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
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
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
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
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
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
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村镇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独立经营,积极服务区域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完善。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健康稳定经营。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权限分工,规范操作行为,有效防控风险。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村镇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合规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章村镇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村镇银行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村镇银行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对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监察。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是执行经营管理职责的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公司治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高级管理层职责分工规定等,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包括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金融机构的股东、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三章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第十六条村镇银行可从事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中间业务等多种业务形式。
第十七条村镇银行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定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十八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X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视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视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四条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那么,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第五条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承受银行业监视管理机构的监视管理。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的运营管理,保障金融风险控制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由村镇合作社、村镇发展银行等组织发起设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展吸收储蓄款、发放贷款和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适用于村镇银行的设立、运营及监管等方面。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独立经营,依法承担责任,依法接受监管。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第二章村镇银行的设立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设立者必须具备金融业务的经营能力和丰富的金融经验;(二)设立者应当具备稳定可靠的金融资源;(三)设立者应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不良信用记录;(四)设立者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村镇银行的设立程序如下:(一)设立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设立村镇银行,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二)中国银保监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三)审查合格后,中国银保监会向设立者发放设立村镇银行的许可证;(四)设立者依法注册村镇银行并进行业务准备;(五)设立者将注册村镇银行的相关信息报送中国银保监会备案。
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在设立后三十日内,开展业务,否则中国银保监会有权吊销其设立许可证。
第三章村镇银行的运营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公布金融产品的信息和风险提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经营决策和贷款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信贷政策审批贷款,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四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内外部合作机制,与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村镇金融事业发展。
村镇银行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村镇银行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一、银行治理结构1.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建立完善的股权管理制度。
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章程,不得干预银行的正常经营和内部管理。
2.完善董事会制度,明确董事会职责,确保其决策科学、民主、公正。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银行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3.建立监事会制度,明确监事会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监事会应定期对银行的业务、财务、风险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二、财务管理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核算、决算、分析等环节。
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税收政策,合理运用金融杠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和反馈。
三、信贷管理1.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明确信贷投放方向和重点领域。
加强信贷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信贷政策和管理规定,规范信贷操作流程。
加强与借款人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风险变化。
3.对不良贷款进行及时处置和风险预警,防止风险扩大。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
四、风险管理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控制、监测等环节。
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降低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
2.明确风险管理部门职责,配备专业风险管理人才,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水平。
3.定期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报告和解决重大风险事件。
五、内控合规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2.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定期对合规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合规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执行力。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范本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镇银行的运营管理,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在农村、村庄或者小城镇地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依法经营银行业务。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开展合规经营,以服务农村和小城镇居民为主要经营对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组织架构,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并明确各自职责、权责、任期和制衡机制。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合规、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负责银行的合规管理、风险识别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银行的经营情况、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和评估。
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适时调整组织架构,并向金融监管机构报备。
第三章客户服务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便利、高效和安全的金融服务。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合理设置网点,满足农村和小城镇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应当推广金融科技,提升渠道服务能力,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完善的信贷审批流程,确保贷款业务的风险可控。
第十四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对客户身份真实性的核实,确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村镇银行应当确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确定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科学评估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十七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风险类别,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情况,保障业务的稳健进行。
(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农商村镇银行股份XX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农商村镇银行股份XX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实现财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财务管理以保证股东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中心,以促进持续发展和实现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维护股东、债权人、员工和其他利益关联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行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加强计划管理,逐步实现经济资本约束下的全面预算管理。
”第四条本行财务管理的原则。
(壹)合规管理原则。
财务核算和管理活动,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以及本行的规章制度。
(二)经济资本约束原则。
财务管理目标、方法要体现经济资本约束,考虑资本充足率和经济资本的配置、成本等因素。
(三)计划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
通过编制、执行财务计划和专门预算,达到实现目标、发展业务和调整业务结构的目的。
(四)谨慎原则。
财务管理要量入为出,财务支出增长速度要低于业务发展速度。
(五)效益原则。
运用投入产出比、投资回报率等财务决策方法,科学安排各项财务支出。
注重费用和效益的配比,充分发挥财务费用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尽可能实现价值最大化。
(六)制约原则。
建立财务决策和财务执行分离、集体决策、权限审批和流程控制等制度,约束财务管理活动参和者。
(七)短期利益和长期持续发展兼顾的原则。
财务管理目标、方法既要满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又要考虑各级分支机构实现短期效益目标的需求。
第五条本行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财务收支、利润分配,财务风险管理,资本管理。
第六条本行财务管理的手段。
(壹)财务计划和预算。
财务计划是指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对财务情况进行预测,制定财务计划。
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及现行税法等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商业银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包括迁移、合并、新设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终止清算等),按规定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条农村商业银行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农村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实行外币分帐制,平时以外币记帐,每期终了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
第五条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部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测算、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七条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农村商业银行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第八条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设置依照《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收资本(股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
(一)法人资本金:是指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货币资产投入农村商业银行形成的资本金。
(二)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个人,如个体户、城市居民、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职工等以其合法的货币资产投入农村商业银行形成的资本金。
第十条在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可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收益或承担风险。
第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
第十二条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专门为农村和小城镇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自身安全与稳定运营。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农村和小城镇居民的金融需求。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设立村镇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设立的依据和资金来源;(二)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声誉;(三)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本充足;(四)具备适当的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五)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镇银行的设立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提交申请材料;(二)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三)编制评估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四)进行风险评估和评审;(五)核准决定并发放银行牌照。
第七条村镇银行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商业信用记录;(三)具备丰富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村镇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二)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商业信用记录。
第九条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应当包括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票据承兑、国债销售等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由监管部门根据村镇银行的经营状况和市场需求进行规定。
第十条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村镇银行能够有效抵御风险。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风险和内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二)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三)制定适用的内部审核程序;(四)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五)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监管。
农商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商行财务预算管理,完善内部约束机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农商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包括农商行(以下简称“省联社”),忻州、运城、吕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行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管理是指农商行各法人单位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对预算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农商行财务预算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分配、控制和考核,有效组织和协调经营管理活动,实现既定经营管理目标。
第五条财务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兼顾规模、效益与质量的综合平衡。
(二)统筹资源,提高效益。
通过预算安排对单位经济资源进行统筹调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三)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明确预算管理权责,规范预算编制、审批、下达、执行、控制、调整、考核、监督及评价等工作流程,增强预算管理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省联社、市联社、县级行社(以下统称“预算单位”)应当组织做好本单位财务预算工作,加强内部协调,完善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执行监督。
第七条各预算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业务发展、资金管理、投资运营等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务预算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计划拟定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二)审议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报理(董)事会批准。
(三)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第八条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为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在财务预算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编制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议。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镇银行的管理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镇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银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村镇银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督指导,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保障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教育,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金融办公室的平稳运行。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村镇银行业务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客户及员工的信心建设,推动村镇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创新。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置董事会,并明确董事会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检查管理层工作。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确保银行的合法、稳健运营。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总经理,并明确其权责。
第十三条董事会和总经理应当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向市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及时公开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十四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
第十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风险。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七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开展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业务,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十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审慎贷款,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
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
是指对村镇银行的组织架构、业务经营、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
1. 村镇银行的组织结构:规定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组成方式和职责、监事会组成方式和职责等。
2. 村镇银行的资本金和准备金:规定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准备金率等。
3. 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规定村镇银行可以开展哪些业务,以及开展业务的条件和限制。
4. 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规定村镇银行需要建立哪些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报告等。
5. 村镇银行的贷款政策:规定村镇银行的贷款审批条件、贷款用途和贷款额度等。
6. 村镇银行的会计制度:规定村镇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报表编制、会计准则等。
7. 村镇银行的监管和管理:规定村镇银行需要遵守哪些监管规定,以及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一般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的一些方面,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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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财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财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方式,规范操作流程。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户管理第二条财务管理系统核算业务发生的资金收付,实行专户管理。
各分、支行(独立核算的分支行下同)必须在其所属的营业网点核心业务系统中以本行为开户单位,建立经费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核拨专户资金。
专户资金按月核拨,月终结零。
计划财务部按月填报《经费核定审批表》,此表由总行计划财务部按月核定,经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加盖计划财务部公章后,报主管财务副行长审批核定。
发生特殊事项需支付资金的,可专项申请核定专户资金。
第四条核拨资金账务处理。
《经费核定审批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总行(分行)计划财务部留存备查,第二联作为财务管理系统核增资金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作为核心业务系统核增专户资金的原始凭证。
财务核算管理员以《经费核定审批表》第二联为原始凭证,核增财务系统专户资金。
账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贷: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核心业系统记帐员以《经费核定审批表》第三联为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核增核心业务系统专户资金。
账务处理为:借: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贷:活期存款—****行(20109)分行核拨专户资金财务处理同上。
第五条专户资金结零。
经费专户资金必须月清月结,当月结零。
计划财务部开出收款方为“财务经费专户资金”的转账支票,将核心业务系统的专户资金对冲结零。
核心业务系统账务处理为:借:活期存款—****行(20109)贷: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财务核算管理员以转账支票存根及进账单第一联为原始凭证,对冲财务系统专户资金。
财务管理系统账务处理为:借: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贷: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财务管理系统核算资金必须记入专户,计划财务部必须购买现金(转账)支票等结算票据,凭合法有效票据办理资金收付。
【财务制度】某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doc 11页)
某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doc 11页)部门: xxx时间: xxx拟稿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实现财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财务管理以保证股东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营效益为中心,以促进持续发展和实现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维护股东、债权人、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行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加强计划管理,逐步实现经济资本约束下的全面预算管理。
”第四条本行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合规管理原则。
财务核算和管理活动,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以及本行的规章制度。
(二)经济资本约束原则。
财务管理目标、方法要体现经济资本约束,考虑资本充足率和经济资本的配置、成本等因素。
(三)计划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
通过编制、执行财务计划和专门预算,达到实现目标、发展业务和调整业务结构的目的。
(四)谨慎原则。
财务管理要量入为出,财务支出增长速度要低于业务发展速度。
(五)效益原则。
运用投入产出比、投资回报率等财务决策方法,科学安排各项财务支出。
注重费用与效益的配比,充分发挥财务费用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尽可能实现价值最大化。
(六)制约原则。
建立财务决策与财务执行分离、集体决策、权限审批和流程控制等制度,约束财务管理活动参与者。
(七)短期利益和长期持续发展兼顾的原则。
财务管理目标、方法既要满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又要考虑各级分支机构实现短期效益目标的需求。
第五条本行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财务收支、利润分配,财务风险管理,资本管理。
湖北财务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3)第三章资产负债管理 (5)第一节现金及金融机构往来管理 (7)第二节信贷资产管理 (8)第三节其他资产管理 (10)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 (12)第五章资本性支出管理 (14)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管理 (21)第六章收入和成本管理 (24)第一节收入 (24)第二节成本 (32)第三节资产减值管理 (50)第四节资产损失管理 (55)第九章税务管理 (57)第一节所得税 (58)第二节营业税金及附加 (61)第三节其他税金支出 (62)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64)第十一章财务监督与检查 (65)第十二章附则 (6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的财务行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信社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信社各级机构,如本办法与监管要求有冲突的,优先执行监管规定,各级法人机构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农信社财务管理办法,经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并报上级社备案。
第三条农信社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制定财务计划、筹集和运用资金、控制成本费用、分配利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综合运用预算、控制、分析、监督和考核等方法,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农信社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农信社财务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组织财务活动,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实现盈利能力的稳定、持续、快速增长,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第五条农信社财务管理职权:(一)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二)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营业外支出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九)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十)按照农信社章程的规定,以及社员(股东)大会或者理(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166号(5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财务监督和费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二级核算质量,勤俭办行,努力降本增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基本规范》等法律、规章,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和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第三条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四条总行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行(包括系统内所辖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令、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以业务经营为中心,树立效益观念,编制财务报告,组织财务收支、核算和管理,审查资金和财产余缺的处理,参与业务经营和管理,办理年度决算,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检查和监督,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章财务会计第六条财务会计是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经营决策,考核内部经济效益,加强成本管理,指导财务活动,开展财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财务会计由财务收入、支出、盈利或亏损、利润分配四个部分组成。
财务会计的编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成本、营业外支出、税金及附加、盈利或亏损、利润分配等。
第八条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依据利率政策、年度信贷计划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劳资计划、成本率、费用率,并考虑影响本年财务收支的新因素,提出本年度本单位的有关数据,由财务会计部门审核后汇总编制。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本行财务管理职责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流程,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2.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协作,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3.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财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4. 组织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对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5. 组织外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6. 协助管理层进行财务决策,提供经济分析和财务咨询服务;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任务。
三、财务预算管理1. 财务预算的编制本行应按年度编制财务预算,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提供相应的预算需求和指标,财务部门进行综合汇总和核算,并经管理层审批后予以执行。
2. 预算执行与控制各部门应按照预算进行经营管理和控制,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
财务部门负责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偏差并提出调整建议,协助各部门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3. 预算调整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经营计划需要调整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并报经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筹措本行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包括存款、债券发行、贷款等,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和方案,并进行资金募集和安排。
2. 资金支付资金支付环节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支付的审核和控制,确保支付操作的准确和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资金运用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运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运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
五、会计核算1. 会计政策本行应依据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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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概述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商村镇银行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然而,如果没有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将会给银行的运作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变得尤其重要。
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营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本文将从制定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目的及意义、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财务管理的体制机制、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介绍。
制定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水平,农商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融资、投融资咨询和支付结算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风险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商村镇银行的发展与壮大。
为此,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健康,银监会自2014年开始,逐
步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要求和指导意见,包括制定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这一举措为规范农村银行的财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目的及意义
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旨在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其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财务运营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为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打下坚实的基础。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坚持合法合规原则,所有财务管理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等标准规范,不得违法违规。
2.独立性原则:农商村镇银行的财务管理机构必须独立地开展财务管理,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控制。
3.责任制原则:农商村镇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明确责任,确保各个财务管理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
4.安全性原则:农商村镇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保持安全和保密,防止各种风险和隐患,如内部盗窃、数据泄露等。
财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为了确保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充分发挥,在制定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时,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体制机制。
1.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农商村镇银行中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为银行的财务管理提供协调、指导、评估等支持。
2.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3.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防范控制,提高其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防范货币流通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4.强化内部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系统,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和审计,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要素共享和协同合作。
财务信息披露
农商村镇银行作为一家预收储蓄款和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其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是保证其合法性和信誉的必要条件。
因此,对于农商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报告等内容。
结论
农商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其财务运营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制定农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一套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财务管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农村银行的形象,增强公众对其的信心,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