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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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

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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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目录一、聘任范围 (2)二、聘任原则 (2)三、上岗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业绩条件 (2)四、聘任办法 (3)(一)基本程序 (3)(二)岗位控制 (3)(三)申报要求 (3)(四)聘任权限与方式 (4)五、岗位职责 (4)(一)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4)(二)管理岗位 (4)(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5)六、聘任管理 (5)(一)签约 (5)(二)聘任期限 (5)(三)合同变更 (5)七、考核 (6)(一)年度考核 (6)(二)聘期考核 (6)附表1教师系列岗位职责 (9)附表2辅导员岗位职责 (13)附表3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职责 (14)附表4管理岗位职责 (20)附表5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22)1一、聘任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参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聘任原则1.一人一岗、自主申报;2.按岗聘任、竞争上岗;3.明确职责、合同约束;4.聘期管理、分类考核。

三、上岗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业绩条件上一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竞争上岗的业绩条件,如聘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下一聘期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2四、聘任办法(一)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提出聘任申请;3.各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4.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5.公示拟聘人员;6.签订聘任合同。

(二)岗位控制岗位设置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因人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校核定的各级各类岗位限额内竞争上岗,部分业务性特殊的岗位和特设岗位由学校统一调控。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西交校人[2010]20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O一O年六月九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2.《西南交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二O一O年七月五日校长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印发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 59号)、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 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管理,要坚持从学校教学、科研及保障服务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教育部对我校核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规范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类别和等级;坚持因事设岗,切实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全员聘用,完善学校工勤技能队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促进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第二条工勤技能岗位及总控制量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教人厅[2007]68号)的规定,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总量按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7%掌握。

第三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范围、分类及等级比例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院(系、中心)实验室、后勤集团、保卫处、图书馆、车队等单位以及峨眉校区相对应的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41017)目录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章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五章考核组织与实施第六章考核等次与结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和岗位分类管理,规范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以发展性评价为基本考评方向,合理评价教职员工在各类别岗位上的聘期综合表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岗位履职责任意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发展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开展学校各类别岗位聘期业绩的全面综合考评。

第三条坚持分级考核和分类评价的原则,区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岗位类别,完善与各类别岗位性质相匹配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差异化的考评方式,在学校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全面下移,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开展考核工作。

第四条坚持目标管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以岗位聘用合同明确的各类别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为依据,在适度兼顾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对全校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的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第五条坚持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激励为辅的原则,以促进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分类发展和岗位绩效改进为导向,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职业发展功能,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工作绩效激励机制和人员流转退出机制。

第六条以评聘分离、竞聘上岗、岗变薪变为原则,以各二级单位岗位编制核定结果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管理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各类别岗位人员聘用。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为了优化配臵学校人才资源,提高人才队伍质量,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用人效益,建立起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为基础的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臵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臵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合理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臵各级各类岗位,坚持因事设岗,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实行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实行岗位的动态调整和管理。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臵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臵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状况。

(三)分类指导,协调发展。

区别不同学科类型、不同学科层次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单位的办学水平、队伍建设和发展目标等因素,实行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四)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臵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二、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岗位总量,按照各单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各单位的岗位总量。

目前,经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岗位总量是4665个。

(二)岗位类别及其比例学校设臵的岗位根据工作性质、职责和任务,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七、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七、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9]30号)和《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西交党[2009]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年度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领导班子的届中、届满考核和领导干部的任前、试用期、届中和届满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考核机构第四条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办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五条各单位也相应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等次评定第六条领导班子的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实绩成效。

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政治方向、全局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水平主要考察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统筹协调、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学院主要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机关主要是完成重点工作情况);反腐倡廉建设主要考察工作作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民主测评结果定为“好”的,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一般应达85%(含85%)以上,其中“好”得票率一般应达50%(含50%)以上.民主测评结果定为“较好”的,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一般应达70%(含70%)以上.民主测评结果定为“一般”的,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之和未达到70%,且“较差”得票率未达到30%。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41017)目录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章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五章考核组织与实施第六章考核等次与结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和岗位分类管理,规范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以发展性评价为基本考评方向,合理评价教职员工在各类别岗位上的聘期综合表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岗位履职责任意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发展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开展学校各类别岗位聘期业绩的全面综合考评。

第三条坚持分级考核和分类评价的原则,区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岗位类别,完善与各类别岗位性质相匹配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差异化的考评方式,在学校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全面下移,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开展考核工作。

第四条坚持目标管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以岗位聘用合同明确的各类别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为依据,在适度兼顾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对全校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的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第五条坚持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激励为辅的原则,以促进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分类发展和岗位绩效改进为导向,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职业发展功能,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工作绩效激励机制和人员流转退出机制。

第六条以评聘分离、竞聘上岗、岗变薪变为原则,以各二级单位岗位编制核定结果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管理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各类别岗位人员聘用。

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切实做好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专职为主、专兼结合”原则,在保证专职辅导员(含免研辅导员)配备比例的基础上,择优选聘部分志愿并适合从事学生工作的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

第三条兼职辅导员是指经学校批准,由学院聘用,从事学生工作的青年教师,学院对聘用的兼职辅导员负有直接领导、业务指导、日常管理责任。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兼职辅导员按照每人管理120名学生的比例配备。

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每周坐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天。

兼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园区。

第五条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按照兼职辅导员所在学院专职辅导员(带班+专项工作)《岗位任务书》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执行。

第三章任职条件第六条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一)年龄35岁及以下,校内教师岗位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第四章选聘程序第七条兼职辅导员选聘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由学生工作处组织选聘。

第八条兼职辅导员选聘时间安排在每年3-4月份进行。

第九条兼职辅导员实行聘期制,一个聘期为1年,根据其工作表现可以续聘。

第十条兼职辅导员选聘程序(一)用人学院根据辅导员配备状况,提出年度兼职辅导员选聘计划,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后,由用人学院发布兼职辅导员选聘信息。

西南交通大学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西交校人[2004]16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西南交通大学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人员管理模式出现了新的转变,为适应改革的需要,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特制订《西南交通大学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经二OO四年六月三日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予以公布执行。

特此通知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主题词:人事管理办法通知校长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印发录入员:段丽校对:覃维西南交通大学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人员的管理模式正在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在转型期内,预计上述两种管理模式将在一定时间内共存。

为规范我校以岗位管理模式聘用的教职工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因学校实际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接收的各类人员,或者学校决定接收的引进人才的配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采用签订聘用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方式解决其(以下简称“聘用人员”)工作:1.原为全民所有制国家干部身份,后办理了辞职手续,未继续保留原国家干部身份者;2.原为全民所有制国家干部身份或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身份,已经单位批准办理自谋职业手续者,或者已被原工作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或除名者;3.原为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未办理过毕业分配手续者;4.原为高中毕业生,未参加过招工、招干,长期应聘在社会各类单位工作者;5.其他无正式工作身份人员(不含已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归国人员)。

二、聘用人员在校内工作期间,比照校内全民所有制干部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接受各类考核与管理办法的约束。

三、聘用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的不同,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1.聘用到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岗位工作者,经体检符合我校接收人员的标准,即按拟聘岗位(职位)签订有关聘用协议,到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由人才交流中心下达相应的到岗通知、办理各种手续。

2.聘用到工勤岗位工作者,经体检符合我校接收人员的标准,由学校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制工人实施管理。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土木工程系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为教师的奖励、岗位续聘、职务晋升等提供依据,配合学院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特制定本综合考评细则。

一、考评原则教师综合考评工作坚持导向、可测、客观、公正、民主、实效的原则。

二、考评指标综合考评要在严格掌握思想政治表现的前提下,重点考评岗位职责与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 科研工作量、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批准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讲授和辅导的课程以及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工作量。

教师每学期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为240 (15 学时/周),最多为320 学时(20学时/ 周),以学院教务处核定的教学工作量为依据。

说明:1)原则上不允许超教学工作量的上限。

如果确实需要超出,必须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由教研室负责人事先提出申请,报系分管主任审批;2)担任管理工作的系及教研室领导可按相关规定,按学院统一规定折算为相应的教学工作量;3)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师,可减免教学工作量30%;4)满工作量的教师应承担两门以上的不同课程(两门以上课程是指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的不同课程),并以承担本系的专业课程为主;5)受到专业招生人数限制而造成教学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在完成院、系另行暂时安排的管理等其它工作后,可视为满足工作量的要求2、教学质量评估依据:学生测评意见(30%)、指派导师评价(30%)、土木系教学质量审计小组评价(40%)。

3、教研/ 科研工作量本系专职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同时,本考评期内(以前年度列项本学期继续推进的项目须经系教学质量审计小组认定)还应至少完成以下3 项任务(其中,加“ * ”的必须完成):1)主持或参与院级以上教改项目,关键节点有突破;2)主持或参与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关键节点有突破;3)主持或参与重点课程建设,关键节点有突破;4)主持或参与教材建设,关键节点有突破;5)至少发表1 篇科研或教改/教研论文;*6)各类科研、教改获奖;7)用双语教学(双语教学是指使用原版外文教材,授课时外使用程度达到80%以上的必修课或选修课);8)指导学生参与列入系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如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则“ * ”的项目可以没有);9)进入土木系指派导师库,且指导的年轻教师成长明显。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一、背景介绍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是为了提高大学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升。

本方案旨在规范大学教师的聘任和考核流程,确保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二、岗位聘任1. 聘任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

2. 聘任程序(1)岗位申报: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学校提交岗位申请材料;(2)材料审核: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聘任条件;(3)面试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评审,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4)聘任决策:学校根据面试评审结果和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聘任该教师。

三、岗位考核1. 考核内容(1)教学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2)科研考核: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和创新能力;(3)学术服务考核:评估教师在学术团体中的贡献和社会服务能力。

2. 考核程序(1)考核计划制定: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教师发展需要,制定考核计划;(2)考核材料准备:教师按照考核计划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教学案例、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3)考核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4)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考核结果,并向教师反馈评审意见;(5)考核结果处理: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奖励或处罚。

四、考核结果的影响1. 奖励机制(1)优秀教师: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等;(2)学术骨干:对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力大的教师,学校给予学术骨干称号,并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和科研支持;(3)优秀团队: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团队,学校给予奖励,如资金支持、设备购置等。

2. 处罚机制(1)警告: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学校给予警告,并提出整改要求;(2)降职:对连续多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降低其职位级别;(3)解聘: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教学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解除其聘任关系。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
□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业技术级
或职员级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级
□管理岗位(教育职员岗位)
职员级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级
岗位所在内设机构
(系、所、中心、科室、实验室)
岗位所在学科
聘岗
人员
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方式
手机: 邮箱:
聘期具体岗位任务
教学工作任务
1.
2.
科研工作任务
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为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地位和作用;
2.本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岗位任务书应根据岗位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本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涂改无效),学校、二级单位、岗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1.
2.
社会服务工作任务
1.
2.
管理服务工作任务
1.
2.
其他
1.
2.
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岗位任务书全部内容,认可岗位任务书中记载的聘期内本人需要完成的相应岗位任务,同意学校和所在二级单位按照岗位任务书对本人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兑现薪酬待遇。
岗位受聘人员签字:
年月 日
本岗位任务书系按学院聘的工作任务,将作为学院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兑现薪酬待遇的主要依据。
4.本岗位任务书经聘岗单位盖章、岗位受聘人员签字后生效。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
聘岗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学院、处、部、中心、实验室)(盖章)
岗位聘期

西南交通大学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模板】

西南交通大学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模板】

**大学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大学关于实施“人才强校主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规模和实力与学校发展水平相当的专职科研队伍,提升学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科研基地建设能力,拓宽师资队伍来源渠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科研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基础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的申请、研究和开发,或承担科研平台、重大工程建设任务,或承担高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

第三条专职科研人员的来源1、由校内教师或其他人员转聘;2、新聘用的专职科研人员;3、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专职科研人员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补充。

对研究型、教学科研型二级单位,常规师资补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从专职科研人员中遴选。

第五条按照“按需聘用、团队主导、学院负责、择优招聘、合同约定、定期考核、能进能出”的原则,实施专职科研人员聘用与管理。

第二章聘用第六条专职科研人员的聘用实行二级单位负责制,科研团队负责人在人员聘用、待遇保障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第七条专职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每个科研团队中博士学位以下专职科研人员聘用数不得超过团队聘用总人数的20%。

第八条聘用程序:1、科研团队负责人提出聘用需求(包括明确聘期、聘用条件、承担任务要求、聘期履职基本要求、任期目标、薪酬等),经二级单位汇总后,由学校发布招聘信息;2、科研团队负责人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并提出聘用候选人名单,经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审批;3、校内人员转聘专职科研岗位的,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任务书;校外新聘用的人员及博士后人员,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成都市社会保险(五险)。

第九条专职科研人员首次聘用时,由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标准和条件,聘用其专业技术职务。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与上岗聘任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与上岗聘任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与上岗聘任办法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优化导师资格遴选和动态岗位聘任机制,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导师在完成研究生培养任务、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肩负着神圣使命和重要责任,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

(二)研究生导师应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与学术道德、良好的政治素质与团队精神,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造诣,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切实担负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责任,近四年内未出现教学、科研方面的事故,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三)导师选聘包含导师资格定期遴选(新增导师)和动态上岗聘任(具备导师资格者上岗招收研究生)。

选聘工作要有利于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所需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加强和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有利于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尊重学科发展规律,分类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需设岗,保证质量。

(五)选聘实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两级管理机制。

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实行分委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上岗聘任实行分委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六)导师资格遴选及导师上岗聘任每年进行,坚持标准,动态上岗。

(七)各分委会在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与上岗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结合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条件的前提下,制订本分委会的标准和管理办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二、博士生导师选聘(一)博士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副高职称和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者。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增博士生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

2. 至选聘当年的1月1日,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两院院士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目前仍主持A类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63周岁。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基本工作要求(红线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基本工作要求(红线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基本工作要求
一、师德师风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学术行为规范、治学态度、为人师表等。

二、教学业绩
三、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
注:“聘期基本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要求”中涉及的“第一作者”,若外文期刊中作者以字母序排列,按实际情况的确定第一作者。

四、管理与服务业绩
(一)、国际合作交流
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聘期内应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学术交,主要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学术访问、国际合作项目、海内外联合学生培养,参与留学生招生,推动双学位项目,参加双语教学等。

1、正高与副高级岗位受聘人员,聘期内应至少参加3次国际学术会议,进行至少1次国际学术访问;
2、初级与中级岗位受聘人员,聘期内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国际学术访问至少2次。

(二)、公共服务
学校正高与副高级岗位受聘人员,聘期内应至少开设1次公共性学术讲座,至少参加2项公共服务(其他专技岗受聘人员应至少参加4项);初级与中级岗位受聘人员,聘期内应至少参加2项公共服务(其他专技岗受聘人员应至少参加3项)。

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1、承担校内党政事务,在各类校外学术组织、党团群组织任职(挂职)等;
2、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开设公共性学术讲座活动;
3、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德育导师等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4、参与招生宣传工作、校友工作、各类志愿者活动;
5、指导学生实习;
6、指导科研训练项目(SRTP、国创)等。

(三)、在岗职业培训
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的岗位培训,并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分)或证书。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方案【模板】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1:**大学2015年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方案学校教职工2012年——2014年岗位聘期已于2014年12月31日结束,因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单位岗位核定、教学科研单位周期考核等原因,目前学校新一轮全校岗位聘任工作尚未开展,为顺利开展2015年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聘期衔接问题教职工2012—2014岗位聘期顺延一年,将2015年涵括进入上一个聘期,2015年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参照2012-2014聘期内的年度岗位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由二级单位自主参照2012—2014聘期内所聘岗位的平均年度工作任务,确定2015年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考核时间年度考核时间界定为2015年全年。

本年度新进人员的岗位考核时间以实际到校工作时间为准。

四、考核结果(一)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级;2、各单位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3、各单位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数不应少于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二级单位自主确定;4、教职工的岗位年度考核结果,由各二级单位在教职工自我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年度述职等方式确定。

(二)2012-2015聘期综合考核结果2012-2015聘期综合考核结果,由二级单位结合2012-2014原聘期考核结果,按照“适度从优”说明:二级单位确定教职工2012-2015聘期综合考核等级时,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均应按同一尺度确定。

五、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一)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运用1、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第十三个月工资、年度绩效津贴、下一年薪级工资增长等直接挂钩;2、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由二级单位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建议,报学校备案确认后进行岗位调整,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的,依法解除聘用;3、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由二级单位提出明确建议,报学校审批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4、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由二级单位提出明确建议,报学校审批后,降低现聘岗位一个等级聘用。

西南交通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工作任务

西南交通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工作任务

西南交通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工作任务:管理岗位设岗单位:档案馆(校史馆)岗位名称:【综合档案室】管理B岗上岗基本条件:(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单位实际情况编列上岗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0】19号)文件规定。

岗位工作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的请假考勤制度。

“以人为本”工作中做到热情、及时、准确。

负责所聘岗位的各项档案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为:1.制定本人的年度计划与组织实施;工作总结。

2.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对所聘岗位的各类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

3.接受业务指导工作,辅助做好档案编研工作4.“以人为本”,工作中做到热情、及时、准确。

5.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的请假考勤制度。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单位:档案馆(校史馆)岗位名称:【人事档案室】专业技术B岗上岗基本条件:(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单位实际情况编列上岗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中共党员;3.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文件规定。

岗位工作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的请假考勤制度。

“以人为本”工作中做到热情、及时、准确。

负责所聘岗位的各项档案管理工作。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改革的需要,优化学校人才资源配置,提高人才队伍质量,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资源效率,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实行学校统筹、分类分级评审、分级分工负责、专家评审把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体现教授治学。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各单位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三级评审组织。

第四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评价、择优晋升”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两大类。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学校制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标准,各单位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制订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六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系列、教学科研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

教学系列主要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岗位中设置;教学科研系列是教师职务主系列,要求同时承担高质量教学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科学研究系列主要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岗位中设置,对本科教学不作要求。

第七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主要分为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情报系列、出版编辑系列、会计系列、卫生系列等。

第八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依照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科研业绩条件等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全部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按照实体性条件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对于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申请人,则可申请按照“三个五分之四”的特别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岗位聘用条件及聘期任务(2017年)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岗位聘用条件及聘期任务(2017年)
5.原则上原岗原聘。
附件2: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聘期工作任务
岗位类型
聘期岗位任务
管理岗位:
【校工会办公室】管理岗
在工会领导及工会办公室主任的带领下认真执行全总《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并执行工会经费预决算报告,协助工会各级领导完善工会财务内部管理文件,承担工会经费收支账目核算,承担代管经费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费收支账目核算,建立二级部门工会文体活动费卡片并提供查询服务,配合工会及办公室领导接受校内外各级工会财务检查,配合校经审委对峨眉校区工会财务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参加上级工会各类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与校工会各类大型会议、文体、休养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校工会领导交办临时的其他工作,上级工会交办的各类临时抽调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为:
1.在工会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带领下认真执行全总《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收集校工会各部室当年工作及经费计划,编制当年工会预决算报告。
2.认真执行工会预算方案,及时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数据,遇超预算或预算外项目等各种情况时,及时向工会及办公室领导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相关解决方案,编制工会预算调整报告。
3、协助工会及办公室领导制订完善工会内部财务管理文件,提交工会常委会通过后认真执行。
4、核算工会经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所有各项收入和支出费用,包括核算拨交经费、上解经费、会员会费、职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部门工会文体活动及建家费、俱乐部事业收支、工会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费用、行政费支出,审核各类报销票据、编制记账凭证账薄和报表,合并总校工会与峨眉校区工会财务报表等。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岗位聘用条件及聘期任务(2017年)

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岗位、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岗位、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单结


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岗位、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和编内工勤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聘岗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学历
工资号
专业技术职务
现聘岗位
现聘岗位类别
□管理岗□工勤岗
岗位等级
岗位聘用方式
□事业 □人事代理 □人才(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 □其他
聘用合同考核期限
年 月一年 月
岗位受聘人员工作总结
(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自我总结)
(本页内容不够填写.请另附页)
教学科研单位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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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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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41017)目录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章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五章考核组织与实施第六章考核等次与结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考核目的与原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和岗位分类管理,规范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以发展性评价为基本考评方向,合理评价教职员工在各类别岗位上的聘期综合表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岗位履职责任意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发展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开展学校各类别岗位聘期业绩的全面综合考评。

第三条坚持分级考核和分类评价的原则,区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岗位类别,完善与各类别岗位性质相匹配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差异化的考评方式,在学校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全面下移,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开展考核工作。

第四条坚持目标管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以岗位聘用合同明确的各类别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为依据,在适度兼顾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对全校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的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第五条坚持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激励为辅的原则,以促进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分类发展和岗位绩效改进为导向,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职业发展功能,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工作绩效激励机制和人员流转退出机制。

第六条以评聘分离、竞聘上岗、岗变薪变为原则,以各二级单位岗位编制核定结果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管理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各类别岗位人员聘用。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类别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学校建立岗位聘用关系,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中载明的具体工作任务完成绩效情况。

第八条考核类别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非专业技术岗聘期考核”两大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在区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学研究型、其他专业技术等岗位类别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一节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管理与服务业绩等项目。

第十条对于师德师风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良好师德师风的基本标准是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术诚信、治学严谨。

第十一条凡受聘为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聘期内一般需承担规定学时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合格。

教学质量的具体认定标准由教务处统筹确定。

第十二条学校明确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学研究型、其他专业技术等各类别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基本工作任务”(简称“红线标准”,附件1),作为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中相关项目要求的最低要求。

第十三条“红线标准”中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指标内部可以相互折算,具体折算方法由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在明确各类别岗位聘期具体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确定。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实际,可以逐渐提升或调整“红线标准”。

第十四条教学科研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高于“红线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对各单位设定的年度或周期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合理区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内部不同层级,通过“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各类别和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具体工作任务”(简称“蓝线标准”)。

第十五条“红线标准”和“蓝线标准”可以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的年龄阶段,由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科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年龄在51—55岁之间的,调减比例为15%以内;年龄在56—60岁之间的,调减比例为30%以内。

第十六条教学科研单位确定岗位聘期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应与岗位受聘人员充分沟通,关注个体差异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了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存在的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第二节非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十七条非专业技术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个类别,考核的项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态度与表现,以及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二)“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知识更新情况、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以及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勤勉度;(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取得工作绩效的水平等;(五)“廉”主要考核廉政建设、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八条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考核标准参照《西南交通大学非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评价表》(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确定。

第四章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一节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方式和方法第十九条在区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学研究型、其他专业技术等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类别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考核项目(含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管理与服务业绩、师德师风)分别设置对应分值(表1),进行综合评价。

“表1”中各考核项目的分值应与各教学科研单位确定的“蓝线标准”相对应,具体分值的量化,由教学科研单位制定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表1: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与考核项目分值)第二十条针对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内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的考核,建立延期考核制度:(一)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的理论和基础学科,部分研究能力较强且有明确长期研究计划的教师,可申请延期考核;(二)延期考核申请须经聘岗单位考核工作组研究同意,报学校备案办理延聘;(三)考核延长期不超过所聘岗位的一个聘期;(四)延期结束后由聘岗单位组织校内外5名同行专家进行综合评价;(五)同行专家多数评价为优秀的,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项目考核合格;(六)延长一个聘期考核的,延期考核结果视为两个聘期的结果。

第二十一条针对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内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的考核,建立免考核制度。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本岗位聘期内备案的科研业绩和工作成果明显满足其岗位设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经本人申请,可免其本聘期的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考核,并视为该聘期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考核合格:(一)聘期内受聘为二级以上教授岗位;(二)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学校认定的A类项目),按时完成且结题合格;(三)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五大类)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四)由学校区分学科实际认定的其他相当等级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

第二十二条针对教师岗位聘期内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的考核,建立代表性成果考评制度:(一)没有取得聘期内规定的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但在聘期内有重要学术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或其它形式成果,可向聘岗单位考核工作组提出代表性成果考评申请;(二)提交不少于三篇(部)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等成果作为代表作,经教授委员会审核后,组织5名学术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校外不少于2人)匿名评议;(三)代表成果若获多数同行专家认定为优秀,可视为聘期内科研业绩与工作成果考核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立团队聘期考核制度。

对于具有明确的学术带头人,成员梯队、年龄、职务、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或协同单位)同意,并报学校正式备案,可通过“单位整体考核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考核团队成员”的分级考核方式,实行团队整体聘期考核:(一)先由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或协同单位)整体考评团队,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国际同行进行考评;聘期内团队成员人均工作任务强度应明显高于教学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具体工作任务”;(二)对团队负责人岗位的考核,应把团队整体目标任务实现程度、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度、把握学科的发展方向能力、团队创新能力的提升、团队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团队的组织与管理等作为主要内容;(三)由团队负责人根据成员对团队整体的贡献及个人研究成果情况进行个人岗位考核,重点考核其人员在完成团队整体目标任务中的实际贡献。

考核过程中,对论文数量、科研项目经费等可不作硬性要求;(四)教学科研单位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另行制定团队聘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备案后,积极组织实施。

第二节非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方式与方法第二十四条非专业技术岗位德、能、勤、绩、廉五个项目内容的考核,按照不同的分值(表2)进行打分。

(表2:非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内容与分值)第二十五条对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核,以360度考评的方式进行。

“360度考评”,即从“单位领导考评”、“同事考评”、“服务对象考评”、“自我考评”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岗位考核:(一)“单位领导考评”,由本部门所有中层领导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评分后,计算平均值(L);(二)“同事考评”,由本部门非中层领导岗位的同事,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打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P);(三)“服务对象考评”,由本部门之外与工作相关的教职工(由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确定)不少于10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打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T);(四)“自我考评”,是被考评岗位受聘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自我打分(S)。

第二十六条360度考评的权重参照“表3”的标准执行。

(表3:非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权重)第二十七条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核最终得分(Z)的计算方式如下:Z=L×40%+P×15%+T×30%+S×15%。

第五章考核组织与实施第一节考核的组织第二十八条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人事与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文科建设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战略发展部、监察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教学科研单位行政负责人(共5人,按工科类2人、理科类1人、文管类1人、生命类1人分布)组成。

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分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调整学校考核相关工作的宏观政策,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全校的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审核全校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第三十条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考核相关管理办法的拟订,以及全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具体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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