司的管理措施:1、运输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符合要求的装载标准。
对于发现超载超限情况的车辆,必须立即整改,否则将停止其运输资格。
2、运输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管,要求他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载超限运输,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3、运输公司建立违规行为的记录系统,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和司机将加强监管,必要时进行处罚。
五、运输公司对超载超限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必须立即整改,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运输公司希望通过规范超载超限行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水平,为交通事故的减少做出贡献。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为使在铁路线路上运行的机车、车辆及装载的货物与线路附近的设备、建筑物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互相碰刮和冲突,《技规》(附图一、附图二)规定了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同时规定一切建筑物和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人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如站台、水鹤等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但是,铁路承运的某些特殊车辆和某些货物在装载后由于尺寸较大,有些部位不得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超规》)规定: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
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m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mm),仍然超限的,也为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按装车站最初挂运方向分为左侧超限、右侧超限和两侧超限。
按超限部位分为上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超过3600mm有任何部位超限)、中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自1250mm/~3600mm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下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自150mm~1249mm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
超限货物按其超出机车车辆限界的程度,上部、中部超限划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超限,下部超限划分为二级和超级超限。
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包括自身超限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铁路线路附近的设备、建筑物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有些甚至会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在这种情况下,行车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存在着车辆或货物与铁路设备、建筑物间发生碰刮或破坏运行车辆横向稳定的危险性。
为了使铁路既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又能保证行车工作安全,铁路制定了超限货物运输的规则和方法,规定了超限货物运输的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
超限货物运输的安全与行车调度关系极大,是调度安全指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简述超限货物运输作业流程
超限货物运输作业流程及注意事项超限货物运输作业流程及注意事项超限货物运输是指货物在尺寸、重量等方面超过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标准,需要特殊的运输手段和作业流程。
下面将从运输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超限货物运输作业流程1. 准备工作:首先,货物运输方需要准备相关执照和证件,包括运输许可证、超限货物通行证等。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运输路线和限制条件。
2. 路线规划:根据货物的尺寸、重量等特点,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
通常需要绕开桥梁、隧道等限制条件,以确保安全运输。
3. 交通组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交通组织工作,包括警车护送、交通管制等。
保障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4. 运输车辆选择:根据货物的特点选择适合的运输车辆,确保能够承载和保护货物。
同时,还需要进行装卸设备的选择,以提高装卸效率。
5. 装卸作业:在货物装卸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货物受损或发生事故。
同时,还需要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超限货物运输注意事项1. 安全意识:超限货物运输过程中,安全至关重要。
运输方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路况调查:在选择运输路线之前,应进行路况调查,了解道路的坡度、弯道、桥梁等情况,以避免出现无法通过的情况。
3. 通行证申请:超限货物运输需要办理相关的通行证,运输方应提前申请,并按时办理。
未办理通行证的货物不得上路。
4. 沟通协调: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5. 货物保护:超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损坏。
运输方应加强货物保护,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固定设备,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综上所述,超限货物运输作业流程包括准备工作、路线规划、交通组织、运输车辆选择和装卸作业等环节。
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意识、进行路况调查、及时办理通行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加强货物保护等。
超限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课件)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
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行驶公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是防止违法超限运输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车辆装载及运行全过程监 控,防止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现场管理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 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 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 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纳入道路运 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 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三质量超过43000千克;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现场管理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2007]62号)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2)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 (3)第四章途中检查 (8)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 (8)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 (11)第七章专列运输 (11)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 (12)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 (12)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 (13)第十一章附则 (14)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 (15)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 (16)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 (19)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 (20)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 (27)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 (28)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29)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30)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32)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 (33)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 (34)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 (35)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 (36)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37)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39)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62号」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62号」《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指导手册-铁运62号一、引言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是指超过铁路限载限界和限重限界的货物运输。
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车辆、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则和要求。
二、运输准备1.超载货物运输许可申请:货物运输单位必须提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出超载货物运输许可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货物的种类、重量、尺寸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运输方案的制定:根据超载货物的尺寸和重量,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包括选择合适的车型、运输路线等。
3.车辆检验:超载货物的车辆必须经过铁路管理部门的检验并获得合格证明,确保其满足运输要求。
4.运输路线审批:运输单位必须将运输路线提交给铁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确保运输路线安全合理。
三、装载和固定1.货物装载:货物装载必须按照运输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并确保货物的平稳装载,防止货物晃动和倾斜。
2.货物固定:装载后的货物必须经过有效的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倾斜或脱落等情况。
使用合适的固定材料和装置,确保货物牢固稳定。
3.防护措施: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超限货物不会对行车安全和线路设施造成损坏。
4.相关配套设施:在超载货物运输过程中,必要时要采取加强型车辆或其他配套设施,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四、行车和安全1.车辆调度:超限车辆需提前向铁路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调度,确保超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得到适当安排。
2.行车速度:超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在坡道、弯道、桥梁等特殊路段要特别注意减速慢行。
3.安全监控:超限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事故和故障处理: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超限货物运输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疏导和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5.安全防护:在超限货物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铁道线路和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进行。
公司货物运输超载超限管理制度
公司货物运输超载超限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司业务的扩大,货物运输在我们公司的日常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车辆超载超限的情况发生,不仅会对货物运输造成安全隐患,还会对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货物运输和确保安全,制定公司货物运输超载超限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货物运输中的超载超限行为,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货物运输的车辆和司机。
4. 管理要求4.1 车辆检查- 每辆运输车辆在出车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结构和性能正常,并符合相关运输规定。
- 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载重能力、车辆尺寸限制、车辆报警装置等。
4.2 货物装载- 货物装载时必须按照车辆载重能力和尺寸限制进行合理配置,避免超载超限情况的发生。
- 装载负责人必须确保货物的重量和尺寸信息准确无误,并留存相应的装载记录。
4.3 司机培训- 公司应定期开展司机培训,培养司机的安全意识和运输规范意识。
- 司机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运输法规和公司的运输管理制度。
4.4 检测与处罚-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随机检测,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超载超限情况。
- 对于违反运输管理制度的车辆和司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等。
5. 监督和改进5.1 监督- 公司应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货物运输超载超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 司机和员工也可以向监督机构或委员会举报任何违反运输管理制度的行为。
5.2 改进- 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应及时整理和分析监督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超载超限的管控。
6.常见问题解答Q1:超载超限对公司有什么影响?A1:超载超限不仅会对货物运输造成安全隐患,还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企业形象。
Q2:如何避免超载超限情况发生?A2:通过车辆检查、货物装载合理配置、司机培训等措施,可以有效避免超载超限情况的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超限货物的运输管理
(一)超限货物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超限货物是指货物外形尺寸和重量超过常规(指超长、超宽、超重、超高)车辆、船舶装载规定的大型货物。
超限货物有时也叫大件货物。
2.超限货物的特点----书P29
(二)公路超限货物的类型---书P30
1.分类:几何尺寸超过规定的超限运输;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吨位但未超轴限的超载运输;几何尺寸和载质量均超限的运输
超载又超限运输
(三)铁路超限货物的等级划分
1. 超限货物种类
2、超限等级划分:一级超限;二级超限;超级超限
3、特定区段装载限界
(1)广九线:经深圳北运往九龙的货物,装载货物中心高度由轨面起360~3600mm处的半宽不得超过1550mm;(2)丰沙线:沙城~三家店上行,装载货物中心高度由轨面起不得超过4600mm;(3)运往朝鲜的货物,最高不得超过4750mm;(4)京包线:南口~西拨子,最大半宽1600mm。
4、超限等级办理规定
⑴对超出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还没有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按照一级超限办理;⑵对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应根据超出限界程度确定超限等级。
二、超限货物运输管理
(一)超限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
1.公路运输超限货物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在公路超限货物的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如表所示的期限提出申请。
(1)承运人申请公路超限运输
①车辆行驶范围在设区的市辖区内的,应当向起运地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所经线路涉及高速公路的,审批部门应当征求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②车辆行驶范围跨设区的市或者起运地是高速公路的,应当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③由外省进入本省的车辆,以进入本省入口处所在地为起运地。
(2)提供资料和证件
①书面申请②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③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④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⑤车辆行驶证。
(3)承运公路超限货物的申请期限
(4)申请超限运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车辆装载的货物质量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②车辆装载货物后的长、宽、高超过公路、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③行驶路线经过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桥梁的。
2.铁路运输超限货物的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第2章第5条规定:在超限货物的受理和承运中,发货入托运超限.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并应提出下列资料:
①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
②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以及限制条件。
③必要时,应附有计划装载、加固计算根据的图样和说明。
④对超限的大型设备,发货人应在设计的同时考虑装载加固和运送条件。
必要时,应采取改变包装和拆解货体等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超限程度。
一、托运与承运
㈠超限超重货物的托运
托运人应提供的资料包括:1、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2、货物外形尺寸三视图(必要时应附有货物照片),并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
3、申请装运超限超重货物的车种、车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必要时应附相关说明)。
4、自轮运转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型式及限制条件、安全运输应急预案和车辆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等,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车辆动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㈡受理
托运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符合规定,且货物发到站(含专用线、专用铁路)具备超限超重承运人资质的,发站应给予资料受理。
㈢选择装载方案
拟定使用货车的车种、车型及车数,拟定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内容:1、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示意图。
2、货物规格。
3、准用货车。
4、加固材料(装置)。
5、装载方法。
6、加固方法。
7、其他要求。
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方案拟定后,车站应向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主管部门提报铁路特种车使用计划、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2、电报内容:⑴发站、到局、到站;⑵货物概况:品名、件数、重量(货物重量含装载加固装置和材料等重量)⑶货物外形(包括固定包装和加固装置)尺寸。
⑷拟使用车种、车型及辆数;⑸装载方法;⑹预计装后尺寸;⑺其他特殊运输条件要求
(六)审核运单等
(七)进货验收
二、装车组织
1、装车前工作
(1)选择车辆
(2)车辆测量
(3)确认加固材料
(4)画中心线
(5)在货物上标明重心位置、索点
2、装车后检查
三、超限车的检查
1、货运检查主要内容
⑴货物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状态:
⑵《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事项;
⑶《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
⑷铁道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2、重点检查、确认的内容
⑴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
⑵超限超重货物两侧明显位置是否书写或刷印有超限、超重等级,或者拴挂有超限超重货物检查表示牌;
⑶负重车车地板上是否标划有明显的货物检查线;
⑷货物是否位移。
四、超限超重货物到达作业
超限超重货物到站应根据批示电报正确选择、确定卸车地点和货位,科学制定卸车方案,严格加强卸车组织,确保安全。
收货人组织自卸的,车站应与收货人签订自卸车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在卸车前与收货人办理完货物交付手续
§2.2 超长货物运输管理
一、超长货物概述
1、概念:
一件货物的长度,超过所装平车的长度,需要使用游车或跨装运输时,称为超长货物。
长度超过18M(经由越南为12m)的货物属超长货物。
2、运输条件
原则规定:需由参加运送的各国铁路预先商定后才准许运送。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超长货物,除运往越南的以外,不经过预先商定即可运送:
(1)不换装运送中,装在一辆车上,长度超过18m,而不超过25米的货物。
(2)长度不超过30米(欧洲铁路为36米)的铁路铁轨和钢筋混凝土用的圆钢筋。
国际联运中的超限、超长、和超重货物在我国铁路区段的运输,应按我国铁路对阔大货物的运输要求进行组织。
3、装载技术条件
(1)装载货物的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并应合理地分布在车地板上,不得偏重;(2)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超限货物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和特定区段装载限(3)当一件货物宽度等于或小于车地板宽度时,突出货车端梁长度不得超过300 mm,大于车地板宽度时,突出货车端梁长度不得超过200mm。
超过时必须使用游车;
(4)货物重心的投影,一般应位于车地板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向位移不得超过100mm,超过时要采取配重措施;
(5)纵向位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一般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t;
(6)重车重心高自钢轨面起一般不得超过2000mm,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以降低重车重心高度,否则,应限速运行。
4、装载方法
(1)一车负重一端或两端突出装载
一车负重——是指一辆平车负重,货物的一端或两端突出端梁加挂游车。
1.游车上装载的货物,与突出货物的距离不得少于350毫米,突出货物的底面与游车底板的距离不得少于150毫米;
2.共用游车时,两个突出货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0毫米。
在突出货物的两侧,不得装载货物;
3.每一端突出端梁的最大长度,一般不得超过负重车长度的30%,突出长度超过时,由铁路局确定;
4.当突出部分的端部宽度等于或小于车底板宽度时,容许突出端梁300毫米;大于车底板宽度时,容许突出端梁200毫米。
超出此限时,必须使用游车。
(2)用两辆或两辆以上平车跨装装载
所谓两车负重跨装是指货物的长度超过一车负重容许的装载长度,其重量由两辆平车承载。
1.只许两车负重,并且必须使用货物转向架,以便于负重车运行在曲线上转向;
2.两负重车之间只许使用一辆游车(N15桥梁专用车组除外);
3.两负重车地板高度应该相等,不等时应加垫板将货物装平;
4.货物转向架的中心销一般应对准负重车的横中心线。
在此情况下,一个货物转向架负担的货物重量与货物转向架重量之和,不得超过负重车的标记重量。
当货物转向架中心销偏离车辆横中心线时,须保证每个车辆转向架负重不超过车辆标记载重量的1/2,两转向架负重之差不大于10吨。
§2.3 超重货物运输管理
1、定义
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载质量(总质量、轴载质量)的运输
2、超重运输车辆情形:p40
二、超重货物运输的危害:p41
(一)、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的危害
1、路面设计荷载及荷载对路面的影响
2、超重运输对公路路面寿命的影响
(二)超重运输对路面和桥梁的破坏形式P42
1、超载运输对沥青路面的破坏形式
(1)一次性作用
(2)车辙作用
(3)剪切推移作用
2、超限超载运输对水泥路面的破坏形式
3、超限超载运输对桥梁的破坏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