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内部证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内部证件的监督和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根据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内部员工证件管理。

三、内部证件使用采取统一标准,杜绝各自为政,哄抬物价。

四、现有员工所有外挂证件必须限期转回公司;未外挂证件必须提供给集团内公司使用。

五、招聘项目部人员,有建造师证书并能挂靠公司者优先考虑录用。

六、各建筑公司要优化证件管理,特别是要清理不能到场、不好使用的外部建造师,减少证件使用成本。

七、各公司要逐步实现人员证件归位,并逐步实现证件的本公司化、本项目化。

第二条管理职责(整条增加)

一、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内部员工证件管理有关办法;

(二)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培训、考试报名信息;

(三)收集及更新员工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合格信息,并落实相关待遇;

(四)归集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的职业资格现状及取证计划;

(五)负责督导相关单位组织职称证评审/认定;

(六)督导及协助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展开本业务系统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

教育等工作。

(七)集团内部跨单位证件划断、调配管理工作。

、证件使用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的职业资格队伍建设,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计划;

(二)落实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上岗证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教育、增项注

nn-

册、

年检等工作;

(三)本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相关事宜和保管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印章;

(四)职业资格、职称、上岗证等各类员工证件建档保管、借调、使用调配管理;

(五)外部租借职业资格、职称等证书的管理、调配及优化;

(六)相关证件费用的发放。

第三条公司证件类型及用途

一、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一)工程类上岗证(从业资格证):

1?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工程报建及工地检查的: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2?主要用于公司经营、企业资质、公司备案及工地安全检查:安全员A证(企业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建造师配套使用)的安全资格,C证(专职安全员):用于项目施工工地报建。

(二)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注册/ 执业):建造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三)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财经类(助理会计师及助理经济师、会计师及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高级经济师等)。

(四)广州市小型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在建项目所涉及到的持证和指模录入。

第四条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使用费支付办法

、公司使用第三条中所列的证件,将按月支付使用费

㈠公司使用内部建造师证件的,无论协议是否到期,均按新费用标准执行。

㈡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职称证(员工积极配合)的,证件由公司保管,在公司免费使用3 年,3 年之后员工可领取证书或领取使用费。

㈢员工自行考取/ 办理的职称证,公司有优先使用权,根据工作需要,如需使用,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由证件划断使用单位保管),签订保管协议,由用证单位按月支付使用费。

㈣内部人员证件使用费标准见附件。

二、费用支付的时间标准

㈠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自注册完毕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A证自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

㈡安全员C证且有安全员上岗证,自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㈢安全员A/B/C 证单独使用的,自使用之日起计算。

㈣职称证自证件原件提交到证件划断使用单位,经确认可以使用起开始计算。

三、按出场次数向证件人员所在单位及持证人员支付出场费,一个项目在一个地

方,因为同一事项不管出场几天,均按一次支付。

㈠证件包括:建造师、小型项目负责人、五大员、职称证、身份证、特种工证件等。

㈡因备案、投标、检查、按指膜等,需相关证件人员到场的,按出场次数计算出场费用。㈢证件出场单位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合理安排人员出场。

㈣出场费

市内按300元/ 次.人计算,市外按600元/ 次. 人计算,省外按1000 元/ 次. 人计算其中出场人员及人员所在单位按1:2 的比例分配。严禁证件所在单位向内部员工私下支付出场费。

四、出场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㈠住宿由出场单位统一安排,实报实销。

㈡交通费

1?乘坐公共交通的,实报实销;

2.公司派车的,不享受交通费补贴;

3?驾驶自有车辆的:市内,每次补助50元(或参照市外);市外,路桥费据实按次

报销,另按1 元/ 公里计算发放油费车耗补助。

㈢以下特殊情况单列

1?出场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按以下办法计算出场费(凡实名制打指模人员是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须在3 个月内完成置换,否则,3 个月以后不得发放相关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禁止用总部机关人员进行实名制打指模);

在办公场地所在市区内出场、打指模,无出场费和打指模补贴(实名制);

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100 公里及以上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的标准的8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50 公里及以上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的标准的6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50 公里以内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的标准的4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无需人员到场,但需寄原件核对的,此种情况无出场费。证件持有者必须积极配合;?对于标准范围内各公司灵活掌握,如超出标准范围外的特殊情况允许单列,但需报广东公司总经理批准。

㈤支付依据

1按月支付与按次支付可选择计算。

.按月支付的,工程类上岗证和资格证:由经营部或工程部提供能证明该证件己备案在册使用的复印件并经经营部或工程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财务部作为发放依据。如备案登记表、信用手册、承接业务登记表等。如出现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职称证:持证人员提供职称证原件交划断单位保管,划断单位经确认可供本集团内使用后,由划断单位证件管理人员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出具可供公司使用的证明。

?按次支付的:主要针对出场。

由证件所在单位事先向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发放《出场通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登记,转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由该部门负责人安排出场人员出场,证件人员凭《出场通知》出场。出场完成后,经证件使用单位现场组织者签字确认,由证件人员将确认后的《出场通知》交其工作所在单位财务部,其工作单位财务部据此当次或按月汇总向证件使用单位收取费用。

4?对于出场费用有多种情况的广东分公司应将各证件人员的出场费用标准汇总知会城市分公司,今后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以保证同一公司各城市间的一致性。

第五条项目实名制人员出场费标准

一、适用范围

㈠东莞市符合项目实名制要求的在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参与指模录入工作的跨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

㈡本单位员工及本项目派驻人员录入指膜无此出场费。

二、标准

㈠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考核频率的要求,由用证单位向用人单位按120 元/次的标准支付指模录入人员出场费,其中补贴员工个人40 元

/ 次,补贴用人单位80 元/ 次。

㈡此项补贴不含建造师证件使用费和项目补贴。

二、要求

㈠公司派驻项目人员、自营项目部人员和总部机关人员不得参与非本项目的指模录入工作,。如已经使用了此类人员进行指模录入,须立即置换,由此带来的损失由项目所属公司承担。

㈡用证单位在使用非本单位员工录入指模前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如用证单位在没有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录入指模而导致人员不能到场,用证单位承担责任。

㈢指模录入人员需按东莞市建设局有关规定及公司安排,完成录入指膜工作,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录入指膜,导致用证单位扣分的,扣用人单位200元/ 次、个人100元/ 次。

㈣各单位项目录入指膜人员需逐步实现本单位化,本工程处化,尽量避免跨单位人员参与项目实名制。

三、费用支付方式:

㈠出场费:由用证单位于每月10日前做好《录入指膜次数统计表》并提交用人单位财务部,用人单位根据《录入指膜次数统计表》计算出场费,并向用证单位收取,再按标准支付员工个人部分。

㈡其他费用:录入指膜原则上由用证单位安排车辆接送;如特殊情况下,因录入指膜所发生交通费、误餐费等由用证单位当天据实报销。

第六条证件划断管理

一、建立划断、特殊调配审批制度

所有证件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归属单位,不得私下调换。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公司对现有人员进行一次划断,划断结果应告知员工本人。新入职的各分公司员工,自然划断给本公司,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新入职的总部员工及跨单位员工,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划断。

划断后仍因特殊情况需跨单位调配的,由另一接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证件划断单位总经理、集团总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如特批的,坚持建造师证优先原则,该证件持有人的其他证件一并划归另一接纳单位,不得以该证件对本单位无效作为理由拒绝支付回购费用,否则不予批准调换。

二、划断人员采取归属买断形式。

㈠划断人员的所有证件只能有一个归属单位,如该人员目前在其他单位也有办理证件,其划断归属单位必须将该人员在其他单位所办理证件进行回购,不得以该证件对本单位无效作为理由拒绝支付回购费用,否则该人员将重新进行分配归属单位。具体各类证件回购费用标准如下所示:

1.A B C证:2000 元/ 本

2.五大员上岗证:1000元/本

3.高工证:5000元/本

4.中级职称证:4000元/本

5?助理职称证:2000元/本

6.特种作业证: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㈡对于已押/ 已锁证件,如被押证锁证单位非证件人员划断所属单位,则押证锁证单位在解锁之后,与其划断归属单位办理移交。回购费用在解锁移交时支付。

㈢持证员工内部调动时,在征得原单位领导同意后,可按换人或付费回购形式,重新划分归属单位。

㈣划断后人员的社保归属。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购买,如划断单位因需要必须为该员购买社保时,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可退保。划断人员参保地点与用人单位购买社保地点不一致时,社保费用全部由用证单位承担;划断人员参保地点与用人单位购买社保地点一致时,划断后人员社保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用证单位、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

三、内部借证实行收费制度。

今后某些特殊可共用证件,各单位在征得证件人员归属单位的同意下,可每次到证件人员归属单位借出证件,在指定的局部范围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短期使用,不允许未经证件人员归属单位同意,向证件人员私下借证使用,否则一经发现,予以重罚。各单位内部借证收取费用如下:

㈠C 证:50元/本.月

㈡五大员上岗证:50 元/ 本. 月

㈢高工证:200 元/ 本. 月

㈣中级职称证:100元/ 本.月

㈤助理职称证:50 元/ 本. 月

四、实行证上报备案制度。

各分公司证件管理员于每月5 号前上报本单位上月证件办理情况(含已办证件、新增证件、异动证件、所需证件)至总部人力资源部证件管理员处。凡上报不及时或办证情况未及时更新的,将从季度综合大检查中扣分。如因证件管理员原因造成同一人在二家或以上公司办证的情况,给予绩效扣分。

五、集团公司总部已有证件划断到分公司后,各分公司应将其用于非项目实名制的城市分公司,并置换掉同岗位的非公司内部员工证件。

第七条离职人员证件处理

对于公司统一办理的各类证件(如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职称证、上岗证、特种作业证等),由公司统一保管使用。自行办理的证件,员工离职时可免费领取。

公司统一为员工办证的,自证件投入使用满5 年的,员工离职时可免费领取;自证件投入使用没有满5 年的,员工离职时可按以下标准回购或继续给公司使用满 5 年后,免费领取:

回购费用(含隐形费用)均为:领取项目经理证、高级职称证的,补交10000 元;领取中级职称证的,补交7000元;领取初级职称证的,补交3000 元;领取特殊工种证或五大员证的,补交5000 元。

第八条证件考试

一、证件考试组织单位

工程类上岗证、资格证由证件使用单位组织考试,事前须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职称证评审/ 认定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财经类可由员工个人自行报考,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司根据职业资格持证人员结构情况,可以指定人员报名考试取得所需的证件,并限期通过考试,被指定的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公司限定的时间内通过考试

三、工程类相关岗位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和证件不冲突的情况下,公司鼓励 1 人持

有多证。

三、考试/ 培训期间考勤处理

㈠公司统一组织的五大员类的考试或培训,一律按有薪假处理;

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从业资格证(含五大员证)考试和职称证考试,鼓励项目部员工参加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考试,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考试协议,考试请假按有薪假处理。

第九条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公司有计划地组织自有品牌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建造师,联营公司符合条件员工报考一级建造师。

二、非公司安排报考建造师,其报考费、资料费等与考试有关费用由报考人个人承担。由公司安排报考建造师的,其考试通过并在公司注册成功后,由公司报销其报考费、考试教材费。

三、公司要求外挂建造师人员将证件转入本公司的,因此造成建造师使用时间出现空档,由转入单位按视同本公司建造师费用标准支付费用。

第十条责任处理

凡是内部员工隐瞒证件、不配合证件使用、不配合出场的,出现一次,记过一次,一年内记过达3 次以上(含3 次)公司可予以辞退。

证件管理人员必须优先办理、使用本集团内员工证件。对所保管、调度的证件(含身份证)必须严格登记,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交易或违法使用他人证件,否则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以离职处理。

第十一条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内部人员证件使用费标准

备注:1. 一人同时持有1、2、3、4、6、7项的,可重复计算。一人有多个职称证,以就高

原则付费,不重复计费。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学习深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证书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如建筑行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造价员“九大员”证书及会计员、统计员、电工等。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如: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一二级建筑师、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结构师、给水排水工程师、监理师、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师、会计师、统计师等。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负责考证书的日常保管、协调使用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已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原件必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及统筹使用;公司员工持有的证书,必须

注册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单位。 第六条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员工已持证但未提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按300元/月处以罚款,若超过3个月仍未提交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不予转正。 第七条各部门、员工如需使用证书的,需填写《员工专业证书使用申请表》进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字领用。 第八条关于员工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报考费用、奖励问题。 (一)公司员工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年审(含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若员工在该证件年审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则本次年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并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 (二)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生活空余时间学习深造,提高自身修养和专业素质。凡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准入证书,每证奖励1000元。凡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职称等级证书,初级每证奖励1000元、中级每证奖励2000元、高级每证奖励5000元。 员工备考期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备考时间。 员工新获取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参加培训和报考的费用(含报名费、基本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予以凭票报销(每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内部证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内部证件的监督和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根据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内部员工证件管理。 三、内部证件使用采取统一标准,杜绝各自为政,哄抬物价。 四、现有员工所有外挂证件必须限期转回公司;未外挂证件必须提供给集团内公司使用。 五、招聘项目部人员,有建造师证书并能挂靠公司者优先考虑录用。 六、各建筑公司要优化证件管理,特别是要清理不能到场、不好使用的外部建造师,减少证件使用成本。 七、各公司要逐步实现人员证件归位,并逐步实现证件的本公司化、本项目化。 第二条管理职责(整条增加) 一、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内部员工证件管理有关办法; (二)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培训、考试报名信息; (三)收集及更新员工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合格信息,并落实相关待遇; (四)归集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的职业资格现状及取证计划; (五)负责督导相关单位组织职称证评审/认定; (六)督导及协助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展开本业务系统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 教育等工作。 (七)集团内部跨单位证件划断、调配管理工作。

二、证件使用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的职业资格队伍建设,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计划; (二)落实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上岗证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教育、增项注 册、 年检等工作; (三)本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相关事宜和保管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印章; (四)职业资格、职称、上岗证等各类员工证件建档保管、借调、使用调配管理; (五)外部租借职业资格、职称等证书的管理、调配及优化; (六)相关证件费用的发放。 第三条公司证件类型及用途 一、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一)工程类上岗证(从业资格证): ⒈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工程报建及工地检查的: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 员、材料员、资料员); ⒉主要用于公司经营、企业资质、公司备案及工地安全检查:安全员A证(企业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建造师配套使用)的安全资 格,C证(专职安全员):用于项目施工工地报建。 (二)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建造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三)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财经类(助理会计师及助理经济师、会计师及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高级经济师等)。 (四)广州市小型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在建项目所涉及到 的持证和指模录入。 第四条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使用费支付办法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附件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

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涉及上游劳务费争议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化解,拓展辖区内工程项目争议纠纷的化解途径。

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质证书管理。 第三条:员工取得的资质证书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定义 第四条:员工资质证书:本办法所称资质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各类特种作业证书、上岗证书、培训证书。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等。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需按本办法规定对所管资质证书原件、负责对部分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工作,负责员工的岗位资格证书取证及证书年审办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项目办、各子公司根据本办法规定借用资质证书原件、开具员工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的证明。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 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证书原件管理

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一、申请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相应岗位《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一寸蓝底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由身份证发证公安机关或属地政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调研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3、《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需原大小的清晰黑白或彩色正背双面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配发网络发布平台使用密码并颁发证书,期限壹年。 4、相关申请材料寄至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农业部农研中心院西配楼205室,邮编:100810。 二、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按本办法第一项规定,填报内容完整,相关资质材料齐全,认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经申请人、推荐人、审批人签字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方可开通网络平台、颁发相应证件并在中心官网公示。 2、证件年审 证件到期或遗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续办补办相应证件,经审核符合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即审核通过。续办证件时,需把原工作证及2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一起送交或邮寄到总部,相关手续同初次办证程序一样。未交回原证件续办新证、丢失或损毁原证件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补证换证执行后,再执行续办程序。到期未续办做下线处理。 3、补证换证 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需补办证件,需由本人亲笔写并提交《证件丢失或损毁书面说明》,另附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与原证件照片不同),调研证补证工本费300员,其他证件

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吕海江)、劳务主管(陈庆海)、经营主管(田国)、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最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

员工证件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书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公司各专业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劳动合同期内各类个人证书实行统一管理。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书是指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包括证书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证书的管理。 3.职责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是员工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分类保管员工的各类证书。 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帐,进行有效管理。 负责建立证书管理的维护信息,并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负责员工取证、复审的培训管理。 4.证书管理 证书的考试或评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资格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等职称)。 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

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书注册、年检 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 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书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在职员工证书管理 凡是通过包含由公司出资的取证培训员工所取得的证书,该证书原件由人资部统一登记保管,员工个人允许保留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人资部盖受控发放章标识,再次复印无效,领取复印件时应填写领取台账。 员工证书的原件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丢失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 (2)赔偿因无法提供证书原件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各部门需要向相关方面出示相关员工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确认相关证书的有效性,必要时可与人资部联系确认。因各部门对证书复印件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该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资料

附件1: 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

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涉及上游劳务费争议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化解,拓展辖区内工程项目争议纠纷的化解途径。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证书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 由公司出资由员工考取获得的、公司出资进行延期审核以及持有人享受公司奖励、津贴的证书、 二、证书的日常管理 1、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基层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保管,其他证书由持证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2、公司员工新考取获得证书的办理以及证书的延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专人办理,并进行统一登记、原件扫描保存、建立证书信息台帐并按期公布证书的使用情况。 3、由公司出资员工考取获得证书,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证书持有人要按要求参加后续教育,确保证书能按时复审,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 4、证书管理员要严格审查证书借用情况,严格保守证书信息,禁止证书信息外泄。证书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活动,不能用于个人及与公司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三、证书的使用、借用管理 1、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所持证书有优先使用权,使用本单位员工证书的手续如下: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使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使用期一个月以内由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批;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报单位书记审批。 ④审批同意后,经办人领用证书,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公司领导特批使用的证书,也需有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作为凭证。 2、借用其他单位员工持有的证书,要征得证书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借用手续如下: ①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借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属实后上报书记; ④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做最后审批; ⑤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领取证书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公司员工资格证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证书管理要求 1、及时地、完整地按规定收集、接收员工资格 证件; 2、员工证件的保管无差错、无丢失; 3、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需使用的员工证件; 4、建立员工证件扫描件图文库,提供给公司相 关部门或人员共享; 5、证件管理台帐完整、准确、帐物相符,证件 交接严谨,凭证保存完整,借出证件及时收回。 二、员工证书管理的基本规定 1、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将执业注

册(资格)证书原件交公司保管。无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保管其职称证书;无职称证书的,保管其毕业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作为员工获得相应岗位工作的必要条件,公司已经在员工工资中予以考虑,本职工作的执业资格证书无证书津贴。 3、新员工执业注册(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转入公司,试用期顺延至提交有效转注手续日;员工执业资格证在约定期内未转注入公司的按无执业注册(资格)人员薪酬标准下调薪酬或解聘。 4、业务部门借出证件压证的由借证部门负责收 回。 5、合同期未满离职的,所持执业资格证书不得转至其他单位。

6、非在职员工的非公司资质条件要求的证件公司不予保管。 三、员工证书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员工证件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 2、负责员工证件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解决。 (二)人事专员职责 1、接收、保管员工证件及执业印章(不含明确 需发给员工本人使用的执业印章); 2、扫描员工证件并发送给员工资质培训专员; 3、员工证件的借用、收回、发放、退还,监理 员、省监理工程师、造价员、招标从业人员执业印章、胸卡的发放; 4、建立证件管理台帐,保管证件交接凭证;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的证件管理是很多公司想要了解的内容那员工的证件如何管理呢?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员工证件的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对各类个人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劳动合同期内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的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 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件是指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 本制度包括证件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证件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日常管理 1.证件的考试或评审(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职称) (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证) 2.证件注册、年检

(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特指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 (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件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三、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 1.流动到公司以外的员工 (1)证件是由公司组织取得(包括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八大员证书、职称证)按照员工取得各类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员工收取相应费用(包括单位支付的各项奖励费用、学费、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件年审费、证件工本费、培训期间的福利和薪酬及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结清后将证件退还本人 1)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上述费用; 2)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65%; 3)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两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30%; 4)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三年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 (2)证件是由员工在入职后自己取得但公司给予奖励(包括建造师证、造价师证、会计证):按照员工取得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 (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 (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

(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 (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九条经供电局批准,我局员工可参加国家承认的一、二级建造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 作内容及职责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附件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证书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 由公司出资由员工考取获得的、公司出资进行延期审核以及持有人享受公司奖励、津贴的证书、 二、证书的日常管理 1、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基层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保管,其他证书由持证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2、公司员工新考取获得证书的办理以及证书的延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专人办理,并进行统一登记、原件扫描保存、建立证书信息台帐并按期公布证书的使用情况。 3、由公司出资员工考取获得证书,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证书持有人要按要求参加后续教育,确保证书能按时复审,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 4、证书管理员要严格审查证书借用情况,严格保守证书信息,禁止证书信息外泄。证书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活动,不能用于个人及与公司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三、证书的使用、借用管理 1、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所持证书有优先使用权,使用本单位员工证书的手续如下: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使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使用期一个月以内由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批;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报单位书记审批。 ④审批同意后,经办人领用证书,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公司领导特批使用的证书,也需有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作为凭证。 2、借用其他单位员工持有的证书,要征得证书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借用手续如下: ①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借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属实后上报书记; ④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做最后审批; ⑤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领取证书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建筑公司资质证明

建筑公司资质证明 建筑公司资质证明 资质等级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评定的。 如果你的建筑公司有资质证明但是在年审,可以找年审单位开据。 这个没那么麻烦,因为你已经有两年的工作经验,报辅导班需要花2014块大洋的冤枉钱建议随便找一个建筑公司盖章然后网上报名资质审核合格后缴费打印准考证 1、我公司已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缺少承包工程的资质证书? 2、办理资质证书需要那些手续,例如需要项目经理证书和其他证书要几个? 请业内人士帮帮忙,谢谢了。 行政许可受理机构: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行政许可办理地址:沈阳市太原北街2号机关餐厅二楼辽宁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办理大厅 联系电话: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更详细的材料表格等你可以到“建设工程标准在线”网站的“市场准入--资质申请指导”栏目去看看,按照步骤选择,就会列出你需要的所有信息。

如果还有不明白你可以联系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更详细的材料表格等你可以到“建设工程标准在线”网站的“市场准入--资质申请指导”栏目去看看,按照步骤选择,就会列出你需要的所有信息。 如果还有不明白你可以联系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二篇:建筑公司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一、什么是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什么是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建筑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也就是说如果建筑公司没有取得资质证书,那么你就是拥有再多的注册资金,也不能施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样例见下图: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及效力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

公司人员证书管理制度

公司在职人员证书工资探讨稿 1、公司在职人员报名费及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支付,如没通过考试费用从工资中扣回。 2、由公司出资通过特殊渠道考取的证书必须无偿给公司使用三年,三年内不得转出,如转出则需支付相关费用。 3、公司在职人员未挂靠项目一级建造师月薪3500元(如有增项3800元),挂靠项目一级建造师月薪5000元;未挂靠项目二级建造师无工资,挂靠项目后二级建造师月薪2500元。建造师工资必须在取得B证后开始计算。有建造师证书的人员社保由公司全交。 4、公司在职人员未挂靠项目安全员无工资,每挂靠一个项目工资增加500元。有安全员证书社保由公司全交。 5、公司在职人员未挂靠项目的工程师无工资,每挂靠一个项目工资增加1000元,挂靠后必须配合签字等工作。有工程师证书社保由公司全交,退休工程师每月补贴1000元。 6、公司在职人员高级工程师月薪2000元,退休高级工程师每月补贴1000元。 7、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取样员,不论是否挂靠项目或挂靠多个项目无工资,社保由公司全交。 8、特种工证书每年年终补贴1000元。 9、挂靠项目的证书以中标通知书颁布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后终止 10、其他证书暂不计工资,上述工资额度每年根据市场价格及相

关部门政策调整。 11、本制度实施之前已挂项目的证书暂由项目部支付,公司的工资则按本制度执行,待老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按照本制度执行。 12、上述制度仅适用于在职员工,不在职人员即使持有相应证书,公司只负责替其交纳社保费及继续教育费用。 13、证书应有专人管理统计,每月25日之前根据证书变化情况汇总上报给法人审核签字后由财务科按月发放。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 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

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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