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与环境保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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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城市化与环境保护关系
【作者】洪茂
【关键词】城市化环境保护和谐
【指导老师】吴从众
【专业】
【正文】
引言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是国家发达程度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与世界平均水平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有很大差距。因此,提高城市化水平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然而,我国目前的城市化只是表面上的城市化。城市数量不断增加,但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却是极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的城市都是在盲目的发展,各成体系,重复建设了不少污染极大的小型企业,对当地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不但没起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反而影响了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主要是因为没能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和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只注重了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经济等方面的效益,而忽视了发展过程中对环境资源所造成的严重破坏。
一、城市化进程对环境的影响
在我国,由于经济落后和不被重视的原因,使得环境污染极为严重。对各种自然资源都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首先,是对空气的污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显著的就是全球升温。同时,由于有害气体排放过多,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天空不在明亮。在污染严重的地区,下的雨也是带有腐蚀性的酸雨。
其次,是对水资源的污染。在我国,环境污染最突出的就是对水资源的污染。以黄河为例,1995年黄河全流域一类到三类水占38.4%,到1997年就锐减为13.8%,四类水由1995年的36.3%飚升到1997年的68.4%。黄河干流被恶化更为明显。1995年干流三类以下水占53.5%,1998年减为19.7%。据1999年1月的数据统计,龙门以下的黄河干流水质全部为五类,超五类水,已失去水体功能。
此外,水资源正加剧枯竭。主要是河流断流日趋严重、湖泊退化、冰川后移愈演愈烈。黄河断流始于七十年代,1970年断流的时间长达21天;1997年黄河断流13次,断流时间长达226天,最长一次断流河道长度704公里。素由“千岛之县”美称的黄河源头第一县玛多,境内本有大小湖泊4077个,而现已有2000个消失。祁连山冰川的后退一直悄悄的在加剧,东部冰川的年退缩速度为16.8米,中部冰川为3.3米,西部冰川为2.2米。黄河源头地区雪线上升,导致黄河来水量日益减少。
第三,是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缺乏管理和规划,盲目发展,再加上对环境的破坏,对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首先是水土流失加剧。就水土流失率而言,宁夏达到69.94%,陕西66.87%,四川43.65%,贵州43.55%,分别列居全国的一、二、四、五位。黄土高原土地总面积约6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达43万平方公里,每年被雨水冲走的土层厚度达0.2—1厘米,而形成1厘米厚的土壤需要200至400年,而这层土壤正好是腐殖土,偏偏被雨水冲走,被风刮走,水土流失非常严重。
沙漠化急剧发展。西部各省的荒漠化率相当高,其中新疆是86.07%,宁夏75.98%,甘肃50.62%,西藏42.02%,青海33.06%,陕西15.96%,分别居全国的一、二、四、五、七、八位。近几年,黄河源头荒漠化急剧发展,几年前尚有一尺多高的草地,现在已经是斑斑沙迹。
一些天然绿洲也面临着退化。由于内陆河流中上游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下游天然绿洲缺乏涵养水分,面积减少,植被衰退,加上大量砍伐林木,森林面积减少。例如柴达木盆地自50年代以来,森林面积减少了20%以上。准葛尔盆地梭梭灌木林面积比解放初期减少了68%以上。过去塔里木河下流两岸茂盛的胡杨林和5公里宽的绿色走廊,现在大片的胡杨林枯死。库鲁克沙漠与塔克拉玛干沙漠呈合拢之势,内蒙古西部阿拉善盟的额济纳绿洲由于黑河断流,下游居延河干枯而严重退
化。
城市化进程中对环境的这些破坏,反过来也对城市化进程造成影响,阻碍发展。表现之一,投资者不愿来了。某些城市由于环境污染严重,环境卫生质量太差,老百姓不愿在当地购房安家,投资者也不愿在此投资。二是减缓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因为环境的原因,使得这些城市不能很好的积聚外资,外地资金不愿注入,本地资金又有限,从而对城市的发展形成影响。我们加快进行城市化进程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为此,有些地方不惜以环境的破坏做为代价,走上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初期的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事实证明,这条发展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因为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以自身的惨痛教训向我们做出了证明。先发展,后治理,只能是在前期取得一定的发展,但在环境被破坏得不能再破坏的时候,发展也就不复存在,相反,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在治理被污染的环境上,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了发展所带来的效益。所以,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只顾眼前的利益,而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破坏的同时也进行治理。做到污染和治理同步进行,把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减到最低,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发
展。
那么,该怎么处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对于两者间的关系我们又应该有什么样的认识呢?
二、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认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关系
(一)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哲学依据
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说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两种看法: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意志、精神、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和非人生命体。这两种观念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冲洗,已分化形成如下三种有影响的、争论不休的观念。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根本否认人的中心地位、忽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认为人是“宇宙之癌”,人的存在是一种宇宙病态,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过分轻视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认为宇宙中一切有意识的生物都是首先从“自我”或自身出发看世界的,人作为高级生物也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