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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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中医院

二Ο一六年八月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郎溪县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财务制度,确保医院各项业务得顺利进行与资金运作得安全完整,维护投资者权益,结合本医院业务特点与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医院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得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与医院会计制度,以提高医院得营运质量,为股东创造最大得经济效益。

2、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医院”得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制止铺张浪费与一切不必要得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3、财务管理得基本任务与方法就是:做好多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工作,合理筹集与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医院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得,除追究由此带来得经济责任外,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经济扣罚。

第二章财务职责及财务核算制度

一、财务科职责

1、医院财务科在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认真学习与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会计通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医院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医院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各项资金计划及有关费用预算,并定期对各项资金计划与费用预算得执行情况检查分析。

4、负责医院资金与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资金,分清资金渠道,分析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得使用效率。建立决策、审批、实施责任制。注意防范财务风险,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定期报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审核原始报销凭证,负责办理日常会计业务与会计核算工作。正确反映医院得经营活动与经营成果,做好领导得参谋,维护好医院得整体利益。

6、按时编制与报送财务报表及附表。按时发放工资。

7、定期检查分析医院资金得运营状况,发现经营管理中得问题必须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得适用得依据。

8、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参与本医院投资项目得评估与决策,以及重要经济合同得审查会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9、负责医院财务会计档案资料得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0、医院财务科必须不定期召开全体财务人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统筹总

结布置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力度,统一调配资金。

二、财务各岗位职责

(一)、出纳岗位职责(岗位编制:1-2人)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制度,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资金得收、付与划转工作,确保银行帐户及现金得收付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2、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与程序,根据手续完备得原始凭证进行现金收付业务,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负责银行空白支票得保管与使用登记管理。

4、每月月底配合会计进行库存现金、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得逐笔核对工作,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得其她工作。

(二)、会计岗位职责岗(岗位编制:1-3人)

1、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填制记账凭证,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2、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以及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要求提供得相关报表。

3、每月同出纳核对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4、负责凭证归档,各种报表、账簿、合同资料报关与归档工作。

5、负责人员工资编制与绩效考核得编制工作。

6、负责登记各项工程付款、成本费用等台账,做好往来款得核对,及时清算应收

应付款。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得其她工作。

(三)、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得领导下,全面负责财务科工作。

2、负责对会计填制得记账凭证进行审核签字。

3、负责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以及工资与绩效考核得审核工作。

3、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核算组织,指导以及制定财务管理得规章制度,领导财务人员做好核算监督工作。

4、制定医院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得筹措与调度。负责对所有资金得收支进行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医院得融资并与银行等金融部门得外部联系。

6、组织医院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努力增收减支,提高效益。

7、监督医院遵守国家财经法律以及执行董事会决议。

8、负责保管医院财务印鉴章。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得其她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医院严格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制度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与帐簿、内部审计与财产清查、成本清查得事项得规定。

3、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5、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不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6、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医院领导。

7、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医院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得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得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8、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本医院院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

9、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核工作。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费用、债权与债务账目得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由院长派人监督,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1、财务人员应严守医院机密,对医院资金得运作状况、银行存款、现金存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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