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建昌脱贫攻坚飞地产业园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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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葫芦岛建昌脱贫攻坚飞地产业园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葫芦岛建昌脱贫攻坚飞地产业园为平台,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目标,以吸引境内外总部企业和培育壮大本地总部企业为重点,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企业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努力把总部经济打造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总部经济含义和界定

本方案所称总部经济(包括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是指认定在飞地产业园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符合飞地产业园产业发展方向,管理和服务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

三、总部经济发展模式

(一)突出引进总部企业的重点领域。以国内500强、专业领域500强为重点,积极引进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飞地产业园设立全国总部、区域总部等综合型总部及各类职能型总部。支持飞地产业园实体型总部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飞地产业园优势,吸引国内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在飞地产业园设立总部。

(二)积极扶持和培育本地总部企业。实施总部企业培育工程,在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筛选确定一批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大的骨干中小企业作为成长型总部企业,支持其加快成长,促进总部经济规模和质量整体提升。

(三)优化总部经济布局。结合飞地产业园规划,实施优化配置,避免无序竞争,引导总部企业集聚集群发展。

(四)推行总部基地模式。按照“政府创造环境、公司整体运作”的思路,在飞地产业园规划总部基地,由资金实力雄厚、运作模式成熟、品牌影响力大的总部经济专业化建设企业,负责对总部基地进行整体运营管理。

四、扶持政策

(一)经济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自设立后五年内,按照给予地方经济贡献额度60%奖励。

奖励期满后,年度经济贡献额度较上一年度增长的,以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50%额度予以奖励。

(二)集合管理奖励。鼓励有能力的商协会、专业机构或公司通过设立虚拟园区的形式

入驻飞地产业园,在入驻企业年度累计地方经济贡献达500万元以上时,允许其合并享受相对应经济贡献奖励。

以上政策有效期为五年(2019—2023年),且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不能兼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一项奖补政策。

五、政务服务支持

建立项目管家制,对入飞地产业园总部企业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并为总部企业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在企业注册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六、要素保障

(一)土地保障。对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人才保障。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优秀人才,对总部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其子女入学、家属随迁、安家补助、出入境便利等按葫芦岛市引进高层人才若干优惠政策执行。

(三)基础设施保障。加大对总部基地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平台、水电热供应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写字楼、停车场、高档宾馆、会议展览等商务设施智能化条件,规范和引导其按照国际化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四)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发展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引入和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中介服务,以及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组成的专业配套服务体系。

七、协调促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飞地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推进总部经济发展,以及综合政策研究、空间布局规划、考核体系建立、总部企业认定等工作。

(二)创新考核机制。加强对总部企业的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总部经济发展状况。实施政府部门总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准确把握总部经济发展效应和贡献度。完善引进总部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引进总部纳税奖励激励机制。

(三)加强企业沟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总部企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总部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其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定期举办政府与总部企业座谈会等互动活动,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有关部门对总部企业要实行常态化服务,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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