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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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08•【字号】昆政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昆政发〔2016〕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现将《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8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2016年1月18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科学分析了我市“十三五”时期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反映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昆明实际,是引领今后五年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十三五”是我市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期、优布局提品质的调整期、促改革增活力的攻坚期、补短板建小康的决胜期、新优势新动力的形成期。

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开创发展新境界,为实现昆明发展更科学、社会更和谐、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人民更幸福,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实现昆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目录序言第一章发展基础一、过去五年主要成就二、主要问题三、面临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理念三、发展目标第三章空间布局一、优化空间布局二、突出区域开发重点第四章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二、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四、聚力建设宜居宜业的呈贡新区第五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昆明经济升级版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二、做大做强工业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五、协同推进滇中新区开发建设第六章推进创新驱动,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城市一、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二、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三、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第七章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增强跨越发展动力一、创新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二、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第八章构建开放合作共赢新格局,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区一、推动开放经济走廊建设二、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三、全面提升外经外贸发展水平四、深化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第九章推动文化繁荣创新,提升城市人文品质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二、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三、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四、推动文化交流与合作第十章坚持绿色发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二、提高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第十一章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一、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第十二章提升共享发展水平,建设安居乐业的幸福昆明一、优先发展教育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三、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四、千方百计稳定就业五、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第十三章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和谐昆明一、全面推进民主建设和依法治市二、创新社会治理三、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第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一、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三、加强政策统筹四、强化项目支撑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评估序言“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是昆明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战略机遇期。

昆明市中心城区零星土地整合实施办法

昆明市中心城区零星土地整合实施办法

昆明市中心城区零星土地整合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昆明市中心城区零星土地整合行为,保障建设项目依法有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及空港经济区等昆明市中心城区内,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与城市规划道路毗邻,并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或者铁路、河道等控制界线围合的街坊范围内,实现各建设项目地块间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第三条零星土地是指在拟建设项目用地周边,被城市规划道路红线或铁路、河道等控制界线分割不具备单独开发条件的用地。

被整合的零星土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大于建设单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的30%,且不得大于10亩。

超过上述面积要求的土地,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为无法单独开发建设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零星土地整合。

第四条对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划管理要求提出须整合周边零星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并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零星土地整合手续:(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区政府(管委会)及土地储备部门出具零星土地规划条件,明确整合用地范围、性质、净用地面积、规划指标等。

零星土地的规划条件主要指标参照相邻要求进行零星土地整合的地块相应规划指标确定。

(二)由区政府(管委会)与土地储备部门签订零星土地收储协议,依法实施土地收储。

(三)区政府(管委会)实施零星土地征收或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达到土地移交标准后,向土地储备部门移交土地。

(四)根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部门编制储备方案,委托实施交易。

(五)经营性零星土地的供地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公开交易;不在建设项目净用地范围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零星土地,其土地征收或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用由需整合零星土地的建设单位承担,并计入收储成本。

(六)零星土地整合完成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原已取得土地证的建设单位和零星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方可按程序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且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规划建设。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昆政文[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08〕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现将《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战略,加快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步伐,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和供应工作,特制定如下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公开交易办法。

一、“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模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愿、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依法依规”的原则,对城中村进行整体改造和土地处置。

“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模式分为两种:(一)净地公开交易由区(县)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先行组织拆迁,拆迁完成后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或者拆迁完成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对拆迁土地进行协议收储,由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

参与拆迁的企业必须参与土地交易,若其竞得土地使用权,只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二)毛地公开交易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将“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

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及完成时限作为土地交易条件,土地竞买人只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进行竞价,竞得人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专项规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否则,退出“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对前期投入不予补偿。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 2020年滇池流域将成新昆明心脏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 2020年滇池流域将成新昆明心脏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滇池流域将成新昆明心脏昆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两会资料)制图苗斌多年来,昆明人自嘲缺少城市规划,正在召开的昆明市两会上,昆明市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城乡规划全覆盖情况汇报中也提到:长期以来,昆明城乡规划覆盖面窄,大量建设缺乏规划的指导,特别是乡村建设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导致“城中村”问题严重、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落后、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严重缺乏、人居环境质量恶化。

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现代新昆明发展战略,昆明城乡规划事业进入迅速发展期,特别是2008年,昆明市委提出“规划是政府的第一资源,落实规划是政府的第一责任”,要求通过实现昆明城乡规划全覆盖,做到建设必有规划,动土必有设计。

在此次昆明市两会上,已经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也揭开了神秘面纱。

按照计划,昆明将争取用两年时间编制完成昆明各城市、镇的各项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同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将城乡各项建设纳入到规范的管理之中。

据悉,2008年12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已经上报国务院审批。

目前,滇池流域是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经济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也是把昆明建设成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核心区域。

昆明计划用一年时间建立一个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明确整个滇池流域的空间发展形态、发展策略和管制措施,首先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同时,大力开展昆明中心城区的城市设计,实现规划管理的精细化。

在接下来的规划之路中,昆明还将实现各县城和其他镇的规划全覆盖;然后是所有城市、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以外的乡规划和交通干道沿线、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的村庄规划全覆盖;最后实现一定规模村庄的规划全覆盖。

据悉,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专项规划,如《昆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也编制完成。

令人关注的是,提交给“两会”的汇报中,还提出了对昆明主要地区城市设计的主要控制要素。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2.10.30•【字号】•【施行日期】2002.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由国土资源部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安排的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土地价格大调查三项成果,已于2002年5月28日经国土资源部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获准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02年10月30日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基准地价一、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基准地价Ⅰ级基准地价5873元/平方米(392万元/亩)1区域北起正义路与华山南路的交叉点,由此交叉点沿华山南路向东延伸至盘龙江,沿盘龙江向南至盘龙江与金碧路的交叉点得胜桥,由得胜桥向西沿金碧路至金碧路与靖国路的交叉点,再向北沿靖国路、五一路至五一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向东沿人民中路至人民中路与正义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向北沿正义路至正义路与华山南路的交叉点所围成的区域;2区域北起海埂路与环城南路的交叉点,向东沿环城南路至环城南路与永胜路的交叉点,由此向南沿永胜路至永胜路与永平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向西沿永平路延伸至永明路与海埂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海埂路至海埂路与环城南路的交叉点所围成的区域。

Ⅱ级基准地价5076元/平方米(338万元/亩)1区域北起西昌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沿人民中路至东风西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东风西路至东风西路与翠湖南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翠湖南路向东延伸至华山西路,华山西路向南至华山西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人民中路向西至人民中路与五一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五一路,经靖国路,至靖国路与金碧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金碧路至金碧路与西昌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西昌路至西昌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所围成的区域;2区域由北京路与吴井路的交叉点,沿吴井路至春城路,春城路至永平路,永平路至北京路所围成的区域。

昆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说明

昆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说明

昆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说明(一)规划背景近年来,昆明市牢固树立“绿化和生态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把绿地系统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来抓。

2 0 0 8 年2 月,昆明市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昆明市城乡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动员大会”,对全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意见》、《昆明市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2 0 0 8 年行动方案》。

全市从水环境治理、园林绿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高标准、高要求进行整改和建设,并将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从城市向乡村延伸。

以此为要求,从实际出发,以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昆明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通过“规划建绿”,重点解决城乡绿化水平差距大,城市绿化系统不完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对生态绿地的系统性、网络化建设,逐步把昆明建设成为森林式、园林化、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生态城市。

(二)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5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 0 1 8 0 )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8、《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1 1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1 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 [ 19 9 2 ] 10 0 号令)1 3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 19 9 3 ] 78 4 号)1 4 、《昆明市城市绿化条例》1 5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 6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17、《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18、《昆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0‐2010》(三)规划目标以把昆明建设成为森林式、园林化、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生态城市为最终目标。

昆明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

昆明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

昆明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昆明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前言人类文明发展业已表明,用后即弃的传统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由此引致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气候变暖已对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目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新世纪伊始,我国高层领导就明确表示:“中国将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位置,使环境保护与建设相互促进”,“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实现”。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为此,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家“十一五”规划确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方略。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发展趋势,遵循发展规律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抓手,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但是,我市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愈来愈突出,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是无法支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十一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市资源、环境和发展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时期,因此,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探索有昆明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是十分必要的。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城镇化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城镇化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城镇化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昆政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城镇化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昆明市规范城镇化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昆明市规范城镇化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昆发〔2010〕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10〕8号)以及《昆明市全域城镇化建设试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昆全域办发〔2011〕4号)和《昆明市全域城镇化建设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试行)》(昆全域办发〔2011〕5号)等文件精神,全市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切实把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作为昆明跨越式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城镇化推进中的土地管理工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土地在城镇化实施过程中的平台和基础作用,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三重三置换和三区联动”的工作部署,紧扣提升全市城镇化,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以建设山地城镇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为抓手,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手段,强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市场化的方式加快工业和农业向园区集中、商铺向市场集中、居住向小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且质量有提升,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的难题,为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现公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工作,提升主城功能,完善市政设施、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加强昆明主城核心区规划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昆明主城核心区范围和规划管理的主要目标昆明主城核心区是指主城二环路内的区域,面积45.1平方公里。

严格控制主城核心区范围内的建设行为,继续优化主城核心区作为金融、商业、商务、信息中心的功能,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城中村”的改造,降低主城人口密度、增加公共绿地,改善交通环境,促进建设项目向主城二环路外和呈贡新城发展,实现现代新昆明建设和高原湖滨生态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

二、昆明主城核心区内禁止建设的项目(一)用地功能不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和《昆明主城55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

(二)现状为城市绿化、公园、广场和体育设施,需改变的建设项目。

但属于城市主干道两侧“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的项目,仍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主城主干道两侧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三)净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经营性住宅建设项目。

但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城市危险房屋的住宅修缮和原规模重建项目除外。

(四)一环路内的综合性医院、大学、中小学扩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医院规模以门诊设施和住院床位衡量、学校以班级数为标准)。

昆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昆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复〔2017〕2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市规划局:你局《关于上报昆明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昆规请〔2017〕27号)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昆明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详实,编制成果深度达到了相关规范要求,报批成果符合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要求,能够指导昆明发展建设,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同意按该《规划》组织实施。

二、请你单位按照《规划》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修改规划。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1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3日印发━━━━━━━━━━━━━━━━━━━━━━━━━━━━━━━━━━━━━━━━━━━━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建设目标、规模与重点 (8)第三章近期建设空间发展指引 (9)第四章中心城区近期综合行动计划 (18)第一节产业转型提升行动计划 (18)第二节公服民生改善行动计划 (21)第三节和谐宜居社区行动计划 (23)第四节交通系统畅达行动计划 (24)第五节绿地系统建设行动计划 (30)第六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31)第七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计划 (32)第八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 (34)第九节地下空间与综合防灾行动计划 (36)第五章项目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39)第六章实施措施 (40)第七章附则 (42)图纸第一部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加强对近期城市建设的指导与统筹,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求,以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基本原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宜良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

宜良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

宜良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编制的情况动态
自开展《宜良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以来,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积极按照各级安排部署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于2009年6月4日前完成了《宜良县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宜良县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宜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宜良县土地利用综合研究》、《宜良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研究》等五个专题报告,并通过了评审验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于2010年6月26日在世博花园酒店组织召开了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及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审查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宜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宜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已通过审查,现待完善备案。

在宜良县规划修编中,有如下问题:
1、宜良县二调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出规划末期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而规划修编采用2005年基期数,给我们规划修编及以后规划的使用带来困难。

2、宜良县按工业强县、旅游活县、农业稳县的发展思
路,现需规划家具园区、工业园区、阳宗海旅游度假区、县城建设(543倍增)、集镇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及保障性民生用地等,净增建设用地指标无法解决宜良县发展需要,也不能保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为使本轮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建议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宜良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科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昆政办[2008]99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08〕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地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增强土地储备的作用和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级城建、三级开发区、市域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按照规划,集中连片收储土地”的工作思路,重点突出中心城市和县城,特别是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发展,突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突出环湖路、高海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区域发展,结合全市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充分调动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科学管理,通过“规划、计划、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运行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片区土地收储工作,确保政府土地储备库有足够的土地供应市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和开发区熟地供应“三步走”目标,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20)文本最终合(2013年12月23日)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20)文本最终合(2013年12月23日)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20)文本最终合目文本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6)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8精品文档,超值下载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9)第五章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24)第六章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9)第七章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31)第八章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31)第九章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41)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 (44)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9)第十二章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53)第十三章中心城区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55)目录第十四章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7)第十五章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61)第十六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67)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71)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76)第十九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77)第二十章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78)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策略与机制 (81)附表: (85)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1996年国务院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昆明城市各项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昆明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空间结构,协调滇池环境保护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根据2006年11月《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6]3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函[2013]189号),特编制《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

第2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努力走出一条昆明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近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近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近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昆政办[2006]132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2.13【实施日期】2006.1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近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06〕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市近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昆明市近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我市土地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参与土地调控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已完成审批但未实施征地和土地供应的项目,要力争在近期内完成征地工作,完善相关用地的后续收尾工作,以从根本上推动我市严格和规范土地管理,更加切实有效地保障现代新昆明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保证产业发展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社会公益项目、适度融资用地、县区产业发展用地、政府土地储备用地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十一五”规划为依据,以统筹各行业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量力而行,全面推进和完成已通过审批项目的征地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有保有压,确保重点;保障权益,维护稳定”的原则。

(二)坚持“片区标准统一,同地同价;谁用地谁出资,量力而行;项目匹配,适度储备”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权责明确,协同并进;先易后难,抓大放小”的原则。

三、主要征地项目(一)市和主城四区重点确保的征地项目;(二)市和主城四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完善用地手续期间,已通过审批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项目;(三)其余县(市)区的征地项目,由其自行筛选和组织实施。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决定-昆政发[1984]31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决定-昆政发[1984]31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决定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决定(1984年5月1日昆政发〔1984〕31号)《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务院〔84〕国函字12号),是指导昆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国务院在《批复》中提出的六条要求,对于今后因地制宜地把我市建设成都市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化城市具有重大意义。

现将国务院的《批复》、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省政府向国务院的报告和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告一并印发,并决定如下:一、积极学习、宣传国务院《批复》和城市总体规划。

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是我市二000年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好城市的依据。

各县区人民政府,驻昆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从现在开始,用半年或更长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个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务院《批复》和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讨论《批复》、总体规划和自己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

各宣传教育单位要与规划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批复》和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规划的各项要求,变为广大群众的实际行动,保证国务院的六条要求一一落实;并逐步形成严格按照规划办事,自觉服从规划管理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区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对我市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和布局等作了明确规定。

今后,应根据《批复》和总体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近期具体实施规划方案和各类分区、分项规划,特别是要搞好经济区域规划,使之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一致。

昆明土地报告公示

昆明土地报告公示

昆明土地报告公示1. 引言昆明市位于中国云南省中部,是云南省的省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昆明市的土地利用和规划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旨在公示昆明市土地报告结果,以便公众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情况。

2. 土地面积与使用情况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昆明市的总土地面积为XXXX平方公里。

其中,已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为XXXX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XX%;未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为XXXX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XX%。

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分类,已开发利用的土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建设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农用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交通用地: 包括道路、铁路、机场等;•环境设施用地: 包括公园、绿地、水体等;•其他用地: 包括特殊用途用地、未利用地等。

3. 土地规划与管理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昆明市对土地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管理。

根据最新的土地规划数据显示,昆明市的土地规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 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其中,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市的主要区域,商业用地集中在商业中心和市中心,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城市周边或工业园区。

3.2. 农用地规划农用地规划主要包括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昆明市的农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市的郊区和农村地区。

农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3. 交通用地规划交通用地规划主要包括道路、铁路和机场等。

昆明市的交通用地规划主要考虑到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交通网络的完善性。

通过合理规划,能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3.4. 环境设施用地规划环境设施用地规划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和水体等。

昆明市的环境设施用地规划旨在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

3.5. 其他用地规划其他用地规划包括特殊用途用地和未利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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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评估时期:2006~2012年)二〇一三年六月目录目录 (3)第一章概述 (5)一、评估的背景 (5)二、评估的目的 (5)三、评估的任务 (6)四、评估的原则 (6)五、评估方法 (7)六、评估工作组织 (8)七、评估依据和相关数据情况 (9)第二章区域概况 (11)一、自然地理状况 (11)二、经济发展状况 (11)三、行政区划及人口状况 (12)四、土地利用现状 (12)第三章2005-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势 (13)一、基本情况 (13)二、主要背景变化 (17)三、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 (17)第四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概况 (19)一、规划目标数据的衔接 (19)二、现状数据的衔接情况 (20)三、衔接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 (21)第五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24)一、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24)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26)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情况 (29)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 (30)五、土地供应情况 (30)第六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评估 (32)一、评估原则、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 (32)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分析 (34)三、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综合评估情况 (40)第七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2)一、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42)二、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制度建设 (43)三、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工作 (44)四、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45)五、提高规划实施的科技水平 (46)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47)一、主要结论 (47)二、存在的问题 (48)三、恳请国土资源部给予支持的建议 (50)附图第一章概述一、评估的背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优先保护优质耕地资源,加强城镇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以及加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004年,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昆明市开展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昆明市土地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昆明市所辖的14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由此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为了全面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保持规划的现势性与合理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3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昆明市作为102个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之一,于2013年5月21日起开展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编制《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二、评估的目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此次中期评估目的在于客观反映规划实施以来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分析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和利用水平,找出当前《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今后的土地利用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的任务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分析规划实施以来昆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结合区域发展情况,全面分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城市人口、用地规模、人均用地、地均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变化,土地审批情况和实际供地,以及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情况等等。

四、评估的原则(一)全面评估,突出重点系统回顾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全面分析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重要预期性指标的实现程度,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立足规划,着眼未来围绕规划核心内容和主要指标,紧密结合以城镇化发展为引擎,“四化”同步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民生加快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评估规划对未来发展需求的保障程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统一部署,典型剖析在做好《纲要》中期评估的同时,同步开展10个省级规划和102个报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的中期评估,深入了解地方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对规划实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

(四)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工作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全面掌握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制度,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完善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维护规划权威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这对于推进昆明市城镇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全面分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城市人口、用地规模、人均用地、地均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变化,土地审批情况和实际供应、利用水平,城市闲置、低效用地开发利用潜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情况,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和规划修改情况等。

五、评估方法评估以土地数据和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为支撑,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坚持评估的广度和深度相统一,坚持逐一评价和综合评价向结合,保持评估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现势性。

(一)统计分析法根据评价需要,收集2006年至2012年经济社会统计和土地调查、评价、监测等数据,为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变化和规划指标实施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二)案例剖析法选择重点区域深入剖析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实现程度,评价相关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而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三)空间叠加法选择重点地区,使用土地利用调查、土地遥感影像图和土地利用规划空间数据进行叠加、比对,分析实际使用情况和可用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空间。

(四)专家调查法在技术方案制定、评估结论形成和政策建议提出等环节,召开专家咨询会,进行问卷调查,听取专家意见。

六、评估工作组织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指导意见》的要求,省级、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开展规划评估工作,由规划同级人民政府组织。

规划评估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县、乡级规划评估可根据各地实际5年内开展1至2次。

本次评估工作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包括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评估组,各处室及单位分工协作,全力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分工情况如下:1.规划处:负责评估组织工作,负责市级中期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2.地籍处:负责提供评估工作相关的地籍数据资料,包括2005-2012年昆明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相关数据;3.昆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评估技术工作,包括编制评估方案、收集分析资料、起草修订评估报告等;4.县(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辖区范围内相关资料和数据。

七、评估依据和相关数据情况(一)评估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5)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2)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3﹞81号);3)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12号);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昆明市14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云政复﹝2010﹞68号);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复﹝2011﹞185号)。

3.规范标准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4.相关规划1)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二)相关数据1.昆明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2006-2012 年);2.昆明市统计年鉴(2006-2012年);3.昆明市情(2009-2013年);4.昆明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统计台账(2006-2012年);4.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统计台账(2006-2012年)。

第二章区域概况第二章区域概况一、自然地理状况昆明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区,东经102 º 10’至103 º 40’,北纬24º23’至26 º 33’;南北长237.5公里,东西宽152公里,总面积月21012平方公里;是云南省的省会,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是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乃至中东、南欧、非洲的前沿和门户,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巴”独特区位优势。

市域地处云贵高原,总体地势北部高,南部低,又北向南呈阶梯状逐渐降低。

中部隆起,东西两侧较低。

以湖盆岩溶高原地貌形态为主,红色山原地貌次之。

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500~2800米之间。

城区坐落在滇池坝子,海拔1891米,三面环山,南濒滇池,湖光山色交相辉映。

昆明属低纬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15℃左右,年均日照2200小时左右。

矿藏资源主要有磷、盐、铁、钛、煤、石英砂、粘土、硅、铜等;昆明植物资源丰富,分布着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针阔叶林、温带针叶林、高山灌丛和草点灯不同类型的植被;市域界于金沙江、南盘江和元江的分水岭地带,河流分数三大水系。

有滇池、阳宗海等高原淡水湖泊及众多大小河流。

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64.95亿立方米。

其中,滇池为我国第六大淡水湖,面积约300平方公里。

二、经济发展状况201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大关,达到3011第二章区域概况亿元,同比增长14.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8亿元,增长1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345.9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93.8亿元,增长17.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3:45.8:4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70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大8040元,分别增长17%和18%。

三、行政区划及人口状况201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653.3万人,居全省各州市首位,国土面积21012平方公里,人口密度311人/平方公里;全市城镇人口比重为67.05%;全市户籍人口为54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5%,农业人口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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