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相关政策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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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政策规划符合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本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2、与《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

根据2011年10月发布的《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分析拟建项目规划符合性,具体见表2。

表2 拟建项目与《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情况见表3。

表3 拟建项目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符合情况

4、《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行动计划》无相关条款要求。

5、环发[2012]98号符合性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情况见表4。

表4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

6、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规定的审批原则对比情况见表5。

表5 本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

7、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规定的审批原则对比情况见表6。

表6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

8、电镀相关标准

(1)《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 314-2006)

①电镀工艺选择合理性评价原则是:工艺取向是无氰、无氟或低氟、低毒、低浓度、低能耗、少用络合剂;淘汰重污染化学品,如铅、镉、汞等。对特殊产品的特殊要求另作考虑。

②清洁生产工艺是指氯化钾镀锌工艺、镀锌层低六价铬和无六价铬钝化工艺、镀锌镍合金工艺及其他清洁生产工艺。

③高污染工艺是指高氰镀锌工艺、高六价铬钝化工艺、电镀铅锡合金工艺等。

(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基准排气量和排水量的规定

新建企业废水:总铬 1.0mg/L,六价铬 0.2 mg/L

总锌1.5mg/L

新建企业废气:氯化氢 30mg/m3,铬酸雾0.05mg/m3,硫酸雾3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3)《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2-2010)

电镀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规定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监控的污染物,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收集和处理;规定在总排放口监控的污染物,应在废水总排放口收集和处理。含氰废水和含铬废水应单独收集与处理。

废水总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符合HJ/T 353、HJ/T 355和HJ/T 212的要求。

电镀废水处理站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12h~24h的废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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