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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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了解员工工作业绩与表现情况,发现优势发扬光大,找出差距寻求改善,持继不断地提高和改进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及员工的发展。
2、适用范围
2.1公司除总经理以外的全体人员适用,事业部可参照本规则自行制定本事业部内部考核办法。
2.2部门负责人适用组织绩效考核,不作岗位绩效考核。
2.3以下几类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或绩效奖金分配:
2.3.1职务晋升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参与当月绩效考核。
2.3.2入职未满三个月的新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但不享有绩效奖金,入职前三
个月若有被评为E级(不合格)的,则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2.3.3员工当月考勤中有缺勤的,绩效奖金按缺勤天数扣除。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相应办法的拟订、修正及管理;
3.1.2负责主导公司绩效指标系统的建立;
3.1.3组织与督导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和反馈;
3.1.4受理不公正绩效评定的申诉处理;
3.1.5组织实施相关的绩效考核培训和研讨,以及绩效推行日常指导;
3.2各部门管理人员:
3.2.1负责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3.2.2负责建立、完善、执行本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
3.2.3考核员工绩效表现并反馈;
3.2.4保持与员工持续不断的绩效沟通,对员工进行绩效辅导;
3.2.5帮助员工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4、定义
4.1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根据一定的程序,运用特定的指标和标准,客观、公正对员工工作业绩与表现进行衡量与评定的一种管理方法。
4.2 KPI指标:关键业绩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用于考核和管理被
考核者工作绩效表现的可量化的或可行为化的指标。
4.3 MBO: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是由管理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制定可测量的绩效目标,并定期检查其完成情况的方法。
5、考核者
原则上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评估其绩效的“考核者”,负责对员工的绩效指标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负责员工绩效面谈及改进。
6、复核者
原则上“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即员工的“隔级上级”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复核者”,负责对员工的绩效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的审批与调整,负责对员工绩效申诉的处理,确保绩效考核相对的公平、公正。
7、考核方式
岗位绩效采取KPI+MBO考核方法,从关键业绩、专项目标、临时任务、工作表现等方面对各岗位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年度考核在月度考核基础上增加个人成长、服务指标、述职成绩、能力素质评估等方面的指标。
8、考核周期
岗位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绩效考核体系
9、岗位绩效考核体系
9.1月度岗位绩效考核体系:
9.2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体系:
注:1、详见各岗位《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
2、各考核指标分值及计分方式以《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为准。
10、绩效指标制定与修改:
10.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4周内,各部门可以根据年度目标和部门发展规划,重新制定下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人力资源部提供支持与跟进。绩效考核指标系统在考核双方充分沟通基础上确定,以便双方达成共识。双方签字确认后,绩效考核指标系统生效实施。
10.2月度业绩考核指标,每月制定与更新一次,各部门根据月度工作计划,重新制定下一个月的绩效考核指标,主要针对专项目标,由员工制定后提报部门主管审核,双方确认后于每月3日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0.3绩效考核指标系统生效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轻易作出变更。若因条件变化或计划调整确实有变更需求的,员工可以对下个月及以后的考核指标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考核双方沟通确定后,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重新制定绩效考核指标系统,签字生效。
10.4绩效指标的制定与修改,需符合SMART原则,即:
S:具体的(反映阶段的比较详细的目标)
M:可衡量的(量化的或可行为化的)
A:可实现的(可以达到的)
R:相关的(与公司、部门目标的一致性)
T:有时限的(阶段时间内)
三、绩效考核流程
11、岗位绩效考核流程:
11.1月度岗位绩效考核:
11.1.1绩效考核表制作:岗位业绩考核指标,每月制定与更新一次,主要针对专项任务,由员工制定后提报部门主管审核,双方确认后于每月1日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1.1.2考核成绩统计:每月3日前各部门主管对部属进行考核,统计数据并计算考核成绩,填写《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操作中,各部门可以安排员工先自我评估并填写《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然后由部门主管核实数据、作出评估,确定最终成绩。
11.1.3绩效沟通:每月5日前各部门主管结合部属考核成绩,与部属进行双向沟通,交流考核意见及下一步改进计划。员工需将自己的意见填写到《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签字确认后,由考核者(一般为员工直接上级)对该员工本考核期工作进行总体的评定,对其发展潜力、需改进的方面进行描述。考核者评价及签名确认后,于5日前统一提交复核者(一般为员工隔级上级)审批。
注:在与D级、E级员工绩效面谈时,人力资源部委派代表作旁听。
11.1.4绩效考核表提交: 每月5日各部门主管安排统计《部门绩效成绩汇总表》,并连同考核双方签名确认的《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
11.1.5绩效奖金计算: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绩效成绩汇总表》和《岗位业绩考核指标系统》后,进行审核与汇总统计,并依此计算员工月度绩效奖金,于每月5日前提交薪酬专员处。
11.2年度岗位绩效考核:
11.2.1业绩考核:直接采用每个月岗位绩效考核成绩平均值,由人力资源部于元月15日前统计完成。若个别岗位年度有新增年度KPI指标的,可以另行计算后纳入考核,取其与月度岗位绩效考核成绩平均值,即:
业绩考核成绩=(月度岗位绩效考核成绩平均值+年度KPI考核成绩)/2
11.2.2个人成长指标考核:由人力资源部于元月15日前统计完成,并计算考核得分。
11.2.3服务指标(满意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