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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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徐州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养老服务,努力构建“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方式更加多样、措施更加有效”的现代服务型民政工作新格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市

按照江苏省5大类48项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创建指标,以“现代民政理念、现代民政手段、现代民政项目、现代民政服务”为重点,对标找差,转变工作理念,细化推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以必成的决心推进现代民政建设,打造具有新沂特色的现代民政。

二、社会救助

完善救助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成员单位间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社会救助制度的整体合力,把兜底脱贫责任落实到位。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强城乡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7月1日起,按照加快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提标要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加快推进信息比对,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申请救助家庭收入核对信息平台,建立民政与金融等相关部门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实时比对的收入核对平台,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信息纳入比对范围,尽快实现所有申请救助项目核对全覆盖。

加强低保规范建设。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条件、流程规范、信息公示等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低保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低保工作绩效评估。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健全“救急难”长效机制。围绕“无门槛、低水平、可持续”的要求,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的“救急难”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制定急难救助部门协同预案,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加强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推动扶贫开发政策向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对象延伸,将人均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社会救助家庭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给予全面政策扶持,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高于70%,年度封顶线高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积极探索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规范运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保证群众在医保结算时即时享受救助政策,缓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负担。

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保基本、市场介入作补充、社会参与献爱心的“三

位一体”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加快构建社会化救助信息转介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专业服务机构、建立互助组织、提供志愿服务及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方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

三、防灾减灾救灾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贯彻中央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实《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徐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完善减灾委工作例会、灾情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等机制,修订和完善《新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提升灾害救助能力。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使用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使用依法依规、专款专用、阳光透明。抓好新灾应对准备,完善预案演练、人员调配、物资储备,健全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应对机制。加快推进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推动救灾保险全覆盖。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防灾减灾日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减灾宣传教育,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家庭、社区、校园、医院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高社会公众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四、养老服务

加快居家养老项目建设。按照《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标准,配置居家和社区养老用房,最低不低于200平方米,抓好各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市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率达到40%,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50%、25%,农村社区老年关爱之家建成率达到16%。完成23个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抓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运营服务,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关爱、联系上门服务等服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具备助餐功能。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鼓励、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家政、物业等企业加盟、参与、托管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利用闲置学校、村集体用房或者其他闲置房屋,改建村级“邻里互助中心”。各镇(街道)由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托管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城乡社区分别达到50%、20%。

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各镇(街道)全面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将8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60-79周岁之间低保家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供助洁、助餐等服务,保障基本养老需求。

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对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护理型床位实行同等标准的补贴政策,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解决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推动更好更多的养老项目落地。引进优质团队实行连锁经营,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以上。

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重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抓好院长选任、政策落实和服务监督,加快推进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转型率达80%。慎重搞好委托经营,加强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迎接全国养老院质量大检查。推进医养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培育社会化照护服务市场,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同时,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通过推进医养签约服务、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增强为老服务功能、支持护理院建设,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0%以上。

发展养老产业。积极引导发展老年用品生产、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健康护理业、老年文化旅游业、老年金融业等养老产业发展。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重点打造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和城中等养老特色产业基地。

实施惠老项目。安康关爱行动参保老人不低于9万人,全市老年人参保率达到50%。加强安康关爱行动的宣传,加大老年健康管理服务。继续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覆盖面,做好尊老金发放和管理。做好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关爱帮扶工作,根据协议签订内容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全市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建成率达到40%。继续推广使用老龄信息系统。

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参与徐州市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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