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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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4(2).doc

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4(2).doc

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4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各中央企业: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其他负责人是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列入中央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五)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稳定;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

(二)与国资委签订《中央企业负责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四)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近三年企业工资管理无违规行为。

(五)内部基础管理规范,财务报表和成本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通知

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通知

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通知一、背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薪酬激励和工作乐观性,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动,公司决议进行薪酬制度改革。

此次改革旨在公平、合理地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激励员工的工作热诚,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改革目标1.建立科学、合理、透亮的薪酬管理体系,确保薪酬决策公开、公平、公正。

2.提高薪酬和员工绩效的关联性,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3.优化薪酬结构,提升员工的薪酬待遇,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三、改革内容1. 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包含薪酬管理流程、薪酬管理职责和薪酬管理制度等方面,确保薪酬管理的规范性和透亮度。

2. 薪酬决策机制公司将建立完满的薪酬决策机制,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贡献及市场行情等因素,订立薪资增长和福利待遇的决策准则,确保薪酬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绩效考核和薪酬调配通过建立完满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科学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合理调配薪酬。

公司将依据员工的绩效等级和个人贡献,确定薪酬的增长幅度,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发展潜力。

4. 薪酬福利管理公司将供应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方面。

薪酬福利管理将基于市场行情和员工需求,确保员工收入水平的稳定增长。

四、改革措施1.成立薪酬改革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帮助,订立薪酬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步骤。

2.开展薪酬改革培训。

组织相关部门和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大家对薪酬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度,确保改革顺利推动。

3.充分征求员工看法。

公司将通过调研、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员工对薪酬改革的看法和建议,充分敬重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4.渐渐实施薪酬改革。

改革将分阶段进行,先试点一部分员工,然后渐渐推广。

在试点阶段,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改革方案,确保改革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五、改革保障1.定期评估薪酬改革效果。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路桥股份…2017‟30号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特此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8日-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三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四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第五条权属单位负责人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在基础薪酬未核定前,暂按上一年度标准的80%发放。

基础薪酬核定后,由权属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清算。

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发放。

第六条绩效薪酬的确定绩效薪酬 = 年度基薪×KK —考核系数,K = 年度考核分数/1000。

-2-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确定,按照《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为加强业绩增减与薪酬升降的挂钩关系,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度实际完成值高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但低于当年度目标值的,负责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之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90%,具体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具体比例=9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上年完成值)]*1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均为净利润、营业收入两个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所得的综合完成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01•【文号】国资发分配[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分配[2009]55号)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为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加强对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指导,我们制订了《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四月一日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为推进中央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工作,依法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条件和原则(一)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不再直接决定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委有关薪酬管理的原则和规定自主决定:1.董事会外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

2.董事会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3.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

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由国资委管理。

(二)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履职,忠实代表出资人利益,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中煤七一人〔2019〕60号 .关于印发《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煤七一人〔2019〕60号   .关于印发《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文件中煤七一人〔2019〕60号关于印发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经2019年4月25日公司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煤七十一处2019年4月25日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坚持总额控制、市场和效益导向的原则,积极推进全面工资预算管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双挂钩,并在“两低于”的原则下实现公司工资水平随“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同向联动和稳步合理增长,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19号)及《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中煤矿建人〔2018〕17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二、薪酬分配形式薪酬分配形式:包括年薪制、计时(职岗)工资制、计件效益工资制(含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班子成员,项目部(含公司下属分公司,下同)班子成员。

2.计时(职岗)工资制适用于公司机关工作人员。

3.计件效益工资制(含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适用于产量、质量、时间、物耗等考核指标能量化到岗位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三、薪酬结构职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津补贴、福利组成。

1.奖金立项、审批、发放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奖金发放管理办法》(中煤七一人财〔2017〕38号)文件及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按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选择)执行海外补贴、驻疆补贴等津补贴,具体津补贴标准见附表2。

四、薪酬标准(一)公司机关薪资分配1.公司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按照集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机关管理、技术、工勤以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计时(职岗)工资制,按照集团中煤矿建人〔2018〕178号文件执行。

薪酬发放及调整规定

薪酬发放及调整规定

薪酬发放及调整规定一、薪酬发放规定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发放薪酬:1.1 薪酬发放时间公司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薪酬发放日期,如遇到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将提前公布发放时间。

1.2 薪酬发放方式公司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薪酬。

请员工在入职时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薪酬能够及时和准确地发放到个人账户。

1.3 薪酬明细公司将在每次薪酬发放后向员工提供详细的薪酬明细单。

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或邮件等方式获取自己的薪酬明细。

二、薪酬调整规定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对薪酬进行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2.1 年度薪酬调整每年公司将进行一次年度薪酬调整,以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市场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薪酬调整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公司业绩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

2.2 个别薪酬调整除了年度薪酬调整外,公司还将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和特殊贡献进行个别薪酬调整。

个别薪酬调整通常是针对一些关键岗位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员工,以表彰和激励其工作表现。

2.3 薪酬调整程序薪酬调整程序如下:(1)员工提交薪酬调整申请;(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表现和相关数据进行评估;(3)经过评估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提交薪酬调整方案给上级审批;(4)上级审批通过后,薪酬调整将在下一个薪酬发放周期生效。

2.4 薪酬调整保密薪酬调整是一项敏感的信息,请员工和管理层对薪酬调整保持机密,并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薪酬信息。

三、其他规定3.1 加班薪酬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薪酬。

具体的加班薪酬计算方式和规定将在另行制定的加班管理制度中予以详细说明。

3.2 薪酬调整评估标准公司将制定薪酬调整评估标准,其中包括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贡献、能力提升等因素。

评估标准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修订和调整。

3.3 薪酬争议解决如对薪酬发放或调整有任何异议或争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的内容,解答员工疑问。
实施与监督(持续进行)
03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监督和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和优化。
实施责任人与考核指标
人力资源部门
作为薪酬管理的主要责任 部门,负责制定薪酬管理 规定和实施方案,并协调 各部门进行实施。
各部门主管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薪 酬管理的实施,对员工的 薪酬进行评定和管理。
对于本通知的疑问或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 部门负责人。
02
薪酬管理规定
薪酬体系设计原则
01
02
03
公平性原则
薪酬应与员工的职位、能 力、绩效和贡献等相匹配 ,体现内部和外部公平。
激励性原则
薪酬应具有激励作用,激 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推动企业发展。
竞争性原则
企业应关注市场薪酬水平 ,确保本企业的薪酬水平 与同行业企业具有竞争力 。
通过收集和分析企业内外部数据,制定薪 酬管理规定,明确薪酬体系、薪酬结构、 薪酬水平等内容。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包括薪酬调整方案、薪酬发放方式、薪 酬管理流程等。
宣传与培训
监督与反馈
通过内部宣传、培训等方式,向员工传达 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意义和内容, 以提高员工的认知和理解。
薪酬管理实施方案 公司财务审计制度
相关附件清单
薪酬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财务审计制度相关报表
薪酬管理规定详细条款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表格
THANK YOU
感谢观看
制定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企业薪酬管理,提高 员工薪酬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
适用范围与对象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为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效率,持续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在制定并印发了《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供公司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参考和落实。

以下是一些关键内容的详细介绍。

一、背景全国各个行业的员工数量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管理压力也日益增大。

正因如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薪酬管理规定,对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本次制定和印发的《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旨在让公司员工能够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享有相应的薪酬待遇,同时落实企业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目标。

二、内容1. 薪酬组成和结构在本规定中,薪酬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其中,绩效是最重要的考核因素之一,能够充分体现员工的工作贡献和价值。

2. 薪酬测算和核算在薪酬的测算和核算上,要根据员工的不同工作岗位和职务级别,采用相应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同时,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体系,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并通过不定期的薪酬调查和比较,不断提升公司在同行业内的竞争力。

3. 薪酬调整和绩效评估薪酬调整和绩效评估是本规定中最为重要的几个环节。

对于员工绩效评估,公司应该定期组织评估工作,并记录员工的绩效数据,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薪酬政策的要求,公司还应该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方案,确保员工的薪酬待遇能够得到及时地调整和提高。

三、意义和影响本次制定和印发的《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将有助于公司实现以下目标:1. 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2. 统一薪酬管理标准和推进公司薪酬政策的实施,确保薪酬的公正和透明;3. 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双向互动,让员工更好地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理念;4. 满足员工的不同需求和期望,让员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提升空间。

四、结论综上所述,该《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将有助于公司的管理与发展,持续优化公司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升员工薪酬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城投通关于印发《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投通关于印发《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Xx城投通〔2015〕11号关于印发《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已经公司班子会2015年7月2日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7月9日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为规范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劳动法》、《黔人社厅发[2014]7号文件》、《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二)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及绩效考核挂钩;(三)强化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关键岗位薪酬体现市场水平;一般岗位薪酬体现社会平均水平;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进而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第二条薪酬结构公司员工薪酬由“基础工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资和社保福利”三部分构成。

基础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资包含月目标工资和年终绩效;社保福利包含住房增量补贴和通讯费。

基础工资、目标工资和社保福利费用每月发放;年终绩效奖励在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后,由公司结合部门(单位)、个人完成指标情况进行兑现。

第三条岗位定级级数划分按照公司《员工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实行动态管理。

定级划分及条件:(一)五级:员工(业务人员);(二)四级:业务主办。

条件:1、业务主办需具有助理级职称,从事本岗位本专业工作二年,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能独立承担本部门主要工作;2、新入职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助理级技术职称,能独立承担本部门主要工作可定四级;(三)三级:业务主管。

条件:1、需从事本岗位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承担和指导本部门岗位各项工作;2、新入职员工工作年限满二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承担和指导本部门岗位各项工作;(四)二级以上:公司班子确定聘用的高层次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五)岗位定级的调整可根据当年部门(单位)承担的公司任务权重,由公司班子确定对该部门(单位)员工上调一级。

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通知

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通知

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通知目录1.引言2.目标3.薪酬制度改革计划– 3.1 制度修改流程– 3.2 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3.3 参加方4.管理标准– 4.1 薪酬设计原则– 4.2 薪酬管理流程– 4.3 员工薪酬调整– 4.4 异议处理机制5.考核标准– 5.1 薪酬效益考核– 5.2 员工绩效考核6.结论1. 引言薪酬制度是企业的核心管理制度之一,对员工的乐观性、创造力和绩效起到紧要的激励和管束作用。

为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公司决议进行薪酬制度改革。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改革目标、规划薪酬制度改革计划、建立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以确保薪酬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

2. 目标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提升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工作乐观性;•激励员工的创新本领和工作质量;•吸引、留住和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

3. 薪酬制度改革计划3.1 制度修改流程制度修改流程如下:1.建立薪酬制度改革小组;2.调研和分析现有薪酬制度的问题和挑战;3.订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4.评估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风险;5.组织内部讨论和征求看法;6.修订和完满改革方案;7.上报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并通过公司高层审批;8.实施改革方案。

3.2 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步骤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如下:1.确定新的薪酬设计方案;2.订立薪酬管理流程和规定;3.进行员工薪酬调整,并确保公平公正;4.建立员工薪酬异议处理机制;5.评估新制度的效果并进行调整。

3.3 参加方薪酬制度改革涉及到以下参加方:•公司薪酬制度改革小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4. 管理标准4.1 薪酬设计原则薪酬设计原则如下:1.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制度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一方;2.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员工绩效直接挂钩,激励员工的努力和表现;3.敏捷性原则:薪酬制度具有肯定的敏捷性和可调性,以适应不同部门和岗位的特点和需求;4.盈利导向原则:薪酬制度与公司的盈利本领和业绩相关;5.安全保障原则:薪酬制度应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3.05.08•【文号】人社厅发〔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室),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所管理国有企业做好内部薪酬分配工作。

请你们高度重视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企业薪酬分配的分类指导服务,抓好《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宣传培训,总结推广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更好地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适应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旨在为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提供可借鉴参考的原则、规范、流程和方法。

第三条企业内部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充分发挥市场在薪酬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政府宏观指导调控要求,实现企业薪酬策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市场薪酬价位相适应,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doc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doc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鲁路桥股份…2017‟30号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特此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8日-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三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四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第五条权属单位负责人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在基础薪酬未核定前,暂按上一年度标准的80%发放。

基础薪酬核定后,由权属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清算。

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发放。

第六条绩效薪酬的确定绩效薪酬= 年度基薪×KK —考核系数,K = 年度考核分数/1000。

-2-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确定,按照《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为加强业绩增减与薪酬升降的挂钩关系,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度实际完成值高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但低于当年度目标值的,负责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之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90%,具体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具体比例=9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上年完成值)]*1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均为净利润、营业收入两个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所得的综合完成情况。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属企业:《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30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2020年5月29日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财务总监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总监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基本年薪是指财务总监的年度基本收入,为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6倍。

第四条绩效年薪是指与财务总监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绩效年薪=(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绩效年薪×40%+任职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40%)×年度履职考核系数。

第五条年度履职考核系数根据财务总监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按以下方法确定。

履职考核结果为“好”时,年度履职考核系数为1;履职考核结果为“较好”时,年度履职考核系数=0.9+0.1×(年度履职考核得分-履职考核结果“较好”起点分数)/(履职考核结果“好”起点分数-履职考核结果“较好”起点分数),分布区间为0.9(含)至1;履职考核结果为“一般”时,年度履职考核系数=0.8+0.1×(年度履职考核得分-履职考核结果“一般”起点分数)/(履职考核结果“较好”起点分数-履职考核结果“一般”起点分数),分布区间为0.8(含)至0.9;履职考核结果为“差”时,年度履职考核系数为0。

第六条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财务总监任期履职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完整版)

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发〔***〕***号关于印发《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公司:为规范、统一和完善公司职工工资(薪酬)管理,促进有利于职工内部流动、人才引进、职工队伍的稳定,公司制定了《***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公司***年*月*日- 1 -***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一和完善公司项目部职工工资(薪酬)管理,逐步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增强其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有利于职工内部流动、人才引进、职工队伍的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薪酬分配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二)坚持职工收入兼顾公司效益和市场水平;(三)坚持侧重当期分配、加大激励性的收入占比;(四)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及子公司项目部工作,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薪酬第四条项目部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工资制薪酬结构。

第五条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工资(薪酬),由月基本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月度绩效奖、项目绩效兑现奖、津贴补贴、福利社保等组成。

第六条月基本薪酬(一)月基本薪酬标准。

依据项目部职工岗位,参照社会同类岗位薪酬水平和侧重当期激励,制定《公司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月基本薪酬指导标准》,分别为:- 3 -3、公司承包工程项目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月基本薪酬指导标准(二)月基本薪酬的计发相关规定1.月基本薪酬的确定,由分(子)公司在每年1月份根据项目部当年年度预计完成施工产值,对应相应薪酬标准,确定暂时执行标准。

在当年12月底依据项目部实际完成产值(***年下半年以分子公司核定确认的产值,2020年1月起以项目管理系统上报的产值为准),确定年度最终执行标准,并对职工当年基本薪酬进行清算。

2.职工月基本薪酬指导标准的岗位,是对项目管理职工管理层级的原则划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7.19•【文号】保监发[2012]63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12〕63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城投通号关于印发《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投通号关于印发《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投通号关于印发《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提高员工薪酬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印发《XX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员工薪酬管理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

二、薪酬体系1.薪酬结构: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进行分类,合理划分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

2.岗位评估:根据岗位的薪酬价值和岗位要求,进行系统评估,确定岗位级别和薪酬标准。

3.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确定绩效等级和薪酬调整幅度。

4.差异化管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贡献和市场需求,进行差异化薪酬管理,合理调整薪酬差异。

三、薪酬管理程序1.薪酬制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在公司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结合市场调研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薪酬政策和规定。

2.薪酬执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政策的执行和管理,确保薪酬的准确发放和落实。

3.薪酬调整:每年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员工的绩效和公司的经济情况,进行合理薪酬调整,并及时向员工通报。

4.薪酬考核:建立薪酬考核制度,依靠绩效评估和工作表现,对员工的应发薪酬和绩效奖金进行核算和发放,确保公正和公平。

四、薪酬管理措施1.加强培训:公司将加强员工薪酬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薪酬政策和规定的理解和遵守,提高薪酬管理的科学性。

2.审计监督:公司将组织专业机构对薪酬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薪酬管理的合规和正常运行。

3.健全激励机制:公司将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和其他非薪酬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绩效。

4.信息公开:公司将及时公布员工薪酬政策和规定,以及薪酬调整情况,确保员工对薪酬管理的了解和信任。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薪酬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文件赣机集发〔2008〕42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室、部、局、中心、公司、各机场分公司:《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3月27日集团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一、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附件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1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经办单位:人力资源部经办人:熊武电话:7112153)主题词:人力薪酬制度通知抄送: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办公室 2008年4月18日印发—2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 第 1 页 共 25 页 2008年4月18日 第一版 修订状态:0 — 3 —附件一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01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 文号: 1. 目的为贯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指导意见(修订)》(首都机场集团发(2006)159号)和《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管理办法(试行)》(首都机场集团发(2006)161号)精神,规范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确保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不断完善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机制,实现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的目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集团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单位以及全资、控股、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各分(子)公司。

3. 指导原则3.1.战略导向原则体现战略发展重点,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

3.2.预算约束原则以国家“两个低于”政策为前提,按照不突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人工成本总额预算进行薪酬管理。

3.3.提高效率原则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薪酬结构,简化薪酬单元,强化激励效果,提高薪酬效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0•【字号】文政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0日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州属企业管理者(以下简称企业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综合效益,实现科学发展,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州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16﹞10号)和《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17﹞12号)等有关法规和政策,参照《云南省国资委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国资分配﹝2016﹞281号)精神,结合州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州属企业,是指由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经州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薪酬改革办)批准的州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的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管理者是指州人民政府授权州财政局(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中,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215号)的规定纳入考核的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参股企业中由州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国资委)提名建议任命的企业经营班子成员。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8〕40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8〕40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8〕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上报省国企薪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省国企薪改函〔2018〕1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2日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管国有企业是指由市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组织任命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理事长、总经理、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薪酬改革与海东市实际相结合,建立符合海东市和地域环境的薪酬体系。

(二)坚持经营业绩与宏观经济形势相结合,健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与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四)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薪酬管理制度 通知

薪酬管理制度 通知

薪酬管理制度通知1. 引言本通知主要介绍公司新的薪酬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详细的薪酬政策和相关的福利待遇。

此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而促进公司的发展。

2. 薪酬组成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每月固定薪酬的核心部分,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和薪酬水平进行确定。

基本工资将在每月固定发放,员工可通过工资单查看具体数额。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和团队表现进行评定的额外奖金。

绩效奖金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评级来确定,评级越高,绩效奖金越高。

绩效评定将在每年底进行,奖金将在次年的一月发放。

2.3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将根据员工的个人绩效和公司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作为员工的年度奖励。

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具体发放金额将根据公司绩效情况而定。

2.4 加班补贴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加班补贴的标准是按照每小时工资的1.5倍进行计算,并在员工下个月的工资中发放。

2.5 节假日福利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的员工将享受到额外的节假日福利待遇,具体福利内容将根据不同节假日的具体情况而定,并在员工工资发放时一同结算。

3. 薪酬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情况,公司每年将对薪酬进行评估和调整。

薪酬调整将在每年的二月进行,员工将根据个人绩效和市场情况获得相应的薪酬调整。

4. 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医疗保险:员工及其家属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福利。

•住房公积金:公司按国家政策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健康检查:公司每年为员工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检查服务。

5. 薪酬管理与沟通为了保障薪酬管理的公平和透明,公司将建立薪酬管理委员会,每年对薪酬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

同时,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沟通会议,向员工介绍薪酬管理政策和相关的福利待遇,并接受员工的反馈和建议。

6. 结语新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为员工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福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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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文件赣机集发〔2008〕42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室、部、局、中心、公司、各机场分公司:《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3月27日集团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一、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附件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1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经办单位:人力资源部经办人:熊武电话:7112153)主题词:人力薪酬制度通知抄送: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办公室2008年4月18日印发—2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 第 1 页 共 25 页 2008年4月18日 第一版 修订状态:0 — 3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01 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 文号:1. 目的 为贯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薪酬指导意见(修订)》(首都机场集团发(2006)159号)和《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管理办法(试行)》(首都机场集团发(2006)161号)精神,规范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确保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不断完善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机制,实现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的目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集团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单位以及全资、控股、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各分(子)公司。

3. 指导原则3.1.战略导向原则体现战略发展重点,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

3.2.预算约束原则以国家“两个低于”政策为前提,按照不突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人工成本总额预算进行薪酬管理。

3.3.提高效率原则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薪酬结构,简化薪酬单元,强化激励效果,提高薪酬效率。

3.4.公平评价原则对员工所从事岗位的相对价值进行公正评价,体现组织的内部公平;员工所得报酬与集团公司、所在单位和个人的绩效挂钩,体现员工的自我公平。

3.5.尊重历史原则在一定时限内对员工历史贡献的相对价值予以保留,逐步实现劳酬一致。

3.6.市场竞争原则综合考虑市场、行业和区域水平,确保薪酬保持应有的市场竞争力。

3.7.多元发展原则关注员工发展需求,拓宽员工职业通道,明晰岗位晋升路径,体现员工长远利益。

3.8.岗位管理原则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4. 管理职责4.1.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实施方案及年度人工成本预算。

4.2.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实施方案及年度人工成本预算。

4.3. 人力资源部4.3.1.拟订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及实施方案。

4.3.2.负责薪酬的日常管理,适时对集团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岗位价值进行评估调整,对人员异动后的薪酬及时进行调整。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第2 页共25 页2008年4月18日第一版修订状态:0 —4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4.4.财务部4.4.1.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信息为依据支付各项薪酬项目。

4.4.2.汇总、审核集团公司薪酬及相关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

4.4.3.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工成本报表及预算表。

4.4.4.代缴个人所得税。

4.5.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局、机场分公司)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和绩效管理。

4.6.集团公司(全资、控股)法人单位和分公司依据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薪酬管理细则,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5. 薪酬形式集团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市场价位工资等其他工资制度相结合的薪酬模式。

5.1.年薪制5.1.1.年薪制是指为了强化薪酬的激励作用,以一个经营周期(年度)为单位,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收入的薪酬制度。

5.1.2.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支付,具体见《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年薪制管理办法》。

5.2.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是指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制度。

除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5.3.协议工资制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第3 页共25 页2008年4月18日第一版修订状态:0—5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5.3.1.协议工资制是指集团公司为吸引、留住和激励稀缺人才,以市场为导向,由企业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薪酬福利待遇的薪酬制度。

5.3.2.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人选和薪酬水平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

5.3.3.协议工资制的确认及支付由受聘员工与聘用单位双方协议确定。

受聘员工应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集团公司负责管理。

6. 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薪酬结构6.1.岗位绩效工资的薪酬结构岗位绩效工资由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障及福利和保留单元三大部分组成。

6.1.1.工资性收入体现员工岗位的基本价值和工作绩效,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6.1.1.1.岗位工资体现岗位的基本价值,是岗位绩效工资制相对稳定的部分。

岗位工资是经过岗位价值评估,按照各岗位对集团公司的相对价值和贡献而确定的不同薪级、薪等的工资标准。

凡是符合集团公司岗位任职资格上岗的员工,取得基本稳定的岗位工资,按月薪支付。

6.1.1.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按照部门绩效和岗位绩效进行分配、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其中,绩效工资包括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其组成比例详见附件1《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结构表》。

6.1.2.社会保障及福利6.1.2.1.社会保障支出参照国家、地方和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第4 页共25 页2008年4月18日第一版修订状态:0 —6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6.1.2.2.福利根据首都机场集团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6.1.3.保留单元保留单元体现员工历史贡献的相对价值,为了维持员工收入水平不致大幅降低而在一定时限一定范围内暂时予以保留的薪酬组成部分。

保留单元值限2007年1月1日在册的员工所有,且只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今后应随着集团公司效益逐年消化,逐步实现“市场价值归位”与“同工同酬”。

6.2.对于在市场上容易招聘、岗位职责相对简单,可以实行市场价位工资的岗位,其待遇可以通过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岗位绩效工资制薪点表和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其工资收入并拟定实施细则。

7. 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水平的确定7.1.薪酬水平的确定7.1.1.工资性收入基数根据具体岗位的薪级和具体人员的薪等确定。

(详见附件2《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薪点表》和附件3《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岗位排序表》)7.1.1.1.依据岗位评估结果所对应的岗级确定具体岗位的薪级;7.1.1.2.依据具体岗位上员工的个人因素确定具体人员薪等;7.1.1.3.工资性收入基数由岗位工资基数与绩效工资基数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基数与绩效工资基数按照1:1确定。

7.1.2.保留单元根据具体人员历史贡献的相对价值,参考历史收入水平确定。

7.1.3.社会保障及福利按国家、地方和首都机场集团及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确定。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第5 页共25 页2008年4月18日第一版修订状态:0—7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7.2.薪酬支付7.2.1.支付频率7.2.1.1.岗位工资、保留单元每月发放一次。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的月度考勤结果,以员工个人的岗位工资基数为基础,于每月15日前,核发当月岗位工资。

7.2.1.2.绩效工资的发放分为季度和年度ⅰ.季度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

根据所在单位(部门)、个人的季度绩效评估得分和个人季度考核结果,以员工个人季度绩效工资基数为基础,于每季的第一个月内,核发上一季度的季度绩效工资。

ⅱ.年度绩效工资每年发放一次。

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绩效评估得分和个人年度考勤结果,以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为基础,于每年一月,核发上一年度的年度绩效工资。

7.2.1.3.社会保障根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相关政策规定,按月申报、计提、缴纳。

7.2.1.4.集团公司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不延缓工资的支付时候,将及时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工资支付的日期。

7.2.2.下列款项从当月薪酬中扣除:7.2.2.1.个人所得税;7.2.2.2.考勤扣除按照《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7.2.2.3.个人违章、违纪的扣除按《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执行;7.2.2.4.员工欠款;7.2.2.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

8. 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薪酬调整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第6 页共25 页2008年4月18日第一版修订状态:0 —8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8.1.薪酬水平调整在《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薪点表》中,现行1薪点即为1元,将来根据企业效益和每年对外部市场水平和内部薪酬效率的调查和评估,集团公司可组织对全部岗位的薪酬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将单位薪点对应的单位金额按一定比例上浮或下调,调整方案自审批后的次月起执行。

8.2.岗位评估调整当岗位的职责出现较大变动或因故确需重新评估岗位价值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岗位评估小组,对岗位的价值重新进行评估,并对岗位的薪级、薪等重新套算,自审批后的次月起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8.3.岗位变动调整当员工从原岗位变动到另一个岗位时,需对变动后的岗位薪级、薪等重新套算,自变动确认后的次月起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套算时遵循以下原则:8.3.1.从低岗到高岗,其薪级转换成新岗位的相应薪级,其薪等按照现有的薪酬水平向上套入最近的薪等内;8.3.2.从高岗到低岗,薪级转换成新岗位的相应薪级,其薪等套入该薪级的第0等;8.3.3.如确因工作需要,依据相关程序由组织安排从高岗到低岗的,薪级转换为新岗位的相应薪级,其薪等按照现有的薪酬水平向下套入最近的薪等内。

8.3.4.平调到工作性质完全不同、但薪级相同的另一个岗位,沿用原薪酬所在的薪等。

8.4.绩效评估调整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第7 页共25 页2008年4月18日第一版修订状态:0—9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名称:薪酬管理规定8.4.1.个人年度绩效平均得分小于等于2分的员工将被下调薪等1等(原处于0薪等而无法下调薪等的员工,岗位工资按50%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当季考核结果正常计发)。

若次年一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仍然小于等于2分者,将被调整至下一薪级岗位,按新岗位对应薪级的0等套等,若调岗后的第一个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仍然小于等于2分者将被辞退;8.4.2.员工年度绩效平均得分大于4分的,或者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3.5分,予以上调薪等1等,至本薪级最高薪等为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薪等调整中不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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