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统一金融机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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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统一金融机构分类标准

来源:证券时报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02:44 作者:贾壮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第1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贾壮

本报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我国金融机构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企业年金、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此外,《规范》还将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金融机构范围。

《规范》要求建立完整的金融机构清单名录,如建成将是我国第一份全金融机构清单名录。名录既包括法人机构信息,也包括分支机构信息;既包括境内所有外资金融机构,也包括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today/200912/t2716755.htm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字号大中小文章来源:调查统计司2010-05-25 16: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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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宏

观层面统一了我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我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规范》是加强金融业管理,维护金融安全的基础,也是构建金融信息系统,促进金融信息共享的前提。《规范》的发布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为宏观管理信息与微

观统计数据、国民经济运行信息与金融运行信息之间搭建了协调、沟通的桥梁。/publish/diaochatongjisi/194/2010/20100525161522849372361/201005251 61522849372361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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