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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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前 言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贯彻治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治多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4年4月,受治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
多次深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治多县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治多县立新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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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评估内容
本项目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1、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2、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3、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4、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
1、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2、《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试行)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5、《治多县立新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6、其他设计依据
第2节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1、项目名称:治多县立新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
2、项目地址:拟建垃圾填埋场位于治多县立新乡东北高山区一“U”型冲沟,距离立新乡中心约2.5km。
3、建设规模及内容:垃圾场主要建设处理场以及配套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生产管理用房等设施。
垃圾处理场主要由垃圾坝、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回喷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防洪及排水设施、环境监测系统、填埋作业设备、封场覆盖系统等组成。
其服务范围为立新乡集镇区域。
城区环卫设施主要是完善城区的垃圾搜集、转运设施,包括垃圾运转车辆、垃圾储存点、果皮箱、环卫公厕等。
拟建的立新乡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接纳立新乡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总库容4.94×104m3,可处理垃圾总体积3.1×104m3,根据表4-4对立新乡垃圾产量的预测,到2025年以前,垃圾总产量2.15×104t,压实密度按0.7t/m3计算,垃圾总体积为3.1×104m3。
考虑覆盖土、封场土所占容积,本阶段推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可满足立新乡至2025年累计垃圾产生量2.15万吨的填埋要求,填埋年限满足15年以上的要求。
2025年立新乡日处理能力为4.23吨/日。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82.69万元。
资金来源:拟全部申请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
2.2工程方案
工程计划于2014年5月开工,计划于2014年12月底竣工。
第3节项目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本报告确定交通影响、施工影响、噪声影响等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因素。
3.1施工阶段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附近住户或企业及过往行人可能由于工程建设影响进行利益诉求,如施工噪音影响、环境影响、出行不便等情况,要针对此类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夜间施工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夜间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白天噪声较大,受影响的主要是居住区内停留的老人和小孩,而老人和小孩恰恰是对噪声最敏感的人群,他们的反应决定了居民的意见。
另外居民们更是项目运营后的交通噪声对他们的生活、建筑的影响。
除了上述受影响较大的群体之处,还有其他受影响的人群,但是相对来说这部分人群分布比较分散,影响特征不明显。
经过调查和走访,工程周边人群对施工期间和运营后噪声影响的主要诉求如下:
务必杜绝夜间施工作业,并尽是避开过早、午休等敏感时间,保障沿线居民一个比较舒适安静的休息环境。
在施工期间以及项目运营后,做好充分的隔音和除噪声措施。
能符合国家相关隔音和除噪的标准和规范。
在建项目位于治多县立新乡一无名沟,施工车辆对交通没有多大影响。
施工期间的其他不利影响因素繁多且容易忽视,常见的主要有环境影响、施工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
环境影响包括扬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清理不及时,容
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施工单位应积极搞好卫生工作,严禁扰民。
第4节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4.1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涉众经济案件、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着力夯实维稳基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敏感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的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之一,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整体性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
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打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毁坏公司财产、影响社会稳定等。
4.2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分析
在当事方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反应诉求及救助渠道是一种方式,也是社会救助的一个途径,尤其当各种诉求及救助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就会进一步增大。
通过上一章的分析,本项目在噪声、交通组织以及施工期间工程建设等方面会对当地居民、经营户、企事业单位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能会导致出现不利社会稳定的问题。
根据以往经验和调研评估过程中掌握的情况,由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较大,由于交通拥堵造成的各种不便而引发的
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另外在工程施工内部如劳动用工、安全保障、工资发放、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如果不能做到合理、及时、规范,也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见表4-1.
同时,还应注意到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关措施落后于项目建设或没有按要求实施,则发生社会不稳定可能性较大,反之会较低;另外,社会稳定问题的处理也是影响社会稳定数量和程度的因素之一,处理等当,可以有效避免再次发
生和事态扩大。
第5节风险调查
5.1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衍生于相关利益群体对征地拆迁项目的抗拒,这种抗拒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上访、留置原地拒绝拆迁、暴力对抗甚至群体示威等。
因此,对征地拆迁项目所涉及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界定,应认真分析征地拆迁实施后群众可能引发的异议、遭遇到的损失或不适,这些异议、损失或不适即为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风险因素。
在识别了治多县立新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可能面临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工程管理、项目投入使用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分别进行定性评价。
为便于评价表述准确,本报告把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划分成5个等级,可能性由小至大依次表述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并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对征地拆迁相关利益群体的民意调研结果,界定各类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
根据对征地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发生的社会风险的经验判断,并结合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的具体情形,该工程可能会诱发的异议、损失或不适等诸多社会风险及其评价主要如下:
1、项目施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
风险内容:垃圾填埋场工程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会大面积、大容量、大范围地堆放垃圾物品。
由于生活垃圾成分非常复杂,有机质含量高,在其自身分解、发酵以及雨水淋滤等作用下会产生含有高浓度污染物质的垃圾渗滤液。
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当防渗系统不严密或者遭到破坏时,
渗滤液就会发生泄漏污染环境,然而关于垃圾填埋渗滤液泄露的预防研究报告确鲜有报道。
而渗滤液的防渗措施是防止其污染地表水地下水的关键一步,同时因为渗滤液的高浓度、流动缓慢、污染持续时间长等特点,从而导致渗滤液集中源的产生。
这些源头一旦与生活地下水、河水等相接触就会造成污染的大规模繁殖,而且水资源一旦被污染,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因而严重影响生活用水和供水安全,甚至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风险评价:项目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较大
立新乡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立新乡东北高山区一“U”型冲沟,距离立新乡中心约2.5km,虽然远离乡镇主要河流,但该地区属于雨量充沛地区,很有可能因为雨水的冲刷将渗滤液污染源伴着溪流流向河道,从而引发大面积污染,因此项目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较大。
2、群众抵制征地拆迁的风险
风险内容:由于征地拆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上群众对征地拆迁的政策缺乏理解,因此在征地拆迁问题上群众往往会与政府站在对立面,以各种形式抵制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项目中群众最敏感、最担忧的问题是失去土地。
该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主要征收荒山草地,征收草地会使当地牧民草地地面积减少。
草地是当地牧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失去草地对当地牧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因此,当征地会导致当地牧民草地面积减少而影响其生存条件时,群众可能会对征地拆迁项目产生强烈的排斥和抵触情绪,这种负面情绪一经积累有可能演变为激烈的抵制行动,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风险评价: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较大。
为了赢得群众对立新乡垃圾填埋场征地工作的支持,项目部工作人员边工作边总结,摸索出了一套成熟的做法,有效地化解了群众对征地项目的不理解、不支持。
在项目中,工作人员高度负责,主动放弃自己的节假日休息时间,积极与被征地群众联系沟通,向群众解答各项征地问题,宣传项目建设意义和相关政策;同时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补偿数据,一丝不苟,反复核对,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补偿问题,通过大量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
3、群众对生活保障担忧的风险
风险内容:立新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占用大量草地,当地牧民赖以生存的草地面积减少,使牧民对未来的生活保障感到担忧。
风险评价:群众对生活保障担忧的风险很小。
本项目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兼顾被征地牧民的利益,把牧民的短期需要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为了弥补牧民的失地损失,本项目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引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方案,且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得到了群众认可。
4、项目工程选址的合理性
风险内容:立新乡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选址离乡镇较远,属偏远地段,平常少有人经过,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力度不大。
风险评价: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力度为较小。
5、项目合法行、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
风险内容:该项目的建设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该项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建设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风险评价: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很小
(1)本项目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完备
《治多县立新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属于当地重点项目,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征地程序正在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按部就班依法进行中。
(2)本项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及当地利益
近年来,治多县立新乡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对城区排水系统从水量、水质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治多县立新乡的规划建设对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出了紧迫的任务,尤其是治多县立新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套发展。
5.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以上对该项目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四大类风险可能性大小进行了单项评价,为便于度量该项目整体的风险大小,有必要对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大小进行量化,然后得到项目的综合风险大小。
首先根据当地以往征地经验和民意调研结果确定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W,取值范围为[0,1],W取值越大表示某类风险在所有风险中的重要性越大。
其次确定风险可能性大小的等级值C,上文已将风险划分为5个等级(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等级值C按风险可能性由小至大分别取值为0.2,0.4,0.6,0.8,1.0。
然后将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与等级值相乘,求出该类风险因素的得分(即为W×C),把各类风险的得分加总求和即得到综合风险的分值,即∑W×C。
综合风险的分值越高,说明项目的风险越大。
一般而言,综合风险分值为0.2-0.4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低,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分值为0.41-0.7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中等,有引发一般性群体事件的可能;分值为0.71-1.0时,表示该项目风险高,有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可能。
本项目综合风险值求取见下表:
项目风险综合评价表
从上表可看出,项目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值为0.16,风险程度低,意味着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不大。
第6节.风险防范措施
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项目制定了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交通组织以及施工组织等方案。
各方案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
本章将结合这些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并针对社会稳定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6.1注重对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
严格执行土地补偿标准。
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被征地农民,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补偿安置方案,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本着有利于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标准。
6.2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安全
指挥部紧密联系乡政府,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
一是确保补偿款按时到位,首先保证村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确需强制拆迁的,在补偿款到位的前提下,对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同时要求公安、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到现场维持秩序。
三是公安部门在项目全过程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征地涉及区域日常治安环境的良好。
四是密切关注极少数居民
可能的因对补偿不满意引发的上访、闹访、煽动群众、示威等动向,第一时间采取教育、说服、化解等措施,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6.3完善项目环境治理技术措施
垃圾填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要求,在技术达标的同时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的破坏,保持周围植被的原貌。
垃圾填埋建设工程完工后,指挥部成立地下渗漏渗滤液监测专项队伍,将渗滤液流分析与环境监测相结合,利用数据监测的方法,争取将污染源控制在萌芽状态。
6.4下步风险防范方案
尽管垃圾填埋场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较低,但并不意味着征地拆迁项目会一帆风顺,仍要注意加强对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体矛盾冲突的防范,并随时戒备和监控征地拆迁进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发生。
1、创新思路,讲求科学方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
在征地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讲求科学有效的征地方法,尤其要千方百计应用那些已被实践证明效果十分显着的征地工作方法。
要最大程度地照顾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还要按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保证被征地对象的知情权。
2、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征地现场维稳工作
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对征地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日排查。
加强征地现场的治安保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是出现发生的苗头后,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给予承诺和答复,确保
事态不扩大,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7节社会稳定工作纲要
7.1基本要求
7.1.1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群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倾听群众声音、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设立维稳工作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参与人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责任。
总结借鉴以往经验教训,加大相关投入,做实做细维稳风险方法措施。
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公众认可和支持。
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建立维稳首问负责制。
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解决引导社会稳定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7.2社会稳定应急预案
本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社会稳定牵涉点多面广,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社会稳定问题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同时为确保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问题尤其是重大建筑群众事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可参照以下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7.2.1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工作原则:重点稳控,紧急处置,职责明确,统筹配合。
7.2.2 组织保障
各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织,建立通常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
1、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项目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新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对策。
2、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明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问题。
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对各责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考核。
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理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坚持走访调研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群众反映变为走访,深入工程现场、农牧民,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
4、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1、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接待,并根据起因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2、第一时间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通报不稳定情况和处理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
并将不稳定情况向所在地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帮助和支持。
3、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领导要迅速抵达现场,组织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上访,对已进京、进省的集体上访群众,尽快接回,做好疏导工作。
5、对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联系有关方面解决问题。
必要时,报请有关机关采取应急措施。
有关人员在接到重大社会不稳定通报后,移动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上传下达。
7.3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
1、是协调工程沿线的农牧民代表座谈,介绍项目开工建设及以后运行生产对居民的影响;解答农牧民对项目的疑问及听取居民的建议,做到人人知情、事事无疑问。
2、是环境评价先期多次进行民意调查,确保知道居民关心的是哪一事项,对哪一事项有疑虑。
针对居民疑虑事项进行解答,并对有关事项向居民代表承诺。
3、是动员附近无业人员参加现场的施工作业,提供更多的岗位给本地农牧民,改善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条件。
4、是建设期间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弃土石方,粉尘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采取相对应措施及时处理,不随意倾倒。
5、是项目组紧密联系和依靠农牧民代表,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建设期间,如有个别农牧民有异议,以疏导,说服,化解等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