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06•【字号】豫人社办〔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6日目录总则分则附则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医疗类)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系列医疗类副高级职称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医师。
三、卫生系列医疗类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临床工作量、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业绩成果等评价要素相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
妇产科医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妇产科医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即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使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水平。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水平)条件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展开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水平,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水准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水平;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很多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第一名)。
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及评审要求
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四、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未满3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精)
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2010年4月12日开始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国人发[2005]4号和国人发[2005]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在本评审条件中,将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药学(中药学)六个大的专业学科。
其资格名称分别为:(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卫生检验等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1 —(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中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六)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四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西医临床诊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专业设置情况,包括以下专业:1、按二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全科/社区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专业。
2、按三级学科分类设置医疗机构分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专业。
2024卫生高级职称 条件 sci
2024卫生高级职称条件 sci
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的条件具体还需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然而,一般来说,卫生高级职称的评定标准会涉及以下方面: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 科研成果: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如SCI 论文的发表、科研项目的承担等。
3. 专业知识和技能: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从事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工作。
4. 职业经验:通常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且在职业发展中有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5. 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申请人在学术界和行业中的声誉和影响力也会作为评定条件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因国家政策和相关领域的要求而有所差异,所以在具体申请时,还需参考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
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年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作者:浏览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国人发[]号和国人发[]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在本评审条件中,将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研究和药学(中药学)七个大的专业学科。
其资格名称分别为:(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卫生检验等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中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六)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研究员、研究员;(七)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四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西医临床诊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专业设置情况,包括以下专业:、按二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全科社区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专业。
、按三级学科分类设置医疗机构分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专业。
北京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站)、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医务室等)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医学技术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适用专业包括: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妇女保健、儿科学、儿童保健、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病学、重症医学、急救医学、康复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病理学、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类)、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药学等。
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基层医学学科发展适时调整。
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一)副高级职称担任主治(管)医(护、药、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2.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7年;3.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9年且业绩突出、成果显著;4.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2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编写已实施的专业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已实施的卫生标准(国家标准)或中医药国际标准。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如下:
1. 学历和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5年。
如果只有大专学历,需要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7年(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 工作数量或工时:在中级职称职务期间,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
3. 有关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4. 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除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在城镇社区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者应为从事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局获取准确信息。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是衡量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根据我搜索到的信息,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包括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此外,申报人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和业绩要求。
在学历方面,申报人应当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在资历方面,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并在本专业岗位中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成果。
在业绩方面,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专业岗位上有重大贡献或成就;独立承担本专业重点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过本专业重要专著或教材。
此外,申报人还应当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总之,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旨在选拔出真正具备优秀专业能力和业绩的医务人员,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湖南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及评审要求
湖南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及评审要求湖南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及评审要求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人,今年有空写上一些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人的申报经验,希望对大家有用。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一、考试注意点二、个人申报经验。
三、湖南省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一、考试复习要点: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
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
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
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
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 1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
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
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XXXX年版)实施细则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78号)。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医院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帮助,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妇产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妇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69节383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6条623款细则,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29条。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现场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妇产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最新新疆自治区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新疆自治区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很多新疆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通知如下: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四、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未满3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
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评定标准: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工作业绩较突出,取得较大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着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具有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资格设置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设置为:(一)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二)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三)副主任护师(四)副主任技师三、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卫生系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四、学历、资历、执业条件获博士学位后,取得所从事专业中级任职资格满2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所从事专业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县(市、区)属单位中的业务骨干,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所从事专业中级任职资格满7年。
申报副主任(中)医师、副主任护师,必须具有相应执业证书。
五、外语、计算机、实践技能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
参加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追踪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二)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三)具有组织科研和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40周以上;(五)积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六)技术水平、工作数量和服务质量到达《河北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业务工作要求》(见附件)。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在本评审标准中,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六个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和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专业:(一)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
(二)按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
二、中医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中医内、外、妇、儿、肿瘤、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康复及中西医结合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预防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卫生毒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地方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中西药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院药学(中药学)或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护理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与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医专业适用于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技、药、护)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技、药、护)师、主任法医师。
浙江卫生职称浙江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浙江卫生职称浙江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求1、申报对象: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符合各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申报条件,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按有关文件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离退休的除外)和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条件:除具备各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各自特有的申报条件外,还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2)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晋升中级职称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定初级职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3)晋升高中级职称,应具有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一般情况下分别规定为:晋升高级职称需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的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晋升中级职称需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可直接初定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及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前后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可直接初定为中级职称。
初定助理级职称,一般要求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初定员级职称,一般要求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并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
(4)晋升高中级职称,凡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都应获得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已将计算机应用考核结果纳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职务系列,应取得全国或浙江省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5)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浙江省卫生系统职称论文取消?惊人!医生晋职潜规则,匿名圈内人告诉你真与假。
新职称政策评审问题一、关于评审权限问题实行分级管理后,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市卫生计生委局组建的市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各市发文发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省高评委评审,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原有评审权限不变,负责所在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评审通过的,均由省里发文发证;改革后,杭州、宁波、温州市不再组织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精神,高校内辅助系列卫技人员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不公布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由高校自主聘任。
经有关高评委评审通过获单位岗位聘任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人员在省内流动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经对本人水平业绩考核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聘任。
未获得单位岗位聘用的人员,不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二、关于评委会组建问题高评委组建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有关规定。
高评委一般分设西医药、中医药专业评委会,各市高评委在体现同行评议的原则下也可合并设置。
西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眼科、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病理等专业审议组;中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药等专业审议组。
对评审人数较少专业,可按照专业相近原则归并设置。
各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应聘请一定数量的省或其它地区的专家参加,省里将组建专家库为各地提供支持。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任务分解(2016版)(妇幼部分)
妇幼评审任务分解(妇幼部分)
第一章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3节16条23款,核心条款2条)
一、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
1
二、建设规模、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2
3
4
三、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
5
第二章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一、管理组织
6
二、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
7
8
9
三、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管理
10
四、妇幼健康信息管理
11
12
五、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3
14
六、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15
七、群体筛查服务质量管理
16
17
八、母子健康手册制定、使用与管理
18
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19
六、孕前保健管理
20
21
七、孕期保健管理
22
23
八、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可选)
24
25
26
九、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可选)
27
28
十、高危孕产妇管理
29
30
十一、分娩管理
31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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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6
37
38
39
十二、促进自然分娩
40
十三、促进母乳喂养
41
42
十四、新生儿病房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管理
43
44
45
46
47
十五、儿童保健管理
48
49
十六、高危儿童管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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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副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基本理论知识
掌握妇产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包括: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临床妇产科学、生殖生理、生殖内分泌、妇科
肿瘤、计划生育);熟悉与妇产科相关的药理学、组织胚胎学、病理
生理学、微生物学;掌握妊娠、分娩期并发症处理、难产的诊断处理、妇产科与计划生育各种手术的技能;了解妇产科特殊手术,如显微外科、内窥镜手术等相关理论知识。
(二)相关理论知识
1、基本掌握内科、外科、内分泌、麻醉等临床学科中与本专业密
切相关的基础理论与知识。
2、掌握与妇产科专业相关的各项临床生化检验、影像诊断(超声、放射)、细胞学诊断、放射免疫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3、熟悉与妇产科专业密切相关学科,如遗传学、免疫学、医学统
计学等的理论知识。
(三)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持续吸
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水平
(一)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妇产科临床工作(包括门诊、病房)很多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水平:
独立抢救妇产科危重病患者(如:大出血、重症感染、宫外孕、DIC、子痫、产科合并症与并发症、新生窒息、妇科肿瘤、子宫穿孔等),独立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能指导下级医师
解决较复杂疑难的妇产科疾病诊治或手术。
担任妇产科主治医师期间,至少在病房工作3年,承担妇产科二
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等工作,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组织管
理水平。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作为术者或第一助手完成妇产科较大手术,如子宫全切术、阴道手术、剖宫产术(包括腹膜外)、臀位牵引、产钳、引产及困难的计划生育手术等至少250台次。
根据条件可分别
掌握腹腔镜或宫腔镜、关膜腔穿刺、绒毛取样等。
技术操作熟练,手
术并发症发生率低,效果好,医疗技术达到当地先进水平。
(二)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水平;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
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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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展开科研工作,并实行课题总结。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
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
会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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