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开发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开发方提出系统验收申请开发方制定系统验收计划,用户方审核计划进行系统验收进行系统验收评审形成系统验收报告产品及系统移交1.开发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根据用户系统的特点,系统验收都应在最终用户方的实际系统运行环境中进行。
要系统验收申请前应完成如下的工作:开发方应在系统交付用户方验收之前,对完整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确认;开发方在完成确认测试后,证实系统已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及需求说明书中对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开发方应准备好提交验收的各种文档、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并做好产品的交付准备;开发方的实施小组应准备好《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作为系统验收的必备文件提供给用户方;开发方应支持用户方对系统的验收测试和评审;开发方应作出向用户方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计划。
2.系统验收申请开发方在完成规定的系统验收申请前的各项筹办工作以后,应适时向用户方正式提出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筹办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
开发方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时,必须按合同书的有关规定,交付有关的产品资料,其中包括系统装备及系统软件配置清单、文档、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等。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应有开发方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用户方的经办人必须了解要验收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系统配置与文档等方面的要求,掌握合同书中规定的系统验收条款,对开发方提交的系统验收。
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户方技术负责人经审查后,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并对开发方的申请作出答复。
用户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系统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对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过程和测试环境的准备。
3.系统验收计划在系统验收活动进行之前,开发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验收测试计划。
系统验收计划应由系统的开发方和用户方共同制订或由用户方委托开发方单位制订。
该计划要由用户方认可,而且还要包括一些由用户方提供的测试方案。
该计划应包括系统验收工作的活动程序、验收测试要求、技术条件、设备资源、验收准则、工作人员的组成以及日程安排等内容。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化项目在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运行和有效利用,项目验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以确保项目的顺利验收和运行。
二、目的和范围本文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流程,明确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项目的全面验收和成功交付。
本文适用于企业内部的信息化项目,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三、定义1. 信息化项目:指在企业内部进行的、以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的项目,旨在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和业务效率。
2. 项目验收:指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查,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
四、验收管理流程1. 项目前期准备在项目启动之前,项目团队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验收计划。
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阶段和工作分解结构,而验收计划则包括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2. 形成验收标准和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团队应与业务部门沟通并明确项目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验收标准应具体而明确,能够衡量项目的真实价值和质量。
3. 验收测试和评估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测试和评估。
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兼容性测试等,评估则包括用户体验评估、业务流程评估等。
测试和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测试结果和评估意见。
4. 缺陷修复和改进如果在验收测试和评估过程中,发现了项目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项目团队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
修复和改进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并将修复和改进的结果进行记录。
5. 项目验收在完成测试和评估,并完成修复和改进之后,项目团队可以向业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应包括项目的实施情况、测试和评估结果以及修复和改进的记录。
业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作出验收的决策。
6. 项目交付和运行经过验收的项目将正式交付给业务部门使用。
业务部门应组织培训和推广,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和有效利用。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企业开始实施信息化项目。
为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最终实现预期目标,必须严格遵守验收管理规范。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以指导组织和企业进行相关工作,并保障信息化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二、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定义及意义1. 定义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通过对信息化项目的过程和产出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与测试,并对其质量、功能、性能等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达到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程序。
2. 意义信息化项目验收的主要作用是:1)确保信息化项目质量,保证项目最终效果符合预期要求;2)增强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3)促进项目参与方之间的交流合作和信任,提升整个项目组织的声誉和信誉;4)产生合格和可靠的产品,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
三、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的基本原则在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安全、合法原则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安全性;2. 质量原则信息化项目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验证项目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3. 审核原则对信息化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逐步审核,确保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合乎要求,可执行;4. 透明原则信息化项目的验收过程必须公开、公正、透明,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符合实际情况及方案;5. 合作原则各参与方需积极合作,共同组成用户验收组,提供必要支持,并在信息化项目审批、验收和改进过程中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信息化项目的实施;6. 风险原则信息化项目验收过程需充分识别并评估项目存在的所有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降低或避免潜在风险。
四、信息化项目验收的整体流程1. 确定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是衡量项目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据。
项目负责人需与用户充分沟通,确立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该具有可执行性和表述明确,制定标准应详尽、全面、可靠。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总1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1. 竣工验收的计划、措施及承诺相关人员的培训在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组织专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厂家技术人员对发包人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立即独立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
工程使用说明书的准备准备好相应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等;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作为竣工培训的主要参考文件。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真实、完整、详尽地反映本工程实际情况。
在竣工验收前将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初稿报给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真修改、整理《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将修改后的《工程使用说明书》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工程使用说明书》的最终稿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在三方签字确认后一周内将正式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电子版)移交给发包人。
竣工图的编制竣工图基于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的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和配合图以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进行准备和制作;此类图纸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及重庆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和递交。
提供竣工图电子文档、晒印蓝图,所提供竣工图图纸的数量和格式、装订方式等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负责本工程竣工图向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归档责任。
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将要求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竣工资料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分类整理。
在工程实际竣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根据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给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
竣工图在竣工移交证书颁发前提供。
竣工验收的规章承诺应在整个过程中严格依照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合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保证、材料的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预检等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一、信息化项目验收的条件(一)所有设备到货,并通过科委和用户单位签收;(二)信息化项目中涉及的设备已经完成资产转移;(三)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各个功能需求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承建单位的内部测试;(四)在用户实际使用环境中,软硬件配合进行了一个月以上的试运行,并且没有出现功能性缺陷;(五)通过监理或IT监理单位的初步验收;(六)供应商向科委提请验收,并且用户单位同意进行验收。
二、信息化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材料(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硬件设备清单,并现场核实设备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
(二)项目承建单位提交软件产品的介质和序列号。
(三)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程序清单(包括计算机程序、源代码、安装程序、编写说明等)。
(四)项目承建单位提供操作手册(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程序员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模块开发卷宗、项目建设技术报告、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
(五)项目承建单位提供系统网络拓扑图、系统物理结构图、系统逻辑结构图、机房建设竣工图、综合布线(PDS)竣工图等项目相关图纸。
页脚内容1(六)用户单位和项目承建单位共同出具用户使用报告和用户培训报告,认可该项目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于科委认为有必要的项目,还需要进行第三方测评,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及软件测试、鉴定意见。
三、信息化项目验收的程序(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第二条所涉及的验收材料,纸质(100万元以下项目3份,100万元以上项目5份)和电子档(刻光盘)。
(二)有区科委应用推进科组织验收,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100万以下项目,邀请2位行业专家;100万以上项目邀请4位行业专家。
(三)验收会议由区科委应用推进科主持,并组织专家和用户代表(1名)组成验收专家组。
并由专家组成员推选验收专家组组长。
(四)验收会议移交专家组组长主持,具体验收工作移交验收专家组执行,应用推进科行使监督职能。
(五)项目承建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演示系统功能。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直接投资或参与投资的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 第三条验收原则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2. 规范透明;3. 全面系统;4. 高效经济。
第二章验收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以下条件方可进行验收:1. 项目合同或任务书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已经完成;2. 项目文档资料齐全、规范;3. 项目经费使用符合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4. 项目试运行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 第五条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向财政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 项目验收申请书;2. 项目总结报告;3. 技术文档和用户手册;4. 财务决算报告;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验收组织# 第六条验收组织机构财政部负责组织成立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委员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 第七条验收委员会职责验收委员会负责:1. 审核验收申请材料;2. 制定验收方案;3. 实施验收工作;4. 提出验收意见;5. 形成验收报告。
第四章验收程序# 第八条验收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以下验收准备工作:1. 整理项目文档资料;2. 准备验收环境;3.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4. 通知相关参与方。
# 第九条验收实施验收委员会应按照以下步骤实施验收:1. 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2. 查验项目成果和文档;3. 进行现场测试或演示;4. 评估项目经费使用情况;5. 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 第十条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应在验收工作结束后,编制验收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概况;2. 验收过程;3. 验收结果;4. 存在问题及建议;5. 验收结论。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合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开辟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 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详见附表一) 。
第七条验收前提(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开辟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 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者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根据用户系统的特点,系统验收都应在最终用户方的实际系统运行环境中进行。
要系统验收申请前应完成如下的工作:开辟方应在系统交付用户方验收之前,对完整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确认;开辟方在完成确认测试后,证实系统已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及需求说明书中对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开辟方应准备好提交验收的各种文档、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并做好产品的交付准备;开辟方的实施小组应准备好《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作为系统验收的必备文件提供给用户方;开辟方应支持用户方对系统的验收测试和评审;开辟方应作出向用户方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计划。
开辟方在完成规定的系统验收申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适时向用户方正式提出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准备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
开辟方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时,必须按合同书的有关规定,交付有关的产品资料,其中包括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配置清单、文档、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等。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应有开发方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用户方的经办人必须了解要验收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系统配置与文档等方面的要求,掌握合同书中规定的系统验收条款,对开辟方提交的系统验收。
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户方技术负责人经审查后,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并对开辟方的申请作出答复。
用户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系统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对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过程和测试环境的准备。
在系统验收活动进行之前,开辟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验收测试计划。
系统验收计划应由系统的开辟方和用户方共同制订或者由用户方委托开辟方单位制订。
该计划要由用户方认可,而且还要包括一些由用户方提供的测试方案。
该计划应包括系统验收工作的活动程序、验收测试要求、技术条件、设备资源、验收准则、工作人员的组成以及日程安排等内容。
该计划由用户方审定后执行。
系统的验收测试是系统验收活动中最关键的步骤,被验收的系统必须满足合同条款与系统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概述信息化项目的成功实施与有效运行,离不开科学的验收管理。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项目的验收程序,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完成,保证项目交付后的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验收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严格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交付符合业务需求,达到预期效果,并具备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 原则:a. 公正公平原则:验收过程中应公正公平,各方利益平衡。
b. 主动参与原则:项目参与方应积极主动参与验收过程,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有效性。
c. 风险评估原则:验收过程中,应对项目交付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d. 技术可行性原则:项目交付应满足技术可行性要求,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
e. 商业可行性原则:项目交付应满足商业可行性要求,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验收管理的基本流程1. 验收准备阶段:a. 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
b. 编写验收标准:根据项目需求和业务目标,编写相应的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的依据和要求。
c. 验收准备:确保验收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环境等准备就绪,为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2. 验收执行阶段:a. 功能测试:对项目交付的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符合业务需求。
b. 性能测试:对项目交付的性能进行评估,确保能够满足预期的性能要求。
c. 安全测试:对项目交付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能够抵御常见的安全威胁。
d. 用户体验测试:邀请用户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收集用户的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优化。
e. 验收报告编写:根据测试结果和用户反馈,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项目交付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3. 验收总结阶段:a. 验收总结会议: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验收结果进行讨论和总结,形成最终的验收结论。
b.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总结会议的讨论结果,形成最终的验收结论,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引言⑴编写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信息化项目验收的管理流程和具体操作,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⑵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活动,包括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等。
二、术语和定义⑴信息化项目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组织或企业的业务进行改造、提升或优化的项目。
⑵验收指对信息化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确认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功能和质量要求的活动。
⑶验收标准指信息化项目验收的评价依据,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方面的要求。
三、验收准备阶段⑴确定验收范围和目标在项目启动阶段,明确信息化项目的验收范围和目标,确保验收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⑵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和任务分配,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人员、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⑶准备验收所需资源包括验收环境、测试设备、验收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等,确保验收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四、验收执行阶段⑴功能测试根据需求文档和功能规格说明书,对信息化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功能的完善和正确。
⑵性能测试测试信息化项目在特定负载条件下的性能表现,包括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指标的评估。
⑶安全测试评估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包括系统漏洞扫描、数据传输安全、权限控制等方面的测试。
⑷数据迁移和兼容性测试对原有系统数据迁移至新系统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测试,同时对新系统与旧系统的兼容性进行评估。
⑸用户验收邀请最终用户参与测试和评估,获取用户的反馈和意见,以判断项目是否满足用户需求和期望。
五、验收评估和报告⑴总结测试结果根据前述测试结果,评估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并记录测试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⑵编写验收报告根据测试结果和评估,编写完整的验收报告,包括项目概况、测试结果、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⑶召开验收会议邀请相关人员参加验收会议,对验收报告进行讨论和确认,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六、验收后处理⑴问题整改针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X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XX、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直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符合预定目标和要求。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四条财政部设立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条件第六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完成所有预定建设内容后,方可申请验收。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应确保项目文档齐全、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书、设计文档、实施报告等。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交验收申请。
第九条财政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条初步审查通过后,财政部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工作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五章验收标准第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项目目标和功能实现情况;2. 系统性能和稳定性;3. 用户培训和技术支持情况;4. 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5. 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第六章验收结果第十三条验收工作组应在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验收报告,提交财政部。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最终评价,并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第十五条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您的要求生成的示例文本,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专业法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财政信息化树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树立质量,规范项目验收顺序,依据«财政部信息化树立管理方法»及国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任务实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依照国度有关规则,依据相关资料,依照规则的顺序,对项目完成状况停止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进程。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树立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担任财政部信息化树立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任务。
第五条项目验出任务要坚持严谨务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那么。
第二章验收前期预备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进项目完工验收央求,并填写«财政信息化树立项目完工验收央求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一〕树立项目确定的网络、运用、信息平安等主体工程和辅佐设备已依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转的需求;〔二〕树立项目包括的网络、运用、平安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备经测试和试运转合格;〔三〕树立项目触及的系统运转环境、平安、消防等设备已依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转合格;〔四〕树立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任务,落实售后效劳措施;〔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完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六〕关于运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转,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用契合业务需求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完工验收央求报告;〔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反省树立状况。
主要反省树立内容、树立规模能否依照同意的树立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商定建成,项目树立中发作的严重变卦能否取得项目批复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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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项目验收流程1.开发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根据用户系统的特点,系统验收都应在最终用户方的实际系统运行环境中进行。
要系统验收申请前应完成如下的工作:开发方应在系统交付用户方验收之前,对完整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确认;开发方在完成确认测试后,证实系统已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及需求说明书中对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开发方应准备好提交验收的各种文档、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并做好产品的交付准备;开发方的实施小组应准备好《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作为系统验收的必备文件提供给用户方;开发方应支持用户方对系统的验收测试和评审;开发方应作出向用户方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计划。
2.系统验收申请开发方在完成规定的系统验收申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适时向用户方正式提出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准备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
开发方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时,必须按合同书的有关规定,交付有关的产品资料,其中包括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配置清单、文档、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等。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应有开发方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用户方的经办人必须了解要验收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系统配置与文档等方面的要求,掌握合同书中规定的系统验收条款,对开发方提交的系统验收。
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户方技术负责人经审查后,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并对开发方的申请作出答复。
用户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系统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对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过程和测试环境的准备。
3.系统验收计划在系统验收活动进行之前,开发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验收测试计划。
系统验收计划应由系统的开发方和用户方共同制订或由用户方委托开发方单位制订。
该计划要由用户方认可,而且还要包括一些由用户方提供的测试方案。
该计划应包括系统验收工作的活动程序、验收测试要求、技术条件、设备资源、验收准则、工作人员的组成以及日程安排等内容。
该计划由用户方审定后执行。
4.验收测试计划系统的验收测试是系统验收活动中最关键的步骤,被验收的系统必须满足合同条款与系统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
4.1 测试计划及流程包括下列几项:(1)测试计划及程序的目的;(2)各项功能测试所需输入的数据;(3)测试结果记录的说明;(4)观察、测试结果的设备、工具及程序;(5)测试进度表;4.2有关的测试结果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由开发方向用户方提交,内容包括:(1)测试的系统功能;(2)为纠正系统缺点需做的变动;(3)为提高系统性能提出的建议。
5.验收测试前的检查在系统验收测试开始之前,用户方必须提前将验收的有关资料分发给用户方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需要检查测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全部测试项目的测试用例是否准备好,有关测试人员是否全部到位。
6.系统演示开发方应向用户方演示被验收系统的全部界面、系统包括的主要功能、性能,以证明系统实现的功能与合同要求一致。
通过演示活动让用户方成员对系统有一个直观和概括的了解。
验收委员可现场选用实例对被验收系统时行演示考核,以证实与系统需求的一致性、程序和文档的一致性。
7.验收测试系统验收测试组应按系统验收测试计划对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一致性测试和文档测试。
测试员按分工分别对被验收系统进行逐项测试,并详细记录每一项测试结果,将这些结果分别与预期的结果对照分析,然后写出《系统验收测试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用户方评价系统的主要依据,也是用户方确定是否接收该系统的主要依据。
8.系统验收评审在验收测试完成以后,用户方应及时主持评审会,通过有关报告和审议验收结果,并对系统作出综合评价。
8.1评审内容包括:(1)《文档审查报告》(2)《系统验收测试报告》(3)《测试分析报告》(4)《技术总结报告》8.2按以下的验收准则对系统进行评价:(1)系统是否满足用户信息系统要实现的目标。
(2)系统采用的技术和实现方案是否做到可靠、稳定、灵活、实用。
(3)所选用的应用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先进、简便、有效,便于与其他系统的衔接,实现资源共享。
(4)运行系统的可靠性是系统建设的首要出发点。
因此,要求开发方提供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技术,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靠。
要求系统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使系统不易崩溃。
(5)关键系统设备与数据备份的设施是否达到安全可靠。
用户方应进行认真地讨论,对被验收的系统给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内容包括系统的先进性、功能性、可靠性和安全保密性。
最后由用户方进行决定系统是否通过验收。
9.系统验收报告在验收评审后,用户方应写出《系统验收报告》,详尽地记录验收中对系统的评价及验收意见。
尤其要明确系统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以及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开发方对此所作的承诺。
用户方全体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根据用户方表决情况,由用户方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如果系统验收不能通过,用户方将根据合同书的规定与供需双方协商处理意见,可能的结果是:要求开发方限期完成开发任务,重新提出验收申请或者终止合同。
系统验收通过后,要确定系统进入试运行的时间结束时间,明确开发方在试运行期间要解决的遗留问题以及改进系统的意见,对此开发方的代表要作出承诺。
10.产品移交文档应在申请验收时提交,系统也已上线运行,此时的移交应是一些收尾工作,如:开发方不应再保留正式系统的账号,以及数据的管理职能等。
二、项目验收原则验收参与部门:信息化验收小组,开发单位。
在软件开发合同的签订阶段就提出软件验收项目和验收通过标准的意见;在软件的需求评审阶段,仔细审阅软件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指出不利于测试和可能存在歧义的描述;在开发方开发完软件并经过开发方内部仔细的测试后,对完成的软件进行评审(或第三方的验收测试),提供完整的错误报告提交给用户方,由用户方根据之前签订的开发合同中相应的验收标准判断是否进行验收。
三、验收内容和评定1.验收内容1.1功能项测试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所有功能项进行测试;1.2业务流程测试对软件项目的典型业务流程进行测试;1.3容错测试容错测试的检查内容包括:(1)软件对用户常见的误操作是否能进行提示;(2)软件对用户的操作错误和软件错误,是否有准确、清晰的提示;(3)软件对重要数据的删除是否有警告和确认提示;(4)软件是否能判断数据的有效性,屏蔽用户的错误输入,识别非法值,并有相应的错误提示。
1.4安全性测试安全性测试的检查内容包括:(1)软件中的密钥是否以密文方式存储;(2)软件是否有留痕功能, 即是否保存有用户的操作日志; (3) 软件中各种用户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1.5性能测试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明确的软件性能进行测试。
测试的准则是要满足规格说明书中的各项性能指标。
1.6易用性测试易用性测试的内容包括:(1) 软件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2) 软件中的提示信息是否清楚、易理解,是否存在原始的英文提示;(3) 软件中各个模块的界面风格是否一致;(4) 软件中的查询结果的输出方式是否比较直观、合理。
1.7适应性测试参照用户的软、硬件使用环境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规定,列出开发的软件需要满足的软、硬件环境。
对每个环境进行测试。
1.8文档测试用户文档包括: 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对用户文档测试的内容包括:(1) 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含产品使用所需的信息和所有的功能模块;(2) 文档描述的信息是否正确, 是否没有歧义和错误的表达;(3) 文档是否容易理解, 是否通过使用适当的术语、图形表示、详细的解释来表达;(4) 文档对主要功能和关键操作是否提供应用实例;(5) 文档是否有详细的目录表和索引表;2.验收评定2.1软件错误的严重性等级(1)不能执行正常功能或重要功能, 或者危及人身安全;(2)严重地影响系统要求或基本功能的实现, 且没有办法解决;(3)严重地影响系统要求或基本功能的实现, 但存在合理的解决办法;(4)使操作者不方便或遇到麻烦, 但不影响执行正常功能或重要功能;(5)其它错误;2.2错误与严重性等级对应表1级错误这一级别的错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没有实现或错误地实现重要的功能;业务流程存在重大隐患;软件在操作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的原因自动退出系统或出现死机的情况;软件在操作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的原因对系统或数据造成破坏;在现有的软、硬件环境下不能实现应有的功能;特殊软件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危及系统和人身安全等。
2级错误这一级别的错误一般包括: 没有实现基本功能,并且不存在替代办法;没有实现重要功能中的部分功能,并且不存在替代办法;业务流程衔接错误;密钥以明文方式存储;没有留痕功能;用户的权限分配不合理;在现有的环境下,不能实现部分功能且没有替代方案;没有满足系统的性能要求。
3级错误这一级的错误是与第2级别的错误相对应的,而第3级错误则存在替代方法;对误操作或错误操作没有提示,导致非法数据进入数据库。
4级错误这一级别的错误通常为易用性方面的错误。
比如界面不友好、前后风格不一;中英文混杂;查询结果输出不直观等。
5 级错误通常为文档方面的错误,如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中的描述错误。
要求对发现的每一个错误都要确定相应的严重性等级。
全部改正方可,如错误的级别和数量在合同可接受的范围外,用户方认为软件不可验收,要求开发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整改软件,并再次进行完整的验收测试。
2.3验收标准(1) 测试用例不通过数的比例< 1.5 %;(2) 不存在错误等级为1 的错误;(3) 不存在错误等级为2 的错误;(4) 错误等级为3 的错误数量≤ 5;(5) 所有提交的错误都已得到更正;2.4验收标准的详细说明验收项目的划分参照GB/T 16260 标准。
在该标准中,将软件的质量特性分为6 大特性、21个子特性,而对于具体的软件,并非都要进行这21个特性的测试和评价。
本文选取的是最通用的子特性部分,针对各种不同的软件,可以对验收项目进行剪裁或扩充。
需要制定的验收标准,即每一级别的错误量的可接受范围。
一般来说,不允许存在1 级和2级错误,而3级错误的数量则可按本标准确定或由用户方和开发方根据软件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商定,并在软件开发合同中明确地列出。
在软件验收测试中,测试的依据包括软件的投标文件、开发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 同时还包括特定软件的相关行业标准(这些行业标准应在开发合同中明示出来)。
在用户方进行验收测试后,将发现的所有错误进行总结和归纳,并提交完整的错误报告,在错误报告中包括每一级别的错误数量和错误清单(所有的错误都需经过用户方和开发方的确认)。
用户方根据错误报告中每一级别的错误数量和错误清单与软件开发合同中的验收标准进行对照,如错误的级别和数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用户方认为软件可以验收,但要求开发方对错误报告中的所有错误进行整改,并提交给软件评测中心进行回归测试,确认错误报告中的所有错误全部改正方可;如错误的级别和数量在合同可接受的范围外,用户方认为软件不可验收,要求开发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整改软件,并再次进行完整的验收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