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标准14222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2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分管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 责任 从业人员责 任
Ⅳ级类别
自全生产责任规 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第 五条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 定》第五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 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负 岗位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 证、评价和管理制度;(三)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 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四)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 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六)职业卫 生管理制度;(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八)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 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十)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十二)现场安全 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十四) 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十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六)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 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第 二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 31 条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 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 43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租赁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出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年版)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年版)
1.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4.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5.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6.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7.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8.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9.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10.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11.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12.危险级排土场。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未向安监部门报告不得分
5
标准化体系3分
安全标准化建立情况
安全标准化一级
3
安全标准化二级
2
安全标准化三级
1
6
应急救援
4分
应急机构
建立矿山应急管理机构文件、建立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定期组织培训,合格上岗;生产规模较小,可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部分应用每一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未应用不得分
8
矿用安全标志
2分
矿用设备
矿用设备设施取得安全标志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9
定期检验检测
2分
矿用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10
运输
2分
内部道路运输
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回车安全,弯道处的会车视距不能满足要求,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卸矿平台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应有牢固的车档,车档不小于各种车辆最大轮胎的2/5
否定项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或漏项扣0.5分
四、人员素质(3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发生一般事故不得分并直接定为C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得分并直接定为D级
否定项
发生事故
0
2
安全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标准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安全生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 《生产经营单位 产管理 管理人员 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安全培训规定》 人员 资格证 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第6条 安全生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产责任 、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 第17条《河北省 责任制 制 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 安全生产条例》 爆破作业操作规程及爆破 各岗位 各岗位安 说明书、装运作业规程、 《安全生产法》 安全操 全操作规 主要机械设备(钻车、挖 第17条 作规程 程 掘机、装载机、凿岩机排 水泵等)操作规程。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 《 金 属 非 金 属 矿 规章制 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 山 安 全 规 程 》 第 规章制度 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1 条、《国务院 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危险 关于进一步加强 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 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 《生产经营单位 “三级” 、轮换工、协议工等)都 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教育 必须进行矿级、工段级、 第13条,第15条 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 第二款 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 《生产经营单位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 日常教育 安全培训规定》 得少于20学时。 安全生 第5条第二款 产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 培训制 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生产经营单位 转岗、复 度 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 安全培训规定》 工教育 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 第17条 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生产经营单位 “四新” 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 安全培训规定》 教育 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第17条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 《生产经营单位 培训档案 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 安全培训规定》 档。 第25条第(三)
金属非金属矿隐患排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一、概述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的内容三、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实施一、概 述1、隐患排查的目的2、隐患排查工作基本要求3、隐患排查有关指导性文件4、隐患排查工作程序5、隐患排查对象和内容6、判断隐患的依据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1、隐患排查的目的(1)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2)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3)是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5)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职工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
2、隐患排查工作基本要求(1)与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相结合,与危险源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2)与安全标准化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控制隐患。
(3)与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相结合,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环境。
(4)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设备、设旅安全装备水平。
(5)企业通过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3、隐患排查有关指导性文件(1)《关于立即在国有重点企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92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3)《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9号);(4)《关于在中央企北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7]18号);(5)《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7)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安监总协调[2008]35号);(8)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一[2007] 214号)4、排查工作程序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为主,安监部门委托专家组进行复查、抽查并针对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5、隐患排查的对象和内容1)主体生产设备、设施(1)物的危险状况①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状况;②设备、设施、工艺危险状况;③作业环境缺陷;④危险暴露时间。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一、前言为了加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指南特制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指南,旨在帮助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
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摆在第一位。
2.预防为主原则。
采取综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隐患。
3.全员参与原则。
全员参与,形成共治共管的局面,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4.依法管理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
5.协同治理原则。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共同治理。
三、基本内容本指南基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的特点,包括以下具体措施: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面排查,并及时治理发现的事故隐患。
2.建立事故隐患快速报告机制。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3.加强应急预案建设。
制定并实施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评估。
每年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形成台账。
7.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经验交流。
组织不同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共同提高隐患排查和治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1.编制和完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文件。
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流程。
2.组织和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方案,明确排查内容和方式,组织人员进行排查。
3.收集和整理排查结果。
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形成报告提交给企业领导层。
4.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含自查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一)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5.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
(三)不同矿权主体的相邻矿山井巷相互贯通,或者同一矿权主体相邻独立生产系统的井巷擅自贯通。
(四)地下矿山现状图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2.岩体移动范围内的地面建构筑物、运输道路及沟谷河流与实际不符;3.开拓工程和采准工程的井巷或者井下采区与实际不符;4.相邻矿山采区位置关系与实际不符;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按设计采取防排水措施;2.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时,回采顺序与设计不符;3.未按设计采取留设安全顶柱或者岩石垫层等防护措施。
(六)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者大气降水危及井下安全时,未按设计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井下主要排水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排水泵数量少于3台,或者工作水泵、备用水泵的额定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2.井巷中未按设计设置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或者排水管路与水泵未有效连接;3.井下最低中段的主水泵房通往中段巷道的出口未装设防水门,或者另外一个出口未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4.利用采空区或者其他废弃巷道作为水仓。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年月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序号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备注
一、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越层越界
是否越层越界开采
改扩建
工程
1、是否存在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2、改扩建工程是否符合“三同时”规定
矿山关闭
已关闭矿山是否已关死、关实,达到关闭标准
安全
隔离带
相邻矿井之间是否按规定留足隔离矿柱,是否有相互贯通的现象
2、是否查清了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
3、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及导水构造是否查清
4、排水系统是否完善,需要井下机械排水的矿井,设备(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爆破
爆炸物
品管理及
使用
1、输及使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井下爆破作业是否按爆破设计或爆破说明书进行操作
四、爆破
爆炸物品管理及使用
1、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及使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爆破作业是否按爆破设计或爆破说明书进行操作
4、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规程的要求
5、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岗哨,警戒信号是否清晰、有效。
6、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单位(作业组)进行爆破作业,是否签订了爆破安全协议
《采矿许可证》发证单位及编号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发证单位及编号
排土场规模(万m3)
备注
排查人员: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排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序号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备注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露天矿山
(一)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 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
(一)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 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
北端帮 南端帮
名称 110采空区 90采空区 66采空区 70采空区 50采空区 38采空区 100采空区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露天矿山
(一)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 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
依据
标准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程 (GB16423-2020)
指标 5.1基本规定
明细
5.1.3地下开采转为露天开采时,应确定 全部地下工程和矿柱的位置并绘制在矿 山平、剖面对照图上;开采前应处理对 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地下工程和采空 区,不能处理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在 开采过程中处理。
10 排土场 安全度分 类与评价
10.4 企业应把排土场安全评价工作 纳入矿山安全评价工作中,由有资 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对排 土场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是生
产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旦采 场边坡、排土场的稳定性达不到要 求,往往容易边坡、排土场垮塌、 滑坡等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着最终边坡台阶高 度超过设计高度
依据
标准规范
小型露天采石场 安全管理与监督 检查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39号)
指标
第二章 安 全生产保 障
明细
第十五条 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 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 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 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 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 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 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 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 不得超过60米。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山地质及环境因素:包括矿山区域地质构造,岩性、地形、植被等自然因素和气候、水文、生态等环境因素对采矿活动的影响。
2. 矿山开采工艺:包括开挖、爆破、运输、矿石破碎、选矿、尾矿处理等采矿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 工程设施及设备:包括采矿机械设备、采矿工作面的支护、通风设施及灯光照明等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及管理。
4. 人为因素:包括管理、操作、工艺、培训等方面的不正常操作、疏漏、忽视安全卫生等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将可能引发事故的矿山按照其安全隐患等级分为轻微、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等级,对于重大隐患的矿山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矿山的生产安全和干部员工的人身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字数不少于6000字以上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矿山作为矿产资源的开发基地,也存在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期为矿山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前言近年来,矿山事故频发,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该经常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在201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和拓展。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矿山设备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矿山设备是矿山生产的重要保障,而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对于矿工和矿井安全都至关重要。
因此,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设备的安全隐患判定是必不可少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的老化和损坏程度;(2)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3)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培训。
2. 矿井通风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矿井通风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关键环节,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于矿井的正常运行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都至关重要。
因此,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矿井通风安全隐患判定是必不可少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风系统的完整性和运行状况;(2)矿井底部和巷道通风情况;(3)矿井通风系统的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
3. 矿山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矿山安全管理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于预防矿山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矿山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是必不可少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2)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有效性;(3)矿山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流程。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开采量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采矿活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事故隐患也相应增加。
为了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保护环境,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判定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判定标准应包括对矿山地质条件的评估。
地质条件是决定矿山开采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评估中,需要考虑地质构造、岩层稳定性、地下水位等因素。
如果地质条件不稳定或存在明显的地质灾害风险,则应将其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其次,判定标准还应考虑到矿山设备和工艺流程的安全性。
设备和工艺流程是保证矿山正常运营和生产的关键环节。
如果设备老化、维护不及时或存在设计缺陷等问题,则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在判定标准中,应对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
此外,判定标准还应考虑到矿山管理和人员素质。
矿山管理的科学性和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矿山的安全性。
如果矿山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或人员素质低下,则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在判定标准中,应对矿山管理和人员素质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最后,判定标准还应考虑到环境保护问题。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开采活动往往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如果开采活动导致土壤侵蚀、水源污染或大气污染等问题,则应将其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因此,在判定标准中,应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
综上所述,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包括地质条件评估、设备和工艺流程安全性评估、矿山管理和人员素质评估以及环境保护评估等方面。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判定标准,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一)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什么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为什么要关注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什么是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物的矿山,如铁矿石、铜矿石、锌矿石等;非金属矿山则是指开采非金属矿物的矿山,如煤炭、石灰石、硫磺等。
为什么要关注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矿山开采工作通常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矿井坍塌、火灾、爆炸等。
因此,保障矿工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矿山开采活动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水土流失、大气污染等,因此,也需要注意环境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为了评估矿山的安全状况,也为了及时掌握和发现矿山的问题,国家出台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该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1.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如矿井开口不规范、老旧设施、不合格的防护设备等;2.现场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如泄漏的有害物质、露天矿山土石方面积、粉尘排放等;3.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卫生隐患:如职业健康检查、现场救护设施、通风设施等;4.矿山生产经营者为投资回报而不顾安全引发的事故隐患:如利用老旧设备、不合规标准等;5.矿山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劳动保险引发的职业安全隐患:如未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6.矿山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引发的职业安全隐患:如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以上是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矿山生产经营者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矿山开采活动的高风险性决定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非常必要。
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事故模拟演练:矿山生产经营者需要定期组织事故模拟演练,以检验和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具体标准可能会略有差异,以下是一般的判定标准:
1.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判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未落实的情况,例如是否存在未检修设备、未隔离危险源、未采取防护措施等。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判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或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是否缺乏安全标准、规程、操作规范等。
3. 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判定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是否缺乏应急救援措施、安全培训措施不完善等。
4. 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判定是否存在安全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例如是否缺少消防设施、逃生通道不畅通、防护设施不足等。
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判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例如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未按要求整改等。
以上仅为一般的判定标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矿山的特点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采取严格的隐患判定标准,旨在确保矿山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背景介绍在矿山领域,矿山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特别是在金属非金属矿山中,隐患更是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建立判定标准,及时排除隐藏的安全隐患,是非常必要且紧迫的。
判定标准1.井口、坑道等进入通道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者标识不规范。
2.采掘面通风系统管路、风机等存在缺陷,不能正常运行或没有经过定期检修。
3.掘进机械不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标准,或者没有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修。
4.输送机、升降机、提升机等设备不存在符合标准的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失效。
5.确认矿井内存在明显的地质异常现象,地质测量结果异常,出现非预计地质灾害风险。
6.隧道、工作面等存在不规范的布线、布置,或者未进行整改。
7.矿山井下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且处理不当。
8.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
9.矿井内存在滞后排水、涌水、冒顶、塌方等安全隐患。
10.矿井内存在不规范的作业流程,或者机械设备等存在操作、使用不当的情况。
总结金属非金属矿山中的安全隐患有可能会随时发生,给矿工和矿山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建立判定标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是必要且重要的。
同时,矿山企业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做好现场员工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培训工作,以确保矿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排除安全隐患的措施1.首先,矿山企业应该明确相关规程标准,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2.其次,定时对矿井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并及时处理设备中存在的问题。
3.对矿工进行安全防护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采用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并在现场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流程规范有序。
5.置入系统化、标准化、科技化的安全管理手段,如视频监控设备等。
结论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的落实和完善。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4.2: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不得降低防护装备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并取得市场准入资质。
1.5.3其他
1.5.3.1未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财企[2007]33号)第四条: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分别为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1.5.3.2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1.4.3.1缺少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矿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满足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要求。
1.4.3.2缺少“四新”教育
1.3.1.4未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五条: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负岗位责任。
1.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
1.3.2.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七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十六项安全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5.4.1.1:企业应建立文件控制的管理制度,确保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标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2 条,《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第 4.2.1.4条
各类特种作业 人员的资格证
各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放炮员、装运车辆司机 、电工、焊工等)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4条 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8条
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 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9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吨、基建矿山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5%)。
基础管 理
安全投 入
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使用
风险抵押金
爆破作业管理 制度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1)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
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
日常教育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转岗、复工教育
“四新”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5条 第二款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7 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 条 全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条培生训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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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时间 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是否不少于16学时?
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是否不少于40学时? 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是否不少于20学 时? 三、矿山建设 排 查 标 准 序号 设计是否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制度进行了审核? 1 设计 是否要求设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是否长期保存相关设计文件(图纸)? 《安全专篇》是否经过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 资格证?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 2 施工 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挂靠、层层转包等行为? 施工资料是否完整? 施工单位是否出具施工总结报告? 是否存在超期建设以及边基建、边生产的现象? 试生产是否经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监理单位是否实行跟班监督? 3 监理 监理资料是否齐全? 监理单位是否出具监理报告?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 4 验收 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验收评价? 验收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矿山生产 排 查 标 准 序号 相邻矿山安全距离是否大于300米?矿山开采境界 300m范围内是否有生产、生活设施? 露天矿边界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围栏或警示标志? 对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 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是否进行了清 除?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 时,是否进行处理并使得其倾角小于自然安息角。 采场是否设有安全可靠的人行通道? 开采境界内的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 坑、泥浆池和水仓等,是否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 明显的警示标志? 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 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危险部位是否有照明? 作业 处理后的废弃巷道、采空区(采坑)、溶洞是否影 1 环境 响矿山下步作业中的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等? 开采境界内废弃的巷道、采空区(采坑)、溶洞是 否查明并标注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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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教育培训 序号 排 查 标 准 是否制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制度是否明确了负责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人员及 其职责? 是否制定了包括下列内容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目 标、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制度 培训教师、培训方式、考核方式。 管理层是否就下列内容接受了培训:法律法规,危 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应急管理, 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检查、审核技术,职业卫生管 理变化管理等。 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是否接受了下 列知识的培训: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事故预防及应 急响应中的职责,违反制度可能的后果,操作程序 与作业指导书。 培训 培训内容是否考虑了以下方面内容:员工的需求、 内容 领导的要求、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的相关规定。 各级管理层是否接受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 的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是否不少于48学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是否不少于48 学时? 3 培训 主要负责人每年再培训时间是否不少于16学时? 时间 排查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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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装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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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 管理
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者崩塌征兆、盲炮 等情况时,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 地带? 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是否 有人停留? 运输设备是否存在装载过满或者装载不均匀?是否 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装车时铲斗是否压碰汽 车车帮,铲斗卸矿高度是否不超过0.5m? 两台及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 机的间距是否符合下列要求:汽车运输时,应不小 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 倍,且应不小于50m ;上下台 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 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 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 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台阶 坡度的水平距离是否大于1m ?操作室所处的位置, 操作人员危险性是否最小? 挖掘机行走是否做到如下要求:在作业平台稳定范 围内行走;上下坡时,驱动轴始终处于下坡方向; 铲斗要空载;铲斗应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 臂轴线与行进方向一致。 挖掘机、铲装机铲装作业时是否做到以下要求:铲 斗不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 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者有落石危险的地方。挖掘 机运转时,不得调整悬壁架的位置。 大中型矿山或者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是否建立 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 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5年由有 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性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工作台阶坡面角、非工作帮靠帮坡面角、开采终了 坡面角、与坡面角有关的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宽度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边坡防水、防地表径流、防侵蚀措施是否完善? 靠近靠帮边坡是否采用光面爆破、控制爆破措施? 特殊天气以后是否及时对各类边坡进行检查并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是否设立了永久边坡观测点并定期观测? 运输道路等级、宽度、平均纵坡等相关参数是否符 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道路的急弯、陡坡、危险地段是否设置了警示标 志?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 基路段,外侧是否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主要运输道路、联络道的长大坡道,是否根据运行 安全的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 凹陷露天矿运输矿(岩)的汽车,是否采取尾气净 化装置? 运输道路内侧如果存在高陡边帮,是否对边帮进行 削坡降坡?是否设置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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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是否有人,非操作人员是否 在其周围停留? 钻机工作地点的上下平台相关工作是否错开50m以 上? 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时是否符合下列要求:有专 人引导,且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 距离不小于2m,牙轮钻、潜孔钻和钢绳冲击式钻机 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3m。 钻机移动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机下是否有专人引 导和监护;钻机是否在超过15°的坡面上行走;超 过15°时,是否放下钻架,有专人指挥,并采取防 倾覆措施? 钻机行走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司机是否鸣笛,履 带前后是否有人?钻机行走时,是否90°急拐弯或 在松软的地面行走;行走过程中如果通过高、低压 线路,是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钻机是否长时间 穿孔 在斜坡道上停留;夜间行走,是否有充分的照明; 与 钻机起落机架时,是否有非作业人员不得在危险区 爆破 域停留? 穿孔时,操作人员是否用高压风吹机械上灰尘和自 身的灰尘? 装药前是否对炮孔进行检查,发现有溶洞、炮孔漏 气、炮孔内积水、抵抗性小于设计说明书的要求, 是否进行处理达到要求后才进行装药?炮孔装药是 否按照批准的爆破设计进行装药? 爆破作业是否由取得资质的人进行?爆破作业前, 是否根据爆破地点,确定爆破警戒范围,并将爆破 警戒线内所有人员、相关设备全部撤离到安全地 点,禁止外人进入爆破警戒线内?爆破警戒最外点 是否设立爆破警示标志牌,注明爆破时间和安全主 意事项? 是否存在二次爆破、扩壶爆破? 每个台阶靠帮时,是否采取特殊的爆破方式,如控 制爆破、光面爆破等并经过主管矿长批准? 爆破源至人员及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距离(爆 破冲击波、爆破地震波、爆破飞石)是否符合爆破 设计的规定?对人员、民房、矿山相关生产设施的 距离是否大于300m,高压线是否大于500m? 齐发爆破时,爆破 总装药量、延时微差爆破时,最 大段别的装药量是否符合爆破设计的要求? 水孔爆破是否采用防水炸药或者采取防水措施?采 用电雷管起爆时,是否配备雷电预警装置?临近边 的控制爆破、光面爆破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 、爆破设计的相关参数和要求? 铲装作业前是否对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等专门检 查?发现盲炮、拒爆,是否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和 设备,经专人处理确保安全后才进行铲装作业? 挖掘机汽笛或者报警器是否完好?夜间作业时,车 下及前后所有信号、照明灯是否完好?进行各种操 作前,是否可以发出警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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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保险 是否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为员工购买安 全生产责任险? 是否按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经过 矿山技术负责人批准并进行了贯彻?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经过 评审,并由矿山技术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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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现场作业、现场指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 技术 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 管理 是否具有地形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 (剥)工程平面布置图、采场纵剖面图、排土场堆 排现状图等相关图纸并及时更新(至少每年度更新 一次)? 是否制定年度采剥计划并计划进行生产? 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 执照等? 证照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 管理 证?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资格证? 所有证照是否处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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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制度 及 作业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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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有效管理的制 度? 安全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包括下列内容:按 投入 照规定足额提取经费、专款专用、专门账户管理。 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建立了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是否为员工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 保险 受伤员工是否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池州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标准(试行)
矿山名称:
一、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序号 排 查 标 准 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的状 况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定期开 会,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排查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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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是否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 生产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型露天采石场可配备1 组织 名)? 机构 每班是否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实行定时巡视)? 是否明确并在工作场所展示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 生产领导机构成员的职责? 是否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其他职能部门与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可执行? 生产 责任 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性进行考核,考核结 制 果是否与安全奖惩等进行挂钩? 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更 新? 是否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 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上报与整改制度;危险物品 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 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制度;领导带班作业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