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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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24)

盗传必究

案例分析题

1. 位于新华大厦大堂内侧的富华海鲜餐厅的专用隔油池泄漏,外溢的油污一直漫延出去使新华大厦大堂地面湿滑。物管员发现此问题后,马上向公司报告,要求清洁工尽快过来清理。但就在清洁工来到前,大厦的一位年近60岁住户陈先生在通过大堂时滑倒在地,送往人民医院后经诊断为左股骨隆间粉碎性骨折,前后住院23天,共用去医疗费1.9万元。为此陈先生及其家人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认为应当找餐厅索赔,因为造成陈先生滑倒的油污是餐厅专用隔油池泄漏出来的;餐厅认为陈先生滑倒的地点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服务的区域,因此也拒绝赔偿。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富华餐厅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问题:(1)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

(2)在诉讼中王某是否能与物业公司进行和解,为什么?

(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原告是陈先生(1分),被告是富华餐厅和物业公司。(2分)

(2)能和解(2分),因为两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2分),民事诉讼是以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表示为基本原则的,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行使或放弃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在诉讼中通过自愿协商来解决他们之间的法律问题,法院尊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3分)

(3)陈先生的损失是由富华餐厅和物业公司共同过错所致(3分),各应承担一半的责任且负连带责任。(2分)

2.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先后在小区公告栏、住宅楼门口和小区大门上及附近商店,张贴“公告”多份,内容包括“物业公司违规操作、乱收费、扣押维修基金甚至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今后决不会再续聘物业公司,暂停缴付停车费”等。物业公司认为自己的商业信誉、企业声誉受到了严重损害,将小区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表示:由于业主委员会的诬告,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严重下降,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立即停止对其信誉和声誉的侵害,公开道歉;同时请求判令业主委员会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坚持称自己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张贴公告仅是针对了原告违规的具体事实。

问题:(1)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吗?

(2)请问本案如何处理?

(3)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是什么关系?

答:(1)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在小区内张贴公告,(2分)但要注意:公告应当张贴在小区内指定的公共区域;(2分)其内容应当是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的真实、客观的陈述,不应当带有感情色彩。(2分)

(2)本案处理的焦点问题是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客观;(2分)业主委员会应当对公告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负举证责任,(2分)如举证不能,业主委员会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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