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定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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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滴定液(标准液)管理制度,以规范其配制、标定、使用分发和贮存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质检中心所有滴定液、标准液。

三、责任者:质检中心全体人员。

四、内容:1、术语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4位有效数字)。

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其基本单位应根据药典或GB标准规定。

1.2F值: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1.3标定:系指根据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过程。

2、滴定液配制仪器与用具: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

2.2 10、25和50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值。

2.3 10、15、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2.4 250ml、500ml、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

3、滴定液配制所需试药与试液3.1 使用中国药典现行版规定试药和试液。

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配制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1 配制滴定液所使用的试剂为分析纯或基准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

4.2 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所用溶剂“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4.3 采用间接配制法,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使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即±5%范围);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其名义值的0.95~1.05范围时,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4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精密称定,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标准滴定溶液管理制度

标准滴定溶液管理制度

标准滴定溶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滴定溶液的配制、使用和管理,确保实验室滴定分析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滴定溶液的配制1. 实验室应建立滴定溶液配制台账,记录滴定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滴定溶液的配制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实验人员进行,操作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3. 配制滴定溶液时,应使用优质的纯净水和优质的化学品,确保溶液的纯度和稳定性。

4. 配制过程中应仔细称取各种药品,按照比例准确地配制溶液,严禁随意更改配制方案。

5. 配制完成后,应及时验收,确认溶液的浓度和PH值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或重新配制。

6. 配制完成后,应标注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日期和有效期,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滴定溶液的使用1.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溶液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实验方案和操作规程,了解所用溶液的性质和用途。

2. 使用滴定溶液时,应根据实验需要准确地称取所需量的溶液,严禁随意浪费或超量使用。

3. 使用滴定溶液应注意操作规范,避免溶液的飞溅或混合污染,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的容器和器具,保持实验台面的清洁整洁。

5. 使用完毕的溶液应及时密封保存,防止溶液的挥发和污染,确保溶液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滴定溶液的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滴定溶液的库存台账,定期检查滴定溶液的库存情况,确保滴定溶液的及时更新和替换。

2. 定期检测滴定溶液的浓度和PH值,确保溶液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3. 滴定溶液在有效期内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确认溶液的质量和可靠性。

4. 滴定溶液的使用记录应详实清晰,包括使用日期、用量、用途、使用人员等信息,存档保存备查。

5. 滴定溶液的废液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或随意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处罚条款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根据实验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调离、开除等处罚措施。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一、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1.1 实验室物资准备(1)试剂:葡萄糖、牛肉膏、酵母粉、表面活性剂(Tween 80),草酸,氢氧化钠,柠檬酸。

(2)装备:自来水,净水器,玻璃棒,电子天平,量筒,蒸馏器,无菌瓶,pH计。

1.2 实验步骤(1)准备基础试液:将1g牛肉膏与10g葡萄糖混合后加入1L自来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为止,滤过灭菌,取50ml加入100ml容量瓶中,加入0.1g酵母粉和1mlTween 80,加水至刻度。

(2)制备柠檬酸-草酸缓冲液:称取7.5g柠檬酸和9.0g草酸,混合后加入1L自来水中,调节pH至6.8(用0.1mol/L NaOH和0.1mol/L HCl溶液),滤过灭菌,取100ml加入预先准备好的基础试液中,做成100ml/瓶的滴定液。

1.3 基础试液质量控制为保证制出培养基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进行瓶装前,应先对基础试液进行质量检测。

检测方法如下:(1)pH测定:使用pH计,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个批次均应满足6.8左右的品质标准。

(2)细菌总数检测:将新制备的基础试液分别接种到TSA琼脂平板上,分别在37℃下37±1小时当前后进行菌落数统计。

每个批次的规格应满足100CFU/ml。

1.4 滴定液使用管理滴定液的密封性要求高,使用过后尽量使其保存在条件十分良好、密封性极佳的情况下,杜绝了液体的混杂。

“六择八换”是一种制剂生产管理原则,但有音乐网站的套路一样,制剂生产的“八换”十分可怕。

为充分发挥试液标准品滴定液的效能,在使用该试液时,要严格掌握以下事项:(1)保持环境清洁:因为每一个瓶装滴定液都可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导致其质量被污染,因此,在污染等环境条件下,滴定液的使用效果会受到严重限制。

(2)密封保存:如果不正确地保存滴定液,其质量将快速退化。

因此,最好将滴定液保存在密封的瓶子当中,长时间放置时,应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标定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标定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标定管理制度1.滴定液及杂质检验用的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及标定,必须按标准规定操作,标定份数不少于3份。

应有详细记录,内容有:基准试剂名称、指示剂名称、标定温度、复标温度、标定日期、标定者、复标者签名。

2.标定用容量玻璃仪器必须是经过校验的玻璃仪器,用试剂为基准物质或优级纯物质。

3.对标定好的滴定液,由第二人进行复标,以起到对第一人的复核作用。

复标份数不少于3份。

4.标定计算的要求。

a):标定和复标的各自三份平行试验,相对偏差均不得超过0.1%。

b):以标定的平均值和复标的平均值为各自的测得值,计算二者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5%,否则复标。

c):如标定和复标达到要求,则二者的平均值为最后的标定值。

d):标定值应在名义值的±5%之间。

5.配制、标定、复标都应在同一实验室,用同一种方法,温度在20±2°C。

6.配制、标定和复标都要有记录,包括滴定液名称,基准物,日期,标定温度,复标温度,配制方法,计算公式,演算过程,计算结果,误差,结论,标定者、复标者签名。

7.滴定液使用期为1-3个月,到期复标。

如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出现异常现象,必须重新标定。

复标不合格或到期不复标者,不准使用。

滴定液贮液瓶,应贴瓶签。

瓶签应写明名称、浓度、标定时间、失效时间、温度,以备使用时核对。

8.杂质检查用的标准液(贮备液),一般每半年配制一次,必要时重新配制,更换新杂质标准液需与老标准液进行核对。

9.配制标准溶液、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

10.标准溶液、滴定液在贮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

若发现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配或根据具体处理后(如滤除沉淀),再标定使用。

11.标准液滴定液标定时与使用时温度相差过多(一般相差io°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浓度。

12.对见光变色的标准溶液,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并放阴凉处保存。

13.应集中存放于干燥阴凉处,使用前充分摇匀,吸取滴定液应倾出后量取,不可将吸管直接插入瓶中。

滴定液管理规程

滴定液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滴定液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滴定液配制、标定、贮存、分发领用、使用和销毁的管理,确保滴定液浓度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滴定液管理。

三、职责: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四、内容:1 简述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

1.2 配制所用试药试剂的质量要求。

1.2.1 配制滴定液所用到的试剂至少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1.2.2 如果配制所用的溶剂为水,需使用纯化水。

1.2.3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2 配制和标定2.1 严格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配制和标定,操作规程中方法应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制定,如药典中未收载可参照其它法定标准。

2.2 配制所使用的玻璃仪器应清洁无痕迹,所用容量玻璃仪器均选用一等品(A级),并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

2.3 称量所使用的天平应经过校准。

2.4 标定工作由初标者(一般为配制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做3份;初标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

2.5 标定合格的滴定液做好《滴定液标签》,标签上写明:滴定液名称、标定浓度、配制批号、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人、复标日期、复标人、使用有效期等,并填写《滴定液配制标定记录》。

2.6 除另有规定外,标定需要室温(10-30℃)条件下进行,并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实际温度。

2.7 配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试药试剂,应在配制记录中标注其名称和批号。

2.8 滴定液的有效期为3个月。

复标定有效期为1个月。

2.9 滴定液至有效期后,需在1个月内进行重新标定。

初标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大于0.1%,方可使用。

超过1个月未进行复标,或复标定不合格应按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3 贮存3.1 滴定液应贮专用柜中,按规定储存条件贮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滴定液管理办法

滴定液管理办法

滴定液管理办法1. 引言滴定是一种常见的分析化学方法,用于确定溶液中某种物质的浓度。

滴定液是滴定方法中必不可少的试剂,其质量和管理对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滴定液的质量稳定和有效使用,制定滴定液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2. 滴定液的选取和购买2.1 选择滴定液品种时,应根据所需滴定的物质性质和滴定方法要求进行选择。

滴定液的纯度、含量、适用浓度范围等因素都需要考虑。

2.2 购买滴定液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避免购买劣质产品。

注意滴定液的有效期,选择新鲜的产品。

3. 滴定液的保存与保管3.1 滴定液应保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存放温度一般应在10摄氏度以下。

3.2 长时间不使用的滴定液需要密封保存,防止溶液挥发和有害物质的吸入。

3.3 滴定液瓶盖应保持干燥和清洁,使用前应检查瓶盖是否完好,防止外界污染。

4. 滴定液的使用4.1 使用滴定液前,应先检查滴定液的外观,如有沉淀、变色或异常现象,不得使用。

4.2 滴定液的使用需严格按照滴定方法的要求进行,如需要稀释或调整浓度,应准确计算配制液体的量,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3 在进行滴定操作时,应注意滴定液的滴定速度和滴定终点的判断,避免出现误差。

5. 滴定液的废弃处理5.1 已使用的滴定液应妥善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水体或环境中。

5.2 废弃的滴定液应按照当地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可以采取中和、稀释等方法进行处理。

5.3 废弃的滴定液容器应进行分类收集、清洗、消毒等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 滴定液的定期检测6.1 滴定液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其浓度和纯度,以确保其质量稳定。

6.2 检测方法可以采用标准方法或使用可靠的检测仪器进行。

6.3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对于不合格的滴定液,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淘汰。

7. 滴定液的培训和操作规程7.1 使用滴定液的员工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滴定液的性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制度1 目的建立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制度,确保滴定液、标准溶液的正确使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

3 责任者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人员、保管人员。

4 管理内容4.1 各科室使用的滴定液、标准比色液、标准对照液、试液等均应按《中国药典》附录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的规定进行配制标定、保管使用。

4.2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

4.3 滴定液浓度的标定值应与各义值相一致,若不一致时,其最大与最小标定值应在各义值的±5%之间。

4.4 为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滴定液标定时,一般需由两人承担,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

4.5 标准溶液(贮备液),标准滴定液、标准缓冲液的配制和标定时,须经他人核对,并做好记录,在瓶签注明配制、标定时间,以便查对。

4.6 各种试液(包括指示液)每半年更换一次,滴定液应三个月标定一次。

4.7 在使用中发现各种溶液有异常时,立即报告室主任,以便查明原因,及时重新配制。

4.8 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及标准滴定液的配制必须有记录,并由另一人用同法进行实验核对及数字核对后使用,滴定液的瓶签上应注明:名称、配制日期、室温、标定浓度、有效期,标定者及复核者签名。

4.9 检验中需用的标准品(对照品)、标准药材(对照药材)等,应按标准规定取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颁发的标准品、标准计量安全部门认可的工作参考对照品。

洁净区人个卫生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洁净区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使每个操作人员按制度要求搞好个人卫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工作的全体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

三、责任者:生产部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洁净区工作人员。

四、管理制度:1、对全体员工身体健康要求:1.1 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只有体检合格者才能上岗;1.2 凡发现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外伤皮肤病及过敏等要及时调离洁净区,绝对不允许从事接触药品及与之相关的工作;1.3 因1、2条原因离岗者,在疾病治疗、身体恢复健康后要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方能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实验室滴定液的管理

食品安全实验室滴定液的管理

食品安全实验室滴定液的管理
1 .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

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

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 .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

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 .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

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 .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曜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 .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

C以上)时,应值新标定滴定液。

6 .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

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

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 .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

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

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 .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 .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厦于棕色瓶中存放,氢«1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

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 .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 .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

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一、引言滴定液标准溶液是在化学实验和分析测试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溶液,用于定量分析中准确测定某种物质的含量或浓度。

由于滴定分析的结果对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建立一套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

二、管理责任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和贯彻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实验室管理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滴定液标准溶液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执行。

三、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购置1.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购置应从正规供应商处购买,确保所购买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具有合法来源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购置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仔细核对规格、浓度、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记录。

四、滴定液标准溶液的领取与使用1. 实验人员在领取滴定液标准溶液前,应填写相应的领用单,并注明使用用途和预计使用期限。

2. 领取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受到外界环境污染。

3.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仔细核对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规格、浓度和有效期,并进行记录。

4. 滴定液标准溶液应使用完毕后立即封闭,避免氧化和挥发。

五、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保管与储存1. 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储存区域,并根据溶液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2.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区域应凉爽、干燥、通风良好,并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容器应标有正确的标签,包括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名称、浓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封性良好,避免溶液的泄露和挥发。

六、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记录和追踪1.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详细记录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人员等。

2.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以备后续追踪。

3. 如果发现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质量或浓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滴定液、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制度
1、采购试剂、培养基,必须依据检验操作规程,注明规格和纯度级别。

2、采购到的所有检验用化学品,依据其性质分类在不同的室温和湿度下保存,属毒品应双人双锁专柜保存,并建立严格的领用程序,记录台账。

3、滴定液、试液要按规定方法配制,对于性质较稳定的可以一次配制多次使用,但隔一定时间必须更换,防止变质或浓度不准。

4、使用试液、培养基、试剂、滴定液等化学品,药勺及其它工具要保持洁净,避免交叉污染,容器的盖或塞要用完后立即复原,避免混淆,造成污染。

5、试剂、培养基的称取,必须按不同的准确要求不同的天平,取用量适当,避免浪费。

6、新滴定液、试液配制好后,要在盛装容器上贴上标签,并注明品名、浓度和配制时间,内容物更换后,也要及时更换标签。

7、标准溶液要按照规定方法配制和标定,标定后的标准溶液要贴上标签,注明品名、配制时间、浓度和标化时间、标定人、复标人;隔一定的时间应进行复标,以复标的浓度为准进行计算。

8、变质化学试剂要及时处理。

9、使用有毒或腐蚀性化学药品,要特别注意避免身体直接接触,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滴定液(标准液)管理制度,以规范其配制、标定、使用分发和贮存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质检中心所有滴定液、标准液。

三、责任者:质检中心全体人员。

四、内容:1、术语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4位有效数字)。

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其基本单位应根据药典或GB标准规定。

1.2 F值: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1.3 标定:系指根据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过程。

2、滴定液配制仪器与用具: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

2.2 10、25和50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值。

2.3 10、15、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2.4 250ml、500ml、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

3、滴定液配制所需试药与试液3.1 使用中国药典现行版规定试药和试液。

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配制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1 配制滴定液所使用的试剂为分析纯或基准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

4.2 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所用溶剂“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4.3 采用间接配制法,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使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即±5%范围);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其名义值的0.95~1.05范围时,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4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精密称定,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滴定液管理办法

滴定液管理办法

滴定液管理办法滴定液管理办法1. 概述滴定液是实验室中常用的一种试剂,用于化学滴定实验。

为了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需要对滴定液进行管理和使用。

本文档旨在指导实验室人员对滴定液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滴定液的存储要求2.1 温度要求:滴定液应存放在室温下,避免暴露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中。

温度的变化会影响滴定液的浓度和反应速度。

2.2 光照要求:滴定液应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或强光下,以防止其受到光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2.3 防潮要求:滴定液瓶子应保持密封,以防止湿气的进入。

湿气会引起滴定液的水解或溶液浓度的变化。

2.4 避免污染:滴定液应远离污染源,避免与其他化学物质接触,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化学反应。

3. 滴定液的标识和记录3.1 标识要求:每个滴定液瓶子上应标注清楚滴定液的名称、浓度、有效期等信息。

标签应清晰易读,以免发生使用错误或混淆。

3.2 记录要求:实验室应建立滴定液使用和管理的记录系统。

每次使用滴定液前,应记录滴定液的初始体积和使用情况。

在使用完毕后,应记录滴定液的剩余量并进行实验结果的记录。

4. 滴定液的使用原则4.1 使用前的检查:在使用滴定液前,应检查滴定液的外观、标签和有效期。

如发现异常或超过有效期,应严禁使用。

4.2 定量使用:在使用滴定液时,应使用准确的体积计量器,避免使用手工或不准确的方式加入滴定液。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滴定液的流速,避免产生误差。

4.3 遵循实验程序:在进行滴定实验时,应按照实验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控制滴定液的用量和滴定的次数。

4.4 滴定液的废弃:滴定液使用完毕后,应按照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滴定液的维护和保养5.1 定期检查:实验室应定期对滴定液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浓度和有效期。

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或进行修复。

5.2 避免交叉污染:为了保证滴定液的纯度和准确性,应避免不同滴定液之间的交叉污染。

(完整版)滴定液的管理规程

(完整版)滴定液的管理规程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题目滴定液管理制度编号 SMP-JYDD-004-00制定年月日版本第一版审核年月日页号01/03批准年月日颁发部门质管部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质管部 QC目的建立滴定液管理制度,确保滴定液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管理,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检验主管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的监督。

范围适用于滴定液的质量管理。

内容1.滴定液的配制1.1配制滴定液的试剂,使用前应检查封口及标签是否完好、无污染,是否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应在分析纯以上。

1. 2标定滴定液过程中所使用的分析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移液管等均须定期校正;分析天平,其分度值(感量)应为0.1mg 或小于 0.1mg;1. 3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1. 4配制滴定液所用玻璃量器应洁净无痕;1. 5配制滴定液应严格按各滴定液配制操作规程进行;1. 6配制好的滴定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见附表),贴好标签。

2、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

2.1标定与复标滴定液的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应先用玛瑙研细,并在规定条件下干燥称取。

2. 2滴定液配制好存放一定时间后再进行标定,存放具体时间见各标准液配制、标编码SMP-JYDD-004-00 页号 02/03题目滴定液管理制度定操作规程。

2. 3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2. 4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应分别做平行操作,均不得少于四份。

先由第一人标定,相对偏差不大于0.15%;再由第二人复标,相对偏差不大于 0.15%。

而标定与复标二者的相对偏差也不得大于0.20%,否则重标;2. 5如果标定与复标结果均满足误差限度要求,则将二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滴定液的校正因子(F)(要求 0.95 ≤ F≤ 1.05 );或以浓度表示,浓度值应在规定值的± 5%范例以内。

2. 6将标定、复标记录交QC负责人复核;2. 7复标合格的滴定液须贴标签;2. 8贮存期内发现滴定液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标定,标定与复标、判断与初标时相同。

QM-857-2滴定液的管理

QM-857-2滴定液的管理

目的: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检验中所用的滴定液。

范围:适用于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保存、领发和使用过程的管理。

责任:QC、质检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规定:1滴定液的管理1.1滴定液的配制1.1.1配制滴定液所用的水应符合实验室用水要求,一般可用纯化水。

1.1.2滴定液一般以间接法制备,配制后再进行标定和复标,计算滴定液的浓度。

1.1.3配制更稀的滴定液时,可用较高浓度的滴定液稀释制成,必要时再标定浓度。

1.2滴定液的标定和复标1.2.1滴定液由QC部专人进行标定和复标,标定和复标必须由两人分别操作。

1.2.2标定和复标的份数不得少于3份,必须分别由同一操作者,在同一条件下用同一测定方法操作。

1.2.3标定和复标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0.1%。

1.2.4标定所得的平均值和复标所得的平均值两者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

如果标定和复标结果满足误差限度要求,则以标定和复标结果两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否则,应重新标定或复标。

1.2.5滴定液浓度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mol/L。

1.2.6滴定液浓度的有效位数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按“四舍六入五成双”的规则进行修约。

1.2.7滴定液浓度的标定值应与名义值相一致,若不一致时,其最大与最小标定值应在名义值的+5%之间,否则应重新配制。

1.3滴定液的保存1.3.1滴定液一般用磨口瓶保存,以防止溶液蒸发和异物进入,特殊滴定液应按其化学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保存方法。

1.3.2盛放滴定液的容器上应及时贴上标签,注明滴定液名称、浓度、标定日期、标定人、复标人和使用期限。

待标的滴定液应贴上待标标志,并与已标定的滴定液分区存放。

1.3.3存放滴定液的场所应阴凉避光。

1.3.4除另有规定外,滴定液的存放和使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超过使用期限的滴定液应重新标定或复标。

(见附件)1.4滴定液的领发1.4.1使用人员需用滴定液时,须提前二天将所需滴定液名称、浓度和数量通知QC负责人,以便保证及时供应。

滴定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管理制度
题 目
滴定液管理制度
制 定
部门审核
质量部审核
制定时间
审核日期
审核日期
批 准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质量部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滴定液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重标和贮存。
3.职责
QC室主任:负责监督本程序的实施;
滴定液管理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本程序的各项规定。
4.4.6.领用后的容器均要贴好标签。
4.内容
4.1.滴定液的配制
4.1.1.所有品种均严格按《中国药典》及《滴定液配制与标定标准操作规程》规定进行配制。
4.1.2.检查所领试剂标签是否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4.1.3.配制滴定液所用的化学试剂使用分析纯或化学纯,不经定直接按称重计算浓度者,应采用基准试剂。
4.1.4.配制所用容器具必须洁净。
4.1.5.严格按配制方法操作,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4.1.6.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试剂瓶中,贴好标签。
4.2.滴定液的标定。
4.2.1.标定滴定液的试剂应使用基准试剂。
4.2.2.标定滴定液所用天平应专用,天平的称量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4.2.3.称量基准物的容器及操作过程所用的容器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4.2.4.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具,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应经过检定,有检定记录,凡玻璃量具上方有“√”者为合格。
4.2.5.标定工作室温度在10-30℃之间,并在记录中标明。
4.2.6.按要求进行标定和复标,标定的份数和复标的份数不少于3份,标定和复标各自三份样品平行试验结果的相对偏差≤0.1%,以标定计算所得平均值和复标计算所得平均值为各自测得值,计算二者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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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滴定液的配制、标定管理制度,保证滴定液的浓度准确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分析用各类滴定液的配制与标定。

3 责任者滴定液的配制、标定人与使用人、QC主管。

4 内容
4.1 滴定液是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浓度,由专人配制、标定及发放。

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

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4.2 仪器与用具
4.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或小于0.1mg;并经校正。

4.2.2 10、25和50 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曲线或校正值。

4.2.3 10、15、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4.2.4 250ml和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并附有校正值。

4.3 试药与试液
4.3.1 均应按照中国药典附录ⅩⅴF“滴定液”项下的规定取用。

4.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3.3 配制滴定液的试剂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4.4 滴定液的配制
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4.1 所用溶剂“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规定。

标准管理规程
4.4.2 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样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使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此范围,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进行调整。

4.4.3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为精密称定(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并置1000 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配制过程中应有核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以示负责。

4.4.4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于临用前精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新沸过的冷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制成。

4.4.5 配制成的滴定液必须澄清,必要时可滤过;并按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贮藏条件贮存,经下述标定其浓度后方可使用。

4.5 滴定液的标定和复标
标定是指按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的操作过程;应严格遵照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方法进行标定,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4.5.1 工作中所用的分析天平、滴定管、移液管和量瓶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

4.5.2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温度。

4.5.3 所用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应先用玛瑙乳鉢研细,并按规定条件干燥,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取(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有引湿性的基准物质应采用减量法进行称量。

4.5.4 根据滴定液的消耗量选用适宜容量的滴定管;滴定管应洁净,玻璃活塞应密合、旋转自如,盛装滴定液前,应先用少量滴定液淋洗3次,盛装滴定液后,宜用小烧杯覆盖管口。

4.5.5 标定中,滴定液宜从滴定管的起始刻度开始;滴定液的消耗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大于20ml,读数应估计到0.01ml 。

4.5.6 标定工作应由初标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做平行试验3份;各项原始数
标准管理规程
据经校正后,根据计算公式分别计算,3份平行试验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0.1%;初标平均值与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也不得大于0.1%;标定结果按初、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4位有效数字。

4.5.7 直接配制的滴定液,其浓度应按配制时基准物质的取用量(准确至4~5位数)与量瓶的容量以及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最终取4位有效数字。

4.5.8 临用前按稀释法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其浓度可按原滴定液的标定浓度与取用量(加校正值),及最终稀释成的容量(加校正值),计算而得。

4.6 贮藏与使用
4.6.1 滴定液在配制后应按药典规定的贮藏条件贮存,一般宜采用质量较好的具塞玻璃瓶。

4.6.2 应在滴定液贮瓶外贴上标签,填写滴定液名称及其标示浓度。

4.6.3 滴定液经标定所得的浓度或其“F”值,除另有规定外,可在3个月内应用;过期应重新标定。

当标定与使用时的室温相差未超过10℃时,除另有规定外,其浓度值可不加温度补正值;但当室温之差超过10℃时,应加温度补正值,或重新标定。

4.6.4 取用滴定液时,一般应事先轻摇贮存有大量滴定液的容器,使与粘附于瓶壁的液滴混合均匀,而后分取略多于需用量的滴定液置于洁净干燥的具塞玻瓶中,用以直接转移至滴定管中,或用移液管量取,避免因多次取用而反复开启贮存滴定液的大容器;取出后的滴定液不得倒回原贮存容器中,以避免污染。

4.6.5 超过标定期限而未标定的滴定液不得使用,并贴上禁用标识;一些使用频率很低的滴定液可以在标定期限后暂不标定,在使用前再进行标定,鉴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才可使用;否则立即弃去,不得再用。

4.6.6 当滴定液出现混浊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该滴定液应立即弃去,不得再用。

附表1 滴定液配制标定记录
附表2 滴定液重新标定记录
附表3 滴定液的标签样式
附表1(2-1)
滴定液配制标定记录
滴定液名称:配制数量:配制日期:年月日标定温度:标定湿度:标定日期:年月日标定指示剂名称:基准试剂名称:
配制方法:
标定记录:
结论:
标定人:复核人:
R-QC-003
附表1(2-2)
滴定液复标记录
滴定液名称:配制数量:配制日期:年月日复标温度:复标湿度:复标日期:年月日
标定指示剂名称:基准试剂名称:
复标记录:
结论:
复标者:——————————复核者:——————————————
R-QC-003
附表2
滴定液重新标定记录
滴定液名称:配制数量:配制日期:年月日标定温度:标定湿度:标定日期:年月日复标温度:复标湿度:复标日期:年月日标定指示剂名称:基准试剂名称:
标定记录:
复标记录:
结论:
标定人:
——————————复标人:
————————————
复核人:
——————————————
R-QC-004
附表3 滴定液的标签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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