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操作细则
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1.目的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时办理各单项、单位工程或总承包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以满足业主对工程的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分承包工程和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3.相关文件3.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2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职责4.1 项目经理负责牵头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是本程序的执行责任人;4.2 项目工程(机电)部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程序;4.3 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制订及合格的判定;4.4 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工程部、机电部协助项目组织单位工程、总承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交付手续;5.组织机构项目应成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领导小组,一般地,应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工程(机电)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质检主管、档案工程师、工地总管、工地主管、技术工程师等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竣工移交工作,负责竣工移交各程序节点的执行。
6.程序6.1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6.1.1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并按规定提交汇编成册的验收技术资料后,提出分包工程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A. 专业分包工程正式开工日期,预计可进行验收的日期。
B. 截至验收之日,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的程度。
C.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自检结果。
CRCC/FN01 1/ 3 2003.9.29Draft16.1.2 项目收到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验收申请3日内填写《分包商上报文件审批记录表》(2012-1)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A. 项目如同意验收,立即书面通知业主或监理及相关分包商参加分包工程验收。
B. 项目如不同意验收,应在《分包商上报文件审批记录表》写明理由,责令其继续完成未完的工作或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整改,包括补充详细的技术资料。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移交验收流程,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移交的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移交验收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三、工程移交验收流程1. 移交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需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提交工程移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施工完成资料、工程验收报告等。
2. 移交审批: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收到移交申请后,进行移交材料的审核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3. 移交准备:施工单位在获得移交审批后,需要对工程进行整理、清理,准备移交验收所需的资料、图纸、保养手册等。
4. 移交验收: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员工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检验、试运行等,确定工程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5. 移交报告:验收组员工填写移交报告,包括工程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需经相关方签字确认。
6. 移交整改:如验收中发现问题,需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7. 移交结算:工程移交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依据移交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确认款项后完成工程交接程序。
四、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责任分工1. 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移交验收计划,协调各方合作,确保验收程序顺利进行。
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移交申请,监督施工单位准备移交资料和工程现场,参与验收过程并提出意见。
3. 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工程移交申请,准备移交资料及整理工程现场,配合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及时整改问题情况。
4. 验收组员工:负责现场验收工程,结合移交要求进行检查,提出问题意见并填写移交报告。
五、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所有相关方员工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移交工程或者违规操作。
2. 工程移交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处理。
3. 移交报告需真实记录工程验收情况,不得故意隐瞒问题或夸大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完工交付流程,保障工程交付质量,提高交付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完工交付阶段管理。
三、管理要求1. 工程完工标准:工程完工标准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同时要求项目各阶段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2. 完工验收:在工程完工之后,需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量、质量、安全等方面,同时要求项目工程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认可后才能进行交付。
3. 完工报告: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需提供完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作为最终工程交付的依据。
4. 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括工程完工证明、验收报告、交付单据等,要确保手续齐全、规范。
5. 工程交付:在完成各项手续后,项目负责人将工程交付给业主或相关单位,同时进行相关交接手续。
四、具体流程1. 完工前准备:项目经理应提前做好工程完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验收人员、准备验收资料、清理现场等。
2. 完工验收:进行完工验收,由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3. 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提供完工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4. 交付手续:获得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准备交付手续,确保手续完备。
5. 工程交付:项目负责人向业主或相关单位正式交付工程,并进行相关交接手续。
五、责任及处罚1. 工程经理:负责工程完工交付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交付效率。
2. 验收人员: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完工过程,提供完工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 业主或相关单位:负责接收工程交付,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违反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任追究等。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主体、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评审和确认过程。
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验收过程应当充分体现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以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验收未通过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交付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交付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者出让单位的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一、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等。
2. 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3.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组织验收1. 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2.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
3. 按照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功能测试等。
三、验收内容1. 结构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裂缝、倾斜等问题。
2. 功能性能:验证建筑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供水排水、电力照明、通风空调等系统的运行情况。
3. 装修质量:检查内外装修的完成情况,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等的装修质量。
4. 环境配套:确认周边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
四、问题整改1.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五、验收结论1. 根据验收结果,验收小组应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明确指出工程的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 如果工程符合所有要求,验收小组将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六、交接手续1. 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验收记录等。
2. 签署交接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过渡到运维阶段。
七、后续服务1. 施工单位应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对于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
2.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
XX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1、竣工验收管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承包合同执行是否达到约定要求的重要环节。
项目部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过程的各项工作。
在组织竣工验收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严格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办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手续,积极配合业主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程序包括:❖竣工验收准备;❖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组织现场验收;❖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工手续。
1.1竣工验收准备➢组织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和配合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评价,整理各项交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工程概(决)算书、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提出交工报告。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对工程的收尾、修补、成品保护、资料整理、场地清扫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竣工收尾工作满足有关要求。
➢完成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将按工程建设验收标准的规定先内部组织预验收,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参加,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验收的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通过初步验收,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分析、汇总验收结论及资料。
1.2组织现场竣工验收➢在内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会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本项目各单体的验收工作。
对于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分阶段竣工验收。
➢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等情况核查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参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实施细则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工程交接1、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项目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工作,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并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
2、项目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3、工程办理具体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管理公司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其格式按规定执行。
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4、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在施工单位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竣工资料后,项目管理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第二章工程移交1、工程通过验收并完成试运营工作后,项目管理公司宜及时将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并与其签订工程移交协议。
2、在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应按照初步设计等有关批准文件进行逐项清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4、办理工程移交,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1、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应对验收遗留问题有明确的记载。
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不应作为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2、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约定等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处理工作。
3、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有关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成果性文件。
项目管理公司应参加验收并负责将验收成果性文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4、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处理验收遗留问题。
第四章工程竣工证书颁发1、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规定工作日内,项目管理公司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
2、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以及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向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按照预定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完成。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竣工资料。
2.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提交必要的工程文件和记录。
3. 初步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 整改复查:施工单位根据初步验收的反馈进行整改,并再次提请验收。
5. 正式验收: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6. 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明确是否通过验收及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必须完整无缺,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无明显缺陷和安全隐患。
3. 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符合环保要求。
4. 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应有合格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五、交接流程1. 签署交接文件:验收合格后,施工方与接收方签署工程交接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交付使用:工程正式交付给使用方,使用方开始承担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
3. 保修期约定: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缺陷。
六、后续监督1. 建立工程竣工档案,定期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相关主体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实现项目的最终验收和交接。
建立健全的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交付、提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确保竣工验收工作合法合规。
2. 客观公正。
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评定。
3. 严谨细致。
认真细致地开展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合作共赢。
建立合作共赢的思维模式,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5. 诚实守信。
遵守合同精神,诚实守信,确保工程实现按时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的主要内容1.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立项阶段:确定竣工验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筹备阶段:编制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建立工程验收组织机构,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
(3)实施阶段:按照竣工验收方案开展验收工作,全面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进行评定。
2. 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1)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工程结构、材料、设备等方面。
(2)工程安全验收:检查工程的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达标。
(3)竣工图管理交底:对竣工图纸进行管理和交底,确保施工单位对竣工图纸的理解和使用。
(4)工程文件归档:对工程施工记录、验收资料等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业主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提出验收报告。
(3)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合格、合格附条件和不合格的评定意见。
(4)根据验收情况,对工程进行整改和修复,并重新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 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验收移交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移交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1. 遵循“合法、公正、诚信、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验收移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工程验收移交的范围包括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备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等。
3. 工程验收移交的程序包括资料审核、现场验收、验收意见汇总、报告编制、移交手续办理等环节。
二、工程验收移交的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应提交施工合同、验收现场照片、原始图纸及修改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资料。
2. 竣工验收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现场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制定验收意见。
4. 竣工验收委员会编制验收报告,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移交建议。
5. 竣工验收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商定移交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顺利移交。
三、工程验收移交的要求1.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2.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3.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规定标准。
4.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合同约定和规定,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工程验收移交的监督1. 指定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移交的跟踪监督,确保工程验收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工程验收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3. 对工程验收移交工作的结果进行定期复核,确保工程验收移交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工程验收移交的奖惩1. 对于在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在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总则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2.1验收的依据: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2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3.2竣工验收内容如下:1 检查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鉴定时依据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物业工程部交接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物业工程部交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物业工程部的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工程部的交接管理工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
第二章职责分工1.物业工程部部门领导(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物业工程部交接管理制度;(2)制定和组织实施物业工程部交接的工作计划和方案;(3)对物业工程部交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按要求完成;(4)协调其他部门与物业工程部的工作,保障工作进度的顺利进行。
2.工程技术人员(1)负责根据物业工程部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2)积极主动地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完成物业工程部的交接工作;(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和文件,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行政人员(1)负责协助物业工程部部门领导组织和协调交接管理工作;(2)责任部门内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3)对物业工程部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监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工作流程1.总体安排(1)物业工程部在每月初制定交接计划,明确本月的交接任务和目标;(2)部门领导根据计划分配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具体操作(1)根据交接计划,各部门及时完成交接的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2)责任人亲自主持交接过程,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并签署相关文件;(3)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4)对交接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交接管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1.领导监督(1)物业工程部的领导要经常对交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工作按要求完成;(2)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地调整和解决,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部门自查(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物业工程部的要求和程序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对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地整改和改进,提升管理水平。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
武汉环球贸易中心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1 竣工验收管理1、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图,并进行竣工清理;2、工程项目一律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行验收,没有自行验收或验收不合合格的不得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自行验收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安全、环境、防雷等方面的评估报资料;3、施工单位自行验收须按照合同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质量、技术标准等要求严格组织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4、工程项目聘请有监理单位的,监理单位先行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将验收申请交现场审核,现场人员须结合工程实地情况认真审核,并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根据验收资料及现场人员的汇报,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5、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进行清理,填制工程资料移交表,将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册交予现场工作组;6、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编制了竣工报告和自行验收报告;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物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7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8施工单位的安全、环境保护、消防、防雷等评价报告;7、竣工验收申请经项目审核通过后,项目部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工艺、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组,验收组成员须经项目领导小组确认;8、验收组在竣工验收前应根据工程项目勘察报告、设计图、工程项目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等编制工程验收方案,并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9、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须遵照以下主要依据1竣工验收方案;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3工程设计、预算及土地、环保、规划等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资文件及与其签订的合同5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6国家颁发的环保、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7竣工验收组制定的验收标准8公司的有关审批、变更、调整文件;9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书;10、符合竣工验收条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应在竣工验收方案中,明确验收标准,明确验收人员分工与责任,并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11、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12、竣工验收应在依据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书,在竣工决算的基础上核实工程相关的数量及使用物料的规格、质量检查情况;13、竣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一般不能改变;确实需要改变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的,须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14、参与竣工验收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项目部应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与相关方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继续进行验收;同时项目部应控制竣工验收时间;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组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16、竣工验收过程中,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参与方签署验收意见,按照问题的难易及规模确定整改期限,并由监理方和现场工作组监督执行;17、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及时筹备专项验收,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及需要,向环保、防雷、消防、安全生产、规划、国土资源等政府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专项验收的准备、协调、配合工作,专项验收申请应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提交;18、对环保、消防、防雷、安全生产、规划等政府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施工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争取尽早通过专项验收;对专项验收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方的责任;19、监督小组监督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现象及时提出,督促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分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单位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 竣工交付管理1工程完工交付前,甲方、监理、施工方等各方对项目进行交付前检查,并形成工程交付遗留问题清单,三方单位对销项清单共同签确,特殊或是重要部位的整改必要时应另行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批;2项目组织各专业施工方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甲方、监理单位行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再出现新的问题,则再次形成工程交付遗留问题清单,三方单位对销项清单共同签自确认后再次整改,完成后报验,直到各方确认到达交付条件;3整改完成后各方确认具备交付条件后,应签署工程交付确认单,甲方接收使用后确认进入工程质保期;7-2-1 工程遗留问题清单工程交付确认单竣工工程质量管理1 工程维保小组武汉环球贸易中心工程维保小组工程保修期管理工程保修服务流程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台账年度回访及保修计划回访记录回访记录单号:工程保修记录保修记录单号:保修期到期告知函告知函编号:。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資料管理實施細則xxxxxxxx扩建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批准:审核:编制: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项目监理部二OO二年七月目录1. 总则 32.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42.1管理体制 43.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53.1编制范围及责任单位 53.2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143.3竣工文字资料的编制方法174. 移交竣工档案资料装订要求:194.1竣工图纸194.2竣工文字资料竣工资料的装订成册19 4.3 装订注意204.4案卷封面的编制214.5案卷背脊的编制214.6签名页的编制214.7卷内目录的编制224.8备考表的编制225. 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移交226. 其它的工程竣工资料256.1设备资料25xxxxxxx扩建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1.总则1.1为了加强银热二期扩建工程(2×25MW机组)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资料能准确、齐全、工整、及时地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机组试运行及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工程资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和移交等,以求工程竣工资料最终符合基建移交生产达标要求。
1.2编制依据及相关文件1.2.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1.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1.2.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1.2.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1996)年版》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1.2.5《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1.2.6《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5]84号1.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8《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9《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1.2.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6]111号1.2.11《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电力部电综[1998]112号1.2.12《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1999年版)1.2.13《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1.2.14《西北电管局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和验收暂行规定》西北电管局西办字[1994]37号2.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2.1管理体制2.1.1xxxxxx扩建工程(2×25MW机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由xxxx有限责任公司资料室全面负责。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项目的移交是指项目从一阶段到另一阶段的交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移交给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移交给验收阶段等。
移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移交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项目目标,确立项目移交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员、移交程序和移交标准等规范性制度。
二、移交管理组织机构1. 移交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及相关重要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移交管理制度和监督移交过程。
2. 核心移交团队: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移交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移交管理流程1. 移交准备阶段:(1)制定项目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节点、内容和标准。
(2)建立移交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方责任人员。
(3)收集项目资料,整理项目资料并建立档案。
(4)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移交标准。
2. 移交执行阶段:(1)召开移交管理委员会会议,确立移交流程和标准。
(2)组织核心移交团队进行实地勘察和验收工作。
(3)编制移交报告,报告项目移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对项目进行调整和整改,确保项目符合移交标准。
3. 移交验收阶段:(1)召开移交验收会议,由验收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核查移交报告,确认项目移交情况。
(3)对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四、移交管理标准1. 项目资料: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方案、合同、技术文档等,必须完整、准确、清晰。
2. 项目设备:项目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交付,并保证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
3. 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必须符合预期目标且具备可操作性,被移交方能够顺利接手使用。
4. 项目经验:总结项目经验,形成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项目有指导作用。
五、移交管理制度的优化与改进1. 定期评估移交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改进移交标准,不断提高移交质量。
3. 加强对移交团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移交执行效率。
六、移交管理制度的应用移交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移交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交竣工实施细则
交竣工实施细则一、项目概述与目标1.1 项目概述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铺设等。
项目包括从开工准备到竣工移交的全过程管理。
1.2 项目目标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达到预定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同时满足安全、环保、经济等方面的标准。
二、交竣工前提条件2.1 工程技术文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
2.2 材料、设备采购完成,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3 施工现场清理完毕,无安全隐患。
2.4 工程款支付情况满足合同约定。
三、工程验收流程3.1 提交验收申请: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3.2 初步验收: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正式验收,并邀请业主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
四、质量评估标准4.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3 工程质量评估应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客观。
五、交竣工文件准备5.1 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图、结构图、给排水图、电气图等。
5.2 材料设备清单: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
5.3 质检报告:包括各类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结果及结论。
5.4 验收报告:包括初步验收报告和正式验收报告。
六、安全与环保要求6.1 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2 工程设计中应考虑环保因素,选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3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
七、工程移交程序7.1 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移交申请。
7.2 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移交申请,确认无误后组织移交会议。
7.3 移交会议应明确移交范围、移交条件、移交责任等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内容一、验收准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同时,应当对工程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各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评价。
三、验收程序1. 验收小组首先会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对照工程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逐项核对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
3. 对于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完成的期限。
4.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以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准,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
验收过程中,任何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工程项目都应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五、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报告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交接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这包括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签署交接文件等。
双方应确保交接手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后续服务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如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建设单位也应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使用。
八、法律责任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不仅包括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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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程序及要求
1、工程施工完毕后按以下次序进行验收:预验→内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负责验收的各级负责人应了解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和验收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1、是否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
2、是否完成了政府规定的检测工作;
3、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地方性法规;
4、是否全部完成了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作;
5、是否完成了必须的阶段性验收工作(如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节能验收、玻璃幕墙验收等)。
6、是否符合《交工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
工程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操作细则)
一、验收组织及要求
1、项目工程部对工程各项验收应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并上报工程总监审批。
2、工程总监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工程的预验、内部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4、规划专项验收由综合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人防、消防、环保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8、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9、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10、甲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是否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11、施工单位是否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12、竣工图是否将施工过程的变更进行如实的标绘。
13、其他应检查的事项。
四、专项验收
1、规划、人防、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3、各项工程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应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合理安排次序,进行系统协调。
4、工程部及综合部应尽力与政府管理部门协调,缩短验收的时间。
三、检查对比
在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应按照验收依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和工程合同要求。
过程及竣工检查对比的主要事项如下:
2、工程部应提前制定验收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检查督促承担相关需要专项验收工程的甲方独立分包单位,及时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五、施工单位撤场
1、施工单位撤场工作由项目工程部负责。
2、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后,须组织其自有人员、材料、设备撤场。场地内施工临设、临建应按合同的要求同期拆除。临设基础、临时道路、建筑垃圾应同期清理。
3、施工水电在施工单位撤场时要办理移交结算手续(可在合同结算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