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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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江津区部分单位面向基层公开
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上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组织实施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人数和职位
本次江津区共14个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面向基层遴选18名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体职位见《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1.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
在编在岗的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
2. 2008年选派到全区各镇党政机关、建制村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请自行下载《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人
所在单位公章。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名者需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被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缴费
实行现场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立即进行现场缴费。
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收取。
即:每科50元的标准执行。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1年5月13日14:30至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遴选的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拟遴选的职位人数与报名人员之间比例需达到《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
可改报其他职位。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进行,初定在2011年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报考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知识等素质。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见《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3)。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二)面试
面试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各遴选机关参与。
遴选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参加面试的人选,依据1:2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若达不到遴选职位面试比例的,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单位按程序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低于60分
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面试合格人员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与遴选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
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
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进行递补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任职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现职的,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则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与咨询
公开遴选工作是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一线来”工作机制的主要环节。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本公告由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在本次遴选工作中,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总成绩、体检人选、拟遴选人员等信息将在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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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电话:47530416 47271251
监督电话:47271175
附件:
1. 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 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
4.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二O一一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