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知识点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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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学问点归纳总结

增值税学问点归纳总结

CPA 税法算不上最难的一科,也不是那么简洁学的,不但税目繁杂,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认真着些。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农产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条例第十五条〕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照旧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依据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财税字〔1995〕52 号〕不属于注释所列自产农业产品的有: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便利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bai 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枯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17%。

〔二〕制种企业在以下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展种子繁育,再

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供给亲本种子托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总局 2023 年第 17 号公告〕

〔三〕“”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増值税优待政策。2023 年 1 月 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连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财关税[2023]64 号〕

〔四〕回收再销售畜禽

实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

托付养殖合同,向农户供给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 (全部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总局 2023 年第 8 号公告〕

〔五〕担当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

其他粮食企业,除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之

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局部鲜活肉蛋产

品免征增值税。不包括规定的国家贵重、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财税[2023]75 号〕

〔七〕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23]97 号〕

〔八〕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财税[2023]137 号〕〔九〕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

销茶免征增值税。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特地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财税 [2023]89 号、财税〔2023〕73

号〕

〔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

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23]81 号〕〔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 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税[2023]81 号〕〔十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财税[2023]81 号〕

二、食用植物油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贮存食用植物油的销售连续免征

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

值税。〔财税字[1999]198 号〕

三、医疗、卫生

〔一〕避孕药品和用具〔条例第十五条〕;

〔二〕对血站供给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264 号〕

〔三〕医疗机构〔财税[2023]42 号〕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据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效劳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3、不依据国家法规价格取得的医疗效劳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从事非医疗效劳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

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

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对其自

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别为独立的药

品零售企业,应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

〔四〕对疾病把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气构依据国家法规

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效劳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

各项税收。不依据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效劳收入不得享受这项

政策。〔财税[2023]42 号〕

〔五〕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连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品种清单见附件)。〔财税[2023]97 号〕

〔六〕医疗机构供给的医疗效劳免征增值税。〔36 号文附件三〕

四、科研、技术

〔一〕直接用于科学争论、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条例第十五条〕;

〔二〕对科学争论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争论、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财关税〔2023〕70 号〕

〔三〕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供给孵化效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23]89 号〕

〔四〕个人转让著作权。〔36 号文附件 3〕

〔五〕纳税人供给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询问、技术效劳。〔36 号文附件 3〕

五、军队、公安

〔一〕军队内部调拨供给物资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4]121 号〕

〔二〕军队系统为部队生产的武器及其零配件、 dan 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被装、军械装备、马装具,下同〕,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物资供销单位生产、销售、调拨给公安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民警服装,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4]11 号〕

〔三〕军需工厂之间为生产军品而相互协作的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4]11 号〕

〔四〕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dan 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4]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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