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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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

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元、,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

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其它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

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报告门诊部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

诊意见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

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或抢收患者,在未确定接收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

六、急诊患者经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

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护士应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

七、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室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

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排队本专业疾病”

的结论时均应慎重,在未确定接收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八、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需先经本科主任同意,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医师及时到场

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请会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相关诊治

九、如不同科室的医师对急诊病人的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

任会诊,如意见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负责科室,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及时请示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领导裁决,在尚未作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十、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

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由当事医师及时记录并签字或由其他医师记录由当事医师严格审核后签字,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十一、对急诊病人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系统患者,应根据本次入院的主诉与病情程序分清主次,指定一科为主管科室,其他科室以会诊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由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它相关科室会诊。

十二、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要转院治疗,必须经科主任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转院前必须与接诊医院邓得联系和同意,正常工作时间通过医务科联系,节假日、夜间通过医院总值班联系,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必要时请120协助。

十三、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抢治、抢收或推诿,否则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诊治有困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及时组织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提高医护人员的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

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材定量、定位放置,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护士紧密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来采取应急措施。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和各种管理通畅,准确及时填写《危重患者记录》,

记录时间精确。

五、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两人核对

后方可执行;保留安瓿,核对无误后弃去,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写医嘱并签名。

六、特别护理患者需作辅助检查时,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

七、认真做好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和采

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八、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会诊制度

一、为保证病人得到合理救治,充分发挥专业医师特长,明确各级医师责任,特制定本

制度。

二、涉及本专业以外的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三、紧急院内会诊,被邀请科室和人员必须随请随到,10分钟内到现场。

四、邀请院外会诊,病情复杂的疑难病例,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分管院

长或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由申请科室做好接待及会诊准备,维护医院形象。会诊由申请科的科主任主持,经管医师做好记录。如病人病情允许,可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五、外院邀请我院外出会诊必须报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否则,一切后果由

当事人负责并追究违规责任。

六、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经管医师做好病例汇报和会诊记录。

七、科内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管医师做好会诊记

录。

八、院内单科会诊,由经管医师写出会诊单,由护理人员将会诊单送到被邀请人或科室,

会诊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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