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本质与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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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30题)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的变更,不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也有溯及力B.合同的变更,只存在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的情形C.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D.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答案】 C2、下列选项中,正确表述了认识的客体的含义的是()A.认识的客体是主体实践和认识的对象B.认识的客体是主体创造出来的对象C.认识的客体是一切客观事物D.认识的客体是整个外部自然界【答案】 A3、某气雾剂公司生产的卡式炉燃气罐属于不合格产品。

某厨房配套设备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炉的质量存在缺陷,甲在使用时发生爆炸,其女儿脸部大部分受伤并且留下疤痕。

法院查明,上述缺陷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在诉讼中,甲要求被告赔偿其女儿的精神损失费。

被告均承认自己有错,但是均不认为其应当对精神损害赔偿承担责任,理由是法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法律确实没有规定)。

法官在判决中却支持了甲的请求,法官对此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原则和司法实践掌握的标准,实际损失除物质方面外,也包括精神损失即实际存在的无形的精神压力与痛苦。

原告在事故发生时尚未成年,烧伤造成的片状疤痕对其容貌产生了明显影响,严重地妨碍了她的学习、生活和健康,除肉体痛苦外,无可置疑地给其精神造成了伴随终身的遗憾与伤痛,必须给予抚慰与补偿。

”法官在这个案件中,使用了下面哪一个或哪些推理方法?()A.归纳推理B.辩证推理C.演绎推理D.模拟推理【答案】 B4、高某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通过伪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假冒医生身份进行行医活动,虽然多次被施以行政处罚,且其诊所被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但是高某仍然在原址上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

对高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构成非法行医罪B.如高某擅自为他人堕胎,情节严重,应构成非法行医罪C.如高某擅自为他人堕胎,造成就诊人死亡,应构成医疗事故罪D.不构成犯罪【答案】 A5、既承认社会形态发展的客观规律又承认人的自觉活动的作用,这种观点属于()A.历史唯物论观点B.唯意志论观点C.折衷主义观点D.机械决定论观点【答案】 A6、现代生产力系统的渗透性因素是指( )A.教育B.管理C.生产资料D.自然科学【答案】 D7、关于盗伐林木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木罪B.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如同时触犯其他法条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C.丙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林地精心养护使之成活的,不属于盗伐林木D.丁在林区偷扒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致使数量较大的林木枯死的,构成盗伐林木罪【答案】 D8、张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年级历史下册《合同为一家》

七年级历史下册《合同为一家》

七年级历史下册《合同为一家》一、引言《合同为一家》是七年级历史下册的一篇教学内容,该篇教材通过讲述合同的历史背景、发展和重要性,引导学生了解合同的作用和意义。

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为一家》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的历史背景2.1 古代的合同在古代社会,合同已经有了一定的形式,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古代的合同通常是通过双方的约定和口头协商来达成的,这种形式虽然不够规范和正式,但在当时的社会中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2 近代的合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合同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

近代的合同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三、合同的发展和重要性3.1 合同的发展合同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交往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工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3.2 合同的重要性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合同为经济交易提供了一种有力的法律保障,可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合同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信任关系:合同的签订可以帮助交易双方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从而推动合作的进行。

四、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4.1 合同的类型合同根据其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这些不同类型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不同的作用。

4.2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在日常生活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一个常见的过程。

当我们购买商品、租房、签订劳动合同等时,都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合同,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五、合同的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实际的合同案例,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合同的重要性和作用。

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与中外比较

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与中外比较

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与中外比较作者:耿建新赵巍来源:《财会月刊·上半月》2020年第04期【摘要】2017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 17)颁布以后,我国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28日根据IFRS 17的相关调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保险合同(修订)(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继1984年颁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后对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第三次重大调整。

在此背景下,首先对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演进历程进行梳理,然后探讨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变化情况及新旧准则之间的差异,最后结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的纵向梳理内容,横向对比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与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关键词】保险合同会计;会计确认;会计计量;IFRS 17;CAS 25;CAS 26【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07-0043-5一、引言2018年12月,财政部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 17)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保险合同(修订)(征求意见稿)》[1] [简称《征求意见稿(2018)》],在计量单元、保险收入确认以及合同服务边际调整等方面对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做出了比较大的调整。

《征求意见稿(2018)》的出台,一方面标志着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即将进行第三次重大调整,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所做出的努力。

保险业自身的复杂性决定了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演变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厘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调整原因以及具体变化内容也就成为理解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制定标准的重要途径。

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修订意图本质上是对国际财务报告相关准则的趋同,因此本文首先对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与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在不同阶段对保险合同会计的规定进行纵向对比;然后,着重对比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 17)之间的差异,总结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不足;最后,结合以上对比研究,以期为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进一步修订提供参考。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分类: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主题: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合同可以分为()。

A.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B.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C.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D.主合同和从合同【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允许撤销的是()。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D.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且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如果认为该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在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企业法人B.某公立学校C.某公益社会团体D.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担保的形式中的保证。

此题适用排除法。

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A.合同订立前B.合同订立过程中C.合同履行过程中D.合同履行结束【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关于债权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A.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能转让B.债权人转让权利,不用通知债务人C.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D.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的情形:①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试论我国劳动合同的性质

试论我国劳动合同的性质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试论我国劳动合同的性质所谓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和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但我国当前的劳动法理论和劳动法制实践仍然非常薄弱。

笔者认为,导致这种薄弱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对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

本文拟对此略作探讨。

关于劳动合同的性质,首先有两点应当予以说明。

一是有学者从一个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出发,认为我国的劳动合同的性质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合同是根本不同的。

“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劳动者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所决定,我国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合同。

如果仅从表面形式上来看,二者似乎有不少相同之处,”显然,如此看待劳动合同的性状是毫无疑义的。

这不仅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

更是因为这种说法从劳动合同的外在环境出发来看问题,而不是从事物的内部来看问题。

而我们知道,事物的性质取决于事物的内在要素。

二是,我国学者基本上都倾向于强调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区别。

笔者并不否认,两者在当事人、内容、法律效力和形式等方面的差别,也不反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分别立法的做法。

但是,笔者认为,对两者之间差别的认识,应当界定在具体操作的范围内。

而在本质属性上来看,如果我们强调两者的差异,在显然是不恰当的。

相反,笔者认为,从本质属性来看,集体合同也是为了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为了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集体合同就是劳动合同。

只不过,这种劳动合同是采取了集体的方式。

一、不同历史时期的劳动合同观不同的法律制度,往往是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的产物。

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也随着经济发展的脉搏而发展演变。

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个人和法人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合同法的本质在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契约精神,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合同法的地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法是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和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法的规定和适用,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和经济利益的实现。

其次,合同法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规范,是民事主体之间约束和规范行为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规范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护。

再次,合同法是法律秩序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工具。

合同法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经济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

总之,合同法作为民事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合同法的本质在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契约精神,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范本专家需要深入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合同范本和法律咨询服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国际私法答案2

国际私法答案2

1.准据法:(lex causae或applicable law)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其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3.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

4.系属公式(formula of attrbuion)是指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传统双边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公式。

5.“直接适用的法”就是各国国内法中那些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

6.国际贸易惯例,即国际民商事主体在长期商业实践基础上反复适用而形成的习惯性做法,它们只有经当事人约定于合同中,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7.巴托鲁斯:(Bartolus)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当时波伦亚大学和比萨大学的法学教授,其法学声望极高,被称为“法律之光”。

巴托鲁斯在总结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将法则分为人法、物法和混合法。

肯定了城邦法则的域外效力及其对非本城邦居民的可适用性,并对此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

8.杜摩兰(CharlesDumoulin)是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的代表作是《巴黎习惯法评述》,他在该书中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他甚至认为,即使当事人在契约中没有明示选择适用的法律,法院也应该根据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推定当事人可能适用哪一习惯法来支配契约的实质要件和法律效力。

9.胡伯(UlricusHuber)是荷兰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他是大学教授和最高法院法官,其真正全面奠定了国际礼让说。

论契约精神

论契约精神

论契约精神聂圣哲,苏州(德胜)洋楼有限公司总监(代行董事长职权)。

该公司倡导“诚实、勤劳、有爱心、不走捷径”的理念,并通过一系列措施把这一理念真正贯彻到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去,把从农村招聘来的、朴实的农民工培养成为职业化的工人;同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有效的诚信系统,成为中国第一家员工报销费用不用审批的公司,被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精细化管理研究中心树立为精细化管理示范基地。

反映该公司制度规范的《德胜员工手则》也成为财经管理类的畅销书。

此次对话提问者为北京大学精细化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明帅。

问:精细化管理专家、百万畅销书《细节决定成败》的作者汪中求最近写了一本新书《契约精神》,您对这本书和契约精神有什么样的看法?聂:其实,我早就盼望着能够有这么一本中国人写的《契约精神》。

作为我国细节管理的首倡者,汪中求老师来写这本书更有意义。

从本质上来讲,契约精神具有社会活动及商业伦理的细节精髓,具体的来讲,就是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人与机构之间,认真履行成文的、不成文的各种契约,信守承诺,勇担责任,对别人、对社会有一种永恒的负责态度,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等等这些,都可以归纳到契约精神中来,就是每一个体的每一个行为的细节都充满着对别的个体的在意(责任)和默契。

我们国家虽然是一个文化古国,礼义之邦,遗憾的是,近一百年来,出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与社会的进步相比,文化的发展总是慢半拍,甚至不止半拍。

在我们准备搞市场经济的那天起,就应该明白市场经济的支撑是什么?就是诚信,而诚信的本质就是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在西方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文化。

西方人非常具有契约精神,尊重契约规则,注重契约精神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但在我们的社会中,却缺少这种契约精神,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虽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合同法,但合同法与契约精神是两个概念。

契约精神其实是对契约的一种敬畏,其作用甚至是远远地超出了道德对于人们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文件的方式,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 自愿性,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强迫或欺骗行为。

2. 法律约束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达成并签订,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 相对性,合同是双方之间的协议,对外部人无约束力,除非第三方受益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4. 平等性,合同双方在协商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情况。

5. 可质疑性,合同应当是合法、真实、明确、完整的,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质疑和无效的风险。

总的来说,合同是一种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是商业和个人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

在起草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合同类型的特点和法律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的概念

我们生活当中,合同其实是广泛存在的,而且合同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一种很古老的法律制度。

在咱们民商法的领域,像很多一些新的制度,如公司制度,票据制度,信托制度,都是晚近开始发展起来的,但有些制度,像不动产制度,婚姻制度,家庭制度,包括合同制度,侵权行为制度,在民法当中是一种很古老的分支学科中国人讲合同这两个字都是非常的贴切,揭示了这个所谓的合同的本质,一个“合”,一个“同”,合强调什么呢?不是一个人,二人以上才能是合,所以它讲的是两个主体之间,两个当事人之间的事情。

还有一个“同”,双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这就叫合同。

1、合同和契约。

合同和契约这两个词在中国古代均有出现,但意义不同。

现代意义的合同古称契约,而合同则是验证契约的一种标记。

西周时期已有书面契约的记载,当时的书面契约主要有“傅别”和“质剂”两种。

“傅别”是当时的借贷券书,是处理债权纠纷的原始凭据。

其形式是在券书中间书写一个大的中字,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半。

债权人持左卷,债务人持右卷。

所以,“傅别”的券书内容与中字均被分为两半。

“质剂”是商品交易的买卖合同,也是处理买卖交易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形式上“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合同券书,凡奴隶、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之“大市”,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类的小宗交易则称为“小市”,使用“短券”即“剂”。

它是在同一券书上书写内容相同的一式两份合同,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所以,“质剂”虽被分为两半,但各自的合同内容却是完整的。

东汉发明纸张以后,人们逐渐使用纸张来记载契约内容,竹木简的契券被淘汰。

但是,过去在竹木简上刻划记号的习惯却得到了保留。

人们在书写一式两份的契约时,往往将两份契纸并拢骑缝划上几道记号或者写上“同”、“合同”、“合同大吉”等字样,以便将来核对是否属于原件。

这种记号就称为“合同”,而这种契约就称为“合同契”。

因此,在中国古代,“合同仅是契约形式之一种。

合同的定义和解释

合同的定义和解释

合同的定义和解释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并表达意思同一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或口头协议。

在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互相承诺履行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各方在交易过程中享有权益保护和法律保障。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合同主体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即约定方和受约方。

约定方是提出合同条款的一方,受约方是接受合同条款的一方。

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的,并且必须具备法律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是合同中规定的约定事项,包括交易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等。

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内容,按照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书面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或者电子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而某些合同形式可以采用口头或者电子方式,如商品交易合同。

无论合同形式如何,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合同的解释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原则对合同条款的涵义进行解释。

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意思表示原则: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来解释合同条款,通过签署合同表达的意思是最应当被尊重的。

2. 明确表达原则: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以避免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产生歧义。

3. 客观解释原则:对于模糊不清的合同条款,需要从客观的角度出发,以实际行为和当时已知情况为基础进行解释。

4. 保护原则:法律对弱势当事人表达了一定的保护,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适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若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总之,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手段和约束工具,对于各方的交易和合作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合同的定义和解释在保护当事人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3届辽宁省高考政治模拟考试试题1

2023届辽宁省高考政治模拟考试试题1
①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执政,将反映人民利益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②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代议的方式对国家重大事务行使最高决定权
③全国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就机构改革方案充分发表意见
④民主集中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机制,是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统一的有效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账户资金多元化投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养老金融发展新格局逐渐形成
6.自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后,一百年来,我们党完成了18次党章修改。在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将跳出历史周期律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写入党章,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进行自我革命需要做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给出的“第二个答案”。“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领导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历经千锤百炼仍朝气蓬勃,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原因就在于党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事实证明了中国共产党从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
①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②将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相结合
③将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④新型举国体制下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3年1月19日,国务院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全面介绍新时代中国绿色发展理念、实践与成效,分享中国绿色发展经验。绿色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下列关于中国绿色发展所呈现出的“四个自信”理解正确的是

PPP的概念、特点、历史、本质、目的和目标

PPP的概念、特点、历史、本质、目的和目标

PPP的概念、特点、历史、本质、⽬的和⽬标PPP的历史、概念、特点、优点、本质、⽬的和意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中⽂直译为公私合营或公私合作,⼆⼗世纪九⼗年代发源于英国,泛指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之间的⼀种合作经营模式。

其应⽤领域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制造与供应,是对传统意义上应由政府负责并主导的社会服务体系的补充或替代。

PPP模式的⼀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

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在合理有效的PPP模式下,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之间基于⼀系列协议安排,有望构建⼀种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为原则,在⼀个相对较长并且稳定的合作期限内,发挥公私双⽅各⾃的资源优势,以更加经济、富有效率的⽅式完成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制造与供应。

当然,PPP模式并不适⽤于所有社会服务领域,即便是在其⼴泛实践的基础设施项⽬建设领域,PPP模式的具体应⽤也在很⼤程度上受限于各国或各地区迥然有异的政治、经济及法律环境。

以其应⽤效果⽽⾔,南橘北枳的现象并不少见。

⾃1995年实施第⼀个由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的BOT试点项⽬以来,虽然⼏经反复,PPP模式在中国境内仍然得到长⾜发展。

据业内⼈⼠估算,中国⽬前已实施的PPP项⽬应已超过7000个,其中污⽔处理⾏业有2000个以上,燃⽓⾏业有1000个以上,市政道路项⽬则有3000到4000个(含BT项⽬),此外在城市供⽔、垃圾处理、交通运输、电⼚、学校、医院乃⾄于城镇开发领域,也都有不少以PPP模式实施的案例。

⽆论是从发展的数量还是体量上看,这都是⾮常惊⼈的。

在⼗⼋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改⾰⽅向之后,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2015年以来相继发⼒推动相关⼯作。

名词解释合同

名词解释合同

名词解释合同
合同范本是指根据特定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了满足特定交
易需求而设计的合同模板。

合同范本通常包括了标准条款和条件,
以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填写的部分。

合同范本的目的是
为了简化合同起草过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减少纠纷
的发生。

合同范本通常涵盖了各种类型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到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双方交易的具体需求和条件。

因此,合同范本专家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把
握合同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含义,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合同范本,以适应法
律法规和市场变化。

在为客户提供合同范本时,需要根据客户的具
体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
合同范本专家还需要为客户解答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的疑问,提供专
业的建议和指导,以确保客户对合同的理解和满意。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

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B.司法机关只能依据法的正式渊源处理案件C.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D.我国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不受社团及民众的干扰【答案】 D2、价值规律是()A.自然经济的基本规律B.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C.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D.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答案】 B3、从本质上看,货币是( )A.特殊的资本B.普通的商品C.一般等价物D.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答案】 D4、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依法治国要求将法律作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的C.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执法应当合法、高效、合理、公平D.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约束公民滥用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答案】 D5、除了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外,剩余价值率还可以表示为( )A.剩余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B.剩余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C.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比率D.利润与预付总资本的比率【答案】 A6、下列选项中属于正式法律解释的是:()A.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公路法》中征收燃油税所作的解释B.某刑法权威学者在担任辩护人时.对《刑法》第68条所作的解释C.某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时,对《合同法》第59条所作的解释D.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作的解释【答案】 D7、甲将其一辆二手机动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该机动车刚发生过重大车祸。

如何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本质和地位

如何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本质和地位

如何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本质和地位近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合同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规范和保护合同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编的本质和地位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编。

一、合同编的本质合同编是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本质是规范合同关系。

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法律关系之一。

因此,规范合同关系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编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保全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合同编也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的诚信原则,加强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意识,有助于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合同编的地位合同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它是民法典中的一个独立编,与其他编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编的出现,意味着我国合同法制的完善和现代化,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合同编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合同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合同编的出台,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有利于促进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和效益。

此外,合同编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具有重要作用。

在合同编中,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强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编也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的诚信原则,加强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意识,有助于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合同编作为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意义。

它的出台,为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0年甘肃省天水市“三支一扶”招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它

2020年甘肃省天水市“三支一扶”招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它

2020年甘肃省天水市“三支一扶”招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它(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阶级基础和实践基础()。

A、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B、无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C、工人罢工和起义D、工人运动得到了“农民的合唱”【答案】B2. 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者的行政拘留B、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做出的罚款处罚C、工商部门对违法经营企业采取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D、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答案】D3. 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是()。

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答案】A4.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效率和公平等关系方面,能够比西方国家做得更好和更有成效。

这是因为()。

A、我国既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允许和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B、我国既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又允许和鼓励多种分配方式并存C、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D、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同四项基本原则结合在一起的【答案】C5.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经济处于主导地位,绝不是人为的,而是由()决定的。

A、社会主义制度B、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C、国有经济本身的性质D、共产党的领导【答案】C6. 《行政诉讼法》第 55 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下列哪项内容属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况?()A、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的B、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判决撤销的 C、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的D、人民法院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由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答案】C7.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人选,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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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五世纪,随着日耳曼各部族联盟大举入侵罗马帝国,产生了各王国根据本部族的习惯编纂而成的法典。这时,合同担保制度很发达。日耳曼法虽然晚于罗马法,其中合同规范也远不及罗马法那样巧妙精深,逻辑严密。但因它发达于前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了由日耳曼人生活习惯所决定的立法上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罗马时代概念立法技术的同时,却从实践的角度对合同法作出了贡献。第一,它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注重强调个人权利对公共利益的服从,这就在限制当事人合意的同时,发展了订立合同以维护社会公益为宗旨的思想。第二,它在立法技术上注重采用业已存在的日耳曼人的习惯,尽量使法律条文通俗实用,避免用概念替代习惯作法,这可以说是经验主义的立法方法占据主导地位,它对近代英美法系立法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三,它在制度上有创新,保证、违约金制度即为例证。
现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垄断阶段的合同法。在基本原则等许多方面,较近代合同法有所变化。第一,定式合同普遍化;第二,“强制缔约”在公用事业中普遍存在;第三,“团体协约”应运而生;第四,表示主义取代意思主义;第五,合同解释原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当事人意志的探寻逐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所代替。当代合同法具有统一化的趋势。国际贸易在当代越来越发达,各种合同不限于只在一个国家内部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一直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更高,发挥的作用更大。
作为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在大陆法系,或者是在我国,合同法与其他法规范一样,在不同历史阶段和条件下经历了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
从世界法制发展史上看,合同法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根据合同法的特点、作用及其在法制体系中的地位,我们可以将合同法的发展划分为古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和现代合同法。
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 1804 年的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自由原则为明显标志。但近代法时期却是从十五、十六世纪开始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结束的相对较长的历史阶段。
近代合同法在合同主体方面,认为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合同法律人格,唯一有所限制的是人自身的行为能力。在合同的内容方面,认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自由意思的选择或真实意思的表现。在合同形式方面,主张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严格的形式主义被抛弃。在合同的适用范围上非常广泛,连夫妻财产制、收养关系都进入了合同领域。
在英美法系,合同法产生的较晚。大约自十三世纪开始,英国普通法通过债务和合同两种诉讼形式解决合同问题。但这些合同不适用非要式合同。在十五 世纪,普通法法院开始推行一种使非要式合同得以执行的诉讼形式。在 十六 世纪,确立了相互允诺原则。这些为合同法的继续发展和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
总的说来,古代合同法是简陋的,欠缺许多具体且重要的制度,合同主体仅限于少数人,不要说奴隶不得订立合同,妻子儿女在罗马法上也无人格,重形式而轻内容,只要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即使内容违反道德,合同是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也仍然有效。所有这些均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终将被近代或现代合同法即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关于合同法的本质,可以通过多种角度来分析。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可知合同是特定社会统治阶级的体现。在剥削阶级社会,合同法是剥削劳动者的武器。从经济与法的角度看,合同关系是可期待的信用,合同法保护这种信用。它首先确认让渡商品与实现价值存在时间差异的合理性,确认经济利益暂时不平衡的合理性,同时又保证这种差异可以消除。从合同自身讲,合同及其法律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与期待,实现意思自治的理念。合同关系的成立,就是要达到将债权转变为物权或与物权具有同等价值或相似价值之权利的目的,并以此实现特定利益。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合同行为的有序,体现了国家规范交易行为的意志,具有重要意义。
从 1950至1956 年,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党的方针政策是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方针。 1950年9月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合同规章 ---- 《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对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 1957至1966 年,我国合同法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1958至1960 年,取消了合同制度, 1961 年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批准八字方针以后开始,加强了对合同的行政管理。从 1966 年 5 月 至1976 年 10 月,合同法再次被废弃了。 1976 年粉碎 “四人帮”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81 年 12 月由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合同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85 年 3 月 ,六届人大十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7 年 6 月 六届人大二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至此我国合同法体系呈现出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足鼎立的局面。
1999年3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废除了“三法”鼎立的局面。合同法统一的原因: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现代经建设的不断发展,这三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第一,国内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律,有些共性问题不统一,某些规定较为原则,有的规定不尽一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的要求,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第二,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需作出补充的规定。第三,调整的范围已不能完全适应,同时近年来,也出现了融资租赁等新的合同种类,委托、行纪合同也日益增多,客观也需要作也相应规定。
在这里,古代合同法主要是指奴隶制和封建制合同法。
合同作为财产流转的法律形式,其产生必须基于财产流转的事实,没有财产流转就没有合同及其立法。人类社会最早的合同法是由习惯发展而来的,称为习惯法。它与氏族习惯中的规则的根本区别,首先在于诉权的发生。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对方当事人便获得诉权。 《汉漠拉比法典》直接规定合同或与买卖有关的规范有 120 余条。其特点是:第一,奉行严格的形式主义;第二,合同种类较多,适用范围较广;第三,对违约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关于合同的规定比《汉漠拉比法典》还有进步:第一,其合同规范更接近于近代大陆法系在理性主义支配下的概念化立法方法,用抽象的、具有一般特征的概念表述合同,从而使合同上升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了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第二,将合同视为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用合同作为确定当事人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锁”,以保证交易的安全与稳定。第三,规定了物的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从而使合同可能脱离物的实际交付而单独存在,这意味着诺成合同开始同实践合同相分离,成为一种新的合同形式。
纵观新中国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凡是在我国承认并发展商品经济的时期,合同立法就发达,反之,合同立法就停滞,甚至被取消。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迎来了合同法的春天,与此同时,合同法为市场经济和微观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将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合同法的本质与历史发展
文章来源:本网 时间:2007-05-11
合同也称为契约,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我国《民法通则》给出了合同的定义,即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通常包括民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劳动法上的合同。在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方面,民法上的合同主体是平等的,而行政法和劳动法上的主体则是不平等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适用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与历史上西方国家合同立法的发展相比,古代东方国家的立法就暗淡了许多。
在我国,因为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在法制上具有“重刑轻民”特点,虽然在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质剂”、“傅别”等契约制度,但与商品经济低水平发展的社会状况相适应,合同法在我国的发展处于比较缓慢的状态。
新中国成立以来,合同法的发展虽然经历了一些曲折的过程,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实行,为合同法的健康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合同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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