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件通用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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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件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物料品质,指导品检人员正常作业,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板材类及结构件的品质检验。
3、表面等级分类
A级表面:功能面,装配后能直接正视到的外表面。透明塑胶件也属A级表面。两面有膜层保护的板材,两面均为A级面。普通板材类,质量较好的一面属A级面。
B级表面:除A级表面为外的所有表面。
4、检验条件:
4、1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约40W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相距500mm ,观10秒。且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º-90º进行正常检验。要求检验者校正视力不低于⒈2。
4、2检验时所使用的仪器的工具量都必须经过正常校验,有校验合格的标示,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术语和定义
5、1 基材花斑:因基材腐蚀,或材料中的杂质,呀微孔等原因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状花纹外观。
5、2 镀前划痕:电镀或氧化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人为处理后造成基材上的划伤或磨擦痕迹。
5、3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划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无膜层表面则是: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4深划痕:表面膜层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好无膜层表面则是: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5凹坑:基材缺陷,或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5、6 烧伤(焦):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5、7 水印:电镀或氧化后因清水未及时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5、8 露白:镀锌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锌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钝化膜现象,呈现为区别周围的白色。
5、9 露底:无镀层或无涂层覆盖而导致露出基材底色的现象。
5、10 雾状:镀层表面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5、11 异物:因材料杂质或外来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或明显不同的现象。
5、12 挂具印:在表面处理过程中,因装挂辅助工具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印痕。
5、13 起泡:因基材或加工工艺的原因,处理后的表面局部有明显的凸起,用手指压可以移动的凸点。
5、14 水纹:塑胶或压铸件成形时,溶液流动产生的条纹。
5、15 缩水:因材料、工艺等原顺使朔胶或压铸件表面出现凹陷的收缩现象。
5、16砂眼:塑胶或压铸件表面疏松、针孔。
5、17 披锋:压铸或塑胶件上浇口残留物取样后的毛刺。
5、18 积油:产品局部涂料喷涂过多的现象。
5、19 涂层剥落:因涂料,开油水附着力差或其它原因造成涂层用手可刮掉的现象。
5、20 划痕:涂层被坚硬物质划伤的痕迹。
5、21 凹痕:基材缺陷在喷涂、丝印或电镀后无法掩盖的痕迹。
5、22线细: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局部未印刷充满而使宽度变小的现象。
5、23欠缺: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局部未印刷上而出现残缺的现象。
5、24 渗透: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出现局部凸出或边缘呈锯齿状的现象。
5、25 油墨飞溅:印刷时油墨飞溅到产品表面形成的斑点。
5、26 溢边:注塑或压铸过程中,充模时熔体从分型面中溢出,冷却时后形成的飞边。
5、27 缺料:注塑或压铸过程中,因工艺原因出现产品局部未完全成型的现象,
5、28 翘曲:注塑或压铸时,由于温度应力或材料取向等因素使产品发生的形状翘曲变化。
6、检验项目:
6.1、材质:
按照图纸要求或客户要求检验。对于原材料类供应商每批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否则不予验收。(材质证明书必须保存一年以上方可销毁)。
6.2、结构尺寸:
6.2.1、板材类(冷扎钢板、电解板、不锈钢板类)。
6.2.1.1、长度公差(见表)
6.2.1.2
6.2.1.3、厚度公差(见表)
附注:
6.2.2、产品类:严格按照图纸公差要求检测,特殊情况以客房签样为准;孔位尺寸客房有特殊要时,用塞棒检测;
6.3、颜色检验:
6.3.1 镀锌件
6.3.1.1 镀彩锌,应是带有绿色、黄色、紫色色彩的光亮彩虹色。
6.3.1.2 白色钝化应是带有光泽的均匀青白色或蓝白色。
6.3.1.3 黑色钝化应是均匀的黑色。
6.3.2 镀铬件:镀层颜色应光亮,稍带有浅蓝色的亮白色,结晶均匀,细致。
6.3.3 镀镍件:镀层颜色应光亮,带有柔和和浅黄色的银白色,结晶均匀,细致连续。
6.3.4喷涂件、塑胶件:按照顾色板或客户样板检验。目视无明显色差,批次之间无明显色
差,配套装配后无明显色差。
6.4、性能检验:
6.4.1、耐蚀性检验:
电镀24小时后,三天之内按GB/T10125-1997标准进行盐雾试验,镀锌件采用中性盐雾试验(96小时);镀铬、镀镍件采用,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实验时间为8小时);
实验结果参考GB/T3832-1997盐雾试验评价方法进行判定,要求在试样边缘以外的表面不能出现基体腐蚀的现象。
6.4.2、附着力检验:
6.4.2.1、镀锌件采用ISO2409百格法检验。电镀24小时后,三天之内进行。在镀层表面划
出10条间距为10mm的平行线,深达基体金属;再划上10条与此垂直的平行线,划线时应按同一方向进行,在直线交叉处镀层不允许有起皮或脱落的现象。
6.4.2.2、镀铬件、镀镍件采用GB5270-85,锉刀法检验。电镀24小时后,三天之,内进行。
将试样固定住,用粗糙锉刀锉镀层边棱。锉刀与镀层呈45°角,由基体金属向镀层方向锉,以镀层不脱落、不起皮、不分层为合格。
6.4.2.3、用3M公司生产的Scotch600#胶带紧密地贴在印刷文字或图案上,5分钟后与印刷
表面成60°方向迅速拉起胶带,印刷文字或图案表面不能有任何脱落的现象。(此方法适应于对丝印件的检验)
6.4.2.4、喷涂件采用ISO2409百格法检验。在涂层表面划出间距为1mm的平行线,深达基
体金属;再划上10条与此垂直的平行线,划线时应按同一方向进行。然后用3M胶带紧密贴在方格部位,5分钟后与被测表面呈60°角迅速拉起胶带。被测面应无起皮脱落的现象。
6.4.3厚度测试:
用测厚仪在试样上取10个点(滚镀件取3-5个点)其镀层厚度,镀锌件应在8-12µm 范围内;镀铬件厚度应在30µm以上(铜镀层20-25µm,镍镀层10-15µm,铬镀层不低于0.3µm);镀镍件厚度在30-35µm(铜镀层20-25µm,镍镀层10-15µm)
6.4.4高温测试(脆性测试):
电镀24小时后三天之内进行。将试样放入180-200℃的恒温烘箱中保持0.5-1小时后,取出自然冷却,镀层表面应无起皮、脱落现象。
6.4.5耐化学性:
将纯度为99.8﹪的无水乙醇倒在捆绑有8层棉布的工装上,施加1㎏的力在被测表面以每秒钟往返一次的速度来回20次,被测表面不能有稀释或脱落现象。(喷涂、丝印件)
6.4.6耐磨擦性:
将直径为6.35mm的橡皮放置于被测表面,施加1.6㎏的力,在25.4的行程内,以每分钟30次往返的速度磨擦30次,被测表面应无磨擦痕迹。(喷涂、丝印件)
6.4.7硬度测试
将3H级硬度的铅笔前端外露3mm用400﹟砂纸磨平;放置于被测表面呈45°角施加约1㎏的力,将铅笔直移10mm,选择不同位置共做5次。涂层表面不能有割划痕或剥落现象。(喷涂、丝印件)
6.4.8强度测试:
参考产品的强度测试操作规范执行。
6.4.9互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